第102章: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无为山庄一行人终于再次踏上征途。
陆九这几日忙的很。
他轻功是庄内第一,本来在行路之中就要多担待些,只是这一次,他不仅要忙于奔波,更要平日挤出时间来抄庄规。期限是一个月,陆九要完成一百遍,否则就翻一番。
孟扶渊罚人鲜少动刀动枪,这次也不例外,他先是扣掉陆九这个月的月钱,省的后者还有闲钱吃花酒,然后罚陆九抄无为山庄的庄规。很多时候,孟扶渊都无法做到事无巨细,就像那晚忘记吩咐影卫早日归来,但是孟扶渊不强调,并不意味着无需遵守,也不代表庄规里并未提及。
厚厚一本无为山庄庄规,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若非庄主特意准许,影卫不得晚于亥时四刻归来。
现在的陆九,处境不如往日,不仅没有钱在外面乱喝酒,就连平时也难得歇上片刻,因为这一个月的期限,实在是勉强,陆九除非再多长出十只手,才能在抄累了就歇歇,不想抄就不抄的情况下,轻轻松松完成孟扶渊的惩罚,现在的陆九,只能争分夺秒,不遑宁息地奋笔疾书。
于是乎,迢迢路途上,但凡孟扶渊下令停歇一会儿,陆九就会独自一人搬起一摞书躲到角落里,背倚树干笔耕不辍,这用功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奔赴京城铁了心地要考取状元书生。
一路崎岖,蜿蜒万里,终于重回琼光谷。
第二次光临,华琼笙依然盛情难却,特意叮咛嘱咐下人不可怠慢,没亲自来迎接,还特意派孟扶渊脸熟的厮前来解释。
孟扶渊早在去之前就和华琼笙过,取嫁衣只是一时事,最多半个月的脚程,就能大功告成,“副庄主”在无为山庄就医,需要几多光阴,更是未知,因此孟扶渊将多数无关紧要的行李留在琼光谷里,只除必要的换洗衣裳和誊抄天人族语言的书册。大家收拾起行李来,也比上回要快上好些。
一行人是再次拜访,然而之前在琼光谷久住将近三个月,十几天后重游,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归乡之感。
孟春三月,冰雪初融,城墙内外的柳枝,在远眺下,隐约有零星的新绿,红白双色梅香还未悄悄离去,幽香被湿气浸润,变得浓重,沁人心脾。枝丫上不知名的鸟儿轻啼,清脆如佩环相撞,屋檐下,人们安居乐业,三两笑。
琼光谷的安宁,在风云诡橘的江湖,像是一场与世隔绝又令人神往的,坚如磐石却脆弱不堪的梦境。
除去安置行李事情,只一件重中之重,江湖第一绣工的红嫁衣,要亲手送到华琼笙手里,既然这衣袍要以无为山庄的名义送,那自然得孟扶渊亲自出面。
孟扶渊向管家询问华琼笙踪影,双手捧过衣匣去了。
彼时华琼笙正在琼光谷的医馆里,用一个红木杆铜称盘掂量药材的斤两,见孟扶渊来了,她放下手中的活,大大方方走上前,丝毫不扭捏地问道:“庄主来送嫁衣了?”
孟扶渊礼貌地浅笑,“自然。”
接过对方手里衣匣,华琼笙指尖剥开金箔片,将木盖掀开一条缝,凑着脑袋往里瞧,只是随意一瞥,足以见其精致,金丝银线绣的鸳鸯花枝栩栩如生,大红的锦缎泛滥光泽,华琼笙笑意更省,双颊浮现出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多谢庄主!我迫不及待去试一试了!”
孟扶渊笑道:“恭送谷主。”
回到闺房,华琼笙好奇地开了衣匣。
是一套对襟广袖襦裙,甚合华琼笙的心意。华琼笙本就向往魏晋风骨,自在洒脱,放荡不羁,襦裙大摆,更是能称得华琼笙身量高挑些,毕竟华琼笙在江湖中算不得高,每每隐姓埋名游走江湖,总要被别人认作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姑娘。
嫁衣不比寻常的衣袍好穿,华琼笙一顿折腾,终于穿戴整齐,云母屏风后,半身高的椭圆铜镜斜斜立在一旁,华琼笙牵起将将及地的正红色襦裙,站在铜镜前,她忽然。
“姐姐,好看吗?”
铜镜里人影绰绰,面目模糊,勉强照出嫁衣原本的颜色和华琼笙姣好的容貌,却难辨细节,看的久了,华琼笙恍然间,有那么一瞬竟然觉得,镜中人不是自己,而是与自己容貌相似的,医术无双,妙手回春的前任谷主,华琼笙的姐姐。
“你可真傻啊,就这样随他去了。他却连一套嫁衣都不愿送给你。”
华琼笙眨了眨眼睛,然后又扯出一个笑容,她转了半圈,扭头看看嫁衣背后的模样,“一百多年后,无为山庄终于肯送一套嫁衣来,但是,咱也不要了,搞得好像谁稀罕似的。”
华琼笙垂首看着胸前的成双的鸳鸯戏水图案,低声喃喃道:“我帮你糟蹋掉,省的你见了也心烦。”
琼光谷的人都知道,华琼笙行事乖张怪癖,随性而为,置礼数于九霄云外,但是没想到,华琼笙能荒唐到这种地步——天天穿着孟扶渊送的红嫁衣到处跑。上山采药,下山捣药,熬药烧汤,看书题字都穿它,好好一件嫁衣,像是化作糖浆黏在身上下不来了。
有人问华琼笙,“谷主,你怎么天天穿嫁衣?”
华琼笙答得很快,“因为好看呀。好看的衣裳,当然要拿出来穿了,拿去压箱底多亏啊,你是不是?”
问得那人是也不是,不是也不是。
还有掌管琼光谷的医馆的老先生,和华琼笙关系好,话也就直言不讳,他摸着山羊胡须笑道:“华谷主,你知道么,我听过一个法,是女子一生只有一套嫁衣,你这般天天糟蹋嫁衣,不爱惜它,心以后嫁不出去喽!”
华琼笙先是心头一跳,暗道,我糟蹋的这么明显么?冷静一想,或许是老先生随口一,这才心里有了点底气。
“呸。”华琼笙啐了一口,一脸嫌弃地看向老先生,“你这个糟老头子,整天就爱些唬人的话。再,我华琼笙要什么有什么,我现在快活的很,我才不要嫁人呢!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
老先生哈哈大笑,连一句“谷主”的尊称也抛之脑后,“你这女娃口出狂言,以后遇上喜欢的人,看你还敢不敢这么狂!”
华琼笙挑眉拱手笑道:“咱江湖人不追过往,不问来事,只看今朝山河,戚老先生,您是越活越回去了!”
有前车之例,之后也没人再问,只不过琼光谷里,关于谷主和庄主的传闻开始变得五花八门。
有人,孟庄主送成嫁衣,原本以为两家能结秦晋之好,却不想,谷主根本就不珍视这套衣服,反而拿它当常服穿,孟庄主一片真心付诸流水,心向明月,月照渠沟。
还有人,谷主的行事风格向来与寻常人大相庭径,天天穿那就是过分喜欢,明这次亲事要成啊。
华琼笙对这些倒是不感兴趣,总之她明白,无为山庄还有求于她,这样做既不会驳去孟扶渊的面子,又能达到她的目的,这就够了,流言蜚语不必在意。
比起谣传,孟扶渊身上罕见的病情更值得她记挂在心。
华琼笙一旦一头扎进药方里去,一年半载很难出来,从孟扶渊昏厥那日起,华琼笙就开始钻研药方,药材和用量是改了又改,变了又变,虽然华琼笙明白以她的医术,怕是无法根治,但能调理一分是一分,尽些绵薄之力,总好过无作为。
这一日,华琼笙用了新药方,于是便亲自送药汤到孟扶渊那里,以防万无一失,一旦药方出差错,她能及时挽救局面。
进院子里,孟扶渊正闲散地坐在圆形大理石桌旁看书,华琼笙无意间瞥到一眼,只见上面密密麻麻是她从未见过的奇怪符号,心里不由赞叹一句,无为山庄庄主真是博闻强识。
华琼笙将瓷碗搁在孟扶渊手旁,“这次,我又稍稍改了一下药方,因此,庄主喝完后,我得多停留半晌观察,以免庄主有什么不良反应。”
孟扶渊颔首,“好。”
华琼笙也就自然而然地坐在他对面,手肘架在大理石桌面上,一手托腮发呆,那边孟扶渊才咽下混药渣的热汤,这边华琼笙已经耐不住寂寞,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庄主,我这身好看吗?”
“谷主天生丽质。”
华琼笙想了想,还是开口,算是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道,“庄主莫恼,我就是特别喜欢,才天天穿。”
孟扶渊笑得客气,让华琼笙看不透,他,“送谷主的东西,谷主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任凭谷主心情。”
华琼笙听这话心里很是舒服惬意,至少对方没有搬出那套礼数来教,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孟扶渊是背对院落的门而坐,看不见门外风景,但是华琼笙在他对面,就能一览无余,再加上方才华琼笙来时忘记将门合上,于是这次来者并未惊出一片推门声,华琼笙瞥到身影,而后眯眼,定睛一瞧,原来是他。
到嘴边的话了一个圈,临时变卦,华琼笙朝孟扶渊眨眨眼,故意佯装嗔怒道:“还叫谷主呢?”
孟扶渊一愣。
这是要他配合一下传谣言?可是最关键的一环——让叛徒给蔚楚歌送信——已经结束了,传言真假,倒是无所谓了。
孟扶渊的思绪停顿一瞬。
不,不对,也不尽然,毕竟谣言还能掩盖无为山庄“副庄主”重病缠身的真相,模糊江湖人的视线。思及此,孟扶渊从善如流,“文筝天生丽质。”
一旁扫地的侍女闻言惊到险些扔了扫把。
“哎!这就对了——”见自己诡计得逞,华琼笙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对孟扶渊悠悠道,“哎呀,孟扶渊,好像有人来找你啦!”
孟扶渊原本在和华琼笙对视,闻言一转头,电光火石的一瞬,正巧与不远处的霍一遥遥相望,视线相撞,还没摩挲出微妙的炙热,孟扶渊率先把视线移开,脸上那几分对待华琼笙的彬彬有礼的笑意也霎时消失不见。
华琼笙瞧了几眼燕元白,又瞧几眼孟扶渊,忽而站起身,碎步走到孟扶渊身旁,一手端起残余黄褐色药渣的瓷碗,另一手放到脸颊一侧,作轻掩状,红唇凑近孟扶渊的耳朵,起悄悄话来,“哎呀,怎么办呐,孟庄主,我好像又做错事啦!”嘴上做错事,面上却并无一丝一毫悔改之意,反倒是笑得幸灾乐祸,“这燕大侠,要是为我吃起了陈醋,那我心里可真是过意不去啊!”
华琼笙压低嗓音,发钗末梢的红色琉璃珠也在轻颤,“不过呢,我看你俩的样子,或许燕大侠是该吃吃醋啦!”
华琼笙从腰间摘下一个荷包,抓住孟扶渊的手,将其塞到对方掌心里,大声道:“送你的,不许丢了。”然后故作害羞地跑走了,与霍一擦身而过。
什么东西?总不可能是红笺字。
孟扶渊低头,有些好奇开荷包,抽出夹层中的一张浅黄纸条,只见上面用细若蚊足的楷字撰写一份新药方。
原来是这个。
孟扶渊哑然失笑。
笑过之后孟扶渊忽然想起什么,再抬起头时,已经不见霍一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