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二朵雪花(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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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阔可汗这把金刀不知杀过多少人,了了不想被碰到。

    她有很多很多的问题不明白,比如弘阔可汗要求她乖乖住进营帐等他宠幸,大有她不同意,他便用强的架势在里头,他与她话高高在上,如同主人逗弄狗,也不见他感到愧疚心虚。而她仅仅是要求他剔掉身上的丑陋毛发,便立刻受辱,觉着自己被践踏了尊严。

    他的尊严简直像是地上草芥,轻风刮过都算亵渎。

    弘阔可汗力大无穷,与年轻一代的勇士们掰腕摔跤丝毫不落下风,这一把大刀当头砍下,势必能将了了的脑袋劈成两半!

    弹指间,眼见自己性命危在旦夕,了了却无动于衷,只冷眼看着弘阔可汗,这一眼令金刀被冻结在半空,无论他如何使力,坚冰岿然不动,了了抬腿踹中他的腰腹,弘阔可汗狼狈松倒地,金刀也落到了了中。

    她将金刀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提刀向弘阔可汗走去,弘阔可汗还以为她要给自己个痛快,饶是不想死,也不愿低头求饶,草原上的狼永远不做看门家犬,死便死!

    一阵嚓嚓声传来,弘阔可汗只觉头皮一凉,虎皮帽子被丢至一旁,那一根根编得繁琐华丽的辫子与脑袋分开,弘阔可汗意识到了什么,正要挣扎,金刀却擦着头皮滚过,刷刷两声,从头发到眉毛,了了给他削了个干干净净。

    这样瞧着顺眼多了,那一头的辫子又脏又腻,了了想,他肯定不是每日都编一回。

    她将金刀丢回弘阔可汗眼前,目光落在他的胡子上,弘阔可汗假装不明白她的意思,了了问:“你见过杀鸡吗?”

    弘阔可汗一脸懵,了了又:“为了把鸡毛褪干净,要用开水将鸡烫一遍。”

    烫过了就好褪了。

    弘阔可汗再傻也懂她在暗示什么,他在“大丈夫宁死不屈”和“大丈夫能屈能伸”之间左右为难,最终选择慷慨就义,头一昂:“你们中原有句话,叫士可杀,不可辱!胡子是陇北勇士的象征!你杀了我吧!”

    了了点头:“好,那我就先杀你,再杀陇北人。”

    弘阔可汗还将她当作邪祟,一听她要杀陇北人,立马急了:“万万不可!”

    了了慢慢看向跌落在地的金刀,弘阔可汗忍了又忍,最终屈辱道:“我知道了!你先出去!”

    了了却坐着不动,他怒道:“你一个姑娘家,难道要看男人脱裤子?”

    了了没话,眼神冷淡中透着讥讽,大概意思是,你以为你很好看?

    弘阔可汗气急败坏,想他到了这个岁数,一生之中几乎无有吃败之时,谁曾想竟被中原来的公主拿捏,他敢肯定,丰国皇帝一定是故意的!将这么个邪祟拱送来和亲,简直就是恶意陷害!

    热水送来后,弘阔可汗拿着金刀的在微微颤抖,他的胡子伴随他几十年,自他少年时期长出后便再也没有剃掉,比爱惜脑袋还要爱惜,每日清晨都要细细打理的胡子真的要这样全部剃掉么?

    “我不喜欢男人身上有毛。”了了,“就从你开始,全都剃干净吧。”

    弘阔可汗一把握紧刀柄,恨不得大刀向了了头上砍去,可形势不如人,只能隐忍,一时间险些将自己憋出个好歹。

    此时,营帐外传来通禀声:“大汗,大可敦求见。”

    弘阔可汗的胡子刚剃一半,正心疼着,想也没想便答道:“不见!”

    “叫她进来。”

    弘阔可汗一顿,瞪着了了:“你还给不给我留点男人的面子?!”

    下一秒他自己先泄了气,“进来吧。”

    大可敦身材健美,她是陇北贵族之女,自幼在马背上长大,没有娇滴滴的做派,听丰国送了公主来和亲,她担心大汗为丰国女人所惑,特意前来拜见。

    结果这一进帐,场面与自己想象中截然不同,先不那丰国公主,光是大汗,大汗怎么在蹲着剃胡子?这胡子他少留了二十年,这、这就剃掉了?!

    见大可敦目瞪口呆,弘阔可汗攥着剩下半把没来得及剃的胡子,真是进退两难,大可敦还是个心直口快的:“大汗,您怎么把胡子给剃了?”

    弘阔可汗赶在了了开口实话之前搪塞道:“留了二十多年,腻味了。”

    “那也不至于这时候剃呀,等来年开春再剃也不迟,留胡子不冷。”

    这话倒也不是空穴来风,每年寒冬,苏克津城都会刮大风,从早到晚的刮,那风刮到脸上跟刀子般生疼生疼,皮肤稍微脆弱点,在陇北根本活不下去,所以这里的人大多皮肤黝黑泛红,而且身材倍儿结实,无畏风雪。

    弘阔可汗不耐烦地问:“你有什么事?”

    大可敦这才想起自己要什么,她是听丰国公主主动向大汗自荐枕席,生怕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才急匆匆赶来,陇北人都知道,中原人最是阴险狡诈两面三刀,他们的男人卑鄙龌龊,女人则狐媚勾人。

    她是大可敦,又是陇北人,对了了这种被送来和亲的公主很是看不上,认为丰国皇帝答应的如此之爽快,定然心有不轨。

    这一扭头瞧见了了,颇为意外,“你就是丰国公主?”

    了了看着她,大可敦满腔劝诫此时尽数咽回肚里,不知想到什么,眼珠一转,脸上顿时堆满笑容:“真不愧是好山好水养出的好人儿,瞧这俊的,你大老远地从丰国而来,人生地不熟,怕是有许多事不知如何打理。这样,要是你不嫌弃啊,无论什么事你都能来找我,我的营帐上飘着三色彩旗,你一眼就能看见。”

    了了没有感受到大可敦的敌意,但却避开了对方伸来想要摸她脸的,大可敦不以为意,连连了不少好听话,殷勤地令了了奇怪。

    弘阔可汗:“完话了没?完了就回你自己帐子去,别在这咋咋呼呼。”

    大可敦:“大汗,您可心着点儿,这剃胡子不能分心,塔木洪还的时候剃胡子,我跟他了句话,他一滑就往脸上剌了道——哎哟!大汗!大汗!您看我都了,让您心着点儿!”

    无独有偶,大可敦话没完,弘阔可汗一抖,脸上顿时多了道血口子,从右脸剌到下巴颏,鲜血如注。

    他随拿帕子一擦,皱眉斥责:“行了,剃个胡子而已,你先回去,天色不早了。”

    大可敦关怀地又问了几句,弘阔可汗忍着不耐勉强应付过去,总算是将大可敦送走,临走时,她还不忘跟了了打招呼:“记得有什么事随时找我,我都能帮忙,你这来了陇北,日后就是陇北人了,千万别跟我客气。”

    了了不回话,大可敦也不意外,她回到帐子后,恰巧长子塔木洪来探望,当下便与塔木洪提起丰国公主,兴致勃勃:“我想过了,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会!木罕一死,你的优势便大过努尔提,据丰国公主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嫁妆——”

    塔木洪打断母亲的话:“阿妈,丰国公主不会帮我。”

    “她要是想在陇北站稳脚跟,就得选择你或者努尔提,你阿爸虽还是壮年,可早晚有一天要走在你们前头,到时候丰国公主年纪轻轻的,难道要在陇北守一辈子活寡?”

    大可敦越想越对,伸替长子整理衣冠,越看越是满意:“我儿塔木洪,是草原第一勇士,不比你阿爸差,待到日后你做了大汗,依旧叫她做可敦。”

    塔木洪心跳立时漏了一拍,陇北的确有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习俗,只是他从未这样想过。

    大可敦问:“难道那位丰国公主不够美丽,不够富有?”

    身为弘阔可汗的妻子,大可敦不缺吃穿,然而陇北的环境条件注定了她们无法像中原人一样生活,白了就是陇北虽然会打仗,能打仗,但是挺穷的,就是因为穷,这仗才总打不完,因为打着打着粮草就没了,天就冷了,大可敦每年春天还要出去放牧呢!

    丰国公主就不一样,光是嫁妆便有几十辆车!中原的金银玉器茶叶草药与书本笔墨,在陇北是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的好东西,可见这位公主一定非常受中原皇帝宠爱,与她打好关系,便等于多了个有力的盟友。

    大可敦兴致勃勃,“我听她不是那种看到虫子都要掉眼泪的柔弱姑娘,还有本事杀了木罕,杀得好!木罕一死,努尔提就等于失去了一条臂膀,他对丰国公主必然怀恨在心,这是咱们的大好会!”

    虽然弘阔可汗正值壮年,看着甚至还有好几十年可活,但私底下两位王子对汗位的争夺人人心知肚明,弘阔可汗自己也知道,他不像丰国皇帝,心里清楚儿子们都想要这个位置,可谁要是敢表现出来,丰国皇帝立马翻脸不认人,他有好几个儿子都是因此获罪被贬。

    而陇北没有这种规矩,弘阔可汗希望儿子们争抢的越厉害越好,争抢的儿子越多,就明陇北后继有人,大汗的位置能者居之,当年他也是在众兄弟间杀出一条血路,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他的儿子里,最出色的便是长子塔木洪与次子努尔提,明面上这两人较劲,私底下大可敦与二可敦也一样,她们无条件地站在自己儿子这边,因此了了与她们并非情敌,反倒是可以拉拢的盟友。

    木罕之死令了了与努尔提结仇,这正好是塔木洪的会。

    见阿妈得眉飞色舞,塔木洪脖子上的印记隐隐生疼,他不由得抬去捂,眼前回荡起了了金簪杀人时的情景,要杀人,战场上塔木洪不知亲自杀过多少,陇北女人也会骑马,必要时同样能够拿起武器保家卫国,但这种时候少之又少,因为强大的陇北勇士能够为她们遮风挡雨。

    人会下意识追逐比自己更强大的存在,塔木洪也不例外。

    “塔木洪?你有没有听我话?”

    大可敦问塔木洪丰国公主够不够美丽,够不够富有,塔木洪却回答:“她很强。”

    “那就更好了!”大可敦一拍腿,“怕只怕选了个蠢货盟友,聪明人才更值得来往!不成,我得抢在拉合前面,不能让她先我一步!来人,来人!把我那珍藏的白虎皮拿出来!还有那件狐裘披风!”

    拉合便是努尔提的母亲,也是弘阔可汗的二可敦,她与丰国公主一样不是陇北人,而是来自另外一个游牧民族的公主,当初弘阔可汗成婚便是同时娶了两名妻子,一名是身为陇北贵族的大可敦,另一名便是来自穿族的拉合公主。

    拉合领土仅有陇北的四分之一,土地不适合种植庄稼,是典型的马背民族,以放牧为生。

    塔木洪对大可敦:“阿妈,你若要与丰国公主打交道,须得万事心,切记不可惹她动怒,否则怕是要招来灾祸。”

    这话时,塔木洪脖子上的印记再度隐隐作痛,他不敢叫人瞧见这个记号,私下却去见过几个巫医,得到的答案一样,都是无能为力,这记号不伤身,又刻在脖子这样脆弱的部位,若是用错了药就糟了。

    因此自入冬以来,塔木洪一直穿着高领外衣。

    “对了。”

    大可敦抱着白虎皮出来时,像是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先前我去大汗营帐,瞧见他在剃胡子。”

    塔木洪:“嗯?”

    “你也去把胡子剃一剃,大汗什么,是留了二十几年留够了,我看,他就是想剃了胡子显得年轻一些,否则跟丰国公主站在一起,压根就是两个辈分的人,是父女也有人信!”

    无论陇北男人们如何推崇胡子,陇北女人们对胡子都是深恶痛绝,毫无欣赏能力。

    大可敦不喜欢留胡子的男人,得亏塔木洪是她亲生,不然早扔了。

    塔木洪的胡子比起弘阔可汗不遑多让,胡子会把人的真实年纪往上拉个好几岁,塔木洪第一次被阿妈如此直白地指出留胡子不好看,下意识用摸一摸,忍不住辩解:“勇士们都这么留。”

    大可敦赏他一个白眼:“毛多就算勇士,熊不比你们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