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共苦
【触发原著情节,情节传输中。】
原来如此。
李秀英看了眼原著剧情,是以女主钱月儿视角展开的,相关章节大概只用了一章来讲述。
大致内容:重生后的钱月儿陪大牛回到顾家大队途中发生意外,钱月儿失踪,差点被当做被拐卖人口,是大牛带着人马调查,才查出窝藏点,最后点名李家背景。李家人能做到女儿再次利用,这么丧心病狂的举止,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七十年代严还好些,到了八十年代,正是李家人作案的高峰期。
李家人率先害同大队的妇女同志,不敢做太明显,接着抓漏单的妇女孩进行拐卖,甚至还靠这,成立了个发廊,在城里生意越做越大,与黑白俩界都有沾染,本以为一手遮天,谁晓得遇到大牛这个硬茬,这才被一窝端了。可祸害的那些妇女同志,拐卖的孩子、家庭,又该怎么算?
李秀英夫妇这次举止,相当于掐掉了源头,提前将作恶的李家人弄瘫了,至于余下一生,没了健康的身体,他们还敢像原著剧情那样屌爆?
回去的路上,李秀英久久不能从那点剧情中缓过神来,察觉出她不对劲的顾长亭揽过她的肩膀,柔声询问:“怎么了?”
“亭哥,我们是为民除害了。”李秀英感叹,吐出一口浊气。
想到李家人那些作为,以及搜刮出来的东西,顾长亭点头,“是啊,不过李家女同志是无辜的。”
是的,李家人虽培育出重男轻女的女同志,但遭受这样的一切,怎么能不无辜?
李秀英夫妇将搜刮出来的财务分为好几分,遭受迫害的李家女性一人一份,至于她们拿回夫家还是偷渡至港城甚至国外,全凭她们自己决定。有些人骨头被断了还能站起来,有些人只剩下绝望,其他人怎么劝阻都不会听,所以李秀英夫妇只给她们一个机会,剩下的得靠自己来创造。
至于属于李招娣那份,则被李秀英收入囊中。
笑话,胖子来她家吃这么多东西,不要钱的?
至于把钱给顾长敬?可能吗?除非顾长敬这辈子都不结婚,否则这笔钱还不如她替胖子保管。
回到顾家大队,京城那边派的人也来了,队伍之强大,还有特种兵混迹其中。至于李秀英夫妇是怎么看出来的?看身手,这样的身手在末世不难见。
顾长亭跟负责人单独面谈,李秀英则淡定给狗蛋喂奶粉。奶粉包装是这个年代的,但里面奶粉是淘宝上购置,偷梁换柱的。
孙红梅在屋里不停渡步,焦急地看着院外,瞧着李秀英一副气定神闲喂孩子奶的模样,就气不一处来,“你还有闲心喂奶?”
李秀英想了下,将桌上那碗兑好的奶往孙红梅跟前一推,道:“要不,您来。”
“你都不担心自家男人!算啥婆娘!”
李秀英微笑,“我相信亭哥本事才不担心啊,倒是娘,这么紧张,这是不相信自己亲儿子?啧啧啧。”
眼看着孙红梅即将炸毛,顾富英烟杆敲了敲桌面,“行了。”
孙红梅这才瞪了眼李秀英,禁了声。
李秀英继续喂奶,等顾长亭回来,狗蛋刚好也喝得饱饱了。她这才将狗蛋交给大牛,“大牛,带弟弟妹妹先回房间。”
大牛抱着狗蛋,示意兰花花跟上,留给大人们谈资空间。
顾长亭拿起搪瓷缸子灌了大口水,才道:“京城那边人要我去一趟。”
孙红梅可以夹死苍蝇的眉头总算松懈下来,“是好事啊,我们亭子终于有出息了,神仙保佑啊。”着,她还合并双手,对着四周拜了拜。
李秀英声音凉凉的,“娘,京城来的人可都在附近住下了,人家听力比常人高很多,你想把你封建迷信那套闹得人尽皆知吗?”
顷刻,孙红梅紧紧捂住自己嘴。
其他人都忍俊不禁。
顾长亭正色道:“这次去的时间不知道多久,正好,英子她们没去见过世面,我想带她们母女一起去。”
没提孙红梅和顾富英,但他们也知道什么,不多问。
多少有些伤感罢了。
李秀英倒是豁达,继续刺激孙红梅,“娘你别担心啊,你人不在,但我们带着你的心跟着去了,回来还会买礼物给您和爹呢,有差吗?没差的。”
我们带着你的心去……那意思好像是在,你有颗想去的心但去不成,但我可以啊。
一看李秀英这婆娘嘚瑟的模样,孙红梅越想越是那个味了。
孙红梅这回是真误解李秀英了。
她指着李秀英大骂:“你嘚瑟个什么劲儿,你有男人又怎么样!谁没有啊!”
李秀英:???要不是您面色气愤,我还真以为您是来秀恩爱的。
李秀英继续安慰:“娘啊,谁嘚瑟了?您讲讲道理,举举例啊。”
这话落孙红梅耳中,就跟李秀英在:我就嘚瑟咋了,你能拿我咋滴?
孙红梅气红了眼,“李秀英你敢跟我没大没!看我不死你!”着捞起袖口就算往李秀英身上招呼。
顾长亭及时挡在李秀英跟前。
看着自家英俊挺拔,面容俊朗的儿子,孙红梅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这么气是为谁啊?还不是这个白眼狼儿子!
去哪儿都撇下生养的父母,尽想着他那个家,都养儿防老,养儿防老,可防老了吗?个个都是没良心的白眼狼。
越哭,孙红梅越伤心,早知道当初该多生几个女儿……哦不。她想起了拿了家底,至今下落不明的顾碧芳。
算了,要是有下辈子,她选择一个都不生,自己逍遥快活不好吗?
从屋里出来,面对顾长亭的视线,李秀英耸了耸肩,“我刚才还真没内涵她,谁知道她哭个啥劲儿。”
顾长亭摇头:“我不是指这个,这次去京城不少眼目盯着,东西得过明路。”
李秀英拍了下头,“对呀,我咋没想到这个……”她狐疑地看向顾长亭,“所以,你带我们娘三一起去京城,到底是去开眼,还是共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