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公园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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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衣间里,叶夏抬手抹掉眼泪,她该出发了,幸好今天起得早,要不然早就错过三哥跑的时间了。

    “薛姨,我知道的,季伯伯一家人对我很好,我知足的,我感恩他们,我会好好对他们的,不会让他们伤心。”叶夏。

    这句话给薛姨听的同时,也牢牢地铭刻在叶夏的信念中。

    这也是她重生回来的意义。

    薛姨满含热泪,深感欣慰,“好孩子,你这样想很好,你母亲也会很开心的。”

    对,母亲也会很开心的,毕竟母亲是真的很爱季伯伯,爱到连母亲最看重的名分都没要,脸上每天都洋溢着笑容,过得是真的很幸福,反观上一世的叶夏自己,处处都要求个名分,拼命地想要挤进上流圈子,最终获得的下场是被负心人害死。

    “薛姨,我好看嘛?黑眼圈重不重?”叶夏换好运动服,走到薛姨面前转了一圈。

    薛姨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亭亭玉立,娇俏动人,直点头,“嗯。”

    叶夏却忽然捂住嘴巴,“哦,对了,还没洗漱呢。”

    噌噌地又跑去卫生间一通捣鼓,没一会儿,叶夏看着眼前水水嫩嫩的人儿,忍不住发出赞叹:“哇,年轻就是好,随便洗洗就这么水嫩。”

    “咚!”

    一楼的大摆钟响了,应该是六点了,不行,她要赶紧下楼。

    “薛姨,我去跑了,待会儿来吃早餐。”叶夏边跑边,一溜烟就消失在楼道口。

    时迟,那时快。

    等叶夏赶到楼下时,刚好望见季宗跑出去的影子。

    身材魁梧,健步如飞,俨然是个运动健将。

    比对一下,她此时的细胳膊细腿,这要追上三哥,根本不可能,还不如她先慢跑着,一来热热身,毕竟她十五岁的体质是真的差,先缓冲一下;二来嘛,三哥向来体力好的不得了,一般都是要跑五大圈的,刚好她跑慢点可以让他追上她。

    计划定,叶夏就开始慢跑起来。

    季家大别墅坐落在一片独特的老城区,这里的老城区但并不是那种密集老区,而是经过战火年代留存下来的权贵名流家族的居住区域,这里住着的人大多非富即贵,称得上真正的富人区。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不断发展,不断开发新城区,城区土地越来越值钱,建筑也趋向高密化,而独特老城区里却是环境优美,绿化程度堪比森林的状态。

    这里的豪宅基本都是独栋别墅,环湖面山,风景秀丽,去各家聚会必须开车才行,因为距离都是以公里计算的,高质量公路,路上的车也少,偶尔有也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家。

    十年前,附近的一座山被规划成了森林生态园,移植了大量的杉树,挖掘了人工湖泊,非常适合居住,那时这里的房价就已是天价了。

    十年后,城中越来越嘈杂,生态污染也越重,便使得这一片老城区更加受人向往,此时这里的房价更是贵不可言。

    季宗通常都是沿着车辆稀少的街道往公园跑去,单圈大概是十公里,五圈下来就是五十公里。在上一世,季宗就经常领着叶夏跑,从最开始跑下十公里都很艰难,一直到最后能平稳呼吸的跑完五十公里,把她的体质也提升了很多,整个人都健康精神了起来。

    跑的这条线路,叶夏已经很清楚了,果不其然,就在她跑完半圈时,季宗跟了上来。

    季宗本是和往常一样,边跑边思考,不时地还会看看风景,可今天,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窈窕纤细的身影,一头长发飘逸,跑起来的姿势动人。

    不知为何,他觉得身影有点眼熟,果不其然,当他追上去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脸通红的叶夏。

    “叶夏?”他叫住她,“你也来跑?”

    叶夏看到他,假装惊讶地停了下来,轻柔地叫了声“季宗哥”。

    紧接着又气喘吁吁地:“我觉得自己体质太差,会影响学习,所以想多跑跑步,让我变得聪明点。”

    季宗问:“那你跑这么慢,有用吗?”

    是呀,都怪她真是体质太差了,慢跑起来都这么费劲,更别提想快一点了,她本以为在三分之二圈才会遇到三哥,没想到才半圈就碰上了,而且她还喘气都喘不匀。

    反观季宗,他身上连汗都未出。

    不等叶夏回答,季宗已经明白,丫头怕是累的不轻,他也没想到,昨天才到季家,今天就开始努力向上,这股劲儿倒是难能可贵。

    季宗问:“怎么不在健身房跑?”

    叶夏喘着气:“吹着空调跑完跑步机,估计没跑完,我就晕了。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跑步更舒服。”

    季宗想起她刚刚左看看右看看的样子,格外的滑稽。

    又抬头看看天,夏天里白昼越来越长,这会儿天还算亮。

    “你跟着我跑吧。”他完,就径直跑了出去。

    “啊?”

    难道?

    叶夏有些惊讶,但还是慢慢跟上去。

    只见季宗一边跑一边给叶夏道:“你刚来,对这里还不熟,我带着你跑,你也不会那么累,明天你还想跑,我们一起。”

    “可是,这样会不会耽误你跑?”叶夏有些心虚。

    “不会,”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以后你就能跑快点了。”

    她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和三哥一起跑步了,进度也太快了吧!

    而且,三哥的声音怎么那么好听,宛如大提琴一般。

    上一世,她是被刚出任务回来的三哥,强拉出来跑步的,当时是傍晚,迎着夕阳晚霞,她跑得很畅快。当时,她就沉醉在三哥的声音里,觉得有个哥哥真好。

    后来,他们经常一起跑步,吃饭,羽毛球,游泳,下棋,很是开心。

    直到他有了沈静这个女朋友,也越来越忙,渐渐也就不带她玩了。

    再后来,他结婚了,新娘是沈静,一个让她只配仰望的女人,她就再也不敢私下去找他了。

    她怕他的妻子用讨厌的眼神看她。

    沈静出身名门,是真正的天之骄女,她不会浅显地表露不满,而是让人从骨子里感觉到被蔑视。

    叶夏既羡慕沈静,又害怕沈静,从来没有讨厌过沈静。

    似乎她从心底里觉得她没有这个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