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正文番外·顾良楚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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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章 正文番外·顾良&楚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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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岁的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我是希望有一晚能睡个好觉。

    我出生在一个破旧的筒子楼,有个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喜欢咬文嚼字的妈和一个嗜赌成性家暴成瘾的爸。

    这样的家庭结构早早的夺走了我所有的快乐,哭声、吼叫声、催债声、吵架声总是萦绕在我周围,让我从未拥有过一个安眠之夜。

    我爸在一家建筑工厂上班,一个月工资一千到两千不等,拿到工资的第一时间就是去街上的“茶馆”玩牌。要是赢了,他会高兴的给我和我妈带王叔家18元一只的手撕鸭;要是输了,他会人。

    我,我妈。

    我妈从不反抗,也不让我反抗,等我爸撒完气走了她就默默端来一盆温水,用洗的掉色的毛巾擦去我身上的血污,然后就哭,一哭就是一整夜。长期的失眠让我变得极度暴躁阴郁,在学校班级基本没人愿意和我待在一起。

    但沈佳妮是个例外。

    她的家庭情况和我的差不多,我们同病相怜,时常互诉衷肠,排解着心里的苦闷,她懂我,我也懂她。

    我们有个秘密基地,在筒子楼后面的树林里,那是我们每天碰面的地方。

    几年后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那里等她,直到天黑了也没看见她的影子。

    我知道她不是一个会放我鸽子的人,所以就到处找她,最后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正在哭泣的她。

    她满额头的血,衣服破了,裤子破了,细瘦的大腿上遍布抓痕,胸脯裸露在外。

    我脑子嗡的一声,愣了几秒才脱下外套罩在了她身上。

    她神情恍惚的告诉我,她爸疯了,竟然想睡自己的亲女儿。

    我愤怒的全身都在颤抖,决定替她报仇,也替自己解脱。

    你知道吗?

    酒精和头孢类抗生素同时服用,会在人体产生一种双硫仑样反应,只要掌握好用量,就能轻易杀死一个人。

    我用零工的钱买了酒和头孢,把头孢碾碎了兑在酒里,亲眼看着她爸和我爸喝了下去。

    整个过程中,我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每个细胞每道毛孔都在兴奋的叫嚣着,我从来都没有那么开心过,那么快乐过,他们痛苦扭曲的表情就是我的美味佳肴。

    杀人对那时的我来,不是罪恶,是正义。

    一切都如我所想。

    他们死了。

    没人报警,没人办葬礼,用席子一卷,随便埋在了我和沈佳妮经常去的那片树林里。

    没了痛苦的源头,我和她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成绩好,我们一起考入了南城大学,光明的未来在向我们招手。

    我决心要摆脱过去的生活,与那个被鸡毛蒜皮和世俗包围着的筒子楼一刀两断。

    大二的时候,沈佳妮拥有了交换生的名额,去了国外,我进了学生会,混了一个副部,也认识了校花楚熙雅。

    她真美啊,是我从未见过的,最干净、最纯粹的美。

    只是一面,我就懂得了什么叫“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可她是楚家的千金大姐,身边有像万千一那样家室外貌成绩都优秀的Alpha。而我只是一个肮脏的、卑劣的、杀过人的穷子,我明白我们之间有着无法跨越的鸿沟,我配不上她。

    我想,既然配不上她,那就远远的看着她也好。

    在那段时光里,我了解到她最爱吃的菜是学校星月楼二楼第三窗口的可乐鸡翅;最爱读的书是约翰·析格的《观看之道》;最喜欢的动物是狗;画画的时候习惯用左手,讨厌玻璃做的杯子……

    她开心的时候我跟着开心,她难过的时候我跟着难过,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引着我的心神。

    我变成了提线的木偶。

    只属于楚熙雅一个人的提线木偶。

    原本以为要这样到大学毕业,却没想到天意自有安排。

    我意外救了被混混堵在巷子角的她,那些混混下手挺狠,我差点就成了残废。

    不过因祸得福,我得到了楚熙雅理所当然的照顾。

    我高兴的彻夜难眠,但因为怕她觉得我轻浮,所以面上总是装的很冷淡。

    我只盼着身上的伤能好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对疼痛已经麻木的我从不怕疼,只怕身体好转以后我们会再无瓜葛,变成熟悉的陌生人。

    可老天还是眷顾我、可怜我,我惊奇的发现她也喜欢我。

    她看见我的时候会脸红,会表现出一个女生的羞涩。

    我欣喜若狂,向她表了白。

    她答应了,对我来就像是做梦一样。

    我们谈了两年的恋爱,每一天都在蜂蜜罐子里渡过,我的性格也外向起来,开朗起来。

    她就是一束光,照亮了我的黑暗和贫瘠。

    大学毕业以后,我向她求了婚,在一片绿色的草坪上,她穿着简约的婚纱,成为了我一个人的公主。

    我入赘到了楚家,开始替楚老爷子管理公司,过的忙碌又充实。

    不久熙雅就给我生了一个Alpha,我们给他取名良泽。良字是从我名字里拿的,泽字是因为熙雅很喜欢。

    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家照顾她们母子,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走过了八个春秋。

    我过的太幸福,儿时的我不敢肖想的幸福。

    可这幸福被沈佳妮破了。

    我们是在一场酒会上遇见的,彼时她学成归来,眼里带着自信的光华,再没有时候的胆和怯懦。

    我很为她高兴。

    她所在的公司和楚氏集团有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我们见面的次数很多。

    我把她当妹妹看待,她却趁着酒意当着众合作伙伴的面喜欢我。

    我很生气,也很惶恐。

    我们的生意圈子看着大,其实来来往往就那么几个人,有什么闲言碎语,很快就能传进楚老爷子和熙雅的耳朵里。

    为了不造成误会,我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了她。

    沈佳妮没再来找我,我松了一口气。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正轨,某天晚上,她却突然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她要走了,希望我能送她最后一程。

    念在旧时的交情,我赴约了。

    因为赴约,我酿成了悔其一生的错误。

    【作者有话:头孢就酒,走就走。

    朋友们不要模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