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皇太子的主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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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丽丽最近心情不太好。

    倒不是因为遇到了什么麻烦,相反,她的日子过得很滋润,比起原主懦弱柔顺的性子,落水后宣称失忆的她毫不在乎展现出自己泼辣的一面,反而让她赢得了一些人缘。

    她心情不好,是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能学习魔法!

    在这样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世界里,她却只能和前世一样做个普通人——这实在让她非常不甘心。她明明都穿书了,为什么还不能逆天改命?谭丽丽吃好喝好睡好,可唯独每天一想到自己从爱丽丝公学毕业后不能再去魔法学院学习,就感到一阵恼怒。

    就没有什么办法吗?

    她每天入睡前挠着自己的头发,想到那个恶毒女配海格薇,忽然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嫉妒。身为恶毒女配,她却有此时此刻她最想要拥有的东西……如果,如果她穿成的是海格薇该多好?只要她避开原本的剧情,不做死,岂不是走上人生巅峰?

    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生物。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何况是温室里长大的少女呢?她大概从来没有思考过自己与恶的距离,并天然的认为那离自己很遥远。可事实上,就像平民吹嘘自己当了国王不会沉迷声色一样,这种认知充满了虚假。

    她只是从没有经历过诱惑。

    因而当她开始反复思考如何才能获得魔力时,她把目光对准了从玛丽安枕头底下摸出的丝绒盒子——里面装着一截骨头,还有一封信。

    那骨头很短,大概只有手指那么大,它看上去是洁白无暇,但却给人一种不详的预感。这也是谭丽丽从一开始就直觉这东西必须藏起来不让人发现的原因。一个贵族姐的闺房里为什么会有这东西?

    至于那封信,上面只写了一个地址。

    谭丽丽本来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但随着她在学院的生活逐渐安定之后,她开始重新注意这封信,以及这截骨头。玛丽安之前拿它做什么呢?

    终于,在某天休息日,谭丽丽叫了一辆马车,带着那截骨头,拜访信封上的地址。

    下了马车,谭丽丽左思右想了一番,还是没让女仆跟来,借口上厕所,自己一个人沿着一条偏僻的巷往里走。她走得很慢,手里攥着从魔法商店里买来的传送卷轴,下定决心一有不对就跑路。

    可走了一阵,却什么都没看见。

    这地址难道是假的?谭丽丽有点气闷。

    但就在她耐心耗尽,准备道回府的功夫,前面的路却忽然有一道黑色的影子从地面上掠过,接着,那道影子从地面上拔地而起,黑色瞬间褪去,显现出一个人类的身影。

    谭丽丽看呆了。

    不是被吓到,而是被眼前这人的容颜所惊艳。

    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个美少年。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将他极好的身材比例展露无遗,黑色的碎发下,是一双漂亮的青金蓝瞳孔,只一眼,便叫谭丽丽沦陷。

    来到这里以后不是没有见过帅哥,相反,帅哥多到让她眼花缭乱,到最后反而都审美疲劳了。可眼前这位美少年却仍然帅到瞬间在她心中独领风骚。不仅仅是因为那罕见的、让她不由自主产生亲切感的黑发,还因为少年那双充满了故事的眼睛。

    “你好,美丽的姐。”

    青年开口,声音迷人而优雅。他抬起手,一只雪白的雕鸮落在了他的胳膊上。

    “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么?”

    尽管我的生活因为各种原因变得乱七八糟,但国考还是即将如期而至。

    眼看着还有三天正式开考,我不得不每天把自己泡在图书馆里温书,暂时性的把某条龙给我惹来的一身骚置之不理。

    但显然,想要完全不被扰是不可能的——

    “你听了吗,最近公爵府那位少爷已经是皇太子的入幕之宾了。他们宿舍被卫兵看守着不让进去,可是后来……啧啧。”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位斯科特公子拿下的可不止皇太子,据还有流落在外的亡国王子在疯狂追求他!”

    “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有人看见宿舍窗户里有一个银发男人被扔出去,老天,他的脸比皇太子还好看呢。”

    两个女孩坐在我的隔壁声话,尽管她们声音不大,还是被我一字不漏听了进去。

    我的心情异常复杂。

    我想否认,可事实上,我的确跟他们进行了一些不该发生的运动。虽然一开始我是抗拒的,可后来我满脑子只剩下快感,甚至叫得非常大声都意识不到……好吧,虽然现在想来有些羞耻,可这能怪我吗?我从来没想一次性这么多个啊,都他妈是他们主动的!

    当时皇太子还一直叫我猫咪,非要我配合他……

    猫咪,个*,猫咪可听不得这个。

    在我内心酝酿着方案该如何自然的离开这张桌子时,那边的对话还在继续。

    “你不知道吧,最近图书馆这本书卖得很好……《美少年与野兽的罗曼史》,就以斯科特公子为原型的,而且还加入了一些原创的角色……”

    “对对,我也看过,里面还写了章鱼怪……”

    ?

    我忽然觉得不妙了。这种传言如果传到了宫里,皇后会怎么想?如果召见了我父亲去询问这种事……我开始害怕了。

    也许我该找皇太子好好谈谈。那天以后,我没有主动找过他,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躲着我。难道是不好意思?可当时他可没这这么……

    于是,我决定主动去找皇太子。

    老实,我也不明白我对皇太子到底怀着什么样的感情。我不讨厌他,这是显而易见的,他那么照顾我,又是未来的君主,我对他谄媚都是正常的。

    可如果论及情爱,我却有些迷茫。

    书上,爱上一个人,会有一种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那我跟他好像只有在做运动的时候心跳加速算吗?

    呃。

    我也不明白,但我的本能却似乎是在抗拒理清楚这些事。而且我忽然想起来了那本日记上的字。

    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是我没想到,当我跑去皇太子住的行宫找他时,会见到从未在他身上看见过的模样。

    天色展现出某种黄昏特有的艳丽时,我怀着有些忐忑的心情独自走向了皇太子的行宫。

    我做好了被侍卫用各种目光围观的准备,但却发现四下竟然无人把守。我有些吃惊,还以为出了什么事,琢磨着是不是该赶紧叫人来。

    可想了又想,觉得不太可能。如果皇太子出了什么事,不可能什么动静都没有。唯一的解释是皇太子遣散了侍卫。

    于是我最终决定自己进去。

    不等我推门,那扇雕花大门便自己开了。我松了口气,显然皇太子已经感知到了我的到来。皇太子的魔力实在是远超寻常人想象啊。

    这么感慨着,我听着自己的脚步声,一步步靠近寝殿。

    然后我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皇太子。

    他沐浴着余晖,散漫的倚靠在沙发上,手撑着下巴,腿搁在茶几上,身上没有惯常华丽的服饰,只挂着一件单薄的丝绸开衫。散乱的金发遮住了半张脸,似乎睡着了一般。

    只是那蝶翼般的眼睫轻颤,更像是在沉思。他那双蓝色玻璃眼没有了往日的光泽,但却像暗沉的深海,带着深深的漩涡,像要把我吸进去。

    作者有话:

    走完肾该走心了。皇太子:哐哐撞大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