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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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

    这会儿还是早, 可连续干旱之下,这空气里让人无法捕捉到半缕属于该有的清新,而且又有那蝗虫飞过, 莫是什么树枝草叶, 便是那树皮也被啃得干干净净,目光所扫过之处,没有半点生机。

    甚至还有被昏鸦啃噬过的尸体, 如今只剩下一堆堆白骨, 人间地狱只怕也是莫过于此了。

    这便是天灾。

    可是于沈羡之所看, 明明不至于走到这一步的, 这些枉然丢掉性命的老百姓,都是因为朝廷不作为的缘故。

    朝廷和地方藩王之间的较量, 将这些无辜的老百姓作为赌注, 使得这些地方官员越发为所欲为, 枉然害死了这么多人。

    这一刻沈羡之觉得, 那些权贵们不但该死, 而且更应该千刀万剐才对。

    她将信笺撕碎,刚摊开手心, 便被那干燥的风给吹散,瞬间没了踪影可寻。“朝廷到底要做什么?”要他们不在意这江南之灾, 可是却派了两位皇子亲自来。

    可要在意,这两位皇子轻装而来,连半粒粮食都没有, 他们算拿什么来赈灾?放自己的血么?

    不是她要阴谋论, 而是夏侯瑾又提醒要心那南海王, 加上这狗皇帝对他这些亲儿子们也几乎都是作棋子用的。

    所以她甚至想, 莫不是这两位皇子是他手里的弃子?不然的话, 单枪匹马让他们来江南送死么?

    如果这个时候,夏侯翼和夏侯绯云就算是被南海王抓了去,只怕狗皇帝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更别这两人能起到什么威胁作用了。

    一面想起这狗皇帝面上最疼爱的看似是十七夏侯巽,但夏侯巽又只是挡箭牌,前世也看过不少宫斗文,一般最后继承大统的男主角基本就是分为那么几类了。

    要么就是暗里韬光养晦,明面做个闲散人,或是丝毫不在意自己名声怎样的闲散皇子;要么就是从多灾多难,最后成功登基。

    不然就是看似皇帝不喜,无人搭理无人关注的可怜,但实际上是皇帝最爱的女人生的儿子,心尖尖,老爹支配着其他的儿子们窝里斗,专门替他清扫登上皇位的道路。

    当然了,这种也不算什么,毕竟中间跟皇帝多多少少是会有些摩擦误会,运气最好的是那种躺赢的,真的在皇帝心里都想不起这个儿子的存在,可最后自己的诸位王兄们相互残杀,就剩下他一个人……

    所以,虽然这是现实,不是,但是想到这狗皇帝的迷惑操作,沈羡之便忍不住朝那高月问,“这宫里,哪位娘娘最受宠?”末了又补了一句,“德妃不算。”

    高月公主不明所以,不晓得沈羡之怎么忽然问起这个?还有德妃为什么不算?“为何不能算德妃娘娘?”而且父皇对十七也极其偏爱。

    没想到竟然听沈羡之反问道:“他要真宠爱十七,该是心翼翼地将他保护起来,而不是让他得罪一个又一个人。至于为什么最宠爱德妃?你在宫里你难道不清楚么?除了德妃之外,如今这几宫娘娘身后,哪个没两把刷子?”再特别宠爱他们,那对方的尾巴岂不是要翘到天上去?

    高月应该是第一次这样直白地听人对后宫之事评头论足,可是她竟然意外地发现,沈羡之的好像也是那么一回事,如果父皇真的宠爱十七,不是该想办法让别的皇兄们对十七这个弟弟多照顾些么?可是如今细想起来,好像父皇没少给十七拉仇恨。

    不过也不排除十七现在就在西南,与这沈羡之有些交情,沈羡之偏向他的可能性。

    所以高月暂时也没有结论,只是顺着沈羡之的话道:“ 如果不算德妃娘娘的话,那倒也看不出来,对谁特别好,都是一样的。”就比如,如果在母妃的宫中歇一晚后,他必然会去陪着贤妃用膳。

    反正雨露均沾,也正是这样,谁也看不出来,父皇到底更喜欢谁多一些,是母妃所看养大的八皇兄,还是五皇兄。

    又到底会立谁为储君。后宫里较量不止,朝堂上也因此拉扯不清。

    至于大家为何没有将受宠的十七放在竞争储君之位的资格中,只怕正是沈羡之所这样,德妃身后无人,甚至连六皇兄都比不过,六皇兄身后好歹还有公孙家的女眷们,哪怕无权,可是一个个诰命在身。

    可六皇兄都没有这个资格,那十七就更没有了。

    高月一时间也有些懵了,方才沈羡之看信的时候没避开她,她也瞧见了,这一次来江南的是五皇兄和六皇兄,这是不是意味着,父皇要选寄样在母妃名下的八皇兄?

    不想这时候只听沈羡之又道:“这么来,京城里只剩下八皇子了,从眼下看你母妃岂不是最大赢家?”

    话是这样,可是高月忽然想起,京城怎么可能只有八皇兄呢?明明还有两位啊。于是连忙道:“还有二皇兄和三皇兄。”

    这个二皇子沈羡之晓得,他此前是太子,那钟玉嬛不就是因他被牵连的么?他都被圈禁了,应该不算吧?

    不过这个三皇子,沈羡之还真没听过,“三皇子还活着?”她所得到的资料,除了方才所言的这些皇子,其他的不都不在了么?

    只听高月解释道:“三皇兄身体孱弱,从就养在相国寺里。”不过高月想,三皇兄从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每日礼佛读经,只怕也是一心向佛的,而且身体也不好,应该不可能与朝廷有什么接触。

    倒是二皇兄,当年他不过是被圈禁罢了,到底是留了性命,听当初他的人也逃了不少出去,可没准他一直都在蛰伏伺机报仇呢。

    于是她几乎认定,这个二皇兄现在极有可能就是在暗中韬光养晦,如今京城里就只剩下八皇兄,他不可能就这样放过这个天大的好机会。

    没想到这时候却见沈羡之一脸不信地问过:“你见过这三皇子了?真的病了?”天下人人皆知,夏侯瑾活不了多久了。

    可事实上呢?他不但能活好久,而且那身体简直是不要太好。

    反正她切身体会过了的。

    于是她几乎就将目标锁定在这位寺庙里长大的三皇子身上。

    高月摇头,“父皇三皇兄身体不好,不能多见人,也不能吹风,所以即便是宫中重要宴会,也不会让他来,所以我们都从没见过他。”反正兄弟姐妹那么多,少他一个也没什么区别。

    沈羡之一听这话,单方面就认定了这位三皇子有大问题,“我看着玄乎。”一面也问起这三皇子的出身。

    高月知晓的并不是很多,而且还是从她母妃刘惠妃那里听来的。

    那时候刘惠妃愤怒地将指甲掐紧手心,然和恶狠狠地道:“那贱人得宠又如何?还不算死了?留下的儿子也病恹恹的,只能一辈子待在寺庙里,她一个死人怎么能比得过我们?”

    而沈羡之听到这话,几乎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这个世界哪里是现实?明明更像是世界啊!听听这刘惠妃的这话,明显这三皇子就是天选之子啊!

    如果这个三皇子将来是继承大统之人,那不就是妥妥的主角么?他身边肯定也配备了一个女主角。

    所以自己人生是陪跑?不过也不要紧,这不冲突,她的目标是做江湖大佬,跟朝廷没什么关系。

    不过很奇怪,沈羡之竟然一点都不慌张,反而有些激动,“这样来,这三殿下的母妃当时很得宠?”

    她这样对这三皇子的事情感兴趣,让高月也不得不多想,“你是觉得三皇兄有什么问题吗?”

    沈羡之何止觉得这三皇子有问题?而且还是有大问题,于是直接脱口道:“我觉得你父皇最宠爱的,应该是你这位三皇兄。”

    高月摇头,直接给否决了,“父皇倘若宠爱他,早就立他为储君了,更何况他的身体并不好?”而且他身体不好,也没怎么听父皇专门让御医去相国寺给他诊治,显然心中就根本没有将他当一回事。

    甚至基于可能也把这个倒霉的三皇兄给忘记了。

    “他的身体好不好?你亲眼看到了?不,你没看到,你连人都没见过呢!所以至于是否一直在相国寺,这都是个问题呢!更何况直接将他立为储君,不就是把他做箭靶子么?你们这些兄弟姐妹们?能放过他?”从刚才高月所言中,她母妃刘惠妃对这三皇子的母妃,应该就恨之入骨了。

    不过她这些没有半点证据,一点不切实际的话,还真把高月给动了,尤其是高月看到眼前的沈羡之,想起沈羡之此前不也是一直在山里么?当时沈家也她身体不好……

    可是高月觉得,沈羡之不但身体好,这脑子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了的,而且武功卓然。

    所以没准,沈羡之所的这些话,还真有可能。只是如果真是这样被她中了的话,那自己这些皇兄们,甚至是母妃外祖父,他们这么多年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将是笑话。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高月觉得出生在这个皇室的可悲,整个人也一下萎靡了下去,因为她忽然又想到母妃,那德妃能得宠,不过是仗着一张脸像那个贱女人罢了。

    而母妃口中的那个贱女人,不就是三皇兄的母妃素素么?于是只转头朝沈羡之看过去,“三皇兄的母亲叫素素,听是个普通的猎户之女,当初我父皇还是皇子的时候,被人刺杀重伤,被她所救。”

    所以,素素进王府的时候,因为身份卑微,她自然不可能做侧妃,只是一个普通的侍妾罢了。

    后来生下三皇子后撒手而去也只是一个卑微的侍妾而已。而当今圣上登基后,也没给她追封,加上她所出的三皇子又一直都在相国寺里,所以他们朝中无人,自然是没有人提起此事。

    母子俩,就像是彻底被遗忘了一样。

    逐月和宋月知晓身份被沈羡之知道后,还是有些后怕的,只是如今见姐姐不知道被沈羡之问了什么?脸色变得难看,到底还是担心,壮着胆子靠近了过来。

    却不想刚过来还没来得及询问高月的状况,就听高月道:“她没有被追封,三皇兄也在相国寺,无人见过,几乎所有的人都将他们遗忘了,大部份人甚至不知道他们存在过。”

    逐月二人听这话没头没尾,一点没懂。

    但沈羡之明白呀,很自然地接过高月的话,“所以,这样一对比,他才是那个被真正保护着的人,至于十七,不过是靶子而已。”可怜的十七啊。

    一面也忍不住拍手叫道:“妙啊,这三皇子简直就是话本子里的主角,咱们试想一下,如果这位三皇子以后才是储君,那这么多年这素素没有任何品阶,到时候是不是一举追封为皇后太后的?”

    公孙无音一直都紧随在沈羡之的身后,她是寒甲军所有的希望,而且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也让公孙无音觉得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比她合适的。所以哪怕知道沈羡之武功不错,但是他不放心这高月公主几人,自然也就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

    如今听着她这些言论,忍不住瞥向了这四下的荒芜,他们这多少也算是在逃难吧?二姐怎么还这样欢乐?而且胆子如此之大,把当今圣上后宫掰开来细就算了,如今还编上了话本子。

    后来的逐月和宋月隐隐明白沈羡之和高月在什么,吓得脸苍白。

    她们是再也没见过这样大胆妄为的人了。

    可沈羡之明显来了劲,兴致勃勃地道:“这三皇子的母妃出身以及和皇帝年少时候的相遇,也是话本子模板,你们想那时候你们这父皇,天之骄子,自眼里都是数不尽大家闺秀贵族仕女,个个都闭月羞花,见多了难免是觉得烦腻了。”

    所以忽然遇到这素素,简直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正觉得腻味,来了一盘白菜,吃得多香啊!那叫一个清爽。

    那这素素自然也就受宠。

    不过白菜一直吃也不好吃,所以这素素死了,在狗皇帝还没吃腻的时候就没了,这么多年不就更加让狗皇帝念念不忘么?

    而且人都是犯贱的,得不到的就越是觉得珍贵,久而久之就成了那触碰不到的白月光,心头的朱砂痣。

    逐月宋月对于沈羡之的这些高谈阔论,惊得话都不出来,哪里敢附和?哪怕她们也觉得沈羡之这个法是有些理据的。

    但高月这会儿大抵已经适应了,只苦笑一声,叹道:“所以,活人永远都比不过死人,对不对?”

    “是啊,就像是家花没有野花香一样。”沈羡之完这话,下意识摸了摸下巴,也不晓得夏侯瑾在外面有没有野花野草的。

    如今正安排好一切,从西南启程往江南赶来的夏侯瑾,只觉得鼻子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发痒,了个喷嚏。

    身后的贪狼听了,只担忧道:“王爷您也是,都在早上露重,咱们就算要赶时间,也不差这一丁半点的。”这下好了吧?喷嚏都上了,没准是着凉了。

    夏侯瑾听着耳边呼呼风声里夹杂着的啰嗦,想着从前自己身边这些人不是这样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怎么一个个开始这样喜欢碎碎念起来了?跟个老太太似的。

    自然也没做理会。

    本来听沈羡之身上有蛊毒,他立即就联系了阿布他们帮忙听苗人的踪迹,希望能帮沈羡之找到接触蛊毒的办法。

    虽然蛊母就在沈羡之手里,可这蛊毒不解,夏侯瑾终究是不放心,就怕出个什么意外。

    可没想到这苗人的消息还没找到,反而是江南那边的噩耗一件又一件地传来。

    然后他最担心的事情也就发生了。

    沈羡之居然去了江南。

    江南是鱼米之乡,是那富贾之地,同样也是险地,尤其是这天灾过后,朝廷又如此不作为,少不得是会出现疫情的。

    若真染上疫情,脑子再怎么好用,武功再高,都是没用的。

    可是仅凭着他的一封手书,怎么可能将沈羡之劝回来?于是乎只能将西南的一切都安排出去,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往江南赶去。

    他这里心急如焚地赶朝江南,就怕沈羡之有个万一。

    然而如今的沈羡之踩在焦土上,正兴致勃勃地与这高月姐妹三着‘假如这三皇子未来的储君’的话题。

    “他要是储君,历史就由他来撰写,那他肯定就是个英雄。不过俗话的好,这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历史里若是只写那些丰功伟绩也不好看,到底还得添些儿女情长,没准这会儿他的身边就有个美人相伴,而且可能还不止一个,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美人里,绝对有一个是你们所认识的,世家容貌学识都是上上乘的。”

    高月这会儿已经彻底地适应了这个话题,更何况沈羡之不是在这话题前面加了一个‘假如’么?还有这长路漫漫,头顶着烈阳烘烤,脚踩着龟裂大地,如果不些话转移注意力,的确是难熬得很。

    所以听到沈羡之这么,“那这人以后会是皇后么?”

    沈羡之想了想自己看的,“是肯定会是的,毕竟出身和世家都摆在这里呢。不过我觉得三皇子身边应该还有一个与他母妃一样出身的女子才对,也有可能是从在外结识的青梅竹马,应该是他的心尖尖。”

    “既然是心尖尖,为什么不立为皇后?”那宋月也忍不住声嘀咕,显然也被这个沈羡之综合自己所看过的多本而现编出来的故事给吸引了?

    而她才问完,那逐月就道:“出身不行,朝堂上群臣会反对。”毕竟是一国之母,身份不能太低微,而且出身太卑微,身后无人也不见得能掌管后宫。

    不过逐月却想道:“兴许不能立她为皇后,三皇子会更宠爱她。”

    高月点头,很是赞成,“那到时候权力给了世家女,宠爱却给了这青梅竹马,似乎也是能平衡后宫的。”

    哪里料到沈羡之语出惊人,“还有一个可能,这个皇后其实是垫脚石。”

    “什么垫脚石?”宋月不解。

    于是沈羡之便将那些籍籍无名的皇子,为了争夺储君之位,从而利用世家女的感情,让对方帮自己铺起这青云路,借用起母族的势力为己用,等目的达到,权力在握后,第一时间将这位世家女踢掉,然后将对方的母族也一起灭族,在扶持自己的真爱上皇位。

    而那时候的年轻帝王连皇后的母族都能灭族,想来已经是大权在握,又有如此铁血残酷的手段,群臣们就算是对这位出身卑微的皇后不满,也不敢多言一句。

    毕竟什么能比得过自己项上人头身家性命重要呢?

    几人听到这话,都忍不住道喜一口冷气。

    不是因为觉得沈羡之得太夸张了,而是类似的事情,历史长河里也是有的,虽然没记载得这样清楚,但也差不了多少。

    而公孙无音觉得沈羡之是真无聊,这个‘假如’也得未免太夸张了些,且不这后面新皇会杀皇后一事,便是这位三皇子到底是真病还是假病,都还无从考究呢!

    如今就只知晓有这么一个人,而且人家身后也的确无权无势,她却已经编排出了这么多。

    让公孙无音也坚定地认为,果然女人真是恐怖,才走了一个时辰而已,她们就把一件莫须有的事情出这么多花样来。

    但这个故事还没有完,还在继续中。

    也有可能是沈羡之得太真切了,加上的确也有相似的历史,所以这高月姐妹三还真有模有样地筛选起京城里极有可能帮到三皇子的这位世家女。

    出身要好,家世要过硬,容貌也要出众,更要惊艳才绝。

    其中甚至还有那已经被革职,险些被流放的前太子太傅钟太傅家的女儿钟玉嬛。

    不过她刚被提起就被推翻了,钟太傅一个文人,也没结党营私,不合适。

    于是挑来挑去,觉得高相爷家的独女高水汀就挺合适,对方不是也和王玉臣退了亲么?

    沈羡之已经把王玉臣这一号人给忘记了,如今听她们提起,方才想起来这个一身葱绿的自恋狂。

    至于这高水汀,也的确有那端庄之相,至于才华这种东西,多宣传宣传就有了,最重要的是她相府姐的身份很合适啊。

    而且高相爷也是一个十分擅长经营人脉的大佬。

    三皇子要是不选高水汀,那就是他没眼光。

    于是越越像是那么一回事了,这宋月还透露,听这高水汀近一年来,总是喜欢去相国寺里拜佛。

    没准就是去与那三皇子私会。

    不过是这样一来,岂不是明三皇子还真就在相国寺里?

    公孙无音听着这得越发没谱,如此玄乎,忍不住干咳一声,“二姐,聊了这么久,大家要不要歇一歇?”他就好奇了,这群女人嘴巴就没听过,这样炎热她们就不会觉得口渴么?

    然后大家都在兴头上,只摆摆手,“不必,我们还能走。”她们这些女人都还能走,向来公孙无音他们就更没问题了吧?

    因此公孙无音继续听她们这无边无际地,到最后这高月三姐妹明显是被二姐带偏了,竟然公然指责起她们的父皇,不该生这么多儿子,不然的话哪里来的这么多勾心斗角和算计?

    又起这男人就不该三妻四妾,没有三妻四妾一夫一妻,哪里有什么三心二意呢?

    几人和沈羡之中间的距离,一时间就被这个问题一下拉近了几分,高月等人也改口叫她阿羡或是羡姐姐。

    早没了之前对她的害怕和恐惧了。

    如此,这关系拉近,心扉开,沈羡之又从她们口中了解到了更多关于后宫中的状况。

    而这宫里宫外,总共就一个皇帝,所以这宫里宫外的事情,看似是没有什么关联,但事实上却是环环相扣。

    因此第二天,沈羡之就分析出来夏侯绯月和夏侯翼为何一同被派遣到这江南的缘由了。

    且这夏侯翼,是因被当做杀了那刘菩萨的杀手,刘尚书就这么一个儿子,痛失爱子,必然是不顾一切后果想要为儿子报仇,如此将夏侯翼弄到这江南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纵然夏侯翼在宫中还有贤妃娘娘,可是贤妃娘娘母族明显不如这刘尚书啊。

    至于夏侯绯月,也一同被派遣到此,只因他从梧州归去后,公孙家的那帮女人想借机趁着他这功勋,替他请一个王位。

    他们是不肖想那皇权,但到底想让这外孙能有个未来。

    所以就趁着她们那些老人都还在,老太君亲自上书。

    但这明显就触到了狗皇帝的逆鳞,这么多年他真有意封儿子们王爷,早就册封了?能拖到现在?明显就是没算留这些儿子,所以难得去麻烦罢了。

    所以,夏侯绯月也来了江南。

    公孙无音听到沈羡之分析得有理有据,本还觉得这女人间的友谊实在是来的奇怪,生怕沈羡之被那高月三人蒙骗了。

    如今看来,恍然大悟道:“所以昨天二姐是为了获取她们的信任,才与她们聊了那么多。”

    也不是,她也好久没人这样畅所欲言地聊天了。不过见公孙无音这样认为,也懒得与他多解释,只是有些担心,“那夏侯翼是死是活,我倒是不操心,可是这夏侯绯云是我给白相好的未来夫君,不能叫他死了。何况他和你祖上也算上是一族,四舍五入你们也是兄弟。”

    这扯远了,更何况他们投靠了夏侯一族,公孙无音更是对这京城的公孙氏不满,哪怕也同情他们的遭遇,如今满府只剩下一帮孤苦伶仃的女人。但让他去保护这夏侯绯云是不可能的事情。

    转眼过了两日,这沿途也遇了几波难民,沈羡之救不了,只能避开些走,不然徒添自责之心。

    可是这山被蝗虫啃噬光了,连个遮挡身影的地方都没有,所以还是遇到了难民。

    大总共七人,虽然一个个都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但是从他们身上那已经划破的衣裳来辨别,想来从前也是富足人家。

    他们也没像是之前遇到那些难民一样上来就哄抢,所以沈羡之一行人在这石崖下休息的时候,还是分给了他们一些干粮。

    但他们自己所带也不多,因此只能给这一顿的。

    不过对方也是对他们千恩万谢的,也在隔壁的崖下休息。

    这一行人没有什么行李,如今吃过后看到沈羡之他们挖坑,很是不解,直至见到他们将油皮纸扑在上面后,才反应过来,是用这样的办法积水。

    于是晚上借着火塘的微光,便将自己的鞋子给割开,也效仿着沈羡之他们的办法来积水。

    翌日发现果然是有所收获,激动得一家子欢呼不已,不过眼见着沈羡之他们启程,虽然也不知沈羡之他们到底要去往何方,但如今无处可去的他们,便紧随其后。

    只求跟在他们身后,得个庇佑,自家孩子不要被抢了去。

    这样的世道,没了粮食,各种所谓的肉菜层出不穷,所以为了保护孩子,那夫妻两便领着孩子们跟在沈羡之他们的身后。

    实在的,沈羡之是不愿意有人跟着的,可这一家子挺会做人的,那算着到了饭点的时间,就避得远远的,等沈羡之他们这里吃完了,才带着孩子跟上来。

    这样一来,反而让沈羡之觉得讨喜,又心疼这对夫妻带着五个孩子,眼见着到了龙凤峰附近,刚好到了休息补给的时间,发现那对夫妻又故意放慢了脚程,落在后面,避开他们补给的时间。

    便让公孙无音也放慢了脚程,等着那对夫妻冒头,便让他送些吃的过去。

    这对夫妻如今就学着沈羡之他们积水的办法,然后靠着这些水维持,或是运气好的时候,能寻到些草根。

    如今见沈羡之又让人送了饼过去,虽然干得犹如铁饼,但那属于粮食的香气让饥肠辘辘的他们也顾不得是,当即便直接送入口中。

    几个孩子也是狼吞虎咽,只是吃着吃着,却都停了下来,只将剩余的给揣在怀中。

    沈羡之暗中看着,想来他们是给留着下一顿再吃。

    叹了口气,只盼着这老天爷早些落雨吧。

    她也吃了些饼,因见水并不算多,便没喝,歇了一会儿,有护卫来禀,是后面有难免来了,也是带着孩子的夫妻。

    有了眼前这省心的一家子,沈羡之也就没放在心上,只想着既然带着孩子,跟在他们队伍后面也好,虽不能提供给他们水和食物,但好歹能保证这些孩子的安全,不会被其他的难民威胁到。

    但是哪里晓得,这后来的一家却是直奔沈羡之他们队伍,不管男女还是孩子,直接就往他们的包袱扑来。

    这是让沈羡之最反感的事情,很不留情就一脚踹开那女人。

    都在难中,她又不是救世主,身上也就这么点干粮。

    可是没想到这一脚踹出去,那女人便捂着胸口嚎嚎大哭起来,“你这贱人,怎么这样歹毒?哎呀,疼死我了。”

    她的男人和孩子一听,连忙围了过来,也不占地怎么从那破烂的衣服中摸出锈迹斑斑的匕首,就要朝着沈羡之扎去。

    这实属让沈羡之有些震惊,不过一点也没慌,而且也没等那几只匕首靠近,这一家子就被公孙无音等人给拿下来了。

    他们显然也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光景,这一路上只怕凭着这样的气势,得了不少好处,所以刚出掏出那匕首才会如此熟练果断。

    只是如今他们反而被擒住,愣了一下可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反应也快,立即就朝着公孙无音痛哭流涕地求饶道:“大爷,求您饶了我们吧?我们也是饿慌了没得办法。”

    几个原本被吓着的孩子听到父母的求饶声,似乎也才从害怕中反应过来,也跟着哭起来求道:“大爷饶命,给我们点吃的吧?”

    一家子哭哭啼啼的,穿得又破烂,瞧着的确是凄凄惨惨的,但凡是个人都会起同情之心。

    可是这一路上走来,沈羡之见过太多了这样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人了。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不择手段想活下去是本能,沈羡之是没有谴责他们的资格,但她却有不姑息对方的权力。

    所以这些哭声,于她来没有什么可怜不可怜的,只觉得吵闹,当即只向那公孙无音递了个眼神,“发远些。”

    这一家子还以为赶走他们之前,会给些粮食,没想到公孙无音竟然就这样粗鲁地提起他们的领子,朝着太阳底下扔去。

    这叫他们怎么甘心?但是沈羡之这一行人他们不敢再动手,狠毒的目光一转,便落到那一家七口的身上去。

    而且这一次毫不掩饰,人还没到他们手里的匕首就先拿出来了。

    这就是明晃晃的威胁,威胁那一家七口要是赶跑的话,那下场不堪设想。

    可是不跑,难道坐在这里等死么?

    只是那一家七口,五个孩子最大的也才七八岁,的才五岁的样子,速度自然是比不过这些人。

    不过,沈羡之当然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在自己眼前发生,只让人去阻止,但是断然没有想到,这两家人居然是亲兄弟。

    而且这先跟着沈羡之他们的这对夫妻里带着的那个最的孩子,是被这对夫妻放弃了的女儿。

    只不过是被自己的叔叔给救下来罢了。

    等公孙无音将这些人赶走,那高月还未将目光收回,一直盯着那惊魂未定的一家七口,有些感慨道:“这便是世人所言,一样米养百样人,明明是手足兄弟,可是有人是地狱恶魔,有人又是天降的活菩萨。”

    “世间有黑就有白,很正常的,一茬韭菜也还分好坏呢。”沈羡之耸了耸肩膀,不以为然。被耽搁了这么久,该赶紧启程了,兴许能在天亮之前,能穿过这龙凤峰。

    如今的龙凤峰早无巍峨可言,光秃秃的活像是一只被拔了毛的大鹅罢了,那标志性的龙门,不过是人工筑建出来的石桥罢了。

    不过沈羡之有些好奇,谁无聊在这山峰上建造这样一座石桥呢?下面又没有水?不免是多看了几眼?

    众人也觉得好奇,毕竟从前有绿植遮挡,都当这是天然形成的,哪里晓得,居然就是人工修建的。

    穿过了这石桥,沈羡之以为这草木不存,想来翻过这山峰也不是什么艰难的问题,哪里晓得这龙凤峰从前都是河流从峰下穿越而过,如今河水枯竭了,河床上都满是尸体,大部份都已经腐败,纵然是离得半里远,还是能让人闻到那腐臭味。

    如此,那里的蚊虫就更不少了。所以为了避免加深疾病的感染率,沈羡之才选择走这上面。

    然从前上面无路,如今便是没了草木山林,走起来也艰难,加上又无过多的火把,所以最终只能在山里休息一夜。

    这不免是让沈羡之有些后悔,早知道还不如在山下休息安全些,这山上她观有不少洞,没准还有躲藏在这里的野兽呢。

    所以夜里也是让人值夜,顺便让人那一家七口也靠近些。

    没想到第二天启程之时,那妇人却是朝她走来,沈羡之以为她是要道谢,没想到她却两一个锦囊送给沈羡之,“这是我娘家祖上传来的,虽不是什么好物,但于我们是最为珍贵的东西,这一路上多谢姐的庇佑之恩,待明日天亮,我们便要往琅城方向去了,望姐一路顺利。”

    “琅城只怕也好不了哪里去,路上心些。”沈羡之本想开口挽留,但那良州什么样子她又不清楚,更何况接下来也不见得能保证给他们提供水和干粮。

    只是将那锦囊给塞回妇人的手中,“既然对你们是最珍贵的东西,我更不能要,你且拿回去吧。”

    妇人虽是满脸污垢,已经看不出本来的容颜,脸又过份削瘦,但因为这柔软温和的声音,还是给人一种极其舒服的感觉。“姐,你拿着吧。自发生旱灾后,我与夫君遭遇了诸多的背叛,本是已经不愿意相信这世间还有好人的,可是姐这一路上的庇佑,还有你给的食物,这些大恩大德,我们都会铭记于心的。”

    沈羡之不知道是,他们已经走到了绝路,夫妻俩也不想让孩子们继续受罪了,所以算找个好地方自尽,早日解脱的。

    女人完那些话,不等沈羡之反应,便转身离开了,夫妻俩带着五个孩子,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而去。

    沈羡之回想起她的那些话,有些当不起,她哪里是什么好人?又想到夫妻两人带着五个孩子,还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琅城呢!于是让公孙无音追过去送了些干粮。

    宋月见着此举,看了看沈羡之手里的锦囊,已经沾了不少污垢,看不出到底是什么,不过还是觉得沈羡之草率了,人家给这么一个破烂锦囊,她就送了那么多干粮。

    这样真好骗。

    可又恰恰是这样,让高月又觉得,沈羡之是有人性的,如今没有驸马的消息,她们姐妹三在这样的地方,的确是无处可去,既如此,就好好跟着沈羡之吧。

    她连对一个妇人都尚且能如此,想来往后她们姐妹三与她结了些情义,兴许能给她们三提供一个安全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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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