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骄纵的小哥儿9
栗子煜对于埋头苦学并不感兴趣, 尤其是他在上个世界还有过为官做宰的经历,考科举对他来既没什么难度,更没有什么吸引力。
他更在意的是魏康乐, 当然现在还要加上魏康乐的爹娘, 自己的岳父岳母。
怎么才是对一个人好, 栗子煜的想法很简单,一是关心对方的身体, 二是关注对方的心情。
原本魏康乐还享受着新婚的快乐,可还没过半个月,就被迫早起跟着锻炼。
睡过懒觉的都知道早想要起来有多困难。最开始, 魏康乐每天早上都会被自家夫君从床上挖起来, 然后被或抱或背或搂的带往演武场,和他们的侯爷爹一起开始锻炼。
魏侯一开始只以为这两个的是在凑热闹,也没当一回事儿, 多动一动总是好的,他对此乐见其成。
可是后来魏侯却发现,自家女婿做的那些怪模怪样的动作仔细观察下来却自有一番神韵,不知什么时候就也加入进来。
栗子煜带魏康乐练的是他自创的动作, 其中融合了太极和他上一辈子作为鸟人飞翔时的一些感悟,配合着吐息, 动作舒展中却又带着一种力量感。
经常锻炼, 不仅能够强身健体, 而且会让人的行动更敏捷一些。
可魏侯是什么人?那可是自习武又常年浸淫兵法的国之砥柱, 他只是看着就觉得这套动作不一般,真正练起来就更是察觉出其中的奥妙。
如果在练习的时候稍加变化, 动作再利落一些, 在近身搏击中, 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栗子煜之前就已经预感到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当魏侯提出这样的想法后,他二话没就将自己已经改良后的功法图册交给了魏侯。
一个人人品如何,细微之处就可窥得一二。栗子煜自进入侯府以来,魏侯夫妇从最初的忐忑到现在的放心,也不过才一个多月。
能够招到这样的女婿,他们家还真的是捡到宝了,不仅人品上佳,心志坚韧,文武双全,最重要的是,他真正把自己当做了侯府的一员。
在练功之余,栗子煜当然也不会忘了带魏康乐出去赏玩,前两年魏康乐被拘的太厉害,如今想要出去就有夫君陪着,就觉得成了婚也挺好的。
虽然每天早被拉着锻炼很痛苦,但他也不是不知道,栗子煜是为了他好。
晴朗的日子里,他们会去郊外跑马,会去庄子里泡温泉,还会去茶楼里听书,日子过得美滋滋!
就连以往从来没有涉足过的摊店,栗子煜也会带着他去品尝,竟是又发现了很多奇怪又美味的吃食。
如果当日他们大婚,魏康乐能够找到这样的夫君让人羡慕。那么,如今看到栗子煜对待他的态度,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暗地里嫉妒的发疯。
京城里,谁人不魏康乐运道好呢!
身为一个哥儿,却是家里的独子,本来嫁入别家就免不了会受些委屈,若是父母百年之后,他没有兄弟倚仗就更是没了依靠。
可是镇北侯却选择了为他招赘,找的夫婿虽然出身不高,却是个有才有貌的知心人。
若京城中谁嫁的好,那真是不胜枚举。可若谁婚后最顺心?那首推的就是魏康乐了,只嫁回到自己家这一点就无人能及。
……
这日镇北侯府接到了公主府的帖子,受邀参加十日后长公主举办的赏梅宴。
赏梅宴举办的地点在京郊的梅林,倒是与魏侯送给栗子煜的温泉庄子相去不远。
要这处梅苑也是大有来头,那里本是前朝皇帝为他的一位宠妃所建,每到冬季,梅花映雪,十分赏心悦目。
到了本朝,皇帝就将梅苑赐给了他的同胞姐姐——韶阳长公主。
每年梅花盛开的时节,长公主都会举办一场宴会。举办这样的宴会,也有巩固皇家政权,施恩于官宦世家的意思。
另一方面,也会请一些才华出众的年轻人,给他们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因为年轻出众的男女较多,赏梅宴还是一个变相的相亲大会。
是以这样的宴会在京城很受人欢迎,每年中秋之后,各家就开始着手准备参加宴会的事儿。
栗子煜听这种情况后,也凑了一回热闹。他亲手绘了图纸,找人给自己媳妇做了一件貂皮大衣,又给岳母了一件喜鹊登梅的簪子。
那貂皮大衣是后现代的风格,穿在身上十分的与众不同,很好的削减了魏康乐眉眼间的艳丽,又添加了几分笨拙的可爱,而这也正是栗子煜的目的。
俗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他家媳妇这么好看,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侯夫人晚上将女婿送给她的簪子展示给魏侯看,魏侯对着自家夫人,当然是一顿夸赞,可心里却也有些不大对味儿,媳妇和娘都有礼物,就差他这个当爹的了?
第二天早练的时候,魏侯就装作不经意的道:“昨晚你娘把你送给她的簪子拿给我看,听是你亲绘的图纸,构图不错,很是有几分巧思。”
“父亲夸赞了,这不是要去参加长公主的赏梅宴嘛!让母亲凑个趣儿罢了!”
“确实,女人家就喜欢攀比,不过听你还给乐乐做了件貂皮大衣,你娘样式新奇,很衬乐乐!”
栗子煜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侯爷醋了,那他就白活了那么多年,于是接口道:“赏梅宴定在日子正是冷的时候,我担心乐乐穿的单薄,这才有此想法。
不过,大毛衣裳到底只适合出门穿,在家里就不适宜了,我还让绣房做了几件贴身的保暖衣物,等到过两日完工就给父亲送去,您到时帮忙参详参详。”
魏侯听到这话才满意,端着架子:“也好,你毕竟年轻,心思虽然活络,但有的时候未必考虑的全面,我到时候帮你看看。”
“父亲的是,千弘还有些事需要您帮忙拿主意。”
魏侯听到这话心里更是高兴,只是声音中却显不出半点,反而还透着几丝威严:“你来听听。”
栗子煜从善如流道:“是这样的,之前我和乐乐去市井店用餐时,发现有家店的酒水虽然浑浊,可其中的辛辣却不下西北的烧刀子。
想起父亲嗜酒,而且行军在外的人也需要喝酒暖身,就想若是这酒水再清冽一些,父亲不管是自饮还是送些到军中犒劳手下将士都是极不错的。
于是就向那店家请教,那店家原来正是酿酒的老手艺人,酿酒手法是他们家祖传的。他们也曾试着让酒水中少些浊物,可是这样做过之后,味道却差了不少。
我想起母亲所用的精油,颜色清亮好看,正是鲜花经过熏蒸之后留下的精华,于是劝那人用这样的方法试了试,没想到得出的酒水不仅颜色清亮,酒味儿更是浓厚。
前几日我带回一坛,本想让您品鉴一番,却不料不心翻了它。
正因如此,我又发现了一点奇特之处,当时坛子刚好割伤了我的手,酒水渗入伤口中,当时虽然疼痛难忍,可没想到那伤处却与以往红肿泛白不同,而且愈合速度也比平常快得多。
我想着军中士兵时常受伤,若是真的有用……”
魏侯一开始还只是漫不经心的听,后来,面色就掺了几分凝重,现在竟隐隐透出几分激动来了,他哪里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栗子煜也是没办法,主要是几年后,魏侯在西北出战,因为被箭矢射中引发了高烧和感染,一代战神就此陨落!
侯爷可是他们家的顶梁柱。有他在,栗子煜就能再逍遥几年,更重要的是,他是爱人这一世的父亲,也将自己视若亲子,他怎能不尽一份心!
这个时候,酿酒工艺相对还比较落后,所的烈酒也只不过才20几度,那家店是栗子煜多方考察之后才定下来的。
他可不只是劝了几句而已,那店主人的酿造工具,都在他的建议下进行了改进。
最后才酿出了蒸馏酒,有50几度,这已经达到了精品酒的度数了,可是距离医用酒精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栗子煜记得医用酒精是用淀粉类植物经糖化再发酵最后蒸馏制成,与制酒的过程大体一致,只是多了糖化的过程,酒精蒸馏的温度比酒低,蒸馏次数却比酒多,成品出量也要比酒高。
只是他现在的经历却是不应该知道的如此清楚的,所以算先透露出高度酒的制作方法。
他只是一个建议那酒家就能酿造出如此纯度的酒水,若是侯爷找来专人,效果只会更好,他到时再适时的加以引导,不怕制作不出来。
魏侯拍着栗子煜的肩满脸激动,连声:“好!好!好!”
栗子煜适时道:“刚好昨日我又命那人送了两坛过来,晚上我陪岳父酌两杯可好?”
“哪里还需等到晚上,左右无事,一会儿朝食,咱爷俩就喝上两盅!”
原本朝食两边是分开吃的,现如今栗子煜每天都跟岳父一起练,后来干脆就凑在一起吃了。
“那千弘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不过那酒极烈,若是耽误了朝中的事,岳父可不要怪我!”
魏侯听到这话,又是一阵大笑:“若真是醉了,我就是告个假又何妨!”
结果可想而知,魏侯虽然海量,可也架不住酒烈贪杯。
好在魏侯酒品不错,最后只是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罢了。
时间转眼就到了月底,赏梅宴近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