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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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 你怎么一回来就洗手啊?”

    叶问今:“真是晦气,一来就遇到叶承达。”

    差点忘了叶承达这个堂哥,听他与叶绍元关系不和,才到京城自己发展。没想到他们家还能出个有本事的, 不怕他有能力, 就怕他与叶珠、叶绍元是同路人。

    况且, 虽不和, 到底是一家人。知道了那些事儿之后, 就算不是自己的敌人, 也肯定不是自己的朋友。

    “噢...我看他笑眯眯的, 不像坏人。”狗蛋儿道。

    “知人知面不知心。算了,别管这事儿了。咱们把猪蹄儿带给花公子尝尝。”叶问今回答。

    花公子素来过午不食, 日常吃的东西多少也要加些鲜花调味,简直从内而外都散发着花香。

    因此猪蹄儿的咸香味儿在宅里格外突出。

    “花公子, 这是我排了两刻钟队给你买来的,京城第一烤猪蹄儿!”叶问今提溜着尚有余温的猪蹄出现在花思的书屋内。

    花思的表情让人琢磨不透, 有些无奈有些窘迫,“放那儿吧。”他指指桌面。

    叶问今离他每近一步, 这猪蹄的香气便浓郁一分。她将蹄膀放在桌上, 肥肉就几乎要从骨头上脱落下来, 肉丝儿根根分明,外面是棕褐色的里面是粉红色的,上面的油滴儿泛着光。

    “来人,将这猪蹄切成好入口的块儿再端上来。”花思朝外头挥挥手。

    “花公子, 不可, 这猪蹄得要啃着吃才香。”叶问今在一旁坐下, 笑道。

    “叶大夫日常和工作时当真是不同, 若不是认得出你这双凤眼,真要以为是其他的什么人。”花思笑道,贴近欣赏那双上挑的眼。

    感受到花思靠近,主要是因为他发丝儿的香味。那气味奇特,像桃花落山泉,清新中仍有柔情。叶问今一转头便见花思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叶问今抚起一缕花思的长发闻着,虽然桌上的烤猪蹄香味阵阵,但仍旧抵不过花公子的调香技艺,瞬间显得庸俗了些。

    “公子,你的头发好香。”

    “那是必然,我在水中加入了七种香料。”他由着叶问今捏着他的一把头发,这头发算是他的命根子可没人敢碰。

    当然,自己都同意这人将蹄膀带进自己的屋里,更别摸摸头发这样的事儿。

    来也怪,自从上回叶大夫为了治疗把自己推在墙边,花思对叶问今就产生了些奇怪的感觉...

    每每夜里,都会回想起她将手指伸进自己口腔内的情景。

    花思是有名的不好伺候,稍不顺心就开人,现在剩下的人都是经过了千锤百炼的。就是宅里的下人都可以看出花思对她的纵容。

    花思抓住叶问今的手,往后一带,她便往前扑,为了不压到花思,另一只手只好撑在地面上,“这样闻得更清楚些。”

    叶问今吓了一跳。

    ???倒也不必。

    下一秒一大块儿猪肉便堵住了花思的嘴。

    “公子赶紧尝尝,若是冷了便不好吃了。”

    望着叶问今匆忙跑出书屋的身影。

    花思摇摇头,粗俗,实在太粗俗了,但却还是笑着将蹄膀吃了个干净。

    第二日,叶问今便跟着花思一起去花家胭脂铺参观,也好考察一下如今京城居民的需求。

    这花家胭脂铺地处京城中心街,乃最繁华的一条路。

    不过因为胭脂这类物品,面向的对象乃是有钱有闲的男女,因此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毕竟这样的男女不会往郊外去,活动范围大致处于中心街,再远些也只到长街之中。

    走进铺子,便有二迎上来,见到花思更是热情地喊着老板。

    这儿的每一个顾客都有一个二接待,就像是现代的柜姐柜哥。

    “公子,溪台镇一家店最多也就三五伙计,如今京城的店铺都需要这么多人员了吗?”

    “来店里的顾客,大多都是姐、少爷,在家被伺候惯的,若是体验不好,便不会再来这家店。”

    “原来如此......”叶问今捏着自己的下巴思考道。

    不过医馆和胭脂铺终究不是同一种性质的店铺,胭脂铺卖产品和服务,缺一不可,而医馆卖技术,服务反倒是排第二的。加上胭脂铺面向的群众较为年轻,而医馆则是全年龄的,因此对地点的要求也不如胭脂铺高。

    花思陪着叶问今逛完后,就见叶问今喃喃自语地要去牙行租房。

    “若叶姑娘不嫌弃,在我家里多住些时日也无妨。”

    “花公子客气,已经如此麻烦公子,实在不好再扰。待我的医馆建成,定请你来喝酒。”叶问今笑道。

    这京城的牙行也与溪台镇不同,是直接设置在客栈内的。那客栈人来人往,像是个信息交流中心。

    这牙人是个声音洪亮的大姐,许是牙人都要在外奔波,因此肤色都不是白皙,而是健康的麦色。

    “姑娘,你有多少银两的预算?”大姐扬扬下巴。

    “五百...两?”叶问今询问道。

    “五百两!!!”大姐叉着腰吼道。

    倒把叶问今吓了一跳,怎么是不够吗?不够也不用这么大声吧,怪吓人的。

    “一千...一千两也行。”叶问今回答道。

    “一千两!!!”大姐伸长脖子惊道。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目光,不过一会儿又收回去,开始窃窃私语。

    虽一千两在京城算不得太多,但一个姑娘孤身一人,不禁让人怀疑是不是什么离家出走想要自力更生的富家姐。

    “姐,你声点儿。”叶问今无奈道。

    “这你可找对人了,我手上刚来一家极好的店铺,租金也合算。”大姐刻意压低了声音,怕别人听见一般道。

    二人一路来到运河边,运河的水面波光粼粼反射着日光,河里偶尔有船和群鸭经过。

    运河上有一座桥,上面也有许多商贩在摆摊儿,累了便靠着桥栏休息,有的还坐在桥栏上与旁边人聊天。

    这桥的人流很多,因此许多商贩都要赶在大早上才能抢到一个好位置。

    就在桥边百米便有一沿河商铺,有两层高,足有八间。牙人带着叶问今进去,里头积了厚厚的一层灰。

    “你别看这儿灰大,这铺子可是第一次出租。还有,前头的路宽,来往也方便,周围住的人也多。 ”

    “嗯嗯...”

    “更重要的是,这老板不缺钱,年租就收三百两,而且只有一个要求。”牙人见叶问今还没下定决心便引诱起来。

    “什么要求?”听见三百两的瞬间,叶问今便起了兴致,原她以为这地儿算得上是城靠中心的位置,若是要千两,那也得好好思量一番。

    “他不租给一般商铺,只租给医馆这样为人做善事的行当。姑娘你可算是赚到了。”牙人笑眯眯的,更显纯朴。

    这周围的食肆、成衣一应俱全,最重要的是地处河边。从前自家在镇上的时候是专门与挑水人买水的,在买水上每天便要花上不少银两,如今就在河边,也省去了一笔开销。

    再加上这儿坐北朝南,日照充足,屋里异常干爽。

    实在是挑不出什么毛病。

    叶问今与爷爷还有庞云他们一同商讨,皆觉得这家性价比最高,在附近的客栈住了一晚,第二日便把契签了。

    后头又在旁边百米左右的位置选了一座宅作为住处。住的地方只要出行方便,平日里安全就行,不比得开店那样有讲究。

    随后就是搬行李和器械。

    这铺子有上下两层,一楼是贯通

    大堂,而二楼是围成一圈的独立房间,约有五间,因此叶问今考虑将楼上一层作为单独的诊间。

    而后堂周围便是几个房间,叶问今让庞云和阿辉选择屋子自行入住,若想要自己租屋子,与她一声搬出去就行,并不强行要求人留在医馆内。

    叶问今医馆,开到京城来虽然路子总体与在溪台镇时相同,但细节上依旧要做出变化。

    京城里达官显贵遍地,应当更加心才是。

    这搬东西的两三天内,叶问今也去城里的木材铺子定了些牙椅。

    怕木匠听不懂,特地是折叠椅。

    经过前面近一年的使用,叶问今也摸清楚了原来那种藤椅的缺点,这次定做时便要求将坐垫做得柔软些,椅背后面相应加了一根支撑在地面的椅腿,可以上下调节高度,方便医者检查。而另一边将椅子的坐垫延长,以适配身高更高的患者。

    再在椅子的左边增设了一个木架,用于放置木盆。

    这么一改进,便与现代医院里看见的牙椅有七分像了。

    大体的摆设沿袭了原来的样子,这样大家习惯得快些。

    不过这大堂比原来的医馆大上一倍,但叶问今也不担心。若不大一倍也承受不了京城的人流量。

    从忠义堂带来了部分草药,放在这店里却显得寥寥无几。

    若往后总是从忠义堂拿药,按照这样几辆马车几辆马车地运,就是路费也要开销不少。况且想要在京城立足,势必要有自己的圈子,而不能仅仅依靠溪台镇的老底。

    “阿云、阿辉,明日与我一起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