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七章:碎尸
宋哲他们是了胜仗,美滋滋地回去了,可何伟奇那边,夜里一直没等到许胜荣回来,心脏突然突突地跳动,似乎有种不祥的预感。
何伟奇有些坐立不安,客厅的钟已经到了凌三点,半夜12点到凌一点是孤魂野鬼最常出来晃荡的时候,基本上过了这个点,大师兄就该回来了的。
何伟奇惴惴不安,想起了师弟死时的画面,心突然一颤。当初万华里死后,他一直没能找到那挖了他眼睛的阴魂,后来想想,应该是黄玉善他们把阴魂也给带走了。
一想到黄玉善,何伟奇就更心烦了,这几个所谓的正道人士,就像牛皮膏药一样,一直死死地盯着他们,害的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地躲在深山,好不容易出来了,师弟却被他们害死了。这仇不共戴天,他必然不会让师弟死不瞑目的。
客厅里,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安静地让人心头发颤。
何伟奇想东想西,想了很久,终究是坐不住了,他披上了外套,就急匆匆地开门走了出去。
许胜荣曾经跟他过今天要去的墓地是在哪里,所以他直奔目的地而去。这个时间,天色欲亮未亮,但是朦朦胧胧的,隐约可见外物。
何伟奇在墓地里游荡了一圈,最后在一空地上发现了一具干尸。
那尸体干枯凹陷,就像风干存放了千年已久。何伟奇步伐踉跄,下一秒便跪在了干尸的面前,悲戚不已:“大师兄!”
这干尸身上穿的衣服可不就是许胜荣今天穿的吗?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师兄,你告诉我,是谁把你害成了这样?”何伟奇目眦欲裂,痛不欲生,他在四周搜索,发现了许胜荣常年带着身边的符箓,那符箓是出自他的手,何伟奇自然认得。
他也知道许胜荣曾经完美地在符箓里面炼造过阴魂,而且还成功了。那个时候,许胜荣一脸得意地告诉他,阴魂被他锁在了符箓里,这次炼造阴魂的手段,可是他研究出来的,独一无二。
至于里面的阴魂是何模样,他不曾见过,因为许胜荣过,一旦阴魂出来,将会是人间杀器,也是他最后的保命法宝,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这个。
可是现在,许胜荣用了,而且还死了。
一定是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然师兄不会想到用这个的。
何伟奇死死地咬住嘴巴,眼睛红的吓人,肯定是黄玉善那群贱人追查到了师兄在这里,师兄一个人抵挡不过,才会逼不得已用了这个符箓。
但是那符箓里面的阴魂呢?难道也被黄玉善他们给消灭了?
而且正道人士怎么会用这种歪门邪道来害了他师兄的性命,他师兄这样,一看就是被吸干了精气的。
何伟奇不用多久,便想通了答案啊,自是师兄受了重伤,释放出那阴魂之后,无力驱使,反倒是让阴魂反噬,害了师兄。
那阴魂的威力何伟奇虽然不知道,但是他听师兄过,自己全盛时期,才能心不遭反噬,这足以可见那阴魂的厉害。
师兄出了事情,想必黄玉善那边也不会好过的。
想到这里,何伟奇的心才稍微好过了一点。
他看向许胜荣的尸体,心里又悲痛了起来,他们师兄弟三人一起这么多年,结果回到帝都没多久,大师兄跟师弟就离开了,徒留他一个人。那种悲痛让何伟奇心中的恨意达到了顶峰。
他收敛了尸体,带了回去,又准备把这个悲痛的消息告诉了自己的师傅张远中。张远中此时正在闭关,何伟奇无法,只好忍着悲痛把许胜荣给埋葬了。
他心里有恨,却不敢轻举妄动,现在师兄弟就剩他一人,他背负着师兄跟师弟身上的血海深仇,一定不能被黄玉善他们给抓住。他一定要心再心,才能给师兄弟们报仇。
何伟奇这边计划着如何报复,玄学社那边也在思考着怎么将张远中给抓住,这当口,就看谁的本事更高,能力更强了。
宋哲累了一天,到家后,倒头就睡。
萧天心疼他累坏,了水给他洗脸洗手,还给他擦了下身体,宋哲享受的可是贵妃级的待遇。
只可惜他那时呼呼大睡,完全没有感受到。
微凉的毛巾在宋哲的脸上微微滑动着,勾勒着他的轮廓,每一处不是精致的无可比拟。萧天垂眸,细细地看他,昏黄的灯光晕染在宋哲的脸上,在那瓷白之上染出了暖暖的橘黄。
宋哲睡得香,偶尔嘟囔一下,伸手抓了抓脸,留下不甚明显的红痕。萧天的眼底浮现出淡淡的笑意,他抓住那手,拿毛巾细细地擦拭一番,每根手指都没有放过。
宋哲生的精致,不光是脸,手也一样,骨节分明,修长青葱,十指相握的时候,萧天总想亲亲他的手背。
萧天端着脸盆出了门,自己洗漱一番后,又重新回到了床上。
他关了灯,人刚一躺上去,宋哲就像是嗅到了什么气息,自顾自地翻了个身,窝进了萧天的怀中。
萧天闭着眼睛,侧首在宋哲的额上落下一吻,轻声道:“晚安!”
宋哲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萧天已经做好了早餐放在了桌上,他已经去上班了,上班前也带三黄去遛了弯解决了生理问题。
因此宋哲起来的时候,三黄并没有因为想出门而用爪子把门划拉的死啦死啦响,也没有发出可怜兮兮委屈巴巴地呜咽声。它正在客厅玩着萧天给它买的狗玩具,玩的不亦乐乎。
它听到动静,瞧见是宋哲出了门,开心地跑到宋哲的脚边直转悠,宋哲脱了鞋子,拿脚蹭蹭它软乎乎的身子,“早上好啊,三黄,你妈妈跟哥哥没来一起玩吗?”
以往宋哲在家的时候,会常常接二黄跟阿黄过来陪着三黄。但是萧天考虑到,三条狗在家肯定会非常吵闹,他不想影响了宋哲睡眠,就没有去对面找二黄跟三黄。
三黄围着宋哲转了一圈后,又摇着尾巴去玩玩具。宋哲了个哈切,穿上拖鞋,去洗了个澡。
昨晚他睡得沉,隐约是感觉到萧天给他擦了身体。
宋哲捂脸,还是觉得有些羞涩。他都还没见过萧天没穿衣服的时候长啥样,太不公平了。
洗完澡,又吃了萧天给他做的爱心早餐后,宋哲满血复活。
他动动身子,拉开窗帘看了下外面的天气,挺舒服的。日历就挂在窗户旁边,宋哲随意地瞄了一眼,九月九日重阳节。
“日子过得真快,居然就重阳了!”
宋哲伸了个懒腰,招呼三黄过来跟它一起玩球,玩着玩着,宋哲才觉得自己似乎好久都没有出摊了。
哇瑟,堕落啊堕落,他居然吃吃喝喝这么久了,难怪银行卡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了!
宋哲拿出手机看了下余额,瞬间有种,算了,巨款在卡,还去出什么摊,每天吃银行利息都很美好啊!
三黄汪汪汪地叫了几下,有些着急主人不给它扔球。
宋哲将手中的球扔了过去,三黄一下子就追了过去,等等,虽然他现在还有钱,但是,他可是有家庭的人,一个三黄要他养,一个萧天时不时地也要养,还要自己吃吃喝喝的,怎么能够懈怠呢!
他可是一家之主啊!
以后三黄结婚娶妻生子,那现在的房子就不够用了,而且狗狗的成熟期发情期可是比人类要快很多的。
宋哲看着还有点奶肥奶肥的三黄,陷入了老父亲的深思中,他的儿子那么快就要有别的狗狗了吗?他这个做父亲的,是不是该给它买套房了?
啧啧啧!必须要行动起来了!
宋哲带好家伙,又招呼了三黄一起出门,“走了,三黄,粑粑带你去摆摊,给你赚买房钱了。”
三黄不明所以,只知道出去玩很高兴。它跟在宋哲的屁股后面,这里看看,那里闻闻,调皮的不行。
每次它走错路,宋哲都要叫唤一声,然后三黄才会竖起耳朵,屁颠屁颠地跑回来。
带上三黄,宋哲去算命街的时间都翻倍了。
算命街人来人往,宋哲那么久没去了,他原先的位置还在,周边的人都知道,这个位置是被人预定了,有来头的,所以不能占用。
宋哲摆好了东西,让三黄自己玩去,但是不要走远了。
三黄很聪明,也很听话,就是偶尔调皮了一些。它见宋哲就呆在这个地方不走了,前后左右走走停停看了看,然后撒欢地跑了。
“这家伙!”宋哲哭笑不得,好歹三黄脖子上挂着狗牌,一看就是有主的狗,也不会轻易被人欺负。
就在他玩着手机,喝着水时,面前突然来了一个人。
“你也算命?”
男人的声音有些迟疑。
宋哲抬眼,见面前站着个男人,大概五十来岁的样子,像是干农活的,手上都是老茧。
宋哲笑了笑,“对,请坐,请问你要算什么?除了算命,我还接受其他业务。”
男人有些局促不安,“我有个事情不知道如何解决,先生能帮帮我吗?”
宋哲道:“请。”
“是这样的!”男人舔舔唇,唇瓣干涩,有些还起皮了,看起来渴的厉害。宋哲顺手就把自己多买的一瓶矿泉水递给了他,男人受宠若惊,不敢伸手,宋哲拿着吧,没事。
男人拧开瓶盖,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感激地冲宋哲笑了笑,他是做农活的,收入不高,所以口渴了也不舍得买水喝。他总觉得,能省一点是一点,渴了回家喝就行,哪能浪费三四块钱在一瓶白开水上。
“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媳妇开着三轮车去卖菜,早上去的早了,没看清路,从车上摔了下来。刚好人就摔到了路边的墓上面。她起初没觉得哪里难受,就骑着车继续去菜市场卖菜。回来后,还能干农活,一点事情都没有。所以她跟我了这事后,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结果过了两天,她的肩膀突然痛了起来,胳膊抬也太抬不起来,我心想,坏了,是不是之前撞到了的原因。就赶忙带着她去医院拍片,结果医生她的骨头没断,也没有外翻,也不是神经扭到了。一切都正常,但是我媳妇就是疼的厉害,手也抬不起来。”
“医院里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们只好找我们那边的土医生,看看是不是胳膊扭到了,结果那土医生也没什么毛病。后来,有个邻居告诉我,可能是撞到了坟上,招了不好的东西,让我找人看看。我也没法子了,就只好来这里瞧瞧。”
帝都虽然繁华,但是繁华之地依旧有贫困区。
这个男人家就住在村子里,村子,里面都是务农的。村子外面还留下了不少以前人家造的墓地,一直都留在那里。
这个宋哲也知道,去乡下的话,能看到很多这样的坟墓。
男人擦了擦额上的汗珠,长期在太阳底下工作,他的皮肤被晒得黝黑,脸上沟壑丛生,“不知道先生这个收费是怎么收的?”
男人不敢去找那些看起来就年纪大的,生怕他们价钱太高。他村里有个女人,特别信这些,找了道士做法事,花了七八千。
男人一听那数目心里就咯噔一下,一下子去了七八千,他得卖多少菜才能赚回来啊!
宋哲懂他的意思,笑道:“不贵,就几十。走吧,我去看看你媳妇。”
“好好好,那太谢谢先生了。”
男人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他是乘车来的,早上五点钟出发的,到了中午才到地方。
宋哲带上三黄,开着车让他指路,一起去了他家。
从喧嚣的市区到安静的乡下,不过数个时的时间,但是风景却大不相同。
路边的坟墓隔三差五就能见到,村民们养鸡养鸭,叽叽叽嘎嘎嘎地叫着,三黄跟宋哲坐在车上,激动的不行,想要下去追鸡扑鸭。
等到了地方,宋哲下了车,空气里都是鸡鸭的味道,还有泥土的气息。
杨老三不好意思道:“农村都是这样的情况,先生别介意。”他看宋哲长得这么精贵,穿的又那么好,总觉得自己这个地方跟他完全不搭。
宋哲摆手笑道:“没事,没事,你带路吧!”
三黄到了地方,就跟解放了一样,东奔西跑,还跟别人家的狗杠上了,见那狗比它大,比它凶,三黄又怂怂地跑回来找宋哲安慰。
宋哲踢了它的屁股一下,“不许乱跑,跟着我!”
跟着杨老三进了屋里,他媳妇躺在床上,哎哟哎哟地叫着,杨老三急忙走了过去,心地扶起她。
杨老三媳妇一动那胳膊,就疼的不行,话也不利索。
“先生,你看这——”杨老三扶着媳妇,看着宋哲忧心忡忡。
宋哲看了她的胳膊肩膀,上面有阴气,可能是当时撞到了那坟墓上,真的撞到了脏东西。他道:“你扶着她别动。”
“好好好!”杨老三忙点头,看着宋哲走过来,嘴巴念念有词,随后贴了张符在他媳妇的肩膀上。他媳妇先是叫了一下,随后动了动胳膊,欣喜若狂道:“诶,诶,我的胳膊不痛了,不痛了!”她站了起来,前后左后晃动着胳膊,真的一点都不痛了。
杨老三也是惊喜不已,“谢谢先生,谢谢先生。”
宋哲道:“不必客气,就是问题。你媳妇撞了那坟墓,不心沾染了阴气。今天是重阳节,到时候你们买点纸钱,到那墓地去烧一下。”
“好好好,我们肯定会去烧的。”
杨老三高兴的不行,特地叫媳妇杀了鸡,又去菜地里拔了最新鲜的菜给宋哲煮鸡肉面吃。
宋哲本来想拒绝的,但是看杨老三那么热情的样子,便也答应了,刚巧他也饿了。
他们在做饭的时候,宋哲带着三黄出门逛逛,乡下很安静,人也不多,估摸着这个时间都出去工作了。
三黄活蹦乱跳,到处乱跑,跑到草丛堆里,扒拉着泥土,开始嗯嗯啊啊。
宋哲在一旁等着,见它好了之后,没有跑出来,反而越往里面的草丛跑去时,宋哲喊了一声,三黄,回来。
三黄没理,吐着舌头往里跑去,这边的野草很高很多,三黄那身子一下子就跑不见了,宋哲刚要进去,三黄却出来,嘴里好像叼着什么东西。
“三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都放在嘴里,还不吐出来。”
宋哲蹲下身子,嗔怒地戳了戳它的脑袋,三黄吐出了嘴中的东西,抬呜咽地看着他。宋哲原本平静的脸色,在见到三黄吐在地上的东西后,神色一下子就变了。
卧槽!这是鸡爪还是人手?!惊得他都快语无伦次了!
宋哲立马就拨通了报警电话,他手机里有存着杨临西的手机号码,所以第一时间就电话给了他。
杨临西难得接到宋哲的电话,好来不及高兴,就听到宋哲,这边可能发现了疑似碎尸的案子,立马就严肃了起来,带队赶了过去。
他之前立了功,已经出师,不跟着刘一鸣干了,但是跟刘一鸣的关系还是很好。
风吹过,野草蔓蔓而动,一大片一大片的,宋哲都不敢踩进去,生怕会踩到那人的尸体。
按照三黄叼出来的手骨,好好的手,似乎被人煮过,然后又重新剁成了几瓣,甚至还放上了一些调料品,以至于宋哲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还以为是卤鸡爪。
光是一只手就这样,宋哲完全能想到,里面那些碎尸会是怎样的一种丧心病狂的存在。
这个凶手杀了人,碎了尸,放在锅里烧过,烧过就算了,他/她居然还放调料品腌制。OMG!这是一个正常人能干的出来的事情吗?
这怕不是一个心理变态啊!
宋哲就呆在这个地方没动,杨老三做好饭出来找宋哲,跟他可以吃饭了。一想到他做的是鸡肉面,宋哲这胃就觉得不舒服。
他道:“这草丛里面有问题。”
杨老三不明所以,“什么?”村子里有很多这样的草丛,他们这里靠山,草木特别多,他们是习惯了里面时不时会跑出些鸡鸭或者上山的动物。
他以为宋哲是看到了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在动,以为这里面有问题。他笑着解释道:“我们这儿这样的草丛很多。鸡鸭鹅啊什么的,常常跑进去。你别怕,没什么东西的。”
宋哲看着他,摇了摇头,“不是的,你看看地上,我家三黄从里面叼出来的。你看看,这是鸡爪吗?”
杨老三低头看了看,被酱油浸染过的颜色特比像外面卖的卤鸡爪,但是这爪子好像跟鸡爪有点不一样,大了很多。
杨老三家养鸡的,自然知道这个肯定不是鸡爪,看着也不像鸭爪,鹅爪的话,是够大了的,但是又没有蹼。
杨老三想到了一种可能,冷汗一下子就出来,惊恐万分道: “这——这不会是人手吧?”
宋哲道:“我在想是不是这个可能 。我已经报了警,等警方来了就知道了,希望只是我们看错了。”
不然的话,他是真的难以想象,是什么样的人,能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举动。
警察到地方的时候,现场已经围满了围观群众,刚好到了下班时间,村里人见杨老三这样站着,再加上宋哲一个生面孔,就过去个招呼,然后问一下,于是乎,知道的人便越来越多,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
警方拉起了警戒线,派人去里面搜查。法医戴上手套,将那人手放进了证据袋,“根据纹理骨架看,是人手没错了。而且这个凶手不仅煮过,似乎还卤过,在里面放了不少调料品。”
宋哲眉心一皱,居然跟他想的一样,这个凶手还真的是——可怕!
警员心翼翼地在草丛中搜索,除去这个草丛外,杨临西还叫人去附近的草丛都看一遍,果不其然,他们在附近的两一个草丛堆里,发现了另一部分的尸首。有些是已经被动物啃咬的只剩下骨头了。
村里的人看着碎尸一点一点地被找到,鸡皮疙瘩全都起来了。谁能想到他们天天走来走去路过的地方,会藏着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