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一百五十三章:出发
宁然的时候,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
每次被于慈耳提面命,在宁父过来的时候,要露出乖巧的笑容,甚至有的时候,她还要配合于慈哭哭啼啼让宁父心软。
她从就被逼着演戏,演着演着,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委屈与哭泣成了她的代名词。
宁父过来的时候,于慈会对宁然很好,而宁父不在的日子里,于慈成天逛街喝茶,享受着贵妇一般的生活。她靠宁父养着,有足够的金钱供她开销,她经常去美容院保养,为的就是让宁父爱不释手。
而宁然,虽然吃穿不愁,但是从,她只能得到微薄的父爱,跟飘渺的母爱。的时候不明白,长大了些后,宁然才知道为什么。渐渐的,她也向于慈靠拢,活成了她的样子。
遇到钱文成是宁然没有想到的事情。
于慈出门的时候,总把她关在家里,她没有认识的朋友,每天都觉得无聊的很。直到有一天,她们搬了家,宁然遇上了钱文成。
实话,跟钱文成在一起的时候,宁然很开心,虽然钱文成是个孤儿,但是他对宁然那好,就像捧在掌心的公主。那是于慈跟宁父从来没有给过她的感觉。
只可惜,不久后,她就要跟着于慈进宁家了。
宁父的妻子去世了,据是生病去世的。
宁然看着于慈带着温柔慈祥的笑,牵着自己走进了宁家。
宁然知道宁父还有个女儿,叫宁忧,比自己不过大几岁而已。
第一次见到宁忧的时候,宁然就有些发愣。她是第一次见到与自己这么不同的女生。她的身边只有于慈,所以有样学样,活成了于慈的样子。
而宁忧,她虽然年纪尚,但是早已锋芒毕露,像朵带刺的玫瑰,灼热而刺目。宁忧一定不知道,她看向她那憎恨的目光时,宁然心中是有多么欢喜。
她好像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灼灼艳色,那么美,那么让人欢喜。
宁然告诉宁忧,她喜欢她是真的。
宁忧就像光,而她就像那个飞蛾,不管宁忧多么怨恨讨厌她,她都一如既往地追随着。
只是宁然很快就发现,宁忧的世界里不止她一个的存在。
宁然很难过,于是,她按照于慈的吩咐,离间了宁父与宁忧之间的感情。于慈是为了宁父的家产,而宁然却是为了其他。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宁忧对宁父彻底死心,再也看不到当初的孺慕之情。宁然心中窃喜,以为自己终于占据了宁忧的所有目光。
可是还不够,自从宁忧认识那个叫林晓的女生之后,宁忧在家的时间越来越短,出去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宁然甚至一周都见不到宁忧一次。
这个事情让宁然非常恐慌,以至于非常痛恨林晓。
她撞见过无数次林晓跟宁忧她坏话的场面,甚至于林晓还会当着她的面,告诉宁忧要心某些白莲花。
宁然知道林晓是在她,她想辩解,但是宁忧站的从来不是她这一方。
宁然恨林晓,恨不得杀了她。
没想到的是,这个机会居然真的来了。
她偶尔遇到了钱文成,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找她。
宁然还记得他,毕竟的时候,钱文成对她很好,尽管现在的宁然已经不需要了。但是随着钱文成在她面前的表露,宁然知道了他是有大本事的人,便开始假意跟他在一起,时不时地在他面前露出被人欺负的样子。
钱文成很喜欢她,宁然很清楚,所以才能那么轻轻松松地让钱文成解决了林晓。
其实一开始,宁然并没有那么大的信心,觉得钱文成能成功的。结果没想到的是,钱文成居然给了她这么一个大惊喜。
林晓失踪了,但是宁忧并不知道。她依旧出门,依旧去酒吧,依旧不想理会她。
宁然想把她留在家里,不想让她出门,她想要每次回家,就能看到宁忧在等她。于是,她便让钱文成吓她。
明明一切都按照她的想法去的,可是为什么现在所有东西都脱轨了呢?
宁忧听着宁然的絮叨,她的目光痴情而迷离,手贴在玻璃窗上,似乎是想抚摸她的脸,宁忧被她恶心的吐了,甚至想要扔了电话就走。
但是她没有,她强忍着恶心,断了宁然的话语,以一种决绝而冰冷的态度让宁然癫狂,“只可惜你做的太多,我都不可能喜欢你。你让我觉得恶心,等我结婚了,我会寄一张婚帖给你。等我怀孕了,我会带着我的老公和孩子来看你。我会让你看着我过得幸福而又美满,而你,就只能呆在监狱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煎熬。”
“不不不,姐姐,你不能这么对我!姐姐!”宁然对着电话那头又哭又叫,她看着宁忧挂了电话,扭头离开,她火红的裙摆像是散开的火焰,灼伤了她的眼睛。
泪水肆意而下,宁然拍着窗户,想让宁忧回来,却被狱警拉下,带回了监狱。
宁然最想要的是什么,宁忧偏偏就毁了什么,从此以后,她在监狱里只要想着宁忧当初的话,就会痛的撕心裂肺。甚至不敢从狱警的口中得知外界的消息,她怕她一抬头,知道的就是宁忧嫁人了的消息。
宋哲回到家,他这几天一直在奔波,好不容易一切都解决了,才靠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
没过多久,萧天回来了,三黄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见到宋哲时,开心地扑了上去,又亲又舔的。
宋哲揉了一把三黄的脑袋,趴在沙发上,冲萧天招招手,声音软绵绵道:“老萧,给我按按肩膀呗,累死了!”
宋哲喜欢按摩,所以萧天为了他,特地抽空去找按摩师学过的。
“舒服啊!”宋哲哼哼唧唧,舒服地脚丫子都蜷缩了起来,粉粉的脚趾就跟贝壳一样。
萧天微微一笑,手从肩膀慢慢滑落到了后背,“那只猫妖呢?”
宋哲阖着眼,睫毛微微抖动,“在明仁那里,事情解决了,那只猫妖也该回去了。”
手掌从薄薄的夏衣里穿过,贴在那细嫩的肌肤上,掌心带着火,触碰过的地方也起了火,热热的,像是细胞在沸腾。
宋哲声地哼了哼,淡淡的粉色从皮肉之中渗出,慢慢地蔓延到了脖颈。
萧天贴在他的身上,埋首在他的脖颈之间,嗅着宋哲身上特有的气息,掌心丝滑的触感让他的目光微暗。
三黄趴在地上,浑圆的眼睛滴溜溜地看着两人,时不时伸出舌头舔了舔鼻子,不太懂两个主人在干嘛,叠罗汉吗?
细碎的吻从侧脸落在了脖颈之上,萧天反复亲吻口允口及,在那白皙的肌肤上,描绘出了一个又一个耀眼的红痕,一团团,一簇簇,就像竞相开放的花朵儿,靡丽又芬芳。
宋哲偏头,笑着咬住了萧天的唇,他眼里含着水汽,湿漉漉的,看萧天的时候,像是带了把钩子,勾的萧天眸色微沉。
宋哲翻了个身,半截衣服微微往上,露出纤细的腰肢,还有不甚明显的人鱼线,蜿蜒而下。
萧天的掌心贴在上面,温热温热的,他低头,就想亲吻。想像刚才那样,在这个地方,也画满世界上最美丽的花。
只是下一秒,宋哲的手机响了。
萧天眉峰微动,不管不顾,被宋哲一把推开,去茶几上拿手机。
萧天挫败地靠在沙发上,火热的目光一直在宋哲的身上转。
“喂,杨临西,什么事情?”
杨临西?萧天的耳朵动了动,心里有股不祥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他就听到宋哲:“行,我收拾一下,马上跟你汇合。”
挂完电话后,宋哲才想起被自己冷落的男朋友,他悄咪咪地看过去,果然,萧天满脸的伐开心。
“咳咳!”宋哲收起了手机,跑过去抱住萧天的脖子,亲了几口,声道:“我要去松韵村一趟,这次是个大事件。抱歉,下次再陪你。”
作为超级英雄的男人,萧天时不时地就要习惯恩爱的时候被人断,二人世界的时候被人断,他天马行空地想着,以后要是结婚度蜜月,是不是也会这样?
“我也去!”这是每次宋哲有事,萧天最常的一句话,“钱文成是从那个村子出来的,明他懂的东西,那个村子里的人都懂。你要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村。太危险了,带上我。”
宋哲捏捏萧天的脸,“你确定吗?我去一周啊!你公司怎么办?”
萧天了句特霸气的话,“如果我离开一周,公司就出问题,那我花那么多钱请的员工有什么用?”
宋哲嗷呜一声,亲了他一口,“那好,跟我一起,你可是我的御用奶妈啊!”
事情谈妥之后,宋哲很快就去收拾了东西,萧天则电话交待公司的事情。至于三黄,宋哲送到王阿姨那边先帮忙照顾一下的,王阿姨人好,再加上三黄是阿黄的孩子,她自然也是欢迎的。
弄好一切后,宋哲跟萧天就出发了,出发前,他还了个电话给严明仁,让他好好看着猫妖,别出了什么事情。
严明仁特认真地保证,肯定没问题。
杨临西跟宋哲汇合的时候,才发现多了一个人,他张张嘴,“咦?萧氏大佬跟我们一起?”
宋哲点头,“是啊!这次就你一个人?”
杨临西道:“对,我是去头阵的,得在一周内了解情况,而且不能草惊蛇。后头的话,局里会安排人过来。”
宋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一开始确实不宜太多人过去。
上了飞机后,宋哲跟萧天在那儿看着杨临西提供的资料,这些都是他自己调查的,有些是林郑立整理出来的。
关于松韵村的介绍很少,只是一个偏僻的山村,人口不多,但是有着从古时候就流传下来的传统。每年去那里的人不多,也不少,但是偏偏,网上很少有关于松韵村旅游的攻略。
只有几张风景图,看上去非常漂亮幽静。村子全貌图是没有的,只有几张游人拍的村里人的照片,脸上画着奇怪的花纹图腾,穿着的是不曾见过的民族服饰,像是少数民族一样。
根据资料上的显示,每年将近有一千多人去松韵村,其中暑假是人去的最多的时候。比起其他旅游区,松韵村的一千人次显然是少的可怜的。但是在松韵村附近失踪,或者是去过松韵村后就失踪的人数却达到了百人之多,这还是只是近几年的数据。
这些数据是林郑立一点点根据全国失踪人口反复对比调查出来的。
有的是在去松韵村附近的镇上消失,有的是在回程途中消失,总之消失的地点千奇百怪,但是每个失踪的人都去过同一个地方,那就是松韵村。
因为很多人是去过松韵村后,又去了其他地方游玩,甚至是隔了三四天才消失,因此导致办案的警方在记录时,并没有将松韵村纳入考量范围内。
尤其是那个地方偏僻,交通又不发达,信号不好,又落后,就更没有人关注。
萧天翻完之后,就只有一个想法,“纯天然的犯罪好地方。”
宋哲敲了敲资料,扬了扬眉,“可不是吗?钱文成会那样的手段,像是空间跳跃一样,那么他村里的人肯定也会。那些人不在松韵村消失,明他村里的人还有几分头脑,知道人消失的多了,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在他们离开后,用了空间跳跃将那些人带走。这样,既消除了外界对松韵村的怀疑,又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那里的人也挺有头脑的。”
“没错,是有点头脑!村里人口百来户,根据林郑立统计的近两年的失踪人口达百来个,那没有统计到的,以及一些偏远地区没有录进系统的,不知道还有多少。”萧天直觉那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宋哲指着上面的一行字道:“资料上还了,在离松韵村不远的一个镇上,曾经抓到过一个人贩子。人贩子招供,松韵村的村名有问他买过几个女人。但是警方前去调查的时候,根本就没发现那几个女人。村子里的人都没见过,也没买过人。人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消失的。办案的警方也知道,有些人在得到通知的时候,会把买来的人藏起来,这里山多,随便藏哪里都可以。”
“这个民警算是负责的,找人当游客卧底了很久,都没发现情况,只能不甘心地放弃。后来,那个人贩子出事,在重新审判的时候,居然自杀了,所以松韵村的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萧天接过话茬分析道:“我们在钱文成的房间里看过那个奇怪的阵法,是用人头做法的。那么那些失踪的人口可能都是被这样处理了。警方找不到那些被买来的女人,可能就是因为,她们早就已经死了,尸体也被处理了。而那人贩子的话,应该是没有错的。我觉得松韵村的村民除了自己用空间跳跃抓人外,他们可能还会去找人贩子买人。毕竟去松韵村旅游的人并不多。”
“而人贩子的死,我觉得很有可能是松韵村的村民干的,他们会空间跳跃,到任何一个地方杀死一个人,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宋哲赞许地看了萧天一样,“没错,跟我想的一样。就是不知道,他们使用空间跳跃的代价是什么。”宋哲看钱文成用过一次,但是被他断,半途而废了。
宋哲也是布置过阵法,使用过法术的人,自然是知道要驱动这些,不可能什么代价都不付出的。他用的是正道的术法,要消耗的是灵气。而他们用的是歪门邪道,那需要的代价肯定会比较可怕。
尤其是空间跳跃这么厉害。
从一个地方消失,然后出现在另一个地方,划破了时间与空间,每次使用要是不付出什么惨重的代价,宋哲倒是不相信了。
他们要去的地方很偏僻,飞机直达不了,再加上不是周末跟假期,飞机上的人也不多。宋哲跟萧天坐在最后面,前后左右都没人,所以才能讨论地这么畅快。
杨临西坐在前面,一个人无聊的很,看宋哲跟萧天拿着资料相谈甚欢,抓耳挠腮着,也想知道他们讨论的情况。他见飞机上还有很多空位,就堂而皇之地从自己的位置上出来,拿着行礼坐到了宋哲右侧的位置。
“怎么样?怎么样?讨论出什么来了?”
宋哲看了他一眼道:“就只是简单地了解了一下松韵村,他们村里的人应该都跟钱文成一样会空间跳跃,有多少人会,这个就不清楚了。而且空间跳跃是如何摆的阵法,需要什么,我也不清楚,当初看钱文成的阵法,里面是消耗了不少人的心头血,还有亡魂在,估摸着是害死了不少人的。”
“除此之外,他房间里还有个阵法,需要十五个人头。这样算下一个,一个人如果两种阵法都要会,那起码手头上要捏着二三十条人命。松韵村百来户人口,如果每家每户都会的,那死去的人至少——”宋哲沉默了一下,出了一个数字:“至少两三千人不止。”
杨临西捏着座位上的手把,咒骂了一声,这些畜生。
“如果去找的话,整个松韵村肯定有很多尸骨吧!只要我们找到了那个地方,是不是就能将他们一网尽了?”杨临西询问道。
宋哲却摇摇头,觉得他想的太简单了,他反问道:“钱文成杀害了那么多人,你找到他们的尸骨了吗?”
杨临西愣住了,钱文成交待过,那些尸体都变成了碎尸,被他烹煮过,有的扔给了流浪狗,有的扔进了垃圾桶,只有人头还留着,摆在阵法上。
“钱文成从孤儿院离开去松韵村,才十来岁,他什么都不懂。一切都是在松韵村学的。所以我觉得,很大可能,松韵村的人也是这么处理尸体的。什么都不留。让你们连尸骨也找不到。”
杨临西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村子的人还是人吗?他们是畜生都是夸奖他们了!”他还从没有遇到过这么可怕的事情。
“所以不能草惊蛇,他们如果个个都会空间跳跃,那么一旦逃走,就是一个也抓不回来。”
杨临西沉痛地点点头,“我知道的。所以我才会申请一个人先过来,不让局长通知上头。”
宋哲看着资料上附带的那张照片,山青水绿,蓝天白云,风景美的让人心旷神怡。但是没人想到,这么美妙的风景下,掩藏的是堆堆白骨,是无数人的怨恨。
他们下来飞机,已经是晚上了,还需要转车。但是车子都已经停运了,萧天了个电话,随后就来一辆私家车。
三个人上了车,听那司机喊萧天萧总,宋哲就估摸着他应该是萧氏的人。
事实也是没错,萧家的企业遍布全国,就连犄角旮旯也有分公司。
那人将他们三人送到了宾馆,又恭敬地告诉萧天,去往松韵村的还需要开车五个多时,明天他会过来接他们。
杨临西这个时候无比感叹萧天也在,不然的话,这一路上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
他们乘了三个时的飞机,又坐了两个时的车,已经累的不行,各自进了房间休息。
杨临西见宋哲跟萧天进了同一间房时,还以为是宾馆没房间了。但是一想,不对啊,以萧天的身份,那个人安排房间的时候,一定是紧着萧天先的,没理由他一间房,萧天跟宋哲挤一挤啊!
不过,杨临西也就是那么一想,他困得眼皮子也睁不开了,觉得萧天可能跟宋哲还有事情要讲,又或者萧天这么尊贵的人,还是需要宋哲保护的。
一觉睡到早上六点,被闹钟吵醒后,杨临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困顿地去洗漱。等洗完脸,他又是一个神采奕奕的青年才俊。
出门的时候,宋哲跟萧天也出来了,彼此了个招呼,一起下楼吃早饭。杨临西无意间看到宋哲脖子上的红痕,他抓了抓脸,昨天蚊子很多吗?
他睡得太熟,好像没察觉到哪里被咬啊!大约宋哲太细皮嫩肉,蚊子喜欢这样的,吸血也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