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杀人了!”
顷刻,血渍溅上她的长发,不经意间滑过脸颊,蹭出一道粘湿的痕迹。
“啧……”艾薇叹息着摇头,手轻轻拭过自己脸上的猩红液体,沾得指骨斑斑驳驳。
一根指勾住枪的尾部,在手里漫不经心旋转了几个圈,随后微微俯身,向那几个围着地上尸体的士兵们挽起唇角,迎着他们惊愕的目光,笑吟吟道:“我杀人了!”
一瞬寂静无声,他们早陷入了惊慌失措,眼前的少女似乎对面颊上沾染的鲜血浑然不觉,竟连眼角也开出了罂粟的颜色。
见他们愣愣地发怔,艾薇露出一个更愉悦的笑容:“快回去禀报你们的波拿巴,我杀人了,乖乖等他来大不列颠把我抓回绞刑架呢。”
其中一个士兵反应快,愤怒立刻爬上瞳孔,一张脸涨得通红,恼恨地从腰间拔出佩枪,旋即对准她。
“你必须为杀害长官支付代价!”
“喂喂喂……”艾薇用戏弄的语气抬手,睁大眼眸,在黑夜里闪烁着异样的神采。“干嘛这么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好像死的人是你一样。”
她笑着伸出手,趁对方一不留神,以极快的速度把枪口转向他的额头,立刻换上一张无辜的表情,眨了眨眼,“下次记得抓稳自己的武器,这是作为军人的天职哦。”
在他再次愣怔之际,她迅速一把夺过手中枪,朝天扣动了三下扳机。
“嘭嘭嘭——”正好三声鸣响,在士兵耳边砸下霹雳般的惊雷。
他禁不住颤了颤,看到她随即抓过自己的手,强迫自己攥住冰冷的握把,不偏不倚地,将枪口贴在她的眉心之间。
“不是想为你的长官主持正义吗?来,我求你杀了我。”她笑意更甚,“想为尸体复仇吗?现在我的脑袋,交给你。”
“你以为我不敢吗?身为法兰西共和国的中士,我有权力杀一个通缉犯。”士兵仰起头,竟不敢再直视她如同猫眼的瞳孔。
“你当然有权力。”艾薇挑眉,“所以你在犹豫什么呢?大不了把我的尸体交给波拿巴,虽他要的是活的,但如果要以渎职罪名重惩你,那我只能为你表示哀悼。”
闻言,士兵的脸涨得愈发恼怒,眼里的恨意如火焰般扑面而来,几乎要将四下寂静燃烧殆尽。
下唇被牙齿咬得鲜血淋漓,他恨恨地盯向面前笑意微微的少女,从牙缝里挤出一行字:“你会得到报应的,第一执政会亲手把你碎尸万段,为他忠心耿耿的军人报仇。”
“我可等着呢,静候大驾的光临。”艾薇笑道,不动声色地示意两名助手上船,“只要你能活到那一天。”
她杀人不会有顾忌,他们却有。
第一执政的通缉令反倒成了护身符,让她有恃无恐地在众人面前离开,再如何咬牙切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在夜晚的海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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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到达伦敦的时候,恰好是正午十二点。
驿站的马车向来准时,所以当她出现在莫宁顿庄园大门时,瑞秋刚好在按时安排女佣清洗台阶。
后者有个近乎病态的洁癖,容不得凡是铺着大理石的地方沾上灰尘,因此都要定点命令人专门扫。
当日影里投射出艾薇的身形时,瑞秋刚好抬头,发现是抱着猫的主人后,立刻惊喜地叫出声。
她身上披了一条深色的斗篷,硕大的帽檐遮住了一双眼睛,只现出下半张掩在阴影里的脸。
“姐!”瑞秋情不自禁凑近前去,“您可算是回来了,夫人前天还要写信关切您呢。”
“那真是谢谢她了。”艾薇摘下风帽,露出整副脸孔,怀里猫因为朔风的进入,抗议地伸出脑袋表示不满。
瑞秋不经意望向她的脸,目光在碰触的刹那吓得双手一颤,语无伦次道,“……姐,你脸上怎么有血?”
“哦……”艾薇若无其事地空出一只抱猫的手,用手背抹了把血迹,“忘记擦干净了。”
“那没事吧?”
“被蛇咬了而已。”
瑞秋惊呼:“这么严重吗?那我得赶紧去找家庭医生。”
艾薇按住她的肩膀,止下她的脚步:“这是它的血,而且可怜到一点毒性也没有。”
“那不是好事吗?”
“无毒的蛇可不叫蛇。”艾薇耸耸肩,解下身上斗篷,走进自己庄园的大门,“没有脚的壁虎罢了。”
安娜今天不在家,估计又去威尔伯顿的茶话会上闲聊消磨时间。而且这次很意外的,直到傍晚也没有回来。
“她今天是算不回来住了么?”艾薇问。
瑞秋一愣,停下正在织一条棉布围巾的手,居然露出惊讶的神色,“您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
“今天克拉伦斯公爵要在位于伦敦的庄园里举办假面舞会。虽然没有明,但外界都猜测是宣布他和瑟尔曼姐的订婚消息。因为这次他邀请了上流社会很多名门望族,平时他从来都不屑于交际的。”
这就有趣了。
艾薇不禁饶有兴致地捏了捏自己的下巴,瑞秋看着她莫名其妙的笑容,:“您也觉得出乎意料是不是?虽他们从相貌到家世上都很般配,但过去公爵对瑟尔曼姐的态度都相当冷淡。
虽然谁都能看出后者的意图,但我们都认为公爵肯定不会答应她联姻的请求,没想到这次居然同意了。”
“所以等着吧,我们又有好戏看了。”艾薇笑道。
瑞秋点点头,赞同道:“等明天他们订婚的消息在伦敦传遍的时候,又不知道能登上多少家报纸呢。”
“哦,我可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可怜的老仆觉得自家姐自从回来后就成了谜语人,的话总是让人云里雾里,无法理解。
“报纸是要登的,至于上面的消息是不是你们猜测的那样,可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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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现在只有艾薇一个主人,三个哥哥两个在威尔士服役,还有一个最的在印度苦苦挣扎,整个庄园一时间显得冷清又空旷,高大的白桦树在窗户上投出幢幢的黑影,颇有些老宅惊魂的意味。
整理信箱,她发现爱丽丝从苏格兰寄了两封信过来,开来看时,信上自己现在过得很好,丈夫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是给一名大律师当助理,薪水也相当不错。
因此现在生活虽然没有从前当公爵姐时那样优渥,但至少衣食无忧,不用为下一顿面包发愁。
另一封信上面她的婴儿出生了,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给她取名为罗莎蒙德,意为漫山遍野的玫瑰,来自从前和女儿的舅舅一起玩过家家时取的名字。
信的最后,是祝艾薇幸福愉快,并希望她代自己向许久未见的哥哥问好。
她一面浏览着,目光在瞥到那个半熟悉半陌生的名字时,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姐,您也要去参加舞会吗?”
瑞秋看见她慢悠悠地站起身,往衣橱里挑选礼裙,忍不住上前来帮忙,“今晚确实有很多青年才俊聚集在那里,我想也少不了亚瑟少爷那位挚友卡斯尔雷子爵和坎贝尔勋爵两位先生,不准奥古斯特王子也在呢,您肯定又能大受欢迎了。”
“我想你误解了。”艾薇取出一条海雾色蓝黑纱织长裙,,“我只是去把我的金丝雀抓回来而已。”
“金丝雀?”瑞秋果然产生了误解,“猫和鸟之间可不对付,我恐怕您那只暹罗猫会对鸟做出残忍的举动,不定还会拿后者果腹。如果您非得要一起豢养的话,最好把金丝雀的笼子挂在最高的地方。”
她突然有些好奇艾薇的爱好怎么转变得这么快,记得这位姐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在家里养动物。
“亚瑟,过来。”艾薇轻声唤着,蹲下身抚摸应声窜到脚边的猫,注视着它贪婪地舔舐地上的羊毛地毯,目光里满是爱怜的意味,“哦,你看,我的亚瑟饿了,给它喂点鸟肉又怎么样呢。”
作者有话要:
我还是想,女主是动物保护爱好者!她只是个比喻啦!
以及,那啥文学马上来,我在修改措辞好过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