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回家 后山风景如画,漫山遍野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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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山风景如画, 漫山遍野开着淡蓝色的花,楚凤娘穿着白衣依旧跪在坟前撒着纸币,淅淅沥沥的雨滴答滴答, 无端多出了几分凄凉。

    花欺雪来到楚凤娘身边, 这一次她没有狂化,反而是如同刚刚一般对待她视而不见。

    花欺雪伸手将手里的金钗拿了出来, 楚凤娘看到了金钗眼里的泪珠如同雨滴一般簌簌地往下掉, 她的目光一直在金钗之上, 她用哽咽的声音问道, “这……是你从哪里得的?”

    雨水与泪水混合在一起,唯有她那泛红的眼睛在这如画的风景中格外得刺眼。

    花欺雪伸手将金钗递给了她, “这是楚将军让我交给你的。”

    楚凤娘用颤抖的左手触碰了一下金钗,然后双手接过,她看着金钗,仿佛透过了金钗看着楚将军, “你去过天外之石了?他……可还好?又曾什么?”

    那天外之石她一个凡人去不得, 也见不到。

    “楚将军希望你能忘了他, 好好生活, 别再为了他伤心。”花欺雪着拿出了一勺忘情水, 又不忍心地道,“楚将军……已经魂归故里了。”

    这忘情水无色无味,是她刚刚去阴阳镇取的,来也奇怪,她之前在这游戏里几乎是什么地方都去过了, 却竟然不知道阴阳镇还有忘情水。

    还是她去了之后找了很久才发现了一口井,井里正是忘情水。

    喝下忘情水之后就会忘掉自己最不愿意回忆起的一段感情或者是与最爱的人经历的过往种种。

    楚凤娘看着那支做工不算精致的金钗,像是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 她擦了擦眼泪露出了一个不算好看的笑容对着花欺雪道,“他已经去了?”

    “也好,也好。”楚凤娘喃喃自语道,“多喝少侠将这金钗带来,这金钗是他曾经许诺于我,倘若有一天世间安定,他便亲手为我做一支金钗。”

    “如今,金钗以至,人却不在了。”

    花欺雪一时之间有些不知道该什么,她总觉得这是游戏,里面的npc哪怕有了感情也只不过是更加高级的人工智能而已。

    可是现在她看着心如死灰的楚凤娘,却觉得胸口堵的难受。

    她咬着牙,将心中的酸涩压了下去,“楚掌柜……”喝了吧,喝了忘情水就什么都不会记得了,不会伤心,不会难过。

    她想这么,却又不出来。

    楚凤娘将金钗贴在自己的脸颊上,似乎这样就能感受到她爱人的气息,她闭着眼睛泪水犹如银珠般滑落,落在金钗上,顺着金钗滑落在地上,转而又化为虚无。

    良久。

    “多谢姑娘好意,不过妾身意已决,”楚凤娘将金钗托在手中,“不知姑娘可否帮妾身一个忙?”

    花欺雪点了点头道,“义不容辞。”

    楚凤娘绽开笑容,宛若被雨水湿了的花朵一般,凄凉又美丽,“姑娘可否用着金钗帮妾身绾一次发,他曾经答应过我,会用这金钗日日为我绾发,如今他……食言了,姑娘是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如是你为妾身绾发,那妾身就当作是他做到了,可以吗?”

    花欺雪接过金钗,沉默地在雨中帮她绾着头发,也幸好游戏里这种场景是过场动画,不然的话她还真不会绾发。

    发绾好之后,花欺雪道,“楚掌柜你如果不喝忘情水的话,那你的心魔怎么办?”

    “不碍事的,妾身的心魔因夫君而起,如今……有了这金钗,妾身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愿。”楚凤娘着,伸手摸了摸发间的金钗。

    【达成结局: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花欺雪的面前出现了这么一道文字,她闭上眼睛,心里因为楚凤娘和楚将军的故事而难受。

    等到从游戏中出来之后,她还是有些难以释怀,该死的策划!为什么要写死楚将军!

    她原本是想上线找货郎的,结果就做了这么个悲凉的任务,不过她也并非没有收获。

    唐大娘做的手帕香囊也可以上架了,价格还是按照之前那样,提升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一方手帕也才一百五十块钱,而香囊是四百五十块钱。

    花欺雪将这两种物品上架,她又看了看背包里的忘情水。

    这忘情水倒是挺有用的,现代社会多少人被爱情伤透了心,如果卖的话也算是帮帮他们吧,有很多人的感情阴影持续了一生都无法消解。

    譬如被渣男渣女伤害过,虽然这可以提防着不会再次受到伤害,可是这终究是心上的一道疤,谁都有想保持面对爱情最美好的时候的愿望。

    到时候把忘情水放在餐馆卖吧,花欺雪想着,这东西她也不算在网上卖了,万一有渣渣为了甩人而忽悠傻孩子喝下的话……

    还是放在她眼皮子底下比较放心。

    想明白之后,花欺雪就浅浅地睡了一会儿。

    翌日。

    日常睡到中午醒的花欺雪将钟离澈启包丢进车里,又给秦可可嘱咐了一下,让她自己用厨房做饭吃。

    她昨天给冰箱里填满了冷冻食材,绝对够秦可可吃的了。

    踏上回家的路,花欺雪有些紧张,她一大早就收到了花士亭回复给她的消息,“哦,路上注意安全,开车慢点儿。”

    两个时的车程,硬生生地被她压缩到了一个半时。

    钟离澈启和来时的猫一样,望着窗外,似乎对山里的风景很好奇。

    等到将车来到家后面的公路上时,花欺雪就已经看到了等待在路边的花士亭,他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服,看起来比去年精神好很多。

    也是因为之前花欺雪给他吃了金香果的缘故。

    花士亭见她回来了,也就将手背在身后,慢慢地往回走。

    家里和几个月前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空气清新,山清水秀,比起冬日的荒凉,现在看起来倒是多了绿油油的生机。

    花欺雪将车挺稳,从车上下来,“伯伯。”

    钟离澈启也跟着跳了下来,喊道,“伯伯。”

    花士亭笑了一声,看着钟离澈启问道,“这是谁家的孩儿?”

    “我朋友的弟弟,我认他做了干弟弟,”花欺雪领着钟离澈启进了屋子,屋子里格外得凉快,比起外面的大热天,简直是冰火两重天。

    其实晚霞村一直以来都是宛如避暑胜地般的存在,每到夏天宜春市以及边缘其他市区的人耐不住热都会来晚霞村玩玩。

    “还认了干弟弟呢,”花士亭笑着,他弯着腰问道,“这孩儿长得好,你叫什么名字呀?”

    钟离澈启眨着大眼睛认真地回答道,“我叫澈。”

    “今年几岁啊?”

    “八岁。”

    钟离澈启其实想改姓来着的,他一点也不想再和那个狗皇帝沾上关系,他想跟着姑姑姓花,可是姑姑和他了,现在还不能他的来历。

    他也只能忍着。

    “好好好,”花士亭道,“好孩子,你等会儿啊,伯伯去给你拿饮料喝。”

    “你吃了没?没吃的话冰箱里有瘦肉,你自己做了吃。”花士亭又对着花欺雪着,“厨房里有我摘得野菜,我给你做了汤了,要吃的话热一下就好了。”

    花欺雪点了点头,他们吃不吃倒无所谓,不过她估计花士亭没吃,她想了想让钟离澈启自己玩会儿,自己则进了厨房。

    花士亭去了一趟客房,从里面拿出一瓶牛奶出来递给了这个看起来就很聪明的孩儿,“拿去喝吧,你一看就是个城里娃,来过农村吗?”

    钟离澈启摇了摇头,他从出生起就被困在皇宫,直到死的时候才连带着棺材被埋在了一处僻静偏远的地方。

    “没来过啊,我给你讲,我们这儿好玩儿的可多了。”花士亭领着钟离澈启往外走,“我们这儿都是高山,以前我们这儿可是大海呢,我有个朋友家里就收藏了很多的化石,你要是有兴趣的话,过两天我带你去看看,那可叫一个漂亮。”

    化石钟离澈启倒是没见过,他也只在网上看过,也不知道现实中是什么样子的,他点了点头,看着门口的大山,“好呀。”

    门口一眼望过去先是一处院子,院子前面则是番茄大棚,在往前就是一座矮山,这座山不算高,却承载了花欺雪满满的回忆。

    时候她最爱的就是撒了欢地往山上跑,在树上爬来爬去,听着叽叽喳喳的鸟叫和虫鸣,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一睁开眼就是碧蓝的天空。

    钟离澈启喝着牛奶慢悠悠地在院子里走着,看着院子前种着的花和菜,这里就是他姑姑后来一直生活的地方吗?

    他能感受得到,这里漫山遍野都布满了姑姑的气息,姑姑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为什么现在又不认识他。

    钟离澈启其实有在电脑上搜索过钟离国,可是网络上根本就没有钟离国的存在,他也尝试查了古籍,可是依旧没有。

    莫非这里根本就不是钟离国之后的世界?

    他在网上也了解过平行世界的设定,那么很有可能是姑姑将他弄到了这里,不过因为某些原因姑姑要么失忆了,要么不能与他相认。

    “喜欢这花儿啊?”花士亭走了过来断了他的思路,“这花儿来得可香了,叫什么波斯菊,还是外国的花儿呢,我们村到处都有,你刚刚在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

    “看到了,很香。”钟离澈启摸了摸花瓣。

    花士亭觉得这孩子好像有点儿内向,话也少,他想了想对着他道,“你会骑自行车吗?我把你姐姐的自行车搬下来给你骑好不好?”

    钟离澈启抬头,神色中满是期待,“好啊,谢谢伯伯。”

    他其实并不会骑自行车,但是他想体验一些新东西。

    花士亭哼哧很迟地将自行车从楼上搬了下来,这是一辆山地自行车,花欺雪的时候就喜欢骑自行车,可是路面凹凸不平,又一次她甚至摔破了膝盖。

    后来哪怕路面平了,花士亭却还是给她买了这辆山地自行车,免得她又摔了。

    钟离澈启想着视频里的样子,直接坐了上去,结果座把太高,他又没掌握好平衡,差点就摔了,幸好花士亭眼疾手快。

    “你不会骑自行车啊?”

    “没学过,但是我学的很快的!”钟离澈启有些不好意思,耳尖微微泛红。

    “哈哈哈,来,伯伯扶着你慢慢学。”花士亭却是哈哈大笑起来,他扶着自行车后面,两人就在院子里玩了起来。

    等到两人都玩的酣畅淋漓的时候花欺雪的菜也做好了。

    三人坐在没生火的火炉前,柴火炉是农村常见的,既可以烤火取暖又可以省电费烧水做饭。

    三人吃着饭,花欺雪突然道,“伯伯,你如果有一天你能修仙的话会怎么样?”

    这个问题她之前问过一次,花士亭想了想,“问这个干嘛,世界上哪儿有神仙哦。”

    “哎呀,你就想一下嘛,如果有的话。”花欺雪提着心脏,心翼翼地问着。

    花士亭想了一会儿蹙眉道,“有神仙的话是不是也有妖怪?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就将世界上所有的坏人和妖怪都铲除掉。”

    花欺雪:“!!!”

    “可是坏人也有坏的程度啊,你总不能见一个就干掉吧,万一别人也只是做了某件的坏事呢?”

    花士亭扒拉了两口饭,“我肯定会看情况处理啊。”

    “那妖怪的话也有好有坏啊,你总不能一棍子死吧。”花欺雪嘴角抽了抽,按花士亭这么的话,那他最喜欢的糯米岂不是第一个就要被他干掉。

    “坏的妖怪就除掉,好的妖怪就留下来。”花士亭蹙眉,“让他们学习我们的社会知识,彻底地将他们汉化。”

    “那你修仙之后就只算这样吗?没别的想法?”花欺雪又问道。

    花士亭将饭碗放了下来,道,“到时候就流浪天涯,做一个铲奸除恶的好神仙!”

    “那我妈呢?”花欺雪五官皱了起来。

    “哈哈,你妈当然是跟我一起啊!”花士亭笑道,他拿起凉茶喝了一口。

    花欺雪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妈就一定跟着你去啊。”

    花士亭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当年你妈不也跟我了。”

    花欺雪:“……”

    好一嘴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