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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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傲地讨厌输。

    读中二的时候,他走在路上, 不知怎么的, 就和当地一个流氓起了冲突。

    流氓拳头没有他硬, 被他揍得满地找牙后, 提出用“无情拳之霹雳无敌争霸赛”再决胜负,还指着不远处一间染发店,要赌个彩头,谁败一局, 谁就染一缕头发,颜色由胜方指定。

    “无情拳之霹雳无敌争霸赛” 是一款广受欢迎的模拟搏斗游戏, 龙傲地时候玩过几局, 便没再玩了,比起模拟搏斗, 他更喜欢亲身上阵,拳拳到肉,揍趴对方不墨迹。

    听到流氓的挑战后,他原本想拒绝, 可对方用眼尾余光瞧他,很轻蔑地问“鬼, 不敢?”

    龙傲地爆炸了。

    他,龙傲地, 从来就没有什么不敢的!

    于是,两人就堵在染发店门口,幺五喝六地起游戏来。

    游戏开局, 龙傲地一瞅,才知道对方是钻石段位的高手。

    他只在很久以前玩过几局,自然停留在最底层的青铜段位。

    他和对方,隔着白银和黄金整整两个大段位,这差距犹如天堑,插翅难飞。

    流氓得意洋洋地用眼尾余光瞧他。

    龙傲地甩了甩天生的火红色头发,毅然决然地点了开局。

    第一局,他理所当然地输了。

    流氓奸笑着要他染发。

    染粉红色。

    龙傲地狠狠地瞪着对方,瞪了很久,然后,一言不发地进了染发店,如对方所言,染了一缕o专属颜色。

    他讨厌输,但他愿赌服输,高风亮节不猥琐。

    第二局,他还是输了,染了绿色。

    他咬着牙,一边加紧熟悉游戏套路,一边仔细观察对方的战斗习惯。

    他是鲁莽,但并不蠢,每一局,水平就跃升一大步。

    流氓觉得越来越吃力了。

    等龙傲地头上染了七种颜色后,他赢了。

    青铜赢了钻石,这堪称奇迹,可载入“无情拳之霹雳无敌争霸赛”史册的战绩,他做到了。

    流氓心生佩服,哥俩好似的在他肩膀拍了几拍“鬼,我欣赏你!你大哥我外号‘下山虎’,是本地大帮派‘百虎堂’的头领,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们帮,做我座下一只威风凛凛的大老虎?”

    龙傲地一口拒绝“切,谁要做你手下,我龙傲地,天生就是大哥大,只有收弟妹的份,没有做人弟的道理。”

    完后,他不再理会那流氓,转身走进染发店,这一次,他神采飞扬,带着胜利者的骄傲与张狂。

    坐在理发椅上,看着镜子映照出来的七彩头发,他想,这是他不畏艰险,大胆拼搏,最终取得不可思议胜利的证明,便放弃了洗去染色的算,只让战战兢兢的理发师把粉色和绿色这两种绝对不能容忍的颜色换成其它颜色,然后,便顶着一头绚丽灿烂的七彩毛,回到了中学。

    他那群正在读中二的弟妹们看到他这七彩头,连呼“好酷好酷”,纷纷效仿。

    龙傲地翻了个大白眼。

    这把七彩头发,是他的伤痕与勋章,意义很深刻的,他们到底懂不懂啊?

    弟妹们太中二,他这个做大哥大的,真的好忧伤。

    不管怎样,从那之后,他就一直顶着这头七彩毛了。

    他的天赋是真的极好,无论和别人比什么,没有再输过。

    偶尔落入下风时,他甩一甩他那既是伤痕也是勋章的七彩头发,勇气和自信便蹭蹭蹭地冒了出来,瞬间就化身圣斗士,强势

    地“轰轰轰”将对方碾压趴。

    龙傲地就这样,无比骄傲无比张狂地度过了他的中二时期。

    高考前,他努力了一把,考进了帝国星际学院飞行系。

    入学后,他骄狂不减,大哥大风范不减,很快又收罗了一批弟妹。

    某天,他为某弟出头,和陆战系约战。

    在帝国星际学院传统战场树林,他率领飞行系的弟妹们,与陆战系对垒。

    对方那姓齐的大姐头到场时,常胜圣斗士龙傲地一瞅,觉得她看起来好像有点傻逼,便一时掉以轻心了。

    等他发现自己落了下风时,赶紧将态度端正过来,正准备甩一甩他那七彩头发,变个身,展现他真正的实力,将对方碾压趴。

    对方却在他甩发变身的前一秒,先用一记快拳把他揍晕菜了。

    耻辱啊!

    太久没尝过“输”的滋味了,天之骄子龙傲地一时有些懵逼。

    懵逼完后,他想,他输是因为他没有及时甩发变身,如果他有变身,那姓齐的女人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想通后,他就兴冲冲地跑去找她约战,誓要一雪前耻。

    可到了约定的时间,那姓齐的居然没有赴约,只派了她手下那个叫陆明莎的妹过来。

    他正要抗议,姓陆的突然一记快拳到他的鼻子上,力气很大,差点断他的鼻梁骨。

    龙傲地捂住鼻子,惊讶地看着她“你这女人,有这本事,干嘛要做别人的妹?”

    陆明莎没有理会他这问题,美艳的丹凤眼微微一挑“你不敢跟我?”

    龙傲地觉得自己又要爆炸了,他有什么不敢的?

    他不再废话,和陆明莎你来我往地了起来。

    几个回合后,龙傲地知道自己遇到硬茬子了。

    他得变身了。

    哼哼哼,有意思嘛,这女人居然能逼到他变身!

    他稍退半步,一甩七彩毛。

    变身,成功!

    他的勇气值和自信值,蹭蹭蹭地往上升。

    他觉得自己拥有了无穷的力量,必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龙傲地迎风而立,无比拉风,弟妹们都眨着星星眼,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下一刻,他的能量之源七彩头,被一记直拳狠狠砸中了。

    变身后的龙傲地,眼前一黑,倒地。

    输了。

    这是他学会变身之后,第一次在变身的状态下,输掉。

    败了他的陆明莎并不知道这点,她吹了吹拳头,一脸满足,只觉得今天这架,得还算爽啦。

    龙傲地养好伤后,什么也不管,先跑去跟陆明莎约了战。

    这次,他赢了。

    可赢得一点也不踏实,感觉一不留神,就会再次输在对方手上了。

    陆明莎也很不服气,叫嚣着要再跟他一战。

    于是,两人又约了战,誓要将对方彻底揍趴。

    他跟她就这样,三天两头地架,有输有赢,着着上了瘾,几天不揍对方,就觉得浑身难受。

    后来,陆明莎中了埋伏,受伤住院。

    龙傲地听到这消息后,觉得很愤怒。

    他是讨厌输。

    可每次输掉,他都是希望凭自己的实力赢回来,没盼过对方倒霉。

    他更不希望自己认定的对手,被别人用卑鄙手段暗算败。

    看着陆明莎昏睡在病床上,双目紧闭,脸色苍白的

    样子,龙傲地突然发现,自己的满腔愤怒里,还夹杂着几分痛楚难受。

    啊,原来在自己心目中,她不止是一个跟他旗鼓相当的对手了,这段日子相处下来,他早已把她当朋友了。

    身为大哥大级别的人物,龙傲地是很讲义气的,朋友被伤害,他无论如何,也会替她出头。

    于是,他不仅彻夜不眠,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人脉,查明了伤她的真正凶手,还特地买了几种他最喜欢的花,扎成一个最美丽的花束,跑去医院看望她。

    见这女人一脸郁卒,他还很好心地安慰她“你伤口疼就哭啊,我不会笑话你的。”

    陆明莎翻了个白眼“哭个毛,你莎姐我身经百战,这点痛根本不算什么。”

    龙傲地奇怪“那你干嘛一副便秘的样子?”

    陆明莎热泪盈眶“不了架,好难受啊啊啊!我要疯了!”

    龙傲地“……”

    这女人,比他还暴力。

    他是爱架,可每次架,多多少少总有点原因,而她呢,完全是为了架而架,天生的战斗狂。

    可她现在身上大半骨头断的断裂的裂,连大一点的动作都做不来,更不要架了。

    龙傲地想了想,提议玩“无情拳之霹雳无敌争霸赛”,用这款模拟搏斗游戏缓和一下她的架瘾。

    陆明莎丹凤眼一亮“哎呀,这主意不错,我居然没想到,原来你这傻逼也有聪明的时候嘛。难得你这么有心,我等会儿就让你两局吧。”

    龙傲地不屑“我用得着你让?我,龙傲地,高手中的高手,纵横江湖多年,未逢敌手,等会儿就把你揍得哇哇叫。”

    两人开局。

    龙傲地早已是最高阶的超级王者段位了,一瞅对方,咦,她也是超级王者,不错不错,不愧是他认可的对手和朋友。

    本着对对手的尊重,他选了“蚀骨无情七连环”,七局四胜的段位赛。

    一会儿后。

    赢赢输输输赢输。

    他输了。

    开头赢的两局,似乎还被对方“让”了。

    耻辱啊啊啊!

    龙傲地懵逼了。

    懵逼完后,他天天跑医院和陆明莎玩游戏,一天不落,想像当年倒“下山虎”那样,倒这个“独孤莎求败”。

    输输赢赢输赢输赢,不断循环。

    后来,某一天,他发现,输赢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和她在一起的时时刻刻,都是该死的甜美。

    在陆明莎心目中,龙傲地是个傻逼。

    头发傻逼,话傻逼,追着她想赢她的样子也很傻逼。

    可她觉得,应该客观全面地看待一个人,不能因为他是个傻逼,就否认他的帅,还有,他的可爱。

    她和这个傻逼做了朋友。

    朋友,对她而言,是一个很重很重的词汇。

    进入帝国星际学院后,认识龙傲地之前,她还认定了一个朋友。

    她的名字叫齐缘缘,是她的室友。

    陆明莎觉得这姑娘很合她的眼缘,言行举止都合她的心意,就把她当朋友了。

    她们曾在宿舍卧谈会中,约定要一辈子一起架。

    陆战系的学生,毕业之后,绝大部分会进入军队,一旦战争爆发,就上战场与敌人厮杀。

    这前景,貌似很符合她们的期待,可上了战场,就得服从主帅指挥,不是想怎么就怎么的。

    而且和平时期,军队里军纪严明,严禁私下斗殴。

    两个暴力女都觉得,如果进了军队,束缚太大,根本无法痛痛快快地架。

    两人商量了很久很久,最后相约毕业后一起做职业拳手,从此自由自在地架,到不动那天为止。

    年少时的梦想,很热血,很美好。

    可惜,真正能实现的,很少很少。

    不久之后,齐缘缘就决定要弃武从商,继承家业,还一休学就是两年,没能和她一起毕业。

    但陆明莎不怪她。

    她既然认定了齐缘缘这个朋友,她就是她一辈子的朋友。

    她会二话不地支持她,就算她的决定,让她有些伤心,会和她分道扬镳,从此渐行渐远。

    她也会竭尽全力地支持她。

    她,陆明莎,就是这样讲义气,一旦决定要把某人当成朋友,嘴上不会什么肉麻话,但会一辈子把ta放在心里,珍而重之。

    对齐缘缘如此,对龙傲地也是这样。

    真心相待,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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