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大结局
自那日一别, 林秀一家就回到了玲珑谷定居。没多久,陈太后就也跟来了,随身除了一个贴身的丫鬟, 再也没带任何多余的东西。
萧舒安自是高兴得很。给老太太安排的妥妥当当, 祖孙三代就过起了向往已久的田园生活。
陈太后是快活了,萧谨恭这个皇帝却是坐不住了。当初可没想到统一以后是这幅光景。好的国泰民安, 兄妹和睦, 母慈子孝呢?为什么全都跑去那个玲珑谷丢他一个人在无休止的奏折里奋斗?
萧谨恭派人去请了萧舒安好几次,但均是无功而返, 第一回 林秀想隐居, 她要陪着。萧谨恭那就连林秀一起回来啊?
萧舒安又安儿太,她们想给她一个美好的童年,安儿喜欢玲珑谷。
萧谨恭无语,那母后呢?母后总可以回来吧?陈太后一开始也确实想着过一阵子就回去陪儿子的。可是她真香了。玲珑谷这地,来了就不想走啊!这里四季如春, 水果换着样吃,府上的厨娘手艺很不错,做的点心她很爱吃。
最关键是, 这里有她外孙女。她和安儿投缘的很!越是相处,她越是舍不得这个鬼精灵的人儿。祖孙两人亲着呢。就连林秀都常常吃醋来着。陈太后哪里还舍得走啊。
萧谨恭实在没了法子,亲自跑了几趟玲珑谷。倒是没有吃闭门羹。只要他来了, 林秀和萧舒安都把他招待的很好。就连安儿都很给他这个皇帝舅舅面子,对他亲的很。
可是每次他一提回甘州,却没有一个人答应。来来回回几次,就连萧谨恭自己都动摇了。玲珑谷确实挺好的, 关山也挺好,这昌平……更好。
萧谨恭心中浮现一个想法。以前周国以甘州作为国都确实是最佳的选择。可这个决定是基于那时的国土做的, 如今五国归周,这个决定是不是还合适呢?
甘州地处偏远,距离其他四国交通都不是很方便,管理起来难免乏力。久而久之容易滋生腐败。在军事上来看,甘州也不再是最佳的选择,反而是这昌平更为合适。
昌平气候宜人,地处大陆中心,而且商业发达,基础建设更为繁华。周国已经不是以前的周国了,甘州的皇宫未免寒碜了些。可是重新修建一个宫殿不时间要很多年,钱财也要不少。如今天下百姓都想要休养生息,民心慌乱,若是再大兴土木恐怕会多生事端。不如直接将赵国以前的宫殿修葺一番更为合适。
萧谨恭越想越觉得合适,当即就坐不住了,立即就返程回甘州和几个德高望重的大臣商量去了。
一个月后,萧谨恭在朝会上宣布迁都昌平,改昌平为永昌。朝臣一致同意,于是萧谨恭立马就派人开始修葺宫殿。
半年后,周国皇帝率众臣迁都,周国的国都正式迁至永昌。萧谨恭,也终于离自己的妹妹、妹夫,还有母后更近了。隔三差五的,就能去骚扰一番。
林秀头痛不已,忍不住和萧舒安抱怨:“你哥也真是的,简直强人所难。我们都了不做官了,他还硬要我挂着国师这个称号。隔三差五的就拿政事来烦我,一点都不让人清净。”
萧谨恭狡猾得很,一直没有同意收回林秀和萧舒安的官职。他国师一职,本就是为林秀才设置的,以后也不会再有这个职位了。林秀若是不愿,那就不必每日去早朝,也不用处理奏折。就是萧谨恭有疑问咨询的时候,帮着参谋参谋就行。
林秀还是不同意,萧谨恭便林秀是周国的功勋元老,是一统五国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若是将她的官职收回,天下人会以为他萧谨恭过河拆桥,容不下贤臣的。难道林秀要陷他萧谨恭于不义吗?
林秀还能什么?她还有什么可以?左右是自己的大舅哥,林秀也只能翻着白眼答应了。但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萧谨恭把该国师这个职位应拿的俸禄和封地,都发给了林秀。
这点林秀倒是挺满意的,有封地好啊。以后都是安儿的,全部留给安儿!
而安儿,也真的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公主和国师的女儿,当今皇帝的外甥女,太后疼爱。朝中几位将军——谢将军,赤凤将军,林大将军,这几位伯伯姨母都对她宠爱有加。安儿是大周最受宠爱的人毫不为过。
按理,安儿应当无忧无虑才是,可在她四岁那年,她开始有了烦恼。
那天,林思安期待着她的第四个生辰。因为生辰在中秋,所以每年不仅是玲珑谷热闹,街上也很热闹。林思安有一种全天下都为她庆生的感觉,很是开心。那天,确实多了两个人给她庆生。
那个女人据是她爹娘的老友,带着儿子来给林思安庆生。他们从草原来,林思安初见时,其实很喜欢那家伙。林秀告诉她那人是混血,所以长得和中原人有些不一样。
深邃的眼窝,长长的睫毛。弟弟的眉毛毛和女孩子一样,由于细长显得很是秀气。鼻梁高挺,鼻尖上有颗痣,林思安不自觉伸手去摸,刚一触碰就不禁感叹真好摸。
人乖得很,认真的盯着林思安,两只眼睛一直没离开她。林思安高兴,深觉自己魅力大。只是人一开口,差点气坏了林秀全家。
“安儿姐姐,你就是我未来的媳妇吗?我叫悦林,娘就是心悦林思安的意思。我生下来,就是来娶你做媳妇的。”
林秀简直被震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赫连悦林,也就最多两岁吧?不过是刚学话的年纪,竟然能这么流利的出这段话,练了多久?又或者,从出生就被洗脑了?
“赫连穆桢,你搞什么?”
赫连穆桢摊手。
“我只是帮我儿子明确她的人生目标,有错吗?别忘了当年我和公主有约在先,不干涉安儿的选择。怎么,我儿子不能追你女儿?”
林秀气结!这都是什么歪理,怎么能教一个两岁的娃娃娶媳妇这种事呢?不过其余的人都只将这看作是孩子的童言无忌罢了,没有当真。陈太后甚至还很看好赫连悦林,对于赫连穆祯的培养,她喜闻乐见。
自那以后,赫连穆祯每年都带着悦林来给林思安过生辰,就是为了多刷刷存在感。她忙的时候,就干脆派人将悦林送到玲珑谷住几个月。
这一常住,就出了问题了。林思安六岁那年,和悦林一起去谷外掏鸟窝,悦林内急,要解,林思安便陪着。可是悦林提裤子时她震惊了。
“你没有鸡鸡!”
林思安的声音响彻玲珑谷后山,悦林一瞬间就涨红了脸,内急的时候她竟然忘记了母亲的嘱咐。这下完了,媳妇飞了。
“安儿姐姐……我……”
悦林支支吾吾都快急哭了,林思安还依然沉浸在震惊中。去年她见过林伯伯家的弟弟,当时就好奇为什么弟弟和她不一样,怎么多长了一个东西。
林秀也没避讳,她本着现代的思想,觉得从就要给安儿建立性别意识。到了青春期的时候还要给她讲解生理卫生呢。于是就告诉她男孩子和女孩子的不同,男孩子,是有鸡鸡的。所以就有了现在的惊呼。
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天天嚷嚷着以后要娶她做媳妇儿的弟弟,竟然是个女孩儿?
“安儿姐姐,你别生气。我娘了,女孩也能和女孩结婚。没关系的,不过……我要扮成男孩子才可以……不然你爹娘不会同意我娶你的。”
悦林掏心掏肺的前脚给林思安完,后脚林思安就跑回家告诉林秀和萧舒安了。不告诉爹娘?那是不可能的,林思安最亲的人就是林秀和萧舒安,不会有任何秘密的。
只是苦逼了悦林,停在玲珑谷的门口半天不敢进去。她娘可是跟她过的,千万不能让人知道她是女孩子这个秘密,不然她这辈子都没媳妇了,公主姨母也会讨厌她的。
可是事情完全与悦林所想的相反,林秀和萧舒安不仅不讨厌悦林,还比以前对她更好了。当然对她好了?以前是要拱自家白菜的猪,现在没有威胁了呀。
原来是女孩子呀,那好呀!于是林秀和萧舒安完全就把悦林当做安儿的闺蜜对待了,完全不像以前提防。女孩子和女孩子,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她们完全没想过……她这驸马和公主,不就是女孩子和女孩子?后悔……总是有一天要后悔的,不过不是现在,现在林秀和萧舒安高兴着呢。安儿有玩伴陪着一起长大,多好。
“悦林,一定要常来玲珑谷玩呀。你娘没空就让她派人送你过来,或者写信我派人去接你也行。草原冬天多冷啊,以后冬天就在玲珑谷住着吧。来回跑,折腾。”
悦林走的时候,带着林秀这一番叮嘱回去了。林思安本以为爹娘都接纳了悦林,悦林很快就会回来继续做她的跟屁虫,无论她走到哪儿悦林都要在后边‘姐姐,姐姐’的喊着。
可惜事情没有像林思安想的那样。悦林这次回去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玲珑谷,前几年的时候,林思安还是挺想悦林的。虽然悦林很黏人,但是她也很乖呀,特别听话!
不管林思安想做什么,悦林都陪着,绝不抱怨,不告密。她的宗旨就是——安儿姐姐开心就是对的!用悦林的话,“我生来就是娶安儿姐姐的,安儿姐姐的事,就是我的事!”
不过悦林一去不返。时间一长,林思安也就忘了悦林这号人。不过是六岁前的玩伴,谁还能记一辈子。但要是提起这人,她还是有点印象的。毕竟当年悦林出场太让人印象深刻,两岁便开口要娶她呢。
林思安发誓,悦林再晚两年出现,她一定对这个人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记忆是有限的的,存不下那么多人。可悦林偏偏在她的记忆快要清库存的时候,再次出现了。
林思安十八岁生辰,十六岁的悦林再次来了玲珑谷。和第一次出场一样让人印象深刻。十年,悦林已进长成了翩翩公子。混血的轮廓比当年更深邃。
初一出现,玲珑谷上下男男女女都不得不侧目多看两眼。正所谓,翩翩公子温润如玉,形容的就是悦林吧?就连看多了自家爹娘而对颜值要求很高的林思安也不得不承认,她也看愣了两秒。
还有男子可以长得这么好看的?哦,不对……悦林她……是女孩子。
“安儿姐姐。”
悦林一开口,不知怎的,还记得当年那些事的人脑海中都不自觉地在这句话后面接上:我生来就是娶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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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
可爱们,感恩大家的一路陪伴。这本书到这里就结束啦。看完的伙伴要是喜欢还请五星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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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如下:《祖传追妻秘籍》
十六岁那年,檀悦林揣着一本她娘亲自为她著作的《追妻秘籍》,离开草原,踏上了追妻之路。
媳妇儿是她娘在她出生之前就给她定好的。是她娘当年爱而不得的人的女儿——林思安。
檀悦林自信掏出秘籍,第一计:制造独处。
林思安:檀悦林!你竟然把我拉进了青楼!
檀悦林望着两人眼前纠缠在一起的身体,涨红了脸:我……我也没看清这是青楼……
檀悦林再次自信掏出秘籍,第二计:英雄救美。
正在沐浴的林思安一脸愤怒:檀悦林!你踹开我的门干什么?
檀悦林再次红了脸:我……我以为……你有危险……
…………………………
檀悦林卑微掏出秘籍,最后一计:以退为进。
檀悦林心里空荡荡的,她觉得她娘给她的追妻秘籍根本没用。安儿姐姐没有喜欢她,还把她骂的狗血临头。现在她走了也没人来追,她这辈子可能要光棍了吧。那林思安呢?她会嫁给别人吗?为什么想到这里心里就那么痛呢?
“檀悦林!你不是要娶我,谁允许你自己跑回草原的?”
“安儿姐姐!”
林思安:虽然跟屁虫不大聪明,迷之自信且帅不过三秒,但是胜在长得好看呀。一张俊脸笑起来,都要把人融化了。一声声‘姐姐’苏苏的叫着,谁能拒绝呢?
软甜乖巧奶狗*不食烟火醋精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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