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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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晚把事情闹大赶走赵美玲,根本不是因为多在意木簪,只是嫉妒赵美玲跟他走得近。

    这么一想,事情一下就解释得通了。

    夏锋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回到家,一进院子听到夏母和叶早又在吵架,夏锋笑脸顿时消散,黑着脸推开客厅的大门,夏母跟往常一样,立马哭着冲过来告状。

    夏锋抢先一步,在夏母开口之前,不耐烦地对叶早:“跟你多少遍了,咱妈年纪大了,你就不能多让着她点?”

    叶早没多大反应,闷闷地了句:“是你妈。”

    夏母哎呦一声,尖叫着开始犯病:“儿子你都听到了吧?这贱人根本没拿我当妈看待,枉你对她这么好,她居然背着我们娘俩出去找活儿干,老夏家的脸都给她丢光了,还以为我怎么欺负她呢!”

    “不是你我只会在家烧饭洗衣服吗?”叶早这两天想得很清楚,她要逃离夏家这个鬼地方,就必须先让自己的羽翼丰满起来。

    至少要先解决母亲每个月的医药费开支。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每次伸手问夏锋要钱,她都感觉自己在乞讨,自尊心一遍一遍受到严重击。

    这才是她在夏家抬不起头的最根本原因。

    “你,你还敢跟我顶嘴?!”夏母气急败坏,扬手就想人。

    结果,手刚抬起,就被人一把扼住。

    不是夏锋,而是叶早。

    夏母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往日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今天给她杠上了,不仅顶嘴,还敢动手,“哎呦喂,老天爷哦,我老夏家到底遭了什么孽,娶了这么个没良心的凶婆娘,居然敢自己的婆婆……”

    敢自己婆婆的叶早用力将人挥开,看都不看夏母和夏锋一眼,转身上楼回了房间,重重地摔上门。

    巨响传到楼下客厅,正在跟儿子诉苦的夏母,和听母亲唠叨烦死了的夏锋,不约而同地怔住,两个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都在想叶早今儿个到底吃错了什么药,她疯了吗?

    而摔完门坐到床边的叶早,兴奋不已,两只脚悬空直蹬蹬,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发自内心深处的笑容。

    以前在家经常见妹摔门,今天她第一次学,没想到这么爽。

    叶早盯着自己的脚尖,她记得妹还喜欢跺脚,下次她也要试试。

    门外响起脚步声,越来越近,叶早收起笑脸,挺直后背端坐,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好欺负。

    夏锋拧动门把,拉开门,走进房间,看了眼坐在床边的叶早,没什么,将公文包放到柜子上。

    叶早也不话,侧了侧身子,转向另一边,背对夏锋。

    夏锋坐到靠椅上,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随手翻看起来。

    她好像生气了?却不明白她为什么生气?他娶她回来,好吃好喝地供着,她到底还有什么不满?

    一个两个没一个让人省心,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所以夏锋宁愿待在办公室也不想回家。

    在办公室至少还能见到叶晚。

    “妈年纪大了,性子轴了点,都是人之常情,你就不能多包容包容她?”夏锋率先开口,语气淡淡,毫无起伏。

    叶早不冷不热地哦了一声。

    这什么态度?

    夏锋撩起眼皮,不满地拧紧眉头,冷声质问道:“叶早,你有什么不满的地方,大可以跟我提出来,一声不吭算什么事儿?”

    叶早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我要出去找活儿干。”

    夏锋合上文件夹,重重地往柜子上一放,神色肃穆,“叶早,知道我为什么跟你结婚吗?”

    叶早点头,嘴角扯出一抹自嘲苦涩的笑,“你妈需要一个儿媳妇,你孩子需要一个妈,你们老夏家需要一个保姆。”

    “叶早!”夏锋提声,从靠椅上站起来,绕到叶早前面,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太让我失望了,为什么这么看低你自己?我娶你,是因为你比叶晚更温柔更贤惠,更适合做一个妻子,我是相信你,才把我妈和三个孩子还有这个家交到你手上,你怎么能出这种话伤我的心?”

    叶早缓缓地抬起头,对上夏锋的视线,不躲不闪,再开口,带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那我,谢谢你。”

    夏锋又一次怔住。

    就刚才那一瞬,他在叶早身上看到了叶晚的影子。

    回过神,只觉得自己魔怔了,叶早怎么能跟叶晚相提并论?她们两个相差得实在太远了。

    可以是云泥之别。

    “叶早,你到底想怎么样?”夏锋叹气,颇不耐烦。

    “出去找活儿干。”叶早还是那句话。

    夏锋摘下黑框眼镜,疲累地捏着鼻梁,“家里怎么办?”

    叶早觉得好笑,夏锋这话得好像她很重要似的,没了她,他们一家子就没法活了?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你出去干活,谁照顾孩子,谁伺候爸妈,还有家务活那些……”

    就嘛,她怎么可能重要,充其量就是个保姆的角色,叶早很有自知之明,断夏锋:“孩子都大了,他们能照顾好自己,你爸妈有手有脚,又没大病大痛,干嘛要别人伺候,至于那些家务活……”

    叶早笑着反问道:“我没嫁来之前,你们家务活没人干嘛?”

    这句话把夏锋问懵了,他无言以对,最后耐心全无,已经没有任何心情跟叶早继续沟通,撂下一句话甩门而去。

    他他不同意。

    望着再度关上的房门,待脚步声渐行渐远,叶早这才大松一口气,低声下气惯了,突然要她刚起来,她或多或少还是有些紧张,手心被冷汗湿,她搓了搓手站起身,不经意间瞥到夏锋放在柜子上的文件夹。

    中间夹了一张照片露出一角。

    她走过去抽出照片,看了眼,拿着照片的手微微发颤,呵呵地笑了两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从眼角滑落下来。

    夏锋这个人真的好奇怪。

    他觉得她温柔贤惠,是好妻子的不二人选,但他喜欢的却是性格跟她天差地别的叶晚。

    男人天生的征服欲,太可笑了。

    *

    晚上,宋家的饭桌上多出一只香喷喷的烤鸭,四个孩子眼定定地瞧着,口水直流三千尺。

    宋少文伸手去扯鸭腿,被宋父一筷子手,宋父还想教育两句,宋母笑呵呵地拉住他,“烤鸭趁热才好吃。”

    着,扯下两只大鸭腿,在四个孩子期待又紧张的注视下,将鸭腿放到了叶晚和李梅的碗里。

    宋少文最后分到一只鸭翅,皮包骨头,肉少得还不够塞牙缝,他嘴馋地看向叶晚碗里的鸭腿。

    婶婶的东西,他想都不敢想,怕了。

    主意转到亲妈身上,嬉皮笑脸地靠过去,李梅理都没理他,拿起鸭腿啃得津津有味。

    宋少文不气馁,软的不行,只能硬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自己的鸭翅跟旁边碗里的鸭头掉了包。

    宋少明是唐桃和宋鹏的儿子,鸭头被二哥抢走,眼睛一下就红了,看样子是要哭。

    “臭子,弟弟的东西你都抢!”李梅从宋少文嘴里拿走鸭头,还带着口水丝,教育完儿子,就要把鸭头还给侄子。

    唐桃先她一步,将宋少明碗里的鸭翅夹给宋少文,“大嫂,明这两天上火,吃不了这些,都给文吃了吧。”

    “妈,我没有……”宋少明声反驳,被唐桃一眼瞪了回去。

    李梅性子大大咧咧,这些细节根本注意不到,将鸭头塞回宋少文嘴里,“臭子,便宜你了,还不快谢谢弟弟,还有婶婶。”

    接着,话题很自然地转到叶晚身上,“晚,听你因为老三送你的木簪把赵主任侄女赶走了?为爱不畏强权,厂里那些大老爷们都快羡慕死老三了。”

    宋城偷瞄叶晚一眼,脸红心跳。

    叶晚啃了一口鸭腿,漫不经心地回了句:“不喜欢别人碰我的东西。”

    “老三,没看出来你还精这门手艺?”李梅趣道,“哪天得空也给嫂子做一只簪子怎么样?”

    宋城下意识地看向叶晚征求意见。

    叶晚正在跟鸭腿殊死搏斗,没注意到宋城求助的眼神。

    “厂里木雕组不是在招学徒吗?”宋母圆场转移话题,“老三要不也去试试?”

    宋父眉头一皱,“木雕组长老王不好相处得很,要不是上头施压,他才不会招学徒。”

    就儿子那木头桩性子,半天放不出一个屁,还不被火爆脾气的老王一锤子敲死。

    “不过试试也无妨,大男人畏手畏脚成不了大事。”宋父转念一想,儿子要是能进木雕组,总比搬一辈子的木头强。

    只不过老王要求很高,儿子在乡下学的那些木雕皮毛多半入不了他法眼。

    吃完饭,宋母给孙子煎了一副降火去热的药汤,让二儿子端回房间。

    宋鹏进屋看到坐在床边守着两个儿子睡觉的媳妇,走上去拍她的肩膀,压低声音:“怎么也是他奶一片心意,要不把人叫起来喝了再睡?”

    他知道他媳妇虽然嘴上不什么,但心里向来看不惯他妈那些土法子。

    尤其是她在厂医院上班。

    唐桃什么都没,接过药碗,倒进了旁边的洗脚水里。

    “桃子,你这是干嘛啊?”宋鹏不想吵醒儿子,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妈熬了半天才煎这么一半碗,你至于吗?”

    “我不至于吗?”唐桃一扫外人面前的沉默寡言,气势逼人地推了一下自己丈夫,“她如果真的心疼自己孙子,就不会连个鸭腿都舍不得给他吃。”

    宋鹏扶额,饭桌上他就看出来唐桃的不高兴,“一只烤鸭能有几条腿,他一个孩子吃什么鸭腿,鸭头难道不香吗?”

    唐桃钻牛角尖:“凭什么她们有鸭腿吃,我儿子就没有。”

    “烤鸭是老三媳妇带回来的,”宋鹏耐心宽慰道,“大嫂又是快生的人了,妈把鸭腿分给她们吃,不应该吗?”

    “宋鹏,你能有点骨气吗?一天天就知道你妈你妈,”唐桃气愤道,“有本事跟你妈过去啊,还要什么儿子媳妇热炕头。”

    自从叶晚被招进宣传科,她在家的地位就日渐下降,现在就连李梅那个食堂饭大妈都敢骑她头上。

    她能不气吗?她都要气死了!

    “姑奶奶,我求你了,声点行吗?”宋鹏拉住唐桃,软声软气哄道,“明儿个我就去买烤鸭给你和儿子吃。”

    唐桃这才消气,将脸贴到丈夫胸口,两只手抱住他的腰,“等存够钱,我们就搬出去单过。”

    一个家容不了两个国家干部,有她没叶晚,有叶晚没她。

    *

    西屋那边,叶晚洗完澡回房间,看到宋城正在浇花。

    人高马大地站在窗前,左手拿一只瓷碗,右手从里面抓两滴水浇到塑料花上面。

    认真的样子,越看越傻。

    不过叶晚也不得不承认,窗台上放一盆假花,确实给沉闷的房间增添了一抹亮色。

    叶晚坐到床上,拿起蒲扇摇着,问:“簪子粘好了吗?”

    宋城放下碗,擦干净手,从兜里掏出簪子给叶晚,心翼翼跟人商量道:“就算粘好也有裂痕,要不我另外给你做一支?”

    叶晚接过去瞧了瞧,有点伤心,声嘟囔:“我就是喜欢这支怎么办?”

    这是宋城送她的第一件东西,意义不同。

    嗯?她在想什么?

    叶晚觉得自己疯了,心虚地将簪子往柜子上一放,结果,力气大了点。

    一声脆响,哦豁,刚刚粘好的木簪再次断成了两半。

    洗澡前,叶晚就看到宋城拿着簪子埋头苦干,一定费了不少心思才粘好,额头上的汗水都没干透,就这样再次被她摔成了两截。

    一朝回到解放前。

    都匠人对自己的作品最为看重,之前簪子受损是赵美玲的错,但这次完全因为她不心造成。

    宋城同志不发脾气都对得起匠人那两个字。

    叶晚瞄向宋城,或许她期待了一个多月的发脾气场景马上就要来了。

    宋城弯腰将簪子捡起来,紧紧地攥在手里,因为用力,手背上的青筋清晰可见。

    叶晚有不好的预感,想起上次宋城也是这样。

    果不其然,宋城一声不吭地转身跑出了房间,没过会儿回来,抱了一捧木簪,往叶晚床上一放。

    “上次看你喜欢,我下去又做了几支。”宋城蹲到床边,拣起一支玫瑰花木簪,拿在手里,冲叶晚憨憨一笑,“这支怎么样?喜欢吗?”

    叶晚扫了眼床上一字排开的木簪,宋城同志,你数学体育老师教的吗?这是几支吗?明明二十多支好吗?你搞批发啊。

    “不喜欢,难看死了。”叶晚嘴硬,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宋城手里的玫瑰花木簪。

    也不知道是过于用心,还是熟能生巧,宋城这次手艺明显比上次送她的那根白玉兰木簪又精进了几分。

    “是我手艺不行,对不起。”宋城耷拉着脑袋,自责地道歉。

    宋城上个月刚剪的板寸,发根很短,贴着头皮,印出青色的茬,就这样凑在叶晚的跟前,看起来很好摸的样子。

    叶晚没忍住,伸出手摸他的头。

    宋城浑身一震,僵在原地,古铜色的脸黑红黑红的,额头上涔出汗水,汗水顺着他刚硬的棱角滑落。

    媳妇在哄他吗?

    叶晚一时搞不明白他是害怕还是害羞,讪讪地收回手,顺便拿走他手里的玫瑰花木簪,“这些簪子,我都要了。”

    宋城高兴地挠头,又道:“明天我就去报名,一定考上木雕组的学徒,以后就能做更好看的木簪送给你了。”

    还想作的叶晚表示一个人的独角戏太累了。

    *

    第二天,叶晚将木簪带到办公室,每个同事送上一支,包括沈科长。

    在此之前,沈科长就问过叶晚那根白玉兰木簪在哪儿买的,她没好意思,含糊其辞敷衍过去,经赵美玲这么一闹,反倒显得她家子气了。

    沈科长很喜欢叶晚送她的簪子,直接拿木簪在脑后绾了个发髻,拿上工作报表喜滋滋地出门去了。

    “啥本事没有,就知道巴结,不要脸。”办公室每人一支木簪,就张琴没有,她心里自然不平衡,阴阳怪气道,“还匿名举报人家美玲,我看纠风办最该调查你才对,贿赂领导,不正之风。”

    “我看某些人就是嫉妒,毕竟大伙都有,就她没有,太可怜了。”邓茹君啧啧,将自己的簪子举过头顶,跟张琴显摆道:“晚,宋城同志太能干了吧?送我们的木簪比外面卖的好看太多了,要不让他去支个摊,发家致富指日可待。”

    张琴撇嘴嘲讽道:“一根木簪就能发家致富?大白天做什么春秋大梦。”

    邓茹君还想跟人争辩,叶晚插话进去,“茹君,你昨天送我的那只烤鸭味道真不错。”

    “什么烤鸭?”张琴想吃顺德堂的烤鸭好久了,就是一只烤鸭八块钱,对她来有点贵,舍不得买来吃,之前跟邓茹君明里暗里提过几次,想对方请她吃,结果都被邓茹君无视了,所以听到叶晚邓茹君送烤鸭给她吃,情绪难免激动,大声道:“顺德堂的烤鸭啊?邓茹君,你怎么回事?我就请了一天病假,你居然偷偷请别人吃烤鸭?”

    肉疼的劲儿,就像邓茹君花她的钱请客。

    几步走到邓茹君面前,趾高气扬地命令道,“你现在就去顺德堂给我买一只烤鸭回来。”

    张琴九十斤的瓜子脸,一百五十斤的身材,咚咚咚走到邓茹君面前,气势如虹。

    叶晚进宣传科之前,邓茹君常年受张琴压迫,不是让她干这个就是做那个,邓茹君心思单纯,把张琴当朋友,也就没想那么多,搭把手的事情。

    但现在不一样,张琴不喜欢叶晚,她就不喜欢张琴。

    邓茹君从工位上站起来,昂首跟张琴对峙,一字一句地回道:“不!买!”

    “你……”张琴面有窘态,没想到邓茹君会当大伙的面拒绝她,还拒绝得这么干脆利落不留余地,气愤地指着叶晚,“你给她买,不给我买?”

    “晚跟你不一样,”邓茹君个子比张琴矮半个头,仰头气势弱一半,她偷偷地踮起脚,“她好看。”

    叶晚好看,她就不好看了?

    张琴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有信心的。

    “身材也好,不像你,壮如牛。”邓茹君补充道。

    张琴面上一阵青一阵白,她最在意别人拿她身材事,气得伸手推了邓茹君一把,“邓茹君,你有毛病吧!”

    踮脚的邓茹君重心本就不稳,被张琴这么用力一推,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往后倒去。

    好在郑占山赶得及时,大手揽上邓茹君的细腰,将她紧紧地接住,才免了摔跤之险。

    来晚一步的叶晚,眼观鼻鼻关心,目光最后落到郑占山的布鞋上,脚底也抹油了!

    办公室六个人,郑占山离邓茹君最远,却是跑得最快的那个。

    四目相对,邓茹君和郑占山的脸上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坐在自己工位上看热闹的邹大彪和彭云面面相觑后,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郑占山先反应过来,轻咳一声,有些羞赧地将邓茹君扶起来站好。

    邓茹君也怪不好意思地埋着头整理衣服。

    平日见面就怼的欢喜冤家还是第一次这么不自在。

    “张干事,君子动口不动手,想吃烤鸭不知道怎么去买?邓干事又不是你老妈子,还管你吃喝拉撒。”再尴尬也得帮忙出头的郑占山往前一步挡在邓茹君前面。

    以前她欺负邓茹君的时候,也没见郑占山站出来过,现在叶晚一来,他们一个两个都怎么回事?

    叶晚那个贱人到底给这些人灌了什么迷魂汤,昨儿个趁她请假还不知道在背后了她多少坏话。

    张琴咬牙切齿地瞪着叶晚。

    叶晚双手抱臂,娇笑地冲她挑眉,“还别,顺德堂的烤鸭果然名不虚传,张干事发了工资一定得去买。”

    字里行间嘲讽她穷,一只烤鸭都买不起。

    张琴气得嘴巴都歪了,逞强道:“八块钱一只烤鸭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今儿个我就请大伙吃,郑干事,我出钱,你现在排队去。”

    郑占山不想理她,只当什么都没听到,转身坐回自己工位上。

    “请客还要别人排队,张干事真会摆谱啊。”邓茹君撇嘴道,老郑可以帮她跑腿,但别人不行,只有她能欺负。

    “邓茹君你什么意思?非要跟我作对是不是?”邓茹君心思单纯好拿捏,这是事实,但张琴没想到这么快就叛国投敌了,“你就不怕我在沈科长面前……”

    话还没话,沈科长就从外面走了进来,“在我面前怎么?”

    张琴噎住,一时没有言语。

    沈科长看她一眼,无奈地摇头,将手里的工作报表往办公桌上一放,问张琴:“厂庆新闻稿写得怎么样了?”

    张琴瞥了眼叶晚,声道:“科长,我昨天不舒服请了一天病假,您忘了?”

    心里已经牢骚满腹,贱人的工作,凭什么要她完成?她又不是砖头,哪儿需要往哪儿搬,她也很忙好吗?

    沈科长端起茶盅喝了一口,眼睛在张琴气色红润的脸上扫了一圈,语气平和地问:“请假是因为生病还是不想完成工作?”

    “我……”张琴吞吞吐吐半天,才鼓足勇气不吐不快,“科长,这不公平,新闻稿是厂领导指名点姓交给叶晚的任务,为什么最后让我帮她完成?这不是辜负了厂领导对她的信任吗?”

    “厂长那边我已经申请过了,”沈科长耐心解释道,“厂庆那天,叶晚作为主持人一直站在台上,素材肯定没你收集得多,稿子你来写比较合适。”

    “大家都是同事,互帮互助理所当然,”张琴满口冠冕堂皇之词,“科长尽管放心,我一定会把自己收集的素材毫无保留地交给叶干事,这样她就可以大展拳脚了。”

    沈科长沉默片刻,放下手里的茶盅,擦出一声闷响。

    接下来,办公室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

    沈科长不喜发火,但不代表没有脾气,想当初在厂长办公室差点把财务科的王科长仅剩的几根头发给薅光了。

    张琴提心吊胆。

    沈科长笑着问她:“写还是不写?”

    见人不生气,张琴暗舒一口气的同时,继续道:“科长,不是我不想写,只是我不能抢同事的功劳……”

    沈科长没了耐心,断张琴,对叶晚:“叶,新闻稿还是你来写。”

    叶晚点头,一篇新闻稿而已,对她来不费吹灰之力。

    沈科长哦了一声,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补充道:“忘了了,这篇厂庆新闻稿是要登报的,叶,你可要好好写啊,不能辜负厂领导对你的信任,还有张干事的成全。”

    “科长,什么登报?”张琴一脸着急,以往的新闻稿只是厂里自己使用,这还是头一次登报。

    “南城日报,”沈科长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支崭新的钢笔,“叶,这个你拿去用,就当木簪回礼,礼尚往来,免得落人口舌。”

    张琴尴尬地转过头,她怀疑有人她报告,太不要脸了。

    眼睛又忍不住瞄向叶晚手里的钢笔,嫉妒得要死,那可是英雄钢笔。

    叶晚也在量沈科长送她钢笔,八十年代,英雄钢笔成为了知识分子的独特标志,也是文化人走亲访友的重要馈赠礼品,是当时炙手可热的畅销商品,想买一支英雄钢笔要提前好几个月预定才行。

    没想到沈科长会拿英雄钢笔做回礼,足以见得她对叶晚送的木簪的喜欢,对宋城木雕手艺的认可。

    “我就嘛,宋城同志的木簪是无价之宝,一般人欣赏不了,”邓茹君一般人的时候,就差指着张琴的大脑门,“还是科长有眼光。”

    张琴气死,不只是因为沈科长送叶晚英雄钢笔,更重要的是沈科长刚才的南城日报。

    南城日报是南城最有影响力的报刊之一,他们有自己的记者和编辑,而且都是业内翘楚,根本不缺稿件,从来没有让编外人员写稿的先例。

    就算是专栏,他们也会自己联系相关专家和知名作家,对于登报稿件的质量要求极高。

    如果能在日报发表一篇新闻稿,她无疑将成为木器厂一大功臣,到时候,别厂办,厂工会哪个部门,不抢着争着要她。

    “科长,你刚可没新闻稿可以在日报发表啊。”张琴闷闷不乐道,带着一丝埋怨,觉得沈科长也偏心叶晚。

    沈科长睨她一眼,“你又不写,管它在哪儿发表。”

    张琴肠子都悔青了,厚脸皮道,“科长,要不还是我来写吧?叶干事主持太累了,是该好好休息两天,再我收集的新闻素材,叶干事可能抓不住要点。”

    “不麻烦张干事了,”邓茹君抱住叶晚的手臂,喜笑颜开道,“我也收集了不少素材,晚那么聪明,她一看就明白,张干事还是好好出自己的黑板报吧。”

    张琴还想什么,沈科长先她拍板决定道:“叶负责新闻稿,邓帮忙挑选新闻照片,其他人干好自己手上工作,别整天想些有的没的。”

    “科长,你偏心!”张琴哭着跑出宣传科办公室。

    沈科长头都大了,不是她看扁张琴,要写一篇新闻稿达到日报的要求,就她肚子里那点墨水压根不行。

    张琴哭着闷头往前跑,在楼梯间跟赵主任撞了个满怀,赵主任手里的东西掉一地,张琴刚要骂人,看到地上印有厂办公章的文件,立马将话咽了回去。

    然后非常积极地帮忙把文件捡起来,双手递还给赵主任,伤伤心心地吸了吸鼻子。

    赵主任看她一眼,随口问了句:“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

    张琴委屈地咬唇,“是我自己不好,不像叶干事那么讨领导喜欢。”

    “你的是厂庆新闻稿那事儿?”赵主任刚听厂长秘书提了一嘴,大致情况也了解了一点,到底各凭本事,叶晚文笔优秀,逻辑严谨,她撰写的稿件不知道比张琴学生作文好多少倍,他们沈科长又不是傻子,不可能让个学生去写要交给日报的新闻稿,那不是给木器厂抹黑吗,“都是宣传科的任务,谁写不一样,到时候刊登出报,你也跟着沾光不是。”

    张琴在心里嘀咕,谁想沾那个贱人光,明明是她一个人的荣耀,就这样拱手让人,死她也不甘心。

    但嘴上又不好什么,只能乖巧地附和点头,“赵主任得对,我送您回办公室吧,正好我这会儿没啥事,您有什么吩咐尽管。”

    赵美玲一走,厂办又空出一个位置,如果她能进厂办,也算是将了叶晚一军,她不是做梦都想进厂办吗。

    张琴心里那点九九,赵主任一看一个准儿,但他们厂办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的,有句老话怎么来着,宁缺毋滥。

    如果非要他在宣传科选一人,叶晚肯定是第一人选,但张琴,他死活都看不上的。

    “走吧,正好我那里有一堆文件需要归类整理。”赵主任也不直接拒绝。

    张琴喜出望外,跟在赵主任屁股后面,“整理文件,我最在行了。”

    两人大摇大摆地经过宣传科门口,沈科长站起身,走到窗前,将一株盆栽里的杂草拔掉扔进了垃圾桶。

    “晚,科长是不是也生气了?”邓茹君悄咪咪地挪过去问叶晚,“昨天没买烤鸭给她吃,要不再让郑占山去排个队?”

    正在给钢笔吸墨水的叶晚,听到邓茹君的话,顿时有点哭笑不得,岔开话题道:“八块钱的烤鸭,你以为买大白菜呢?”

    邓茹君嘟囔一句八块钱很贵吗,不是炫耀的语气,是她真的这么认为。

    有的人上班是为了生存,而有的人只是发时间。

    显然,邓茹君是后者,想不通,索性不想了,话锋一转:“听顺德堂老板在一食堂二楼承包了一个窗口,也不知道开业以后卖不卖烤鸭,如果卖烤鸭的话,我们就不用那么麻烦跑去后门排队了,到时候我每天请你吃烤鸭怎么样?”

    “好啊。”对于美食,叶晚从不客气,就像邓茹君对美色。

    “对了,”邓茹君神秘兮兮地凑到叶晚耳边声道,“我还听顺德堂老板长得老好看了,有机会我们也去看看传言到底是真是假。”

    二人正着话,窗外突然下起了雨,雨水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上。

    邓茹君探头往外望了一眼,故作忧愁地念起了诗:“……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烤鸭店老板。”

    最后一句委实破坏气氛。

    “烤鸭店老板愁不愁怨,我不知道,”叶晚,“反正戴望舒大诗人肯定很愁。”

    “戴望舒有什么好愁的,人家本来就叫丁香。”

    “谁叫丁香?”叶晚以为自己听错了,丁香不是女主的笔友吗?原文一直跟叶早书信往来,真人出场已经是最后的痴情男二。

    作者之所以给他取名丁香,正如邓茹君所的那样,是个结着愁怨的大帅比,年纪轻轻就高位截肢。

    要不是叶早对他的鼓励,句句暖心,让他重拾生活信心,他早就自杀八百回了。

    另外,叶晚记得很清楚,丁香是煤老板,不是卖烤鸭的。

    所以此丁香不是彼丁香?

    叶晚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窗外的雨已经停了。

    *

    八月的雨总是一阵一阵的,叶早一早出门是买菜,其实找了一上午的工作,这会儿提着半篮子土豆回去应付夏母,走到木器厂后门,雨停了,她将菜篮子垮到臂弯,站到屋檐下面收伞。

    伞收到一半,胳膊肘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身子跟着往后倾。

    一只男人的手伸过来拉她,还没碰到,被叶早躲开。

    因为动作幅度过大,菜篮里的土豆滚了几个到地上。

    叶早冲出去捡,那只手阴魂不散地跟来,指尖碰到叶早的手背,她触电似的抽了回去。

    头顶传来一声嗤笑。

    叶早抬起头,一张笑得桀骜不驯的年轻男人的脸庞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映入她的眼帘。

    显然,对方有意逗她,又低了低头拉近跟她的距离。

    近到,男人的呼吸在她的脸上,炙热,滚烫。

    除了夏锋,叶早还没有跟其他男人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一时发怔,竟忘了作出反应。

    直至雨水顺着男人的头发滴到叶早的脸上,她才如梦初醒,一屁股坐到地上,刚下过雨的泥地,溅了她一身泥。

    她今天穿的又是白色布拉吉,湿了,隐隐约约可见内、衣颜色。

    察觉男人盯着她看,叶早红着脸双手交叉护在胸前。

    上班时间,又是下雨天,后门几乎没人,除了收发室的看门大爷,听到动静,探出脑袋往外看,“叶老师,没事儿吧?”

    大爷认识叶早,是夏副厂长刚过门没多久的新媳妇,叫她老师是碍于夏锋的面子。

    叶早慌张地转过身子,“没,没事儿。”

    嘴上虽然这么,实际上只有她自己知道,不仅有事,而且很严重,处境非常尴尬,总不能一直坐地上吧。

    就这时,一件湿哒哒的格子衬衣递了过来。

    叶早这才注意到男人虎口长了一颗红痣,跟他的长相很搭,不拘一格,邪里邪气。

    叶早偷偷量男人,脱了格子衬衣,湿背心绷在身上,贴出紧实的肌理形状,身材壮硕,孔武有力,天生的军人架子。

    偏偏那张脸邪门得很,好看是好看,浓眉大眼,就是带着点儿蔫坏,给人一种不太正经的感觉。

    尤其是现在,觉察到叶早看他,男人单手插兜地冲她挑眉一笑,痞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