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别卖了我,给我一口饭吃就行,这话阿英还未来得及出口,季正则让生孩子激的一口饭差不点没喷出来,他缓了缓:“我就问问,你叫什么,老家在哪里。”
看着眼前的这个他名义上的老婆,健康的麦色皮肤,被他身上黑泥弄脏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清理的干干净净,整个人都泛着一股子少年人特有的青葱气,浓墨重彩的眉眼,宽宽的双眼皮,鼻梁挺直,嘴唇因为紧张微微上翘着,整长脸的轮廓比他还明晰。
尤其左眉骨上的一条浅显的疤,搭配着五官更显得帅气。
这妥妥的大帅哥一枚啊,怎么被人的那么丑,季正则一错不错的目光盯的少年红了脸。
季正则心想,这个世界的哥儿能生孩子,被人嫌弃难看是因为长相太英朗了?不过这帅气长相可真真的长在了他的心坎里。
阿英红着脸泪珠眼看着就要掉下来,季正则赶紧安慰道:“你别害怕,我不会嫌弃你,更不会把你怎么样。”
刚刚继承了原主的身子,就把人家帅哥老婆撵出去,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他可干不出来!
“真……真的吗?,”阿英气息有些急的确认。那一滴晶莹的泪珠,到底是没挂住落到了桌子上,碎成了晶莹的白花。
他这幅样子,让季正则既心疼又想笑,他道:“你今年多大了?”
得知自己不会再被卖掉,巨大的喜悦还未来得及消化,听到丈夫问自己的年纪,漾着的笑容顿时僵住,阿英道:“我十……”
这是连自己几岁都忘了,季正则把碗里最后一口粥干掉:“了,让你别害怕,紧张个什么。”
他放下碗:“这个也不记得了?”
“嗯,”阿英应道。
少年这个水葱一样的脸庞,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季正则道:“我今年十九,你比我矮上一些,那你就十八吧,”季正则仿若脸皮不存在,丝毫想不起在上个世界里已经快三十的年纪:“今天算是你的生日,名字……名字就暂时先叫阿英,若是将来能遇到你的至亲,或是你能想起来再。”
罢,他便站起身,撸了一把少年的头道:“碗你洗吧,我去歇会。”
嗯,脸皮厚不但可以理直气壮的自己十九,还能明目张胆的光吃饭不洗碗。
季正则走后,阿英自己捧着满满带尖的鸭蛋碗,要哭不哭,要笑不笑。此时的他真想好好感谢老天爷,他真的遇到了好人家,他的丈夫不但不嫌弃他丑陋,还给他定了年纪。
少年哥儿自己在心里默念着:“他今年十八了,是大雁村季家的夫郎,他的丈夫不但人好看心肠更好。”
从前被卖来卖去的他有家了!
橙色的夕阳被夜幕揉散,温吞的水汽化作一抹银带笼着静谧的村庄。季正则敲着二郎腿看着窗外,忙来忙去的哥儿,嘴角不自觉的就弯了。
既然穿不会去就好好过日子吧。
老天爷似乎待他还算不错,穿过来的这幅身子,别管怎么都是个少爷。就是私生的,那也是少爷,季正则固执的想。
他仔细梳理着脑子里的记忆,原主刚考中秀才没有多久,再有几天秋假就要过完了,院试的前三甲是要到书院里念书的。
原主所在的豫州城,是大昭朝西北最大的城,书院也自然设立在这里,而原主的爹就是在麓山书院任山长。
依照原主院试第二名的成绩,书院是免去学杂费的,但是每月还是要交半两银子的住宿和伙食费。
半两银子虽然不算多,但他现在是穷的两只袖子都能刮出来风,一个铜板也无啊。
再有他要是去了书院,这刚继承过来的老婆怎么办?虽然才刚认识,但他来这个世界不能动的这几天可都是人家伺候着。
季家也没有可以耕种的田地让夫郎可以过活,据原主的记忆里,整个大雁村和比邻的雁村都被太上皇赐给了老侯爷“季诚”做封地。
每年的佃租都是原主爹直接收,原主爹不在家,自己又是个私生的,人家农户能把钱都交给他吗?
而书院历来是不允许携带家眷上山的,阿英他又带不走。
只能被迫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季正则脑子里的想法一个又一个,还未等他理出个头绪,眼皮就渐渐发紧,没多一会他就睡了过去。
清金鸡啼叫,乡村的家家户户的房顶都冒气了白烟,季正则穿好衣服来到正厅,温热的洗脸水已经在盆里,清洁牙齿用的柳枝沾着盐也已经摆好。
季正则洗漱好自己,刚刚不见身影的少年正好端着饭菜进来,“当……当家的,饭好了。”
之前这人一直在床上躺着的时候,都是阿英一手伺候的,可能是因为之前这人意识没有清醒,睡着的模样,他只是觉得挺好看。
此刻高大的身影矗立在那,阿英却有些不敢直视那人的面容。
“叫什么当家的,”季正则坐在凳子上,道:“听着别扭,以后就叫哥,或者跟二爷一样叫我阿正。”
刚刚这人不让他喊当家的,阿英差点以为他昨天过的话要反悔,他道:“别人家都是这么叫的。”
“咱们家跟别人家不一样,听话叫我阿正哥。”
“阿……阿正哥,”见这人坚持着,阿英声尝试着喊了下。
哥听着顺耳多了,什么当家的,跟地主老财似的。达到目的的季正则大力的呼噜了下哥儿的脑袋,“这还差不多,咱家就咱俩你可得听我的,别气我。”
“嗯,”阿英,抱着饭碗重重的点了下头。
昨日的饭菜简单,看不出厨艺的水平,但现在的一桌子早饭可彻底征服了季正则的胃。
米粥熬的软烂,显然是费了不少功夫,白面做的花卷上均匀的撒着葱,应当是跟顿鸡肉一起出锅的,咬下一口松软中还带着肉味。
鸡汤配上蘑菇更是鲜美的没话,美中不足的就是那一盘子鸭蛋炒香椿。他现在是看见臭的脑仁就疼。
“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现在要制定一下咱们家的规矩,”季正则咳了一下底气稍显不足:“第一条家规就是,家里不能出现臭的东西,”
“臭的东西?”阿英挑着眉。季正则紧了下嗓子拿出一家之主的架势,“臭的东西可多了,臭脚丫子,臭鸡蛋,还有这盘子臭香椿。”
“哦,”阿英默默的把装了香椿的盘子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对面的人却又拉了回去,考虑到他们家四个袖子都刮风的情况,季正则:“……今天先这样,以后饭桌上可不能出现这个玩意,知道没!”
“知道了!”
见少年把他的话当做圣旨一般重视,季正则心满意足的开始享用早饭。
肚皮溜圆之后季正则甩甩手,开始在院子里溜圈,偌大的院子被扫的一根草都没有,晾衣绳上面昨日他弄脏的衣服还在嘀嗒着水。
院子一角的鸡窝里,村长送来的两只母鸡正低头啄米,后院的菜地里虽然没有种东西,荒草也被拔的一干二净。
季正则对这院子满意的不能在满意,就是不知道这么多零碎的活,阿英到底是起的有多早。
现在是九月初距离上麓山书院还有十天,他得琢磨琢磨上哪弄上二两银子,一两自己交给书院,剩下的一两则给夫郎留作家用。
他把整个季宅从里到外逛了个遍,这家里值钱的东西倒是不少,上好的砚台,墙上的名画,随便拿出去一个都能卖点钱。
这些名贵的东西,想来都是他那个原主那个胆爹的,就这么轻易拿出来卖好像不太好。
在原来的世界里,季正则是妥妥的一流学府毕业,本来就是学霸要去考科举,想来难度应该是没有那么大。
季正则信心满满的想。
在挽起袖子在纸上落字后,季正则拿出来原主的字体和自己对比,他的较之科举用的馆阁体还是略微的粗狂一些。
要想在古代好好生存下去,那就得有过硬的本事,要么会种田猎,要么会一门养活自己的手艺。
以上这几样季正则全都不会,他能依仗的就是自己二十多年的读书经验,和过人的记忆力。
“要是会画画就好了,”他喃喃地道。会画画还能在城里摆个摊子,不准还能挣点钱。
毛笔字会写,却不迎合这个时代,还真是鸡肋。
农忙时节村里的道上看不见几个人,农家的饭食也都是两顿,季正则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半天,眼见着日上中天,笃笃的敲门声响起:“阿正哥。”
阿英惦记他大病初愈,算计着时间把早上剩下的鸡汤里又下了面条,碗底垫了布巾推到了季正则面前:“阿正哥,怕你饿着煮了些面,还有些烫你尝尝。”
黄澄澄的鸡汤面上面还铺了一个鸡蛋,季正则本来没饿,却被这鸡汤勾的口舌生津,当即就坐下开吃,面条吃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你的面呢。”
“我在灶房吃过了,”阿英道。
“吃过了?”这么热乎的面条,吃过了应该嘴唇红润才是,季正则盯着那两瓣淡色的唇仔细的瞧。
阿英,被这直白的目光弄的迅速红了耳根,他不由得退后半步道:“怎么了,阿正哥,是面不好吃吗?”
“不是,”季正则把拿着筷子的手递到哥儿面前,“我吃不完这么多,剩下的你吃。”
“我……我吃过了啊,”阿英摆手拒绝。
季正则语气强硬,坚持着把筷子塞到阿英手里:“不行,你必须吃完,不能浪费粮食。”
“哦,”他脊背挺的溜直,香滑的面条充斥味蕾,阿英吃着面条却心不在焉,嘴里的这双筷子刚刚伸进去过他丈夫的嘴里。
进过他的口,再进自己的口,不知道是面条的热,还是自己的想法,阿英的脑袋有点转不过了,还有点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