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警铃大响
肉摊上的女人维姬一直都认为隔壁摊卖鱼的伙子对她有意思。
尽管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从来都未提起过。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像他和她这样的人只要以「鱼贩」、「肉贩」来称呼彼此就足够了。
维姬已经告诉了周围所有的商贩,鱼贩对她有意,每天挑着几朵花站在街口卖的女孩嘲笑她也不看看自己都什么样的年纪,这样的话真不害臊。
卖花姑娘是这一带模样最出挑的,她的红头发像红藻一样,嘴唇的颜色和头发一样红,总能哄得过路的人从她那买走一两朵花。
这样的女孩一向是有些自视甚高的,她的心气就和云一样飘在天上,就算她自己看不上脏兮兮、又穷又闷的鱼贩,可也不准他的眼睛跑到肉贩的身上去,她不知道维姬哪里来的信心会有如此错误的认知。
肉贩维姬翻了个白眼,挖苦她:“你也不看看自己的胸脯前有几两肉,还真不见得每个男人都喜欢你这一款。”
完后,维姬还将胸脯往前挺了挺,把卖花姑娘气得呀,脸颊也红的像头发一样。
不过,过了几天,卖花姑娘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他大概是害臊又不服气,换了一个地方卖花。
她们这里的人都忙于生存,经常性流动,换一个地方坐买卖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大事。
怼走了卖花姑娘,维姬得意极了。事实上她一直都期盼着鱼贩会来娶她,她不要什么婚礼,那是有钱人才会弄的玩意儿,她只要鱼贩能走过来,跟她:“我想要跟你住在一起。”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他们俩的事情就算成了。
可维姬等呀等,一直没有等来鱼贩的准信,有时候鱼贩从她的摊前经过,她会留下一块卖剩的臊子肉给他,肉上或许还会黏着一只死苍蝇,但已经是难得的美味。
鱼贩总是呆愣愣的,口里一句「谢谢」好不容易才挤了出来。
“诶,卖肉的,你他真的对你有意思吗,我怎么一点儿都看不出来?”旁边卖菜的商贩调侃她。
“那当然了,他那是不好意思,你懂个什么!”
“要不你给我两块肉,我们两个晚上睡在一起算了。反正跟谁睡在一起不是睡在一起嘛,灯一黑,反正啥呀看不着。”
“滚滚滚……”维姬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
这哪里是一样的,无论生活多艰难的女人都会追求温情和爱,她才不会和只想和她睡觉的菜贩睡一起,而鱼贩可不是之想跟她睡在一起,他对她是有感情的。
她都忘了鱼贩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的了,只记得在一个傍晚,她快步从推潲水车的老汉身边走过,她的家在一条狭的巷子深处,那条巷窄的只有一扇门宽。
维姬掏出钥匙开门,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回头一看,鱼贩跟在她的身后,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又大又亮,一直盯着她。
维姬于是问:“你有什么事吗?”
鱼贩一句话也不,只是在她的身前蹲下来,握住她的手,拿到了鼻子前。
维姬可以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在她的手心游走。
她本来应该要推开他的,可是她没有。
维姬看向了天边,心像云一样,挂在了红霞中。
鱼贩离开了,没有一句话,他总是不话的,维姬认为这很好,她喜欢话不多的男人——不知是喜欢话不多的男人,还是喜欢话不多的鱼贩。
不过这样的情况只发生过一次,但对维姬这样一个一直都是跟猪肉、汗水、血腥味交道的女人,稀有的温暖也弥足珍贵。
鱼贩一直都木讷,不光是情感,生活上也是,他和这片土地格格不入。
尽管他和他们的装束都一样清苦贫寒。但是在这片后来被称为「伦敦丛林」的土地上,每个人都是一只向前奔跑的鹿,生活如同一只嘶吼的恶狼在他们身后追逐,稍有落后就会被生吞活剥。所以每个人都努力地生存着,可鱼贩却着实显得不求上进了。
他每日没有固定的出摊收摊时间,经常摊摆在那里,人没了踪影,遇到客人也不会张大嘴吆喝,白白被别人抢去了生意。
维姬可看不下去了,她决定去找鱼贩谈一谈,她想自己的话鱼贩肯定会听的。
在这个夜晚,天上被一层浓云遮蔽,月亮连个尖都没有冒出来,她蒙上红色的头巾去了鱼贩家。
鱼贩家在一棵大榕树旁边,后面有一个污泥潭,有时会发出一些恶臭味,很少有人从那里过身,也不知鱼贩是怎么忍住的,居然能住下去。
像是料到她会来似的,他的家门没锁,只是严严实实地关着。可是肉贩的力气大,维姬一推,门便开了。
门没有上锁,鱼贩却不在家中。
都已经晚上了,他去哪里了呢?
屋子里的陈设一览无余,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桌子上却有很多透明的管子。
屋子里的味道很奇怪,臭里夹杂着几丝腥甜。但因为位于污泥潭旁,有这样令人作呕的味道反倒正常。
维姬绕着鱼贩的家转了转,算一直等着他回来,这实在是一段漫长的时光。所以他家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成为了她发时间的把戏。
首先引起她注意的就是那一堆透明的管子,它们大不一,维姬拿起最的一个,视线太暗,瞧不出个什么究竟。
她拔出了堵管子的木塞,把管子拿着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又伸手去摸了摸,摸到了一缕黏糊糊的女人头发丝……
·
鱼贩格雷诺耶还不知自己珍藏起来的「宝藏」已经被人发现了,在肉贩维姬拔出木塞的那一刻,他又如往常一样来到了西弗斯花园外。
越过西弗斯花园那扇铁门,有两抹清幽的香气,此刻离得格外近。
可如果想要接近、拥有那两抹味道却不太容易,第一步要搞定的就是看护院子的两条大黑狗,它们灵敏又警觉,每次格雷诺耶稍有动作,吼叫声就会响起。
格雷诺耶一直都没有办法冲破这一关。但是今夜,那两条大黑狗没有守在院子里,它们不见了,就像挡在路上的一块巨石突然被移开了。
没有了大黑狗的看护,格雷诺耶顺利翻过铁门进入到了西弗斯花园内,他的双脚踩在西弗斯花园内的土地上,发出了一声响动。
“什么动静?”巡逻的佣人举着煤油灯向他这边走过来。
格雷诺耶连忙将身子卷成一团,滚到了灌木丛里,他捂住嘴,大气都不敢出。
煤油灯在黑夜中十分晃眼,格雷诺耶看着它离自己越来越近,一只不知名的大虫在他的腿上蠕动,盯紧了他腿上的一块肉,大口咬了下去。
他没有动,大虫因饱食而安逸。
“那里能有什么东西,别照了!”
在煤油灯快要照到格雷诺耶藏身的那片灌木丛时,被另一个低沉的声音制止了,他夺走了煤油灯,指向截然相反的方向:“我们去那边看看。”
那道光亮移去了别的地方。
“你看起来很面生,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达西先生离开西弗斯花园了,他走之前新雇佣了一批人,我是新来的。”
他们的声音逐渐越来越,等到他们的味道完全飘远,格雷诺耶才从灌木丛里出来,一巴掌拍死了留在他腿上的虫子。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有他的专属味道,味道就像一个人的印记,不会轻易消散。
他从刚才巡逻的人的身上都闻到了皮革味和烟草味,可是右边那个身上的烟草味显然没有那么呛鼻,他的身上还有一阵木香和墨香,光从嗅觉上而论,他比他的同伴的日子要富裕很多。
但这不是格雷诺耶所关心的,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幢豪华贵气的大宅,里面封着两道香气,一道像从果园里新摘下来的梨,风漫不经心从林间穿过;
另一道是月光下的紫罗兰被采摘了下来,做成了标本,存储下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味道。
它们诱惑着格雷诺耶不断向前。
他今晚进行得异常顺利,若是经验丰富的窃贼会意识到进程如此顺利,恐怕其中有诈。
可是格雷诺耶没有停下脚步,尽管他所犯下的罪案一点儿都不比窃贼少,伦敦周边的乡村都出现过他犯案的踪迹,那股味道诱惑着他,他已经很久没有闻到如此单纯的香味了,纯粹到抹掉了他脑海中所有的思想。
格雷诺耶的鼻子就是一个定位器,他能闻到那两抹香味在大宅里的哪个房间。
他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溜进了大宅,走到了一间房前,房门上了锁。
这样一把的锁对他而言不算复杂,他没用多少功夫就拆掉了门上的锁。
味道就在门后,黑夜隐藏掉了一切,周围静悄悄的。
他推开门,一阵的铃声大响。
与此同时,伦敦的另一头,一间贫寒的、充斥着恶心味道的木屋里,传出了一声尖锐的叫喊,叫喊声里满是惊恐。
作者有话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