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追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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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骁最终没有强迫于易铭喝酒,谁都看得出来,他就是故意唬唬人的,毕竟,他自己也不过三杯倒的酒量。

    他们这一群人,除了老范,没一个真正能喝的,可偏都爱打肿脸充胖子。

    杭欢今天喝得尤其多,一杯接一杯,不要钱似的。

    于易铭频频看她,可她不曾察觉他的目光,直到她的杯盏滑落,他终于有个理由截住她的,提醒她“少喝点。”

    喝了酒的人像妖精,不仅眼睛亮,连嘴唇都嫣红非常。

    “干嘛?你凭什么管我?忘了我是师傅?”

    过会儿,晃悠悠地靠过来“刚真以为我是替你喝的呀?傻,我那是自己想喝。”

    于易铭知道她高兴,也知道能喝尽兴是难得,人生能得几回醉呢,他捏着破碎的酒杯,替她换了一个,明明是纵容,嘴上却还是要叮嘱“少喝点。”

    “你是复读吗?烦人”

    于易铭端起杯盏喝了口茶,不再管她。

    酒过三巡,餐桌上的人渐渐稀少。

    老范店里有点事情回去处理,木乐在外头和男朋友煲电话粥,孟晨黎搬了个凳在一旁写作业,于易铭在边上辅导他写作业,只剩下杭欢、凌骁和飞还坐在桌前。

    凌骁喝醉了话愈发得多“我喜欢上一个姑娘。”

    “你喜欢的姑娘还少吗?”飞毫不留情打脸。

    大家都知道,这几年,凌骁仗着一张帅脸和上天入地的滑板技术,迷了无数的女生为他折腰,他也门槛不高,见着漂亮的就喜欢,来来回回,不知换了多少女朋友。

    “不,不是,这次不一样。”凌骁那张酷似道明寺的脸流露出几许深情,“我觉得她和我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我特别喜欢她,可可她太优秀了,我觉得自己一点都配不上她。”

    杭欢震惊,凌骁这个万年臭屁王,自封天下第一帅的人,竟然也会有觉得自己配不上别人的时候?

    可见,没有回应的喜欢,真的会让人卑微。

    她的心忽然难过起来,杯里的酒似乎也变味儿了,变得苦涩,难以下咽。

    “我好想告诉她,我喜欢她,可是我不敢,我真怕最后连远远看着她的资格都没有可我又不甘心,老子是这么怂的人吗?喜欢一个人都不敢算什么男人?”

    于易铭抬眸,桌上空荡荡的,凌骁埋在酒瓶里,都看不到脸。

    敢又不敢,真是矛盾,也不知是醉得不清,还是爱得不轻。

    “骁哥喜欢谁?”孟晨黎摁着圆珠笔,声八卦。

    “写你的作业,孩子别多管闲事。”于易铭。

    “哦。”

    凌骁还在“知道我这次为什么非要练成闪电杆吗?因为我给自己立了fg,我告诉我自己,只要我征服闪电杆,我就去对她表白!”

    “那你去啊,不去是孙子!”飞起哄。

    “对,我要去表白,我要去表白。”醉死过去的人借着最后一点回光返照给自己打气,“我不差的,我一定要追到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道。

    “安子,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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