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056(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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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凤脸皮厚得很。

    他不但可以承认自己就是软饭硬吃,还可以回司空摘星一句你行你上。

    但他当然不是来吃软饭的。

    除了那夜因为双重缘由的失眠,陆凤都是个绝对靠谱的帮。

    霍凌霄还没找到与上官飞燕可堪相对的那个对照组,但并不影响陆凤先替她草拟出了大概的大纲,又提供了点找人的方向,就等着把人填进去。

    此外,便是与她一道等着这上京城的路上,那位还在幕后的黄雀露出马脚。

    “我发现我应该肯定你的一个优点,”霍凌霄托腮看着对方,“在做正事的时候,你的目的性还是很明确的。”

    这种优点足够让人忘记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陆凤其实是一个浪子。

    “你也可以理解成,当我为朋友做事的时候,是很乐于付出代价的,并不是因为你提前支付的报酬。”陆凤回答道。

    “什么样的代价?”

    她的指尖扣着的一枚棋子,将棋盘上的胜局给彻底锁定了,这才接着问道。“如果有人让你剃掉自己的两撇胡子呢?”

    她注意到陆凤的两撇胡子很久了。

    实在少有人会将这胡子当做眉毛一般精心养护,更是在摸着胡子的动作里,都有种独属于自己的随性可爱。

    所以她很自然地在此时问出了这个问题。

    陆凤觉得这个问题有点不好回答。

    行的话,以霍凌霄这种能想到让上官飞燕写什么防骗册的脑回路,难保不会想要让他剃了胡子看看。

    而若是不行,好像又与他之前的话有点矛盾,他也不能确定,会不会因此而带给她一点坏印象。

    他斟酌了一番后,给出了一个很有水平的答案,“如果朋友遇到的麻烦需要我这么做的话,四条眉毛变成两条眉毛也不是不可以。”

    霍凌霄决定放过他。

    不只是因为这个问题答得尚可,还因为她在此时忽然听到了一个动静。

    她比划了个噤声的势,陆凤便同样屏气凝神。

    顺着她指向的方向听去,一道即便在极其安静的夜色中,也几不可闻的声音,正在接近此地。

    陆凤毫不怀疑,若不是霍凌霄专门做出了提醒,他可能并没有那么容易察觉到这个动静。

    来人的轻功很高!

    起码不会比他差多少!

    而不出意外的话,对方的目标正是上官飞燕。

    他们今夜留宿的不是客栈,而是官驿。

    上官飞燕被羁押的囚车也被停在特殊的关押囚徒的房间里,更是在周遭潜伏着不少拱卫此地的官兵衙役,对任何一个要来劫囚的人来,这都不是个好去处。

    但当他们两人离开房间抵达屋外的时候,便发觉一种清淡的冷香浮动在夜色里,原本应当看守此地的不少人都已经倒了下去,也让此地越发安静了起来。

    陆凤乖觉地接过了霍凌霄递给他的香囊搁在鼻子下方,也顺势随着她的目光看向了那边的暗室。

    在那里闪过了一道光亮。

    打从离开珠光宝气阁开始,上官飞燕就没有一天是休息好的。

    她本以为此前在地牢里,口述出那些个写在纸上还好,念出来便要多羞耻有多羞耻的话,已经是她的平生大劫了,谁知道还有更难的。

    霍休的尸体,也被霍凌霄安排给了金九龄,让他着人带上。

    毕竟此事涉及边关国,往大了也是外交事宜,还有青衣楼这么个重案在。

    按照霍凌霄的法就是,有霍休的尸体,不管案件转交给了哪个部门,到时候都好交代。

    但这是夏天!

    上官飞燕简直要崩溃了。

    霍休活着的时候,他是个年纪太大的情人倒也无妨,反正对她而言,图谋的只是霍休的财富而已。

    可当他成了个死人,还被以这样的方式押送上京城,她便只觉得是一种折磨。

    她努力闭上眼睛,还是觉得面前还是霍休的惨状。

    明明她还没开始那个杀了堂姐取而代之的计划,却已经遭到了对她而言最可怕的报应。

    以至于这个本应该休息养神的夜晚,也并未让她得以安眠,反而感觉在周围的一片黑暗中潜藏着什么让她恐惧的东西,随时都会扑出来咬她一口。

    正在此时,她看到这囚车的栏杆上多了一只。

    上官飞燕险些尖叫出声,又陡然在一点星火在她面前燃起的时候,看清楚了这只的主人是她的熟人。

    在光线的映照下,那张芙蓉美人面对她来,与天降救星没有什么区别。

    “大姐!”上官飞燕不敢出声,只是念出了个口型。

    在囚牢之外的,正是她所在的红鞋子组织的大姐。

    ——也是上官飞燕唯一希冀于有可能前来解救自己的人。

    她在见到了霍凌霄的实力和性情后,格外担心公孙兰会不是她的对。

    可在和霍休的尸体朝夕相对的恐惧之下,她早已想不起来这样的担忧,现在只觉得自己即将得到拯救。

    何况公孙兰是露出了真容,更带上了全副装备来的。

    她在江湖上自称公孙大娘,便是因为用的那双短剑剑器所舞动的剑招,据传得自唐时的公孙大娘。

    这剑器之舞,与她此刻身上的舞衣,和那张容姿不凡的脸,都该当是一套的。

    上官飞燕曾经有幸得见过一次,这是第二次!

    现在其中一把短剑在暗夜中闪过了一丝幽光,几乎没发出一点声响,就已经将囚牢的枷锁给斩断了。

    “走!”

    一剑得,公孙兰并未有跟抓了上官飞燕的人较量的意思,拉着她便要离开。

    然而才从这房间走出,她便看到了两个安逸等在外面的人。

    白衣抱剑的女子静静地站在月华之下,仿佛为月色所钟,在冷淡又潜藏锋锐的眉眼间,笼罩着一层清辉。

    同为用剑之人,公孙兰怎么会看不出,对方的剑未出鞘,却已经有了一种蛰伏的剑势。

    而在她身边的人,特征同样鲜明到公孙兰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不出这是谁。

    这俊朗含笑的年轻人,身后的红披风几乎从未离身过,现在也不例外。

    公孙兰实在想不出自己潜入的方式到底是在哪一步出了错。

    她甚至选了一个最不容易让人心生提防的动地点。

    “久侯了,”霍凌霄将剑握在了中,指尖将剑刃往外推出了一截。“熊姥姥。”

    一听到这个称呼,公孙兰就已经知道,此事不能善了了。

    对方等的就是她。

    所以她也并未犹豫地出了剑。

    公孙兰在江湖上甚少露出真容,知道她名号的或许也只是知道她的其中一个身份而已。

    今日一见,她是个绝色美人并不为过。

    她身上的七色霓裳更是随着这剑器一舞而动,任由这一剑之美也成为了一种另类的武器。

    这一剑也来得极快。

    在她决意出的时候,她就并未迟疑,在脚上红绣鞋踏空而来的时候,更让剑器呼啸破空有种雷鸣电掣之势。

    以霍凌霄的眼光评判,公孙兰已经是此间地界第一梯队武功的人物。

    只可惜,即便和上一个世界的顶尖战力相比,公孙兰这一剑都还要差得太远,更不用是跟她这个剑修比。

    在公孙兰拔剑而出的一瞬间,霍凌霄就已经意识到,她或许甚至不必出剑了。

    所以在这一刻,距离霍凌霄最近的陆凤听到了两声响动。

    第一声是她将自己中的佩剑重新按了回去,收剑入鞘。

    第二声则是她以凌空飞纵的爪劲,卷带着一种陆凤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当称之为剑气的真气,以匪夷所思的方式制住了那两柄短剑。

    那本是两道倏忽而过,残影伴随着七色彩绦的剑光,现在像是孩子挥剑玩耍,被大人轻描淡写地给制住了。

    公孙兰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遇到这样可怕的对。

    霍凌霄更不会告诉她,这名为大弃子擒拿的功夫除了抓不住她的摇光剑之外,足以锁魂绝脉,无所不擒,和身边这位陆公子的灵犀一指相比也绝不逊色分毫。

    而在她这一招得的瞬间,那把不曾出鞘的长剑直接以剑鞘轻击的方式,从公孙兰的剑招缝隙间穿过,点在了她的丹田上。

    那也不过是点到即止的一招,更充满了一种月色轻铺的逸然之气。

    陆凤并未错过她出的每一招,更能用自己见多识广的眼睛赌咒,这是他平生见过最美也最让人觉得有剑仙之气的一剑,即便带着剑鞘。

    不过作为她的对可能就不能用欣赏的眼光看这一剑了。

    公孙兰原本还自信满满的脸已经被煞白所取代。

    霍凌霄这一招不致命,却在击中的一瞬间,废掉了她的内功。

    而她明明出招却不真正出剑,更无疑是对她的致命打击。

    这明摆着就是对她剑招的轻视。

    这个在公孙兰的眼中骤然有若魔孽的女子,还偏偏在此时用着全然不在意,更像是闲谈的口吻与身边的人道,“其实我原本想问你她该不该杀,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有些罪状我若是问她她未必现在就会承认,还是移交官府处理比较好。”

    “而且就像上官飞燕活着能引来这位一样穿着红鞋子的,这个当大姐的,不定也能引来其他人。”

    霍凌霄不知道有种法可以叫做葫芦娃救爷爷,但并不妨碍她觉得有些人明明都在混江湖了,还是想法天真了点。

    也确实不出她所料,在下一处驿站,一名身着青衣的女尼看似是个路过来化缘的,却好巧不巧地露出了一双红色绣鞋,当场就被拿下了。

    “我觉得她可能是来打探消息的,并不是真的有这个本事来动。”司空摘星很是为她们默哀了一下,又觉得她们实在不聪明。

    尼姑穿什么红绣鞋,那不是摆明了自己不对劲。

    但凡换双鞋,都不会让他觉得她们可能搞组织搞傻了脑子。

    不过在又抓了一位,达成了红色绣鞋三连击之后,再往京城去的路上便再没有人来打扰她们了。

    估计也没这个胆子。

    句实话霍凌霄也并不希望再来个人,不然那个囚车有点拥挤,她看着都觉得糟心。

    这一行车队径直入了该送那三个活人和一个死人该去的地方。

    “你放心,被关进了京城天牢,不把这几个人身上的罪状都给扒个清楚,天子脚下便不是天子脚下了。”

    金九龄得义正辞严的,心里却在打鼓。

    他之前就担心上官飞燕将整个红鞋子组织都给拉下水,扯出他的老相好,恐怕他就要暴露了。

    原本他还想着如公孙兰这样行走江湖经验不少的人,总不至于蠢到真来头铁救人。

    谁知道对方也不知道是不是近年来顺风顺水惯了,加上剑法确实有那么一,还真来了。

    来就来吧,若是寻常人看管着上官飞燕,金九龄看在不想自己也跟着暴露的情况下,还可以来一出偷偷放人的戏码。

    但在这里的是霍凌霄。

    她不仅没给金九龄这个插的会,废掉公孙兰的功力也动得干脆利落,一点没带犹豫。

    金九龄放了人她们都跑不远。

    而现在他更要相信流年不利了。

    因为才将公孙兰等人送入天牢,他便得知此事他没有插的权限。

    这案子不由六扇门负责,而是由刑部直接接,听是由上面的人下达的指令。

    “上面的人”金九龄离开了天牢还嘀咕了句。

    他现在只希望上面的人是个不怎么办事的废柴,虽然这种在特别吩咐过的情况下,可能性着实不大。

    他这话也自然落到了陆凤的耳朵里。

    陆凤忽然想到了之前司空摘星所的那句话。

    他霍凌霄乃是京城里的贵人。

    这话或许并没有那么简单,她也绝不只是天禽门客卿而已。

    只不过这位神秘的霍姑娘刚才在目送那几位被押入天牢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个无影无踪,让陆凤一度怀疑她此前将阎铁珊的谢礼转送给他,其实也是为了方便这会儿的离开。

    她在的时候陆凤生怕自己暴露出什么特别的态度,她走了,他不必如此紧张,却也无端觉得有点怅然。

    他顾不上心中依然忐忑的金九龄,决定去找自己在京城里的朋友喝杯酒。

    李燕北在京里的三十个公馆都不会对他关上门户。

    也或许这个京城里的地头蛇能带给他一点关于霍凌霄的消息。

    但他又怎么会想到,那个被他心心念念的神秘姑娘,此时正在京城里一个他绝无可能想到的地方。

    她已身处在皇宫之中。

    乾清宫为内廷正宫,乃是帝君起居之所,也是这位登基不过两年的皇帝朱棠日常处理公务之地。

    但今日,在这乾清宫中服侍的宫人都被他找了各种借口打发了出去,即便是他的心腹总管魏子云也不例外。

    只因为现在站在窗边的那个人。

    朱棠原本想习惯性地替她披上件披风,又忽然想起现在正是夏季,距离她离开京城已经过了半年,早不需要什么夜风寒凉了。

    “老师此行往宁州一行以探蛮莫根底,来去半年有余,弟子无从得知老师行踪,难免有些忧心。”

    身着明黄色天子衣袍的少年容貌俊秀,他年纪虽,却在眉眼间已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更不难让人从他清明睿智的眼神中看出他是个极有主意的人。

    这也正是霍凌霄此前跟上官飞燕的,那位在京城里的弟子。

    他和赵樾一样,跟着霍凌霄学的不是剑,而是为君之道。

    “我却不太担心你的执政能力。”

    霍凌霄扶着窗棂回答道。

    对面宫阙的屋瓦上一片璨然月色映入她的眼眸之中。

    这片景象与她初来乍到此地的时候没什么区别,不过朱棠已经从一个身在冷宫,自险死之境挣扎过来的皇子,变成了君临天下的帝王。

    自从朱棠十六岁开始,霍凌霄便已经不问及他对政事的处理方式了,就跟当年培养赵樾是一个样子。

    不过或许是因为她此前并未找到那个与她的斩恶任务相关的人,才让她并未选择彻底云游四方。

    朱棠身在京城,以仁政治下,她则算是一双替他巡查四方的眼睛,更在这巡查的路上找人。

    蛮莫远在宁州,在孟密北部,虽在此前设置了安抚司,但到底与京师万里之遥,实在是京都天子威慑无法抵达之处。

    那地方的情形与上一个世界的智高情况有些类似,又加之有国土之外的势力相抵,情形也就更加混乱。

    霍凌霄往那边走了一趟,才算是彻底清楚此前上报朱棠的文书中,为何屡屡提及希望多加管束增援。

    也正是因为她急于往那边走一趟,才在半年前将前往平南王府的任务交给了司空摘星。

    “原本我应该早点回京,将此番见闻与你听,但天青那边出了些问题,我转道去山西处理了。”

    霍凌霄没有回头,只是感觉到有一道从十多年前开始便异常依赖于她的目光,落在她的背后。

    她紧跟着又听到他坐回到了座位上,开始铺纸研墨,似乎是打算按照此前的教授习惯,将她要的话都如实地记录下来。

    但她还未打算连夜讨论蛮莫土司的处置段,而是继续道,“起来,这次去山西,我找到那个有缘人了。”

    朱棠刚提笔便听到了这个重磅消息。

    他一沉,中的墨笔按在了宣纸上,晕染出了一片墨痕。

    他沉默了半晌,才用状似无意的语调开口道,“这对老师而言应当是件喜事,何况听老师的语气,那人应当不是什么与老师作对的人才对。”

    “自然不是。”霍凌霄回答道。

    在发觉这个世界的有缘人是陆凤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了狄飞惊当年所言。

    ——他愿她再遇有缘之人,能在初见之时便志同道合。

    按照不那么严格的界定,陆凤也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个志同道合之人。

    纵然在杀霍休那夜之前,霍凌霄都并未见过他,但四条眉毛的陆凤在江湖上好管不平之事的名头,她却听过。

    但好像恰恰因为这种志同道合,当她问询当杀之事的时候,也绝无可能得到一个违心的答案——哪怕那个被问及的人是他的朋友也不例外,以至于在找到这个人后,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心绪起伏。

    或者,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迫切地需要将对方捆在自己的身边。

    所以在确保红鞋子的三人被羁押到跑不了的地方后,她也并未犹豫地转头就走。

    但任务不是她不做就能不做的,除非她想永远保持这个状态。

    她垂着眸光看向了自己的腕,在抵达这个世界后,到现在为止,增加的数字只有一个而已。

    既然找到了人,这个数字便不应该始终停在这个位置才对。

    “你的不错,找到人确实是好事,所以我打算先跟他谈谈钱的交易。”

    不谈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