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105(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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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云梦最近瘦了不少。

    她是那种风情万种,丰腴合宜的美人,但任是谁被人抢夺了自己的安乐窝和自己苦心积累下来的珍宝,还被迫窝在一个房间里当阶下囚,大概都不会感觉有多痛快的。

    染香倒是时常会去看她,给她汇报汇报原本的白云牧女现在在霍凌霄底下的进展。

    霍凌霄也去看过她一次,的是让王怜花卧底去丐帮搅风搅雨的事情。

    王云梦也不得不承认,她做的要比自己好不知道多少倍。

    一想到柴玉关要面对的不是简单的丧命,而恐怕是中原武林一统之后的席卷声讨,更是要面对染香她们的骑兵卫队击溃他的急风三十六骑,她便恨不得放声大笑。

    她一笑,关押在她左边那个房间里的糟老头子就开始嚷嚷,她又没心情了。

    “你就不能把左公龙关得远一点?”看到霍凌霄又一次踏足此地,王云梦当即就提出了自己的抗议。

    她王云梦在洛阳城中的地皮怎么也不算少了,找个别的地方关押左公龙又不是不行?

    “你,我是暂时不会放出去的,左长老这个人,在王怜花成功拿下丐帮帮主的位置,和崛起的金钱帮南北对峙,等待我前去居中调停之前,我也是不可能放出去的,”她漫不经心地答道,“何况多分散一个地方,还得多分个人去送饭,多安排几个人看守,我现在有财力缺人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是我的财”王云梦觉得她太气人了,这话的她有点心肌梗塞。

    “你要是觉得我这事情干的不地道,我现在就送你去见地下的那些个衡山之乱的受害者,也不是不行。”霍凌霄这话一,王云梦又觉得自己果然还是安分待着算了。

    无论是出于替那些人讨个公道的法,要处决她这个魔女,还是继续用她顶着的那个中原高氏的名头发难,王云梦都自认自己是处在下风的。

    “算了,随你吧。但是你能不能让隔壁那老东西稍微安静几天。万一有路过的武林侠士听到,把他给救出去了岂不是不妙?”王云梦迂回地提了个建议。

    她又怎么会知道如今洛阳城里地上地下的各方势力,在派出了几个探子前来此地却都连累背后的势力被她一锅端之后,基本上都选择绕着这里走了,哪有可能会听得到左公龙的求助。

    “再吧。”霍凌霄回道,“我今天来找你是有另外的事情。”

    “我想请你帮忙易容两个人。”

    王云梦倒是没想到她的易容两个人中,其中一个会是她自己,而另一个则是沈浪。

    这个年轻人看向这个强盗逻辑的姑娘,与此前第一次见到两人的时候有别的眼神,让王云梦这个过来人一眼便看出来,其中恐怕是有什么故事。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霍凌霄所的易容是要将她易容成一个青年男子,而将沈浪易容成一个妙龄少女。

    “你们这”有点会玩啊。

    王云梦刚想出后半句便听到霍凌霄道,“我们去兴龙山给快活王送一份大礼。”

    对不起,是她想多了。

    一提到兴龙山快活林,王云梦能的便多了。

    “快活林那里我虽布置下了李登龙、楚鸣琴和春娇这三个人,却从未与他们过,他们的目标会是快活王。这兴龙山到底是更靠近关外的,快活王到西北的余威便比之中原武林名家对那地方的强多了。”

    霍凌霄笑道,“那么他们便只知道有一位王夫人要让他们去那地方,凭借着天下第一名泉之水调酒烹茶,开出一家让人闻风而来的快活之地,聚敛来的财富每隔一段时间便送来中原,甚至应当不是送来洛阳。”

    “不错,所以你若真要去那里,大约不能顶着我的名

    头去。”王云梦道。

    霍凌霄:“我若真以王夫人的名头过去,恐怕他们便该怀疑我是去夺取他们的谋生之业的了,何况他们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你便只当我是去游山玩水,喝茶饮酒的好了。”

    王云梦可不相信她会将精力花费在这种事情上。

    她方才提到过金钱帮,王云梦对上官金虹这个试图做出点大事业的人有数,恐怕正是霍凌霄前几日的南下一行将他动,或者打服了,让那家伙也加入了她的阵营。

    也不知道这趟兴龙之行,遭殃的又是什么人。

    她这般想着上的动作却并未停下。

    云梦仙子的易容换颜之术绝不在千面公子之下,只不过是天云五花绵和迷梦摄心**这两个东西太过出名了而已。

    等到霍凌霄和沈浪走出这间屋子的时候,已经成了两个与此前迥然有别的人。

    “其实霍姑娘若是需要一个陪在身边的美人,若论对临近边关之地的熟稔,飞飞应当还在沈公子之上。”送霍凌霄和沈浪二人离开的时候,白飞飞忍不住道。

    以王夫人的易容艺,倒是不会让人看出沈浪的男子身份来,可沈浪又未曾学过什么缩骨的功夫,只能成了个身量高挑的美人,霍凌霄倒是方便一些,可以踩着增高一些的鞋子,以她的轻身功法照样能够正常行走。

    可这样一来,这两人便当真在人群中会显得格外突兀了。

    霍凌霄倒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鹤立鸡群之态,反而让人更加愿意相信,这确实是两个来历不凡的人。

    “白姑娘若想自荐枕席,恐怕还得问问我身边这位拈酸吃醋的美人愿不愿意。”霍凌霄瞥了眼沈浪真实反应在易容之上的微妙神情,一边不由感慨王夫人的易容之术确实有些意思,一边又不免觉得有趣。

    沈浪只想知道她这一副游戏人间的风流公子做派是从何处学来的。

    他眼看着霍凌霄上了马车,也跟了上去。

    兴龙山位于兰州城外百余里,也号称是“西北青城”,只因兰州附近的山大多寸草不生,唯独这座兴龙山草木茂盛,故而得名。

    他们此行从洛阳往兰州约莫千里,这兴龙山要朝着关内的方向靠近些,却也有百里的距离。

    等到抵达这兴龙山附近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五天了。

    这段时间也足够让霍凌霄给自己再编织了一番身份背景,也足够沈浪适应他的这个易容。

    在兴龙山以西,还有座高山名为笔云山,两山之间由一道索桥相连,索桥之下便是清溪倘过的山麓,快活林正是顺着这山麓山势而建。

    远山薄雾垂落的清晨时分,溪上仿佛也缠绕着一种似有似无的雾气。

    两个身着红衣的少女拎着瓦壶,汲了山泉水后便要顺着蜿蜒的山道往上走,走到那青碧园林之中去,正是快活林中的侍女。

    她们是随侍在茶道品鉴高李登龙,以及他那位弄茶高的妾室春娇身边的。

    春娇此人能让快活王都看中她的煮茶艺自然有其独到之处,烹茶用的炉子柴火瓦壶,煮茶用的山泉水,甚至是盛放山泉水的壶罐以及采集泉水的时间,她都自有一套自己的论调。

    明珠和春水这两个侍女也只能顶着晨雾出门。

    在这空山寂寂的晨光之中,笔云山上岩洞庙宇中也不见人气,只有一片仿佛是夜来燃尽的香烛,在此时散发出了最后的一点尘灰,成为晨风雾霭中弯折歪斜的一道,而与笔云山相对的兴龙山,少有雕琢而自然而成的雄浑山势,仿佛蛰伏在山雾之中未醒的猛禽,自有一种草木雄阔之气。

    也无怪乎王云梦会将快活林选址在此处。

    “鬼,你听,是不是有什么声音?”明珠忽然顿住了脚步侧耳听出。

    她们每日清晨黄昏各要去取一趟泉水,对水声的变化早就烂熟于心了,现在这水中发出的变调了的声响,分明就是有人在涉水而上。

    明珠和春水对视了一眼,确认自己并未听错,便回身朝着她们来时的方向看去,正见薄雾之中有两道身影正在朝着这边靠近。

    而很快这两道身影便拨云而来,出现在了她们两人的面前。

    两人的身量看起来都很高,尤其是那个走在岸上的姑娘,更是比寻常女子高出了不少,起码也要比明珠高出一个头来。

    兴龙山中与山外完全是两个气候,或许是此地的特殊环境造就的,这姑娘便不必再如山外行路一般披着斗篷,而是将斗篷取下抱在中,悠然地缓步行来。

    明珠觉得对方的脚步有一种浑然天成,自在又不失优雅的韵味,仿佛是踩踏在云端一般。

    她试着模仿了两步,却觉得自己走得实在笨重,却哪里知道沈浪为了配合霍凌霄的行动,纠正这动作花费了多少心思。

    最后只能凭靠着轻功功底来了一出剑走偏锋之法。

    而那个身着青衣白氅,行走在溪流之中的男人,则让明珠着实挪不开视线。

    他看起来好像是三十出头的年纪,又好像还要稍微年轻一些,在他眉眼间有种不上来的阅历韵味,却又带着一种近乎天真的愉悦,让那张俊俏的脸显得越发迷人。

    冬日的溪水,哪怕是兴龙山中的溪水也还是冷的。

    他却好像浑然未觉一般自得其乐地就这么踩踏在了其中,脚下的鞋袜也并未除去,就任由溪水将其打湿。

    他的步子和身边的那位美人并不太一样,但也同样有种让人觉得洒脱轻盈之意,若是非要明珠来形容的话,那是一种让她觉得有魏晋遗风的放旷。

    他腰间挂着的白玉双鱼佩几乎不随着他脚下的步履而动,就这么垂坠在腰间,也被那渐起的晨光打上了一层浅金色。

    兴龙山中三元泉三分而下,山麓之间的这一条并不用来饮用,这是山中客人都知道的事情,他便是这般涉溪而过也确实没什么要紧的。

    更不必,明珠和春水在快活林中见多了四方来客,连快活王那样的排场都曾经见过,一眼就能看得出,这显然是个大有来头的贵客,贵客在此地做什么都无妨的。

    即便他身边只带着一个姑娘,并无前呼后拥的队伍,也好像衣料并不显得有多名贵,她们两人毒辣的眼光也依然维持着这个判断。

    在这评判的当口,那两位已经走到了她们两人的面前。

    越是靠近,她们越能看清这位来客公子身上并不张扬的贵气,他朝着两人拱了拱,谈吐间显得斯文而儒雅,“两位姑娘,敢问前方可是快活林?”

    “正是。”明珠回道。

    她话音刚落便发觉在这青年公子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片纯然的笑容。

    “这便好了,我此番远足而来忘记估测距离了,行了一夜的路都快被后面的队伍赶上了,要是让他们先到了,岂不是少了几分乐趣。”

    他捋了捋鬓边的发丝,明珠这才留意到他发间缠绕着几许霜华,可他好像一点儿都不在意这连夜赶路的霜冻,反而在此时自得其乐地玩起了水。

    这可真是个怪人。

    好在他既然来了快活林,她们便能多观察几日。

    “人都被春娇带走了你还看呢?”春水推了推明珠,示意她该回过神了。

    “谁让他当真是我见过的风姿气度最为出众的男人。”明珠一点也不掩饰自己被惊艳到了的心思。

    “就算是快活王也比不过?”

    明珠笃定地回道:“比不过。”

    可惜这却是个佳人在侧的公子。

    她有些怔怔地想到方才春娇迎

    出来的时候,这位自称姓高的公子介绍了身边的青衣美人正是他的妻子,被他称为琅玉,两人俨然是一对神仙中人,亲密甚笃。

    春娇也在与人谈论这两位新到的客人。

    “不过是个跟我一样的落拓贵族公子罢了,哪里值得春娇你为他们两个费心。”李登龙懒散地枕靠在软塌上。

    他品茶也品酒,跟楚鸣琴那个明明调酒制酒却自己滴酒不沾的家伙不一样。

    他昨夜又让自己喝了个痛快,今日起身的时候还有些昏昏欲醉。

    但也只有这样的状态能让他忘记自己已经不是当年踏马寻花,投壶斗酒的贵胄公子,而只是个给人代为看守快活林的狼狈之人。

    甚至他会来到这里,能得享安逸,还靠的不是他自己的本事,而是他从前看不起的妾室春娇。

    “你懂什么!”春娇眉头一挑,眼中露出了几分对李登龙的轻蔑来,“这位高公子方才收拾客房的时候我正好见到了他的茶洗,你可曾见过用上号的羊脂白玉做茶洗的落魄公子?”

    春娇话都还没完便发觉李登龙又已经沉沉地睡了过去,气得她不由咬了咬后槽牙。

    这人果然是个没本事的臭男人。

    看看那位高公子身边的琅玉夫人,她头上的一枚发簪看着朴素,实际上抵得上这快活林一年的收益了。

    给那么高个子的姑娘带这么名贵的首饰做什么,春娇恨恨地想着,反正——

    反正别人也只能看到她的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