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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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盛欢首度见到了温鸣玉。

    原本安静的珑园因为此人的归来瞬间变得忙碌而热闹,佣人们四处点灯,清扫道路上的积雪,准备暖炉与热汤,忙得团团乱转,没有人注意到躲在花园里,正朝门口张望的盛欢。盛欢看见一串漆黑的汽车在大门外排成长龙,车灯将广德大道照成通明的白昼。许多穿着体面,风度各异的男人潮水般从车里涌出,井然有序地在一辆汽车外站成两列,雕像一样沉默的守候着。

    车门开了,首先钻出一位少年,少年裹着一身藕色棉衣,下巴缩进领口柔软的绒毛里,露出的半张脸雪白精致,乌黑的眉压着水润明亮的眼睛,一副被冻得很不开心的模样。

    有人给少年递上一只手炉,少年抱住它,神色缓和了一些,乖乖往旁边让开,作出等待的姿势。

    没过多久,一条修长的腿不急不缓地从车内迈了出来,几片雪花迅速地沾在他漆亮的皮鞋上,随即就没有更多的往下落了。管家和几名仆从撑开伞,很恭敬地把车门上方的天空牢牢遮住,里面的另一人终于下了车。

    对方面貌与盛欢的想象全然不同,在盛欢的构想中,这名坐镇燕南半边天下,恶名远扬的黑道龙头必定有十分可怕的形貌。从前听盛云遏讲起这个人的时候,盛云遏总是一副咬牙切齿,又恨又怕的神态,温鸣玉被她得寡情薄幸,冷血残酷,是一个十足的恶人。久而久之,温鸣玉在盛欢脑中的形象就变成了盛云遏的一位常客,常客叫唐九,是个地痞无赖,生得人高马大,相貌凶狠,脸侧还有很大一块红褐色的疤痕,时常骂盛欢,很符合盛云遏声情并茂的讲述。

    然而唐九和温鸣玉没有半点可比之处,这个被仆从们众星拱月般护在中间的男人身形挺拔,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领口雪白整齐,浑身上下干净得不沾一点凡尘。被大雪朦胧的灯光照在温鸣玉脸上,盛欢从未见过这样标致的男人,对方冰凉的目光从长睫下慵懒地漏了出来,嘴角又仿佛带着一点笑意,看起来十分无情、也十分动人。

    等这行人走近了,盛欢才发现温鸣玉比常人苍白许多的脸色,他显得很年轻,精致冷峻的五官不带半点岁月的痕迹,唇色很淡,透出一丝病态。温鸣玉轻轻咳嗽了几声,立即有仆人捧着厚重的大氅替他披上,走在旁边的少年挽住温鸣玉的胳膊,无比亲昵地撒娇:“晋安这几周都冷得很,你晚几天再来接我,耽误一些时间又没有什么大碍,你就是不听。”

    “不是你假期到了,想要快些回家?”温鸣玉的声音很柔和,微微含着一点沙哑,话的神态宛如一个温柔的兄长。

    少年哼了一声,眼睛里又有藏不住的笑意,声:“我讲什么,你都要照办吗?”

    温鸣玉也微笑起来:“那要看你的有没有道理了。”

    他们笑笑地从盛欢藏身的树丛边路过,盛欢孤身蹲在几块垒起的碎砖后面,鞋底被雪水浸湿了,双足冰冷刺痛,正在慢慢地失去知觉。他觉得自己对温鸣玉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就是想要这样藏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一看对方。毕竟这是从他生命里阔别了十六年,只在活在盛云遏喋喋不休的抱怨里的、他的亲生父亲。

    与盛欢擦身而过的时候,温鸣玉忽然扭过头,往他藏身的地方投来了短暂的一瞥。这一眼瞬间褪去所有的慵懒散漫,仿佛是一抹雪亮的刀光,照得他无所遁形。盛欢吓得呼吸一滞,身体在颤,仍旧害怕又执拗地瞪着对方。

    温鸣玉却好像不曾看见什么似的,又恢复了先前懒洋洋的温和模样,带着一众人消失在盛欢的视线里。

    盛欢不知道对方是否发现了自己,不过也没有什么差别。温鸣玉并不在意这个凭空出现的儿子,当初他受盛云遏逼迫去对方车前下跪,温鸣玉连他的面都不屑一见,就连盛云遏重病不治,温鸣玉也没有任何表示,仅让下人送来了一笔钱财。盛欢被接进珑园的那天,接待的人是温鸣玉的管家,对方礼貌又冷漠,恭敬地称呼他为公子,但从不询问他的意愿,只把他当做一根木头对待。盛欢在珑园足足住了半个月,温鸣玉没有见过他一次,因为早在他搬入的前几日,对方就启程前往晋安,去陪伴珑园真正的少爷了。

    从街头的传闻和这段时日下人的闲谈里,盛欢得知温鸣玉有个侄子,温鸣玉亲缘浅薄,曾经有一个大哥。和心狠手辣权势滔天的弟弟不同,温鸣玉的大哥传闻很少,只知道是个难得的老实人,死得也很惨。温鸣玉掌权后,找回了大哥流落在外的后嗣,将他接到身边亲自教养,对待他宛如对待亲生儿子。至于自己真正的血脉盛欢,温鸣玉丝毫没有承认他的意思。

    盛欢不稀罕做什么名门后裔,富家少爷,他被盛云遏养狗一样养大,习惯了毒和喝骂,除了饥饿,他什么也不怕。虽然盛欢现今住进了珑园,但珑园里的任何人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对于温鸣玉来,养他就像养了一只无关紧要的宠物,他只是从一条低贱的野狗,变成了血统稍微贵重一些的家犬而已。

    又在花园里发了一阵呆,盛欢感觉自己有些饿了,他紧张过后就想吃点什么。盛欢从花坛里随意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嚼了嚼,若无其事地回房了。

    因为主人的归来,珑园四处都亮着橘色的灯光,看起来暖洋洋、亮堂堂的。盛欢的卧房被安排在最北边的院子里,从大门过去需要行很长一段路。盛欢穿过月门,踏进北苑,发现这里照旧伸手不见五指,好似是从热闹的珑园割裂出一块独立的空间,偏僻又冷清。

    佣人房里亮着灯,老妈子竟然还没入睡,盛欢不想惊动对方,轻轻推开自己的房门,做贼一样迈了进去。

    他摸黑铺好被褥,正坐在床沿解衣扣,忽然远远的听见一道门扉开的吱呀声,有人慢悠悠地穿过长廊,往他房里来了。

    老妈子敲了几下门,低声问:“公子,您歇了吗?”

    盛欢只好给对方开门,老妈子左手扭开电灯,把一只食盒挎在右臂上。她仿佛料到盛欢还没有休息,了然地瞥了他一眼,径自进了屋,麻利地将食盒里的东西摆上桌。

    “今夜少主人和少爷要回来,厨房那边备了不少点心,我想你年纪不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取了一些留着。”老妈子准备好碗筷,对盛欢招了招手:“过来坐下,我知道你爱吃甜的,特意温了一碗冰糖莲子羹呢。”

    听温鸣玉接管珑园的时候,只比现在的盛欢大了一两岁,珑园的佣人们都称他少主人。如今十几年过去,温鸣玉仍旧不过三十一二,这个称呼也因此延续下去。盛欢不愿再去想这位只比他年长十五岁的生父,转而念及自己跟在盛云遏身边的那段时日,从未受到过这样的关照,实在很不习惯。盛欢慢慢地挪过去,拿起筷子,又想起了什么,抬头看向对方:“你不吃?”

    老妈子摇摇头:“哪有少爷和下人同桌的道理,太不合规矩了。”

    “我不是少爷。”盛欢咬碎一颗莲子,冷冷地:“我只是温先生捡回来的一条狗。”

    对方哪里想得到他会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吓得赶紧合上房门,不住拍抚胸口:“公子,这种话您可万万不要再,您是少主人的亲生骨肉,这话若是传到他耳朵里,那可了不得呀。”

    盛欢不以为然,温鸣玉不会关心他是人是狗,大概只管他活着就好。至于活成什么样子,活得像人还是像狗,这都不在温鸣玉考虑的范畴之内。

    有了这段惊人的对白,老妈子没有再同盛欢搭话。她心翼翼地等待盛欢吃完,收拾了碗筷后,又去给盛欢准备洗漱用具。就在她结束忙碌,盛欢准备就寝的时刻,老妈子端着水盆站在床头,忧虑地看着他。

    短暂的欲言又止后,老妈子还是开了口:“公子,有一句交代,我不知该不该,要是我了,您可不要生我的气。”

    盛欢隐约猜到对方要讲什么,很平静地应承了。

    老妈子慢吞吞地道:“这次少爷跟着少主人一起回来,请您当心一些,日后千万不要招惹他。少爷从在少主人身边长大,和少主人情同父子,现在凭空多了一个兄弟,想必一时……唉,也不是我爱嚼舌根子,只是看您年纪轻轻,孤孤单单,怪可怜的,不忍心看您受委屈。”

    在这个地方,人人都客气的叫他一声公子,少爷却另有其人。盛欢不会为那个称呼烦扰,他很清楚自己没有烦恼的资格。他卧在床上,脑袋缩进被中,轻轻地:“没有关系,我习惯了。”

    老妈子又站了一阵子,才熄灭电灯,叹着气离开了。

    盛欢半张脸都埋在枕头里,嗅到被褥上散发的清香,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盛云遏与温鸣玉他都不想理会,现在他有柔软的床铺,衣食无忧,只要拥有这两样东西,盛欢就感觉很好、很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