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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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奴点了点头,用头顶着李远山的胳肢窝,让他倚着她走向四轮车。

    笑声随着胸腔的震动传到她的发顶,傻奴脸霎时红透,在他的面前,她总显得像个矮人,袖珍又瘦弱。

    李远山的另一条好腿十分有力,但到底少了一侧的腿,走路时难以维持平衡。

    他许久没有下过地,脚底感受到来自于大地的踏实,他渐渐握紧了拳头,尝试蹦着走。

    傻奴呆呆地看着庞然大物倒地,她的力气连他的一只袖子都抓不紧,只能任粗糙面料从手心挣脱。

    她像只自责的兔子一样蹲在他的身边,想要扶起他。

    她没有话,甚至抿住了唇片,心翼翼地看着李远山的表情。

    李远山蹙眉,傻奴什么时候懂得看人眼色了?

    “无妨,不用管我,我自己可以起来。”摔倒的懊恼都变得不再重要,他抓住傻奴的双手,仔细地盯着她关怀的瞳眸。

    不管多少次注视,他都要感叹这张脸的纯真和美丽。

    傻奴难过地低下头,入目的是一条空荡干瘪的裤管。

    李远山有些遗憾,他总是不在家,他都不知道傻奴在没有他的日子里经历了什么。

    他问:“傻奴,我回来前的日子,你过得怎么样?”

    傻奴摇了摇脑袋,“没有做什么。”

    从将军府被赶出来后,周管家出去给人当武学先生,老太太每天给穷书生默写书册卖钱,百合忙里忙外,偶尔出去听听红霜的消息,只有她什么也不会做,没法挣钱。

    做饭、吃饭,下午去将军府等人,和落魄的流浪猫狗话……

    她像个累赘。

    傻奴被勾起脸,清澈的眼睛里水光莹莹,她鼻子一酸,委屈地:“大家都挣钱,可是我不会……”

    李远山亲她挂泪的睫毛,“怪我,什么都没教你。”

    傻奴想到了什么,声音很低落,“姐姐和娘亲也总都怪她们,但其实我不怪的。”

    她抬起脸,很是迷茫,“相公,为什么你们都这么?”

    李远山哑然,傻奴生来痴笨,又富美貌,出身如此低下,能平平安安长到十六岁已然不容易,他能想象苏家两个女人为了保护傻奴要付出多少努力。

    他眼神闪了下,问了别的,“傻奴,想你娘吗?”

    “嗯……”她闷声道。

    他抚摸傻奴丝滑的头发,刚才他都没注意到,傻奴的发丝上沾了一些融雪,外面竟是下雪了?

    “你还想见她吗?”

    傻奴又耷拉下毛茸茸的脑袋,“这里才是我的家。”

    虽然不懂为什么,但她已经做好了选择,从送走姐姐那日开始。

    她的动作像极了一只丧气的奶猫,这让李远山心生无限怜爱,他叹了口气,抓着桌角站起,顺便扶起了傻奴,“我们继续走。”

    这次他倍加心,以免再让他的奶猫担心,他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谨慎,虽然摇摇晃晃,倒也顺利。

    坐在四轮车上,李远山拍拍大腿,“坐上来。”

    傻奴犹豫,他“嗯”了一声,上挑的音调危险意味十足,傻奴情绪不高,乖顺地坐了上去。

    “乖孩子。”他爱怜地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每一根手指都把玩过后才松开,目光移向她的衣领。

    上面磨毛了,有几根脱丝的线露在外头。布料和花纹都是顶级的,只是天天这么穿,再好的衣服没有理和更替也会失去原有的质感。

    他不禁联想到傻奴,若是穷日子一直这么过去,傻奴这张漂亮的脸会不会也要失去光彩。

    “傻奴,把那个盒子取过来,拿着去买衣服。”他指着多宝阁上的一个木盒。

    傻奴取来,开,发现里面竟然放了好些大银锭。

    “这么多……”她夸张地张大嘴,她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大的银子了?

    她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腰间的荷包,惭愧地开,“这是我准备的。”

    几块可怜的碎银子装在里头,傻奴的全部家当就在这里了。

    他唇角微翘,“带着百合出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他的声音低沉,“家里”二字被他咬得极为好听,傻奴的耳朵都烫了起来,抓着他的袖子黏黏糊糊地求他,“一起嘛……”

    李远山笑容淡了些,“我不去了,你早去早回。”

    “噢……”傻奴慢慢地转身,慢慢地走,又慢慢地回过身,“真的不去吗?”

    她做了个狗拜拜的手势,这是她从大黄狗那里学来的,大黄狗每次想吃馒头都会做这个姿势。

    李远山的目光一寸寸冷下去。

    傻奴吐了下舌头,“知道了,那我走了。”

    黄色的衣摆如同风中绽放的黄花,转瞬不见,李远山看了眼自己的残腿,又抬起了眸子。

    傻奴果真懂得看脸色了,他确定。

    她并不是无知无觉。

    四轮车的把手光滑,确实如付全所,做工精良,在侧面还绑着一个可以伸缩的拐杖,他取过拐杖全部展开,上面有着精致的机关,轻易就能牢固卡住,长度刚好到他的胸部左右。

    正好付全进来了,李远山拄着拐杖站起来,淡淡道:“谢了。”

    *

    傻奴被百合牵着走在街上,路过以前买衣服的衣铺,驻足站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拽着百合就想走。

    百合像条不听话的倔狗,一脸视死如归巍然不动,“夫人,爷过就在这家买!”

    傻奴瞪大了眼睛,“这里一件成衣要十两银子!”

    “可是爷昨天了,就要这家的衣服,不要别家的,”百合抱住傻奴,香香软软的傻奴让她觉得太好抱了,一时不舍得撒手,求道:“好夫人了,你买便宜的衣裳回去了,你是省钱了,爷会拧掉我的脑袋的!”

    傻奴一本正经地纠正:“杀人犯法。”

    百合风中凌乱,“这只是个比喻。”

    “比喻也不行……”傻奴嘟囔,“不能拿他开玩笑。”

    她隐隐约约知道李远山犯了很大的错才会变成这样,她不愿让他再承受一丝一毫别人有意无意的指指点点。

    百合是有些哄孩的功夫在身上的,又在傻奴耳边了点什么,傻奴不情不愿地跟着进去了。

    店家抬起眼皮子看了眼,一个是粗衣下人,另一个……

    倒是个美人,但身上的款式已经过时了,还磨破了许多边角,一看就是家道中落的千金。

    他这店里都是各府负责采买的管事的,或是夫人姐,可不能让这样的人进来污了贵人的眼。

    这些个富人,一个个最在意自己的桩桩件件,最喜欢区分他们与普通人的界限。

    他撑起一个客气的笑脸,挡在了门口,“抱歉,本店现在有其他人在定制衣服,暂时不能进了。”

    傻奴拽了拽百合的袖子,低声:“别去了……”

    百合呵呵冷笑,她以前就来这里给全府买衣服,能不知道这里的规矩?

    “掌柜,您不认识我了?”

    店家眼瞧了一会,这才认出来百合,缓缓道:“认是认得……”

    百合得意地对傻奴挑挑眉,瞧见了吧,百合姐姐有面子!

    傻奴靠在她的肩上笑了笑,百合直呼可爱,搓她嫩嫩的脸蛋。

    傻奴任她搓圆捏扁,乖得不像话,百合心都要化了,“我终于尝到了爷的快乐……”

    她带着傻奴就要进去,但店家依然挡在那里,半分没有要让开的意思。

    百合也变了脸,“掌柜的,您什么意思?”

    店家双手抱胸,态度比刚才还要冷硬,“姑娘,您以前既然常来,就该知道咱们这里的规矩。想必您身边这位就是前将军府那位大名鼎鼎的傻子正妻吧……难怪能勾了那位去,果真妖娆。”

    他轻蔑的眼神在傻奴身上转了几个来回,最后落在她傲人的胸前,冒犯而下流,“若是招待了你们这种罪臣之家,我们以后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傻奴像只受惊的兽般慌忙躲去了百合身后。

    这个男人的眼神让傻奴一瞬间回到在青楼躲躲藏藏的日子,脸吓得煞白。

    百合张嘴就要喷回去,却听见后面一道不悦的男声:“不想做就别做!”

    三人同时扭头,傻奴不敢相信地看着那个男子。

    他高得像一座深沉的大山,面容俊美坚毅,路上人来人往,衣着面貌皆不同,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嘴唇死死抿着,与热闹的人群显得格格不入。

    李远山拄着拐杖站在不远处,空荡荡的裤管在风中飘动,像一面招展的旗帜。

    他依旧挺拔,犹如松柏,姿态不卑不亢,即便身体有着一眼就能看穿的残缺,普通粗滥的布料、毫无设计可言的衣服也被他穿得板板正正。

    傻奴愣了一会,“相公……”

    李远山冷着脸,对她招手。

    她清晰地感受到了心中渐渐苏醒的什么情绪,露出明媚的笑容,蹦蹦跳跳向他奔去。

    “相公!相公!”她停在他的面前,好奇地看着他的拐杖,“相公!你怎么来啦?”

    李远山白皙的面庞微红。

    能怎么,不就是放心不下她,悄悄在后头跟了一路。

    但手磨破了这种事他可不出口。

    作者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