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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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郭鹏就回家了,进门就收拾东西。

    “你干什么?”王妃听说儿子回来,结果他没进正院,却直接回了自己的小院,她忙自己过来了。

    “收拾衣服去府河。”

    “去府河做什么?”

    “鲲弟要收糜子了,我得去帮忙。”

    “怎么什么都有你,现在别人家糜子都收了,地里的人多得很,他有钱,能找人帮忙。”

    “再说,他们要搬家了,收了糜子就搬家。不帮收糜子,总得帮搬家吧,好些事呢。”

    “你不是天天在营里忙吗?”

    “我请了假了,娘,过些日子见。”郭鹏拿上包袱就跑了,头都没回。

    “活该你没媳妇,这样讨得到老婆才怪。”王妃跳起脚在背后跳着,但看看人都没影了。估计也没听见,“这个小子!”

    “小王爷是一片赤诚。”幸珠笑着。

    “你说,这样的,找什么样的才能管得住?”王妃侧头看着幸珠。

    “这个奴才真的想不出来了。”幸珠忙退了一步。

    “别说你了,我都想不出来。真该听王爷的话,给他找个一天打他三顿的丫头才好。”王妃恨恨的说道。

    幸珠‘噗’的笑了,“那您怎么舍得,再说小王爷的功夫多高啊,一般侍卫想打他都不容易。上哪找这么好功夫的小姐。”

    “就是啊!”王妃重重的点点头。

    “可惜辛少爷家没有女孩,若是辛少爷有个妹妹就好了。长相好不说,小王爷又听辛少爷的话,不过门地太低了!”幸珠扶住了王妃。

    “也是,若是长成辛鲲那小子那样,倒是不错。门地不是问题,辛鲲小子要是考上进士,那门地就说得过去了。”王妃想想辛鲲的长相,脸黑了点,不过看得出之前很白。若真有个妹妹,倒是不错了。又啧了一下,“真是,尽说没用的,他得有妹妹啊!”

    “所以奴才才觉得可惜啊!辛少爷都那般俊俏了,那若有辛小姐,真不知道漂亮成什么样了。”幸珠笑着。

    “尽说没影的,王爷让我找平凡人家的孩子,你说,我怎么打平凡人家的姑娘。”

    “王妃要不我们穿着素服去上香吧?找平凡人家女孩上香的地方,咱们也上香去。”幸珠忙建议道。

    “这主意不错,穿得朴素一点,能看到最好的一面。”王妃点点头,一下子就兴致勃勃起来。

    幸珠笑了。

    郭鹏带着人快马飞奔着向府河跑去,后面的人也快马加鞭,他们也知道是过去收糜子的,那些糜子他们也有份种,所以一听郭鹏说要去收糜子,就忙跟着。他们也帮了忙的,自是想看看自己的成果。

    辛鲲和蔡关一块在看庄稼,蔡关细细的数着糜子上的穗粒,甚至还摘了一束下来,称了重量。

    “你有做笔记吧?”蔡关做完一切,回头看着辛鲲。

    “是,因为也是试验,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成功,所以每一步,都有记录下来。回头收成了,有了最终的数据,会一并交给您。”辛鲲点头,她虽说是文科生,但是做笔记的习惯却是从小养成的。蔡关之前有问过她,她也如是说,现在当然不会藏私。

    “做得好,你之前做的几种点心方子,我已经派人送上京了。不过那些都是点心啊!”蔡关还是一脸头疼的样子。

    “糜子又称黄米,用来煮粥,粥会很稠,也可以做米酒,非常清爽。它天生就该与甜味相配。当然也可以煮成黄米饭,没有大米饭好吃,但是真的比大米饭的益处大。北方人爱吃面食,做成类似玉米饼一样的东西,也能成。不过应该不如玉米饼顶饱。”辛鲲想了一下,她特别想说,现在是物资丰富的时代吗?肚子都糊弄不过去了,现在去想不好吃的问题。

    “人心总是不知道满足的。”蔡关不用她说,也知道她怎么想了。

    “不是有运河吗?南方富庶,江南若是大熟了,以米易糜。南方人有钱,糖也多,让他们做成黄米的各种点心,可以卖钱。而北方人可以用来吃饭。也可以当成西北的军粮,哪有那么烦。”辛鲲笑了一下,听说到了八十年代中,新中国还没解决部分农民的吃饭问题。现在这些人竟然还在担心不好吃。

    “幼稚!”蔡关拍拍手,轻斥道。

    “是您想得太复杂,对百姓来说,丰收就是喜悦,朝廷又少收了税,于是他们这一年,就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就是幸福。若是朝廷能把往年的陈米、陈麦换他们手上的糜子,他们会感激涕零的。糜子比大米好存吧?”

    辛鲲也拍了一下手上糜子皮,她当然知道蔡关在说什么,不过她可不想去深究朝中贵人们的想法,没想法才怪。但是,对于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事,她懒得搭理。她是匠户,以后,她除了管理祖父买的庄子之外,其它的事,她都懒得管了。

    “怒飞常写信来?”蔡关横了她一眼,问了句题外话。

    “是,他在神机营里玩得很开心。说神机营里有刽子手家的次子,有教他怎么切冬瓜和香头,说回头切给我看。”

    “切冬瓜、香头?”蔡关怔了一下,这是什么跟什么?

    “说是刽子手的绝活,白天砍冬瓜,晚上砍香头。砍冬瓜时,先在冬瓜上划条横线,然后随手将冬瓜斩为两半,下刀处与划线不差丝毫才算练到家;砍香头时,要看准线香的发光处,随手一刀,不上不下刚好把火炭头子切下来。如果练不好刀法,在刑场上就会出丑,这行当也就别想干了。”

    “他学这个做什么?”蔡关张着嘴。

    “我让他学杀人,能名正言顺杀的事,不就只有刽子手了吗?”辛鲲笑了一下。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他第一次杀人是在战场上,等着见血成了习惯,对敌时,他就比别人多一份从容,他活下来的可能性就比别人大很多。”辛鲲笑了一下,想想自己其实也是心狠的人吧?

    她听一位大姐说过,大姐的老公是警察,在儿子十八岁考上大学后,就带他去警校打实弹,看吸毒的人。理由是,让儿子知道‘怕’字怎么写。

    她就是想到这个,才让郭鹏去练习杀人的。她比大姐狠多了,那是因为她知道,这个时代,跟二十一世纪不同,在这个时代,杀人与被杀,实在太平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