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A+A-

    ====================

    “至于为什么不向他告白,是因为从到大他都喜欢的是女生。”时云庭淡淡的,“我不想给他造成困扰,也不愿意告白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我冒不起这个险,所以,只要能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边就好了,哪怕只是以朋友的身份。”

    容初沉默了。

    如果这样都不是爱,那什么才是爱呢?

    这样一看,上辈子输给了蒋平,他好像也不亏。

    那么多的第一次都给了蒋平,蒋平这个人,注定会影响时云庭一生。

    “如果蒋平一直不知道你的感情,”容初又道,“你难道就算一辈子都不结婚了吗?”

    “……有可能是会结婚的。”时云庭安静了一会儿道,“但我这辈子都再也不会像喜欢蒋平一样喜欢另外一个人了。”

    容初站在那里,眉眼隐在黑暗之中。

    过了许久,他才:“我知道了。”

    他又:“我先走了,你去医院照顾蒋平吧。”

    他拉着行李箱走出了大门。

    已经是傍晚,火焰般的云烧红了半片天空。

    容初拉着行李箱走在路上,风很大,冷茶色头发被风吹的飘起。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纤长的黑影顶部是发丝不住的起伏。

    阳光逐渐湮灭,风愈刮愈大,有些冷。

    容初面无表情。

    其实有的时候人放弃一个执念只需要一个契机。

    就比如上辈子他那么喜欢时云庭,但直到如今亲耳听了时云庭对蒋平的感情有多深之后,他才算是真正的放下了。

    那样深的感情,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拥有了吧。

    电影是在南方临水的一个村庄实景拍摄的,风景秀丽,人杰地灵,民风很纯朴。

    只不过气候的确很湿冷,这让常年生活在北方的容初有些不习惯,手里总是得抱个热水杯,里头放点枸杞红枣,活得像个老年人。

    单释却很能适应气候,据他祖籍在南方,时候也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因此比剧组里别的演员更能适应,连拍戏台词都显得游刃有余。

    轮不到容初的戏份时,容初就抱个杯子在一旁观摩。单释无疑是天赋型演员,只要一开拍他就能很快的入戏,并且那种身临其境的情绪能够把对手演员也很快的带进戏中去。但是一旦拍摄结束他又能很快的从情绪中抽离出来,理智冷静的仿佛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演戏机器。

    他有着绝对的自持力和演戏天分。

    “这段戏拍的很好。”李盛的眼神从显示器上离开,笑着道,“乌眠跟单释很有默契,怪不得是合作过多次的老搭档了。”

    乌眠饰演的是亡妻魂魄,活着的戏份不多,大多数时候是以披肩长发拖地白衣出场,脸上画了扮鬼的妆,她的身量很轻盈,有的时候被威亚吊着倒显得很自如,据是以前演惯了古装剧的,因此吊着威亚演戏简直是手到擒来。

    与乌眠相比,单释的演技更是不遑多让,他整个人的骨相很漂亮,眉眼精致又犀利,微微一笑时便带着点桀骜不驯的模样。但他这次演的贡士可以与他本身的形象大相径庭。耐不住寂寞,忍不了欲望,是一个背着老婆出轨又不敢让老婆知道的男人形象,外表道貌岸然,内心蠢蠢欲动,世俗而现实,贡士是旧社会许多读书人的缩影。单释把微表情处理的很用心,眉眼灵动的能够轻易让人猜出他的心思,从而达到一种啼笑皆非的效果。容初甚至觉得单释在拍戏的时候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影帝了,而是一个心猿意马的少年人模样,对爱情充满期待,却又无法忍受住书童的勾引,矛盾而生动的鲜活着。

    “下一场是容初和单释在书房里的对手戏,”李盛,“容初准备一下。”

    容初站起身来。

    他已经换上了旧时富贵人家的书童会穿的衣裳,是很干净清透的青色布衣。他的脸部线条非常优美流畅,因此即使把头发全梳了上去也不会显得脸型难看,反而会更深的勾勒出精致艳丽的眉眼,连垂眸都是一种惊人的美貌。

    助理唐在心中暗暗地赞叹了一声,现在很多鲜肉舞台上的造型倒是挺好看的,但是一到了古装便撑不起扮相,显露出脸部缺陷来。但容初的五官轮廓实在是太完美了,找不出一点瑕疵来,像他这样可古可今,亦正亦邪的容貌,在娱乐圈里实在是很难得。

    关键是长的好看也就算了,还很体贴人,这一路上好几次把水杯递给她想让她暖暖手,让她简直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现在的帅哥都是这么平易近人的吗?

    也不知道他们老板到底是从哪里挖出来这个神仙大宝贝的。

    容初走到单释面前,经过这几天的心理建设,他倒是没有像前些日子那样看见单释就心慌了。好歹也是上辈子合作过一次的人,给自己气之后就是看着单释颇具有侵略性的眼神也能心如止水。

    镂空雕花窗外的雨水下得绵绵密密,扰人心扉。贡士林墨州正坐在窗前苦读,一旁的阿烬站着给他磨墨。

    林墨州的眼神时不时的往阿烬身上瞟,他有些心烦意乱,外面的猫在接连不断的叫春,叫声扰得他无心读书,只想做些应景的事情。偏偏与未婚妻要再等两年才能成亲,他憋的心痒痒,只好看着书童过过眼瘾。

    这书童是从就跟着他的,当初在众多孩子中,他第一眼就看中了他,不为别的,只因为阿烬的模样最为秀丽标致,跟女孩儿似的。

    而现在阿烬已经长大了,并且越长越漂亮。林墨州的目光隐晦却也放肆的从下到上扫视着他。两条又细又长的腿,纤细的仿佛不盈一握的腰,一双眼眸微垂,如水一般清澈。那是一种即使穿着粗布衣裳也挡不住的清灵,就像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极致的美貌下是不谙世事的纯净懵懂。

    阿烬磨着墨,耳根微红。他怎么会注意不到身侧少爷放肆量的目光,那眸光炙热的简直是想要把他吃了一般。都是男子,他当然知道少爷是什么心思。前些日子他们两人一起撞见隔壁孙少爷跟他的书童行苟且之事,当时便闹了个大红脸,可少爷也仿佛发现了书童的新用处一样,害羞过后便常会用这种露骨的眼神量着他,让他即使磨着墨也心神不宁。

    “阿烬,你过来些。”林墨州忽然沉沉开口。

    阿烬心里咯噔一下,却也不敢违抗少爷的命令,走了过去。

    两人的距离仅在咫尺之间,只不过一个站着,一个坐着。林墨州目光微动,大手缓缓的握住了眼前人的细腰,感觉到手下人轻微的一颤,喉结不由自主的滚动了一下:“阿烬,你跟着我已经多少年了?”

    “回,回少爷的话,已经十二年了。”阿烬微微的咬住了唇,感受着腰间大手的肆意揉捏,那是一种全然陌生的感受,所有的触觉仿佛都集中在了那一只大手上,随着大手所过之处激起全身微微的颤栗。

    “十二年了,都已经这么久了。”林墨州轻轻道,“阿烬,这么多年,你碰过女人吗?”

    阿烬先是吓了一大跳,随后臊红了耳根,低声道:“没有……”

    林墨州便把手压在阿烬后腰处,往着自己的方向压了压,目光有些深沉:“那你碰过男人吗?”

    阿烬似乎是明白了林墨州的意思,微微偏了一下头,害羞道:“也没有……”

    林墨州盯着阿烬,这次是彻底的搂住了他的腰,用着一种诱惑的语气:“那我们两个……要不要试试?”

    阿烬愣住了,反应过来之后便有红晕爬上了脸颊,他的手指似乎是动了动,然后大着胆子用手指去触碰了林墨州的侧脸,林墨州一动不动,直到他摸够了才又问了一遍:“要不要试试?”

    林墨州的目光灼灼,能烫的阿烬浑身发热。微微思想斗争了一下之后,阿烬便用两条胳膊勾住了林墨州的脖子,俯身在他耳边,带着一点喘的吐出了一个字:“……要。”

    “好!这条过!”李盛在大监背后大声。

    容初听到这句话立马松了一口气,连忙就想往后撤,脱离单释的怀抱。

    这一挣却没能挣脱出来,单释没撒手,而是盯着他的眼睛问:“很紧张?”

    容初低头看去。单释牢牢的抱着他的腰没有松手,他还保持着坐在椅子上的姿势,此时由下而上的望着他,却丝毫没有落于下风的感觉。反而还在气势上紧紧的压了他一头。

    单释的眉眼都极其锐利,极具攻击性,气势凛然。此时他盯着眼前紧张的男孩子,低声问:“很害怕我?肢体都僵硬了。”

    “没,没有……”容初微颤着声音道,躲闪着单释的目光,“前辈想多了。”

    “最好是如此。”单释唇角忽然勾起一抹笑来,放开了他,“下一场是吻戏,朋友,好好准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