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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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的时候容初去听了一次演讲。
演讲是沈司佑介绍给他的,是关于两性关系的老师,学生非常多,建议他去听一听,刚好他也没有什么事情就去了。
主题是“要更优秀啊,去见你想见的人。”
容初看见这个标题就有些想笑。
有的时候即使变优秀也不能得到心爱之人的青睐,就比如上一世执迷不悟的他,即使做了顶流明星也依然被时云庭瞧不起。
老师是个男老师在上面,讲的慷慨激昂,唾沫星子乱飞。
“有一个女生告诉我,她有一个暗恋了很久的人,却迟迟不敢去告白。
为什么呢?我问她。
她太优秀了。她皱着眉苦恼的回答。
她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晴朗的夏日午后。
她甚至至今还能记得,那日的栀子花开的正盛,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他是她的学长,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会玩手风琴,满级。
一手行云流水的行书,漂亮大气。
学习好到一塌糊涂。
体育也从来不逊色。
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张英俊的脸,于是初见时他便轻而易举的闯入了她的心底。
她这些话时满面羞涩,目光中又带着憧憬。
我静静的听完,又问:那你觉得如果你现在去告白,他会答应吗?
她沮丧的摇了摇头: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过了头的女孩子,配不上他的。
什么是优秀?
我相信每个人对优秀的定义都不尽相同。
有人认为天生出身罗马,高人一等,活的光鲜亮丽,这是优秀。
有人认为满腹学识,一生受人敬仰,这是优秀。
也有人认为八块腹肌,人情练达,才华横溢,这是优秀。
但无论如何,优秀都是一种被人羡慕,被人渴望拥有的状态。
优秀的人周身会有一种气场,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众人为他瞩目。
《荀子·劝学》里:“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蓬昔日长在大麻田里,不用扶持,自然挺直。白色的细沙混在黑土中,也会跟着一起变黑。
人会有种趋利避害的本能,往往喜欢追随优秀者的脚步,与优秀者为伍。
优秀的人可以给我们带来正能量,但是在想与优秀的人成为朋友之前,请先问问自己:“优秀的人,凭什么要和我们做朋友?”
使自己真正有价值,配得上做一个高质量的朋友,这是一个人能够为友谊所做的首要贡献。
而如果你想与优秀的人有更加亲密的关系甚至建立一个家庭,那么请先让自己变的更优秀。
我们为什么会爱上优秀的人呢?
人在潜意识里会对自己觉得美好的东西有所向往,或者有一种执念。而这份爱的真相可能是你爱上了一个升级版加异性版的自己。
换句话来,是你自己想要成为这样优秀的人。
自己成为了优秀的人,会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视野和眼界也会变得更加开阔。这个时候,即使不是为了寻求伴侣,你也可以凭自己过上更好的人生。
不要做现实生活中羡慕别人、梦想着丑鸭变天鹅的梦想,踏踏实实的做出来自己的事情,一步一步成为优秀者,那么你将会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你将会是丑鸭变成的天鹅。到那时你才能遇到足够优秀的人。
但如果你并不是足够优秀,即使你一时抓住了这个人,你也可能会陷入深深的自卑与自我否定中,因为你无法阻止他奔向那个更优秀的人,毕竟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但他的离去却可能让你遭受重重的击与彻底的崩溃。
因此,变得更加优秀,你会增加一副保护自己的筹码,也让你在无形之中更加强大。
我最爱的女孩啊,
我只是希望你能尽可能地让自己优秀起来。
那样你会碰到势均力敌的人,会与他更般配。
到那时,你们会成为旁人眼中艳羡的一对。
感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相互吸引,相互欣赏。
遇到对的人的确需要时间。
但是你也得在这段时间里充实自己。
等到那一天,你可以大胆走向他。
不必有任何负担,义无反顾的奔向你的太阳。”
老师话音刚落,讲堂里响起一片掌声,容初这才发现,坐在自己身边的大多数都是女生,脸上带着青春活泼的笑意,似乎都比刚才的话所激励了似的,有的脸甚至涨的通红,更有甚者流出了激动的眼泪,看的容初一阵肉麻,不禁开始深深怀疑起来自己是不是老了?为什么听到这段话竟然没有一点感动的感觉呢?
哦,兴许是上一世的他结果太惨,所以才彻底失望了吧,他想。
容初坐在车上,长睫毛扇子一般眨啊眨,忽闪忽闪的,简直眨到了沈司佑心里,让他心里痒痒的不行。
沈司佑有些紧张的轻咳了一声:“听完那个老师的讲座,觉得怎么样?”
“没什么意思,的话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大多数都是废话。”容初闭眼休息,“如果真的变优秀就可以得到自己喜欢的人的话,那么世界上也就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心意难平了。”
“你这种话,倒像是你自己经历了很多事情似的。”沈司佑声。
容初没有话,却自嘲的笑了笑,可不是经历过许多事情吗?正是因为经历了一次生死,又不被自己喜欢的人所爱恋,所以才明白两情相悦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不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每个人出现的时机也很重要。
虽然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但是爱情本身就是不讲道理的。否则上辈子他也不会那么惨的输给蒋平了。
不过有的时候人的执念放下,只需要一瞬间。就比如现在的容初,虽然他上一世非常喜欢时云庭,但是这一世他只希望能够和时云庭当一对好兄弟。毕竟他一直没有亲人,如果时云庭不能做他男朋友的话,那么做他哥哥也是非常不错的,毕竟这意味着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亲人,没有那么的孤独寂寞。
容初真的很神奇。就是任何一个动物接近他都会变得异常温顺粘人,他非常的能够吸引动物,动物们都很愿意亲近他。
就比如现在,一只脏兮兮的狗一直在扒着他的裤腿撒娇,身上的黑毛已经粘成一缕一缕的了,看上去脏巴巴又可怜兮兮。
“我家已经有猫了,真的不能再养这只狗了。”容初为难的,“要不,你把它领回去养?”
沈司佑:“……”
一人一狗都抬起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他。沈司佑在自己心上人面前完全不出拒绝的话,顿了片刻,终于硬着头皮用一块布把狗包着抱了起来,叹了口气。
容初却是笑眯了眼,看上去十分愉快。
沈司佑本来还有些不情愿的情绪在看到容初的笑颜的时候,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是抱个狗就能博美人一笑,这种好事谁不愿意去做呢?
这天容初去了沈司佑家,教给他一些养狗所需要的信息,又顺便在他家吃了一顿饭。
沈司佑清楚的知道容初的每一个喜好,厌恶。容初他不爱吃羊肉,如果一碗羊肉粉丝汤中出现了羊肉,他会连他最爱的粉丝都放弃食用。沈司佑把羊肉和其他菜分开来做,也是实在很细心了。
虽然爱与被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但是许多人终其一生也都不曾体会过这种感情,不曾被一个人好好珍视过,也不曾好好去喜欢过一个人。
容初看到沈司佑细心的为他挑走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心中微动,突然问道:“你怎么还记着我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沈司佑执筷的手一顿,然后笑开了:“阿初,咱们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兄弟,而且我还对你有着那种心思,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容初听了这话,没有话。其实他直到现在还没有接受沈司佑竟然喜欢自己这个事实,在和沈司佑相处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非常融洽,但是如果聊起这种话题的话,又会感到非常的尴尬。
沈司佑明显感知出了他的情绪,狭长黑眸风流带笑:“阿初,别那么紧张,咱们两个来日方长,我会一直等你的。”
这样的话无疑让容初不知所措。
他一点也不想让沈司佑等自己,因为自己一点也不喜欢他啊,如果一直让他等着自己,却又不答应和他在一起,这不是耽误了他吗?
然而面对着沈司佑充满希冀的眼神,容初竟然发现自己一句狠话都不出口。
他们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兄弟啊。
容初心中有些恍惚,没有想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到最后竟然会变质。
这天容初离开沈家的时候很快就回到了自己家,相对于沈家大却冷情的气氛来,他还是喜欢自己这个虽然比较但是很温馨的窝,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他会有一种归属感和解脱感,这是其他任何豪宅都给不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