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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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英,起床了,准备出工了!”

    丁昀飞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被一个大嗓门的声音给惊醒了,他睁开惺忪的双眼,然后就看到一个黑乎乎的房顶,几根粗大的房梁,房梁上还挂着几张蜘蛛网,一只蜘蛛正在网上爬来爬去。

    这不是他住的公寓。

    丁昀飞有一瞬间的愣神,愣了好一会儿之后他才想起来,这是原主家的房子,他昨天穿越到这了,他没有穿回去。丁昀飞有些失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晓英,别睡了,快点起来,起来吃东西准备出工!”屋外又传来叫声,是丁妈妈的声音,没想到丁妈妈看起来挺瘦,嗓门竟然这么大。

    丁昀飞扭头看了一眼窗外,外面天还没有大亮,这么早就要起来干活了吗?

    丁昀飞还想再眯睡一会儿,昨晚他到后半夜才睡着,这会儿有点困。正眯着眼睛的时候,只听丁妈妈又在外面喊道:“昀飞,你也赶紧起,一会儿你也跟我们一起出工。”

    “……哦,好。”丁昀飞无奈地应了一句,从床上坐了起来,叠了叠被单,找衣服换了换,随后开门走出房间。

    来到客厅,只见原主的家人都已经起来了,都在前院忙着,丁爸爸正在整理牛车,丁奶奶正在喂鸡,丁妈妈正在拾掇院子。丁晓英则在后院,正站在一片菜地前刷牙,估计也是刚起来。

    丁昀飞也走去后院,刷牙洗脸。洗漱完,他不知道要做什么,就站在院子里观察周围的环境,昨晚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没有看清他们家周围都有什么,只见他们家不远处就是郁郁葱葱的大山,山上雾朦胧,看起来非常幽静。

    他们家后院种有很多蔬菜,绿油油的,院子的篱笆墙下种着一排美人蕉,开着很鲜艳的花朵。

    这个地方除了有点贫穷落后,景色还是不错的,要是生活条件再好点,应该是个不错的宜居之地。

    他正欣赏风景,忽然听到丁妈妈在厨房里叫他:“昀飞,吃饭了。”

    “好。”丁昀飞应道,转身走进厨房。

    原主的家人已经坐在餐桌前开始吃饭了,每人都端着一碗玉米粥,桌上摆着一盘炒青菜,一碟辣椒酱。

    看到他进来,丁忠道:“赶紧吃饭,吃完早点出工。”

    “嗯。”丁昀飞走去碗柜那拿了一副碗筷,盛了一碗粥,也坐下来开始吃饭。

    这次炒的菜是红薯叶,丁昀飞觉得不怎么好吃,就没怎么吃菜,倒是觉得辣椒酱很好吃,比较送粥,他吃了不少。

    “以前你都不吃辣椒,今天怎么吃这么多?”丁忠随口问了一句。

    “……”丁昀飞心下一咯噔,道,“今天突然很想吃。”

    丁忠看了他一眼,没有什么,低头继续喝粥。

    丁昀飞悄悄松了一口气,拿着碗又去盛了一碗粥。

    吃完饭,原主的家人都换上出工穿的衣服鞋子,戴上头巾草帽,收拾东西准备出工了。

    丁昀飞也赶紧回卧室换衣服,他刚才看到大家都穿着绿色的工装外套,估计这边的村民干活都穿这种衣服,所以他也找了一件这样的长袖外套套上,又在床底下找到一双绿色的解放鞋换上,随后来到院子。

    只见丁忠正从院子里的一间杂货间里推出来一辆看起来很新的摩托车,看到这辆摩托车,丁昀飞觉得挺意外,没想到他们家竟然已经有摩托车了。

    其实丁昀飞不知道,因为丁忠是村长,平时经常要去乡里或县里开会办事,乡镇离村子比较远,骑自行车去太花费时间,坐车又不方便,所以丁忠才狠心花八百多块钱买了一辆摩托车。

    因为这个事,丁忠还被媳妇骂了一顿,陈素芬:“当这个村长,一个月就发几十块钱,工资少不,成天净往里面添钱,还经常费力不讨好,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个普通村民,还能有时间多种些地,多些收成。”

    后来,陈素芬一看到这辆摩托车就又气又心疼,心疼那八百块钱。

    这会儿,丁忠已经把那辆影响他们夫妻感情的摩托车推到院子里了,而陈素芬正牵着一头黄牛从牛棚那边走过来,看到丁忠推着摩托车,她瞪了一眼,没有话,闷不做声地牵着黄牛走到牛车前,开始给黄牛套上牛鞅。

    丁昀飞站在一旁茫然地看着他们,丁忠停放好车后,扭头问他:“昀飞,你骑摩托车还是自行车?你记得咱们家的玉米地在哪吧?要是记得的话你就骑摩托车先带你妹妹去地里掰玉米。”

    “……我不记得咱们家的地在哪。” 丁昀飞有些紧张地。

    丁忠也不感到奇怪,因为他们儿子平时就很少去地里干活,他们家那么多地,分布在各个地方,孩子记不住很正常。丁忠道:“那你骑自行车吧,我骑摩托车载晓英先去地里干活。”

    “好。”丁昀飞如释重负,看了看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辆二八式自行车,正要走过去推自行车,倏然,他又想起来一件事:他不认识路,怎么走?

    因为丁忠骑的是摩托车,肯定比他骑的快,他一个人骑自行车,他不认识路又不知道他们家的玉米地在哪,万一迷路了怎么办?

    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只听坐在家门口看着他们忙活的丁奶奶道:“飞,你还是坐牛车吧,你自己骑自行车估计找不到地方。”

    老太太是看到她孙子自从落水醒来后像是失忆了一样,看起来有些迷糊,对他们也很生疏,老太太担心她宝贝孙子自己骑车在路上,万一又出什么意外,所以才不放心地提议。

    “好的。”丁昀飞感激地看了一眼丁奶奶,随后走到牛车旁,动作不太利索地爬上了牛车。

    车厢里装有不少东西,还有两个大箩筐,没有地方坐,丁昀飞就坐在车帮上,手扶着车帮。丁妈妈则坐在车厢前头的位置,手里抓着牛绳子,等他坐稳后,丁妈妈轻轻甩了一下绳子,黄牛就立马拉着牛车开始往前走了。

    刚出院子,就见邻居的院门口站着一位齐耳短发的大婶,大婶看到他们赶着牛车出来,冲他们招呼:“芬姐,这是去哪呀?”

    “去三坡那收玉米。”陈素芬回答。

    大婶点了一下头,看到丁昀飞也坐在车上跟着出工,似乎觉得很新奇:“哟,昀飞今天也出工呀,对了,昨天没事吧?昨晚我收工回来听村里人昀飞不心落水里去了。”

    “…………”陈素芬有些尴尬,道,“没事,谢谢关心。”

    寒暄完,陈素芬继续赶着牛车往前行驶。

    他们刚走了一段路,身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丁昀飞扭头望去,原来是丁忠骑着摩托车载着丁晓英从后面赶上来了,摩托车经过他们牛车旁,轰轰轰扬尘往前开去了,不久就看不见影儿了。

    丁昀飞坐在牛车上,一边听着车轱辘压着路面发出的“吱嘎吱嘎”的声音,一边观察村路两边的房屋,大部分的房屋都是土砖瓦房,每家每户都是独门独院。路上有不少行人,或是赶着牛车,或是挑着担子,或是骑着自行车,每个人都是行色匆匆,估计都在赶着出工。

    丁昀飞注意到,很多村民看到他都是很鄙夷地瞥了他一眼,然后再扭头和同伴低声私语,像是在什么坏话。

    丁昀飞有些无语,原主的名声这么差的么?

    正在无语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大声叫他:“昀飞!”

    丁昀飞循声望去,只见路边有一家卖部,卖部门口站着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年轻人正望着他这边,跟他招呼:“出工呢?晚上来我家喝酒吧?”

    年轻人身材精壮,皮肤有点黑,头发短短的,嘴里叼着一根烟,正动作老练地吐着烟雾,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混混。

    丁昀飞在大脑里仔细搜寻了一下原主的记忆,这个人好像是原主的狐朋狗友之一,何武。

    “谢谢,我就不去了。”丁昀飞客气地回了一句。

    何武有些惊讶,皱了一下眉,正要再坚持邀请,被旁边一个白净的年轻人给拦住了,年轻人:“昀飞他昨天刚落水,估计身子还有些不舒服,咱们就不勉强他了吧。”

    年轻人着冲丁昀飞招了一下手,笑了笑。

    丁昀飞有些印象,这是原主的发,赵林,和原主关系不错。

    丁昀飞坐在车上,给赵林回了一个感激的微笑,感谢他刚才帮忙解围。

    在这招呼的两分钟里,牛车已经往前行驶了十几米远了,转了个弯之后,就看不见那家卖部了,也看不见那几个年轻人了。

    “以后少跟他们喝酒,别再惹是生非了,经过昨天的事你也应该长点记性。”陈素芬一边赶着牛车一边温和地教育儿子。

    “嗯,好。”丁昀飞点了一下头。

    难得看到儿子听进去她的话,陈素芬挺意外,扭头看了一眼儿子,以前每次她跟儿子讲道理,儿子总是一副很不耐烦的表情,要么就是生气跟她顶嘴,很少见她儿子这么听话的。

    陈素芬心想,看来儿子经过落水一事,终于懂点事了,也算是因祸得福,但愿他能慢慢变好,不再让他们操心了。

    丁昀飞还不知道陈素芬有这么多的感慨,他还在好奇地量着周围的景物,也在心里默默地记着路线,以免下次他自己出门的时候迷路。

    这个村子还不,从他们家出来到现在走了有快十分钟了,还没走到村口,这时,车子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丁昀飞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身高腿长,长相出众,穿着一件有些泛白的蓝色长袖衬衫和一条黑色粗布裤子,正推着一辆二八式自行车从路边的一家院子里走出来。

    那人正是昨天在池塘边给他做心肺复苏的年轻男子:卫峣。

    突然看到原主最讨厌的人,又联想到原主之前对那人做过的事,丁昀飞觉得挺尴尬,犹豫着要不要跟人家一声招呼。

    正犹豫的时候,卫峣也看到他了,眼睛朝他这边瞟了一眼,随即一脸漠然地骑着自行车走了。

    丁昀飞:“………………”

    算了,毕竟原主之前老找人家麻烦,人家不鸟他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