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所为何来
洞庭君山七十二连环坞, 论起财势和权位都算不得什么。芙蓉山庄富甲天下, 庄主乔乐康的武功之高, 更是钟家三兄妹拍马也赶不上的。
芙蓉山庄在江南一带的声势之盛, 名头之响, 震慑黑白两道,远非区区一座绿林山寨可比。
可是——
钟家先祖钟相, 在洞庭一带立楚称王, 至今声威仍在。更重要的是, 当年洞庭水师所造的车船, 堪称天下一绝!
宋军在此基础上制造改进的车船, 迅驶如飞, 阻截了金国皇帝完颜亮的南渡大军, 在去年的采石矶之战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车船是由绝世名匠高宣设计监造, 最多能达到四十车,计有八十个翼轮, 船体通长数十丈, 能容纳战士多达七八百人。它使用脚力踏板,行驶转向都极为快利。
这种车船用在水战上头, 不亚于一枚定海神针!
所以大楚虽然已经灭了国, 但钟家的后代子孙仍然将车船的图纸视为传家之宝,代代相传。
时值乱世, 宋金对峙,难几时战事再起。而金兵南下是避不开水战的。芙蓉山庄屹立这乱世之中,如果可以拥有这车船, 相当于取得了一枚有力的筹码。
进,可以建功立业。退,足以独善其身。
那么,他兄长乔乐康在钟家败落之际,也依旧想履行两家的婚约,为的到底是人,还是那车船呢?
“喵~”
一声猫叫突如其来响起,惊醒了沉思中的乔。
三人循声望去,看见树丛里窜出了一只大黄猫。这猫一身狸花纹路,但通体橘黄,大腮帮子圆脑袋,还凸着肥墩墩的大肚子,丑得别具一格。
宋代市民生活富庶,豢养猫狗为宠物的比比皆是。不过肥到这地步的猫也是少有!
“狸奴,你怎么跑出来了?”乔一怔,上手就把猫抱了起来。
肥猫被他抱起,歪了下头,一张大脸胖乎乎、懒洋洋,还带着几分不可一世的傲慢姿态。
乔搂紧它肥嘟嘟的身子,一下一下给它顺毛。它开头还象征性挣扎了几下,很快便陶醉在乔熟练的爱抚下,连叫声都酥软起来。
“喵喵~”
梁御风看得眼馋,忍不住走过去。他看肥猫的尾巴又粗又长,毛色倒像是一只老虎,伸手就去捋尾巴尖儿。
手还没伸过去,黄猫就啪的一下,甩尾巴抽了他一记,一副大爷不待见你的嚣张嘴脸。
他玩心大起,还想伸手,石桐宇一把拽住他:“猫儿的尾巴摸不得,心它挠你!”
梁少爷还不死心:“这猫又不是老虎……”
“狸奴,狸奴——”
不远处传来有人唤猫的叫声,乔一听:“啊,狸奴,你主人来了。”
他当即扬声喊道:“猫,我们在这!”
梁少爷这下可笑不出来了。
猫……原来猫主人是钟家二郎钟寅!
他反应也快,立刻拉住石桐宇,低声道:“哥哥快!”
石桐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怔之间,已经被他拉入道旁茂密树丛。
当钟寅循声找来的时候,就只瞧见乔和那只大黄猫了。
“猫!”
乔兴冲冲招呼了一声,又噎住了。想到两家的婚约,还有兄长不知在什么算盘,简直要疯!
钟寅没他想得多,看见好友满心欢喜,苦瓜脸都舒展了几分,问道:“乔,你怎么不早点来找我?哈,不过多亏你找到了狸奴。”
乔把黄猫塞到他手上,咋舌道:“狸奴怎么又重了?你是不是喂太多了?”
钟寅一听脸又苦了:“哎,别提了。乔你知道吗?姐姐不让我养狸奴了!”
乔疑道:“啥?谁不知道狸奴是你的命根子?怎么可能?”
钟寅动了动嘴唇,迟疑半晌,轻声道:“今早,乔大哥给姐姐送来一只画眉……姐姐,怕狸奴惊了她的鸟儿。”
乔头痛。天!兄长的进度也太快了吧?简直立竿见影……如果他居心不良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办才好?
发了会儿呆,他终于想到石桐宇他们,转头正想为好友介绍这两人,却发现身后竟然已空无一人!
钟寅疑道:“你在找什么?”
乔以为两人有事先行离开了,只好摇头道:“没什么。本想为你介绍两个人,其中一人,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苗苗、她兄长……”
钟寅忍不住替他高兴:“咦?你心仪的那位苗苗姑娘?你已经结识了人家的兄长啊?”
乔点头:“嗯,是啊。”
钟寅道:“这样也好。我看乔大哥的意思,很愿与我姐姐履行婚约。你心仪苗苗姑娘,也不用勉强了。真是两全其美。”
乔迟疑道:“可是我大哥……”
钟寅道:“乔庄主名满天下,文武双全。姐姐对他可是万分满意。”他抱着黄猫,发愁叹气,“这才半日工夫,就为了那只画眉,连我的狸奴都容不下了!”
乔一听,拍胸脯给他担保:“不要紧,你带着狸奴搬到我院里来住吧!”
钟寅大喜:“真的?那我要在你院子里新造一座猫舍!”
乔赶紧补充:“那银子你自己出!”
钟寅喜滋滋:“就这么定了!”
两人少年心性,一路笑着回乔的院子去了。
好半晌,梁御风和石桐宇才顶着满头草叶从树丛里钻出来。
石桐宇目光幽微:“君山渔郎,钟寅?”
梁御风讪笑道:“哈哈,哥哥你的记性不错。没错,乔家的婚约对象,便是他们钟家。”
石桐宇终于明白他们先前为何那么震惊,他沉吟道:“乔乐康此人城府极深,他要与那位……钟大娘履行婚约?”
想到那位在江上领兵截杀他们的母大虫,再想及风雅至极的乔庄主,连他也有种风马牛不相及的荒谬感。
梁御风道:“是啊。谁知道这只狐狸在想什么。”
石桐宇垂下眼帘:“可是无论乔庄主有多难缠,我们都必须在他眼皮底下找到定魂珠。”
梁御风闻言,一扬眉毛,笑道:“既然如此,哥哥,我这里倒有几个疑问,不知你可否为弟解惑。”
石桐宇淡淡道:“你。”
梁御风道:“哥哥,先前乔庄主你妹苗苗是世外五绝中美厨娘的亲传弟子,你也亲口承认了。这事是真是假?”
石桐宇道:“是真。”
梁御风道:“那么,美厨娘冠绝天下的毒术与蛊术,哥哥你会不会呢?”
石桐宇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只懂得一点皮毛。”
梁御风笑道:“那么弟可否认为,昔日洞庭湖畔咱们两人的神魂颠倒,绝非意外,而是哥哥你以逆天蛊术,人力造就?”
石桐宇沉默了半晌,答道:“便如你所想。”
梁少爷见今日大有进展,石桐宇还是首次正面承认此事,不由喜笑颜开。他轻摇羽扇,悠然道:“那么这逆天之术,哥哥可有解法?真的非得用上定魂珠吗?”
石桐宇转过头,直视他的眼。两人默然无语,对视半晌。
他们互换身体这么久,早就习惯了透过自己的眼睛看着自己昔日的身体,纵然那里面住着另一个全然不同的神魂。
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又曰,魂乃神之变。同样的身体,只因里头的神魂不同,呈现出来的面貌竟是迥然有别。
石桐宇清华绝俗,恍如神仙中人,可换了梁御风的神魂,便是一副浪荡不羁的游戏人间模样。
而梁少爷的壳子换了他,往昔的随性豁达也全化作了沉默隐忍,思虑深密。
如果遇见两人平时的熟人,很容易就能分辨其中的不同。明察秋毫如黄一铭,只是第一面初见便立刻发现两人的异状。
好在如今在芙蓉山庄,没人真正熟悉他们两个,才能浑水摸鱼。
梁御风见他不话,缓声道:“无论何等异术,都不会能施不能解。我猜想,哥哥另有法子可以解开换魂术,不是吗?”
石桐宇迟疑片刻,缓缓道:“我……并没完全骗你,定魂珠确实可以令我们身魂归位。”可他也没反驳他另有方法。
梁御风眼睛一亮,又道:“哥哥,你施展这样的逆天之术,非同可。无非是为了定魂珠。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哥哥要这珠子,应该是为了妹苗苗?”
谈及苗苗,石桐宇终于动容。他垂下眼帘,沉默许久,终于应道:“你的没错。”
梁御风沉吟道:“苗苗既然是世外五绝的高足,一身武功师出名门,年岁又尚,总不会有走火入魔之虞,为何需要这定魂珠?”
定魂珠被誉为天下至宝,可以镇压心魔。句大实话,对邪道中人其实更有用。
邪道武功追求速成,往往根基不牢,一旦修炼高深武功不慎,便容易走火入魔。如能有这珠子镇住心魔,便可转危为安,甚至功行圆满,臻于大成。
昔日他那位无名大哥之所以冒死来到沧浪海合欢岛,也是因为其师老迈年高走火入魔,有半身不遂之兆,急需这珠子救治。
但美厨娘名列世外五绝之一,以武入道,功力已臻化境。她教出的亲传弟子,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沦落到年纪轻轻生出心魔的地步。
那石桐宇又是为了什么,拼死拼活要为苗苗拿到定魂珠呢?
作者有话要: 感情和剧情都要有进展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