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花期
乾封二十一年,夏。
这一年,从年初寒冷的风,到盛夏躁动的暑气,明容处于莫名的烦闷之中,心情之多变,令人费解。
一朵花开便心旷神怡,一片叶落又黯然神伤。
心情的好坏,完全没理由。
与此同时,她变得越来越敏感。
偶尔,爹娘话的声音低了一些,她便竖起耳朵,暗自猜疑他们背着她,偷偷议论她的婚事。
妹妹们无心的一句话,她也忍不住多想。
怎么回事啊。
明容觉得自己好像得了焦虑症,但是症状又不明显。
直到盛夏,初春的花谢了,满目郁郁葱葱的绿叶,一声声蝉鸣从树荫间洒落,一阵阵热烈的风拂过面颊,她恍然省悟——啊,十五岁,她的花季雨季,伴随着轻微的青春期综合征,一齐来了。
即使并非自愿,她也渐渐的,悄悄的生长出叛逆之心。
皇后和玉贵妃要她吃的营养丰盛的难吃的菜,从前,她再不喜欢,也会看在对方的面子上勉强吃一点。如今,她不想吃,撂筷子走人。
在现代,长辈见她这样,多半会,孩子大了,叛逆了,难管教。
在古代,没人认为她叛逆、作,她们只当她生病,动不动请太医替她看诊。
老太医捋着胡须,成竹在胸的道,夏季气候炎热,明姑娘不幸被暑气灼伤肺腑,故而胃口欠佳。
瞎,明姑娘正在经历人生必不可少的叛逆期。
老太医对心理学一窍不通,只管开处方,尽是难以下咽的药材。
明容被迫喝药,一次两次还好,三五次后,忍无可忍。她想,叛逆的代价太大,算了算了。
可还是心烦。
怪古代没有学习压力,也怪信国夫人布置的作业太少。
要是她有高考和考托福之类的烦恼,哪儿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
明容心烦气躁,不能向长辈发作,就去东宫找茬。
听赵秀阴阳怪气几句,顶嘴几句,等心情差不多好转,她就去后院荡秋千。
元月初,刚过完新年,赵秀命人召集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为她赶制一架坚固的豪华秋千,又按照她的描述,制作出大曜有史以来第一座木制滑滑梯。
东宫的后院变成了型游乐场。
长乐和明容都爱玩滑梯。
长悦公主听之后,特别心痒难耐,苦于进不了东宫,只能干羡慕。
明容让赵秀把木工师傅请回来,在长宁宫或者御花园再建一座滑梯,那样大家都能愉快的玩耍。
赵秀不肯。
他不仅不答应,还恐吓工匠,威胁他们,若敢在别处建造滑梯,必断他们一只。
明容想,赵秀的心真黑,他这是想垄断滑梯产业啊!
她心里这么想,嘴上也就出来。
时至今日,她知道,不管她什么,做什么,赵秀也许骂她,奚落她,讽刺她,但绝不会动她一根头发。
他无底线的纵容,是她放肆的依仗。
于是她,赵秀你当封建剥削者还不满足,竟然学资本家搞垄断。
她爸妈是真资本家,都没这么心黑呢。
赵秀也许听懂了,也许没有。他冷漠的,想玩就来东宫,不然你在梦里玩。
讨厌鬼。
步入青春期的赵秀,性子和从前几乎没差。
这也难怪。
赵秀的叛逆期提前了许多年。
明容认识他起,他就是一个喜怒不定的神经病,无药可救,整天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对他父皇都敢嗤之以鼻,青春期的那点叛逆早被他透支完了,如今实在逆反不到哪儿去。
更何况,他忙。
太子协理朝政,日渐忙碌。
他对权利的无限**,有效地冲淡了青春期带来的微影响。
可赵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变得那么好看。
有时候,赵秀忙起来,明容在一旁默默地观察他,恍惚便回忆起多年前,他疯病发作时的胡言乱语。
他,你不是很喜欢父皇么?那为何不喜欢我?只要我不死,长大后就是更年轻、更貌美的他。
神经啊。
当时的赵秀根本不懂何为喜欢。
他之所以满口疯话,之所以强求她的怜悯,不过是因为她和他见过的女孩子不同。
他习惯众星捧月,习惯接受女孩子的崇拜和仰慕,她不这么做,他不甘心,所以作死作活。
现在的赵秀,懂得什么是喜欢了么?
一两年前,赵秀总爱强调他们在同一条船上,船沉人亡,要死一起死。
近来,他的口风有所松动。
他,明容,我一死,便化作最凶恶的厉鬼缠住你,白天附在你的头发上,夜里入你梦魇,你的白昼黑夜都属于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休想摆脱我。
明容只当耳旁风。
至少,他不船沉了,掀翻她的救命木板,拉她一起溺水的鬼话,总算有长进。
赵秀有病不治,日常发疯,多年如一日。
可他当年,的确中了一件事。
他真好看啊。
十七岁的赵秀,眉眼之间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青涩褪去少许。岁月沉淀之后的从容,多少消减了他那带刺的锐气。
他的美貌肖似女子,纤细柔美,笑时如瑰丽的血之花,不笑时,发怒时,又分外清冷。
但他还是叫人害怕。
那双细长的凤眸依旧漆黑如夜,深不见底。眼底时而浮现妖气,如薄雾在暗夜深处若隐若现。
赵秀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
他是当朝太子,亦是京城乃至五国第一美少年。他目空一切,为人嚣张又高傲。他的东宫只准她和长乐进,而长乐是他的妹妹。
她不是。
赵秀喜欢握她的,亲亲她的头发,也会抱她。
他明白亲密的举动代表什么吗?
鬼知道。
明容甚至无法确定,他真的懂得喜欢的意义。
他只,明容,我们同生共死,却不,明容,你好漂亮。
他从来不在乎她穿什么裙子,戴什么首饰。她裹着臃肿的厚棉袄,穿轻薄的夏裙,在他眼里仿佛是一样的。
到底皇帝有眼疾,还是他有眼疾啊!
她长高了,苗条了,漂亮了,赵秀却瞎了。
如果真心喜欢她,才不会无动于衷。
少年初心动,就算是疯子,也该有所表示啊!
赵秀没有。
可是,若非心悦她,又为何无底线的纵容她,为何为她学描眉,学上妆,为何在东宫建了个型游乐场,供她玩乐?
他一向讨厌吵闹。
喜欢吗,不喜欢吗。
明容纠结,青春期综合征因此变得严重。
早几年,她心烦至此,早就拉住赵秀,直接质问,如今反倒羞于启齿。
本来也不应该由她主动!
古代的少年,懂事早,成家立业早,理应比现代人更成熟,更有担当。怎么好叫她一个妙龄少女追根刨底,而他置身事外云淡风轻?倒显得她特别上心。
她才不在乎。
夏夜闷热,明容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偶尔,只是偶尔,她也会想——
如果哪天赵秀真的表白,如果他诚意十足,那她她就冷静的回答,容我考虑十天。
十天太长,五天吧,五天够了。
三天。
她考虑三天,给他答复。
至于答复是什么,她才不会提前想好呢。
*
五月中旬,明容初次陪同母亲上山,看望大哥明沣。
苓娘不想她跟来,但她已经不是乖宝宝明容,而是叛逆少女明大容,所以她不顾母亲反对,坚持随行。
明沣待的寺庙坐落于慈义山,离京城不远。
明容认得这座山,还是因为那幅曾经摆放在东宫,后来被赵秀移去山脚别院的山河万里图。
图中所绣壮丽山河,以京郊慈义山和宁州长湖作为标志物。
慈义山其实并不出名。
山中无野味,也没有珍贵的草药,倒有不少毒虫、蛇蝎出没。猎人和商户不往这儿来,百姓怕被蛰咬,也敬而远之。
故此,慈义山人迹罕至。
山路唯有一条狭窄的道,只容一人通行。
明容走到半路,抹抹汗,抬头远望,寺庙就在前方。
一间破庙,冷冷清清的,不见烟火。
她不由想起前些年陪母亲、姨娘去过的白云寺,那是何等的气派。
白云寺僧侣众多,一到大开山门的日子,香客络绎不绝,香火从天亮烧到天黑。
可惜,寺庙的住持超凡脱俗,没有世俗的**,一心研究佛法。他放着大把的香火钱不要,携弟子远游,行踪不明。
明容还和赵秀提过这事。
她:“白云寺的金佛最灵。我在那儿上了三炷香,求佛祖保佑我长高三厘米,真的有长高唉!”
赵秀:“是么。”
她又:“等住持回来,我还要去,就是不知大师何时归来?”
赵秀一听,低声笑,戏谑道:“被妖怪抓走,回不来啦。”
他那恶意满满的语调,叫人心里发慌。他比西游记的妖怪更像妖怪。
明沣所在的庙和白云寺比起来,宛如民宅和皇宫。
这庙根本没有香客光顾。
整整一座山,常驻民只有明沣和他救下的两个孤儿,阿朝,阿暮。他们下山接应苓娘和明容。
阿朝有一条断臂,阿暮有一条瘸腿,他们行动都灵活自如。
阿朝见到明容,猝不及防,结结巴巴:“女、女娃娃!”
阿暮敲他的脑袋,骂道:“呆瓜!这是咱们的大姐。”
阿朝讪笑。
明容问:“你们的庙有名字吗,叫什么?”
阿朝和阿暮同时开口。一个:“叫自讨苦吃庙。”另一个:“没有名字。”
回答完,两人面面相觑。接着,阿暮又打阿朝的头,骂他笨蛋,呆瓜。
明容好奇:“谁起的名字?真古怪。”
两人皆缄默。
不久,明容终于见到大哥。
这些年,原主的记忆逐渐苏醒,她记得明沣。
在她的脑海中,明沣还是少年模样,长发束起。他不喜锦缎绣袍,总是穿一身粗布蓝衣,背一把很长的剑。
他变了。
他的头发剃光了,长剑不见踪影。
明容到的时候,他身穿灰色的僧袍,正在扫地。
他,好白啊。
不同于赵秀久不见光的病态苍白,也不同于皇帝的冷白,明沣眉清目秀,皮肤白得像奶油,斯斯文文的。
明容奔向他,喊道:“大哥!”
明沣回头,微微一怔,“容容?”他望着母亲,眉心渐渐拧起,“慈义山多蚊虫,娘,您和容容别来。”
“我也不想带她。”苓娘无奈,“是你妹妹坚持陪我,她想见你。”
明沣沉默。
半晌,他抬,揉了揉妹妹的头发,低低道:“长高了。”
“是吧!”明容得意的笑,“我就我长高了,大家为什么都看不见呢?大哥,只有你——”
语声戛然而止。
明容低头。
大哥当然觉得她长高。
他上次见到她,她才几岁?她还是个半大不的孩子。
明沣替她们倒茶。
他和母亲交谈,明容就坐在旁边自娱自乐。山中没什么有趣的东西,阿朝拿自己刻的木剑,送给明容玩。
苓娘闲话家常几句,突然道:“昭阳长公主很快回来,月底就到。”
明沣一顿。
他把茶杯放下,没什么。
苓娘又道:“旧年,长公主攻下西戎的军事要地,西戎军数次反攻,皆被长公主击败,直到年底议和。长公主此时回京,想必西北战局已定,不会再有太大的变数。”
“玉太师撺掇陛下呢。”明容插嘴。她清了清喉咙,学玉太师的大嗓门,豪迈地一挥,“西戎大势已去,即使不出兵,不穷追猛打,他们自个儿也会衰弱。北魏强势,为今之计,以攻打北魏为上!”
苓娘瞪她,“就你知道的多。”
明容不甘示弱,“七哥跟我的。他还,西戎和北魏有仇,这要把西戎打太狠,西戎选择与昔日仇敌结盟,甚至甘于依附北魏,那可不好办都是词罢了。”她叹了口气,有模有样的分析,“其实啊,咱们国库不富裕,只能支持一方战事,燕北开战,西北就得止戈,玉家争军费呢。”
阿朝惊奇,“大姐竟懂得如此之多!”
明容捧着脸笑。
这不是她自己想的,是太子的。
赵秀真乃绝世大奇葩。
他挤兑玉家,挤兑昭阳长公主,也挤兑他的母族叶家,对他父皇更是嗤之以鼻。他看谁都不顺眼,连猫狗都厌恶,只肯放她上他的贼船。
赵秀尽天下人的坏话,他觉得世间都是用心险恶之辈,只有他们是一对风雨同舟的苦命人。
她才不苦命。
她也有自己的算计。
国库不富裕,她提供不了军费,但是她有粮草。哪天七哥若需要,她就给七哥。
不告诉赵秀。
那讨厌鬼不觉得她漂亮,也不觉得她苗条,高挑。
她抬了抬下巴,:“我长大了,思想成熟,当然懂得多!”
苓娘失笑,捏捏她的脸。
阿朝和阿暮吃吃的笑。
明沣不笑。他低着头,神情很淡。
明容想,大哥一向沉默少言,做的多,的少,性子保守,情绪极少外露。
他会难过么?
他和长公主,还有雍西王府那位战死的世子,他们曾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他在庙里住着,斋饭吃着,佛经念着,午夜梦回,还会想念烽火峥嵘的岁月吗?
她不忍心问。
苓娘轻叹,道:“沣儿,你在山上,转眼五六年过去不如,随我回——”
“我在这里很好。”明沣淡淡道,“娘,您和爹,还有容容,实在不必为我担心。修佛修心,我在山上度过的每一天都受益良多,这是我自己想要的人生。”
苓娘不再多言。
临走前,明容:“大哥,阿朝,阿暮,我过几天再来看你们。”
明沣摇摇头,给她一个玉佩,:“平安扣,带在身上。”
明容甚感奇怪。
她有一只翡翠平安扣,它不长这样。大哥送她的,明明就是玉佩啊——圆形白玉,雕刻的图案十分奇特,竟是刀剑相击的纹路。
看着就不太平安的样子。
她犹豫一下,便佩戴在腰间,抬头,“谢谢大哥。”
下山后,明容坐在马车里,依偎着母亲。
马车颠簸,摇摇晃晃,她昏昏欲睡,勉强撑开眼皮。她问:“娘,你方才为何提起长公主?”
大哥住在慈义山,与世隔绝。
也许他并不想知道世俗的纷争,也不想听见故人的消息。
苓娘握住女儿的,沉默。许久,一声叹息。
“你大哥啊——”她停顿,似乎不知从何起,“我一直怀疑,沣儿心悦长公主,苦于求而不得。”
明容惊讶,睁大眼睛。
“求而不得瞧我的,沣儿怎会去追求?”苓娘苦笑,“长公主和崔家那孩子两情相悦,以沣儿的性子,若当真对长公主有意,也只会埋在心底。”
明容困惑。
她回忆大哥的言行,喃喃道:“何以见得大哥喜欢长公主?”
苓娘轻叹:“傻孩子。我见过沣儿看着长公主的眼神——喜欢一个人,嘴巴会谎,行动亦能欺瞒,眼睛却骗不了人。”
明容怔忡,过一会儿,轻声道:“大哥他好惨。”
明沣苦苦暗恋的女孩子,与他的好朋友两心相许。
崔骏战死,雍西王一家迁怒明沣,逼得他不得不遁入佛门。
长公主下嫁心上人的灵位,毅然代夫出征。她对明沣,不怨不恨已是难得,怎可能还有别的念想?
明容皱紧眉。
这些年,大哥心里该有多难受。
“知子莫若母,无人知晓沣儿的心意,我明白。”苓娘垂眸,注视女儿,“容容不能出去。”
明容点头,“可是大哥”
“人各有志,强求无用。”苓娘道,“随缘罢。”
*
次日,明容带课本去东宫,做功课却心不在焉。她的目光时不时地飘远,飘向窗下的黑衣少年。
吉祥公公早上送来皇帝批过的奏折,赵秀正在翻看。
他看完一本,冷笑。
皇帝的批复哪儿又让他不满意,他的眉间浮现冷冷的讥诮。少年的眼神也是冰冷而尖锐的。像冰锥,像利刃。
这样的人,怎么才能从眼神中看出喜欢与否?
“明容。”
冰冷的眼神飞射而来,刀子似的。
明容心神一凛。
不是喜欢,一定肯定绝对不会是喜欢。
赵秀又在挑剔她。
果然,他不耐烦的问:“你还没写完?”
明容:“慢工出细活,我慢慢写。”
赵秀的视线下移,落在她的腰间。
明容脸一红,有那么一丁点打死也不承认的期待。
她想,他注意到她瘦了吗?她的腰变细了,她百分之一百确定,冬书都她清减了。
冬书替她穿衣,最有发言权。
赵秀:“玉佩哪儿来的?”
明容垂眸,“我大哥送我的。”
赵秀盯一会儿,嘴角一勾。
明容又开始悄悄的,偷偷摸摸的期待。
赵秀终于开口。
他:“哼。”
没听错。
一个字,不,就一个鼻音,哼。
明容恼怒,因为赵秀无端哼她,更因为她居然自作多情的期待了两秒钟。
她怒道:“哼什么哼!”
赵秀淡然道:“过几天,自有人拿走你的玉佩。”
明容一愣,“你想抢我的玉佩?”
赵秀瞥她一眼,冷冷道:“我要来何用?”他翻开一本折子,不理她。片刻,他合上奏折,道:“明容,过来。”
明容气闷,“不想动。”
赵秀便向她走来。
他挨到她身边,衣袖与衣袖擦碰,水粉色的轻缎与墨黑的锦衣亲密相偎。
明容端起矮桌,离他远些。他又挨近,支着头看她做功课。
明容写了一个错别字。
她划掉。
赵秀道:“别写这个,没意思。”
他拿走她的毛笔,指尖划过她背,微凉。
他在纸上写下一个英语单词:ert。
心。
他非要明容教他‘梦里’的四国语言。明容,你学了没用。他不听,一意孤行,软磨硬泡,直到明容松口。
明容心想,他学了未必无用。
毕竟,这时代,已有远洋大船从海上而来。大航海时代不是早已经开始,就是在即将来临的路上。
明容抢回笔,写:sos。
赵秀:“何意?”
明容:“救我。”
赵秀挑眉。
明容指着英语缩写,又指自己,“这是暗号,只有你和我看得懂。”
赵秀笑。他轻点少女的眉心,心情愉悦,“今天不笨啊。”
“你才笨。”明容拍开他的。她盯着sos,沉默片刻,轻声问,“我哪天落难了,遭殃了,写信求救,你来不来救我?”
赵秀道:“我救不了你。”
他答的那么快,假装考虑一下都懒得。
明容气结,“你不救我!”
果然,果然!
黑良心的狗太子——整天就要她怜悯他,要她陪他死,她出事,他竟然撒不管。
明容又愤怒,又委屈,把桌子搬的远远的。
少年凝视着她,无声无息,面无表情。
他不曾束发,青丝披落肩背,丝丝缕缕缠绕。他的肌肤苍白如霜雪,没有颜色,没有温度。
半晌,他开口:“你落难,我已经死了,怎么救你?”
明容:“骗鬼!”
“我活着,你不会有事。”赵秀平静的道,“我死了,若非病故,那便是犯下弥天大罪。以防你被我牵连,受苦受累,我先杀你。”
“杀你个头!”
“不杀你,你想上刑场?”
“你不能别犯下弥天大罪啊!”明容怒火难消,“还有,我为何会被你牵连?诛九族,我也不在你的族内。”
赵秀轻哼。
“哼!”明容哼了回去,觉得不解气,故意,“你不救我,还想杀我,岂有此理。我还不如趁早与你割袍断义,也好保全家宅平安。”
赵秀的脸色瞬间阴沉。
明容知道,他生气了。
她想,活该,不能她一个人气的半死,而他云淡风轻,泰然自若。
赵秀抬,用力扯下几根头发。
他自己的头发。
明容一脸无语加迷惑。
少年苍白而修长的向她伸来,她下意识躲避,护住满头秀发,疾声道:“不准扯我的头发!”
赵秀不听。
他拿起剪子,硬是剪下她的一缕黑发,同他自己的缠绕在一起,打了一个死结不够,又打了一个。
他把缠丝结藏在枕头下。
明容发髻歪斜,玉簪掉在地上。她对着赵秀的背影做鬼脸,“幼稚。”
赵秀回来,替她梳头,挽发。
他的比冬书凉,指也没有冬书柔软。
少年整个人都透着凉意,如寒冰,似飘雪。明容真怕他在太阳底下融化。
赵秀冷淡冷酷,心狠心黑,可他会梳许多种类的发髻,她喜欢什么,他总能很快学会。他对她还是上心的。
明容心软,闷着的气渐渐消散。
赵秀坐在她身旁,头轻轻靠着她的肩膀,他的黑发散落她胸前。
明容掬起来把玩。少年的长发轻软,捧在掌心,总会从指间散落,如同流逝的水。她重复这个游戏,乐此不疲。
她:“以后,你也不准扯自己的头发。你下没轻重,伤着头皮,头发再也长不出来,到时候,赵秀,我看你哭。”
赵秀闭着眼道:“你割袍断义,明容,我让你哭。”
明容凉凉道:“你犯下弥天大罪,死掉啦,可管不到我头上。”
赵秀:“死了就从地底下爬出来,生死都不放过你。”
明容重重地哼一声。
过一会儿,赵秀又提笔,重新写下:ert。落笔,停顿刹那,他画了一个不太标准的爱心。
这是明容喜欢的图案。
逢年过节,她待在家里闷得慌,给长乐写信,给他写信,习惯在落款处画爱心。
赵秀轻轻道:“心脏。”
明容摇头,“是心脏的形状。”她在他画的爱心后面,又画一个。
她眯起眼笑。
赵秀:“你去玩。”
明容唇角的笑意压下去。他每次赶她走,都是这一句话,去玩去玩去玩,她又不是孩子!
她收起课本,不咸不淡的,“你忙啊?”
“不忙。”赵秀答道,“我叫玉英送东西来,你最好别看,省的与我置气。”
新晋的叛逆少女立刻表示:“我偏要看。”
赵秀:“随你。”
他不反对。
玉英当真端来一个托盘,里面有什么,看不清,东西被锦缎盖住。他见明容还在,微微一怔,“明姑娘”
赵秀道:“无妨。”
玉英颔首,揭开盖着的红布。
托盘上是一颗心脏,清洗的干净,不带血,也没什么气味。
明容好奇的猜测,这是哪种动物的心脏?牛心,猪心,羊心?渐渐的,她的眼神变了,脸色发白。
都不是。
不像牛羊猪,更不可能是鸡鸭狗。
这大,这形状,该不会——
赵秀拿起锋利的匕首,刀柄嵌着绯红的宝石,血光闪烁。
他比了比心脏,从中间划开,动作不快,但流畅,优美似行云流水。他切心脏,比切梨分桃更随意,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他看着切开的心脏,又看纸上的心形图案,低笑了声,问明容:“像么?”
明容瞪他。
“不像。”赵秀懒洋洋的道,“你画的哪是心脏?倒像只桃子。”
明容突然失声,好半天才开口:“这、这心是是谁的?!”
“一名细作。”少年轻描淡写,“拷问完,价值耗尽,没什么用处便杀了。尸体留着,我想看看心脏的形状,是否真如你笔下所画。”
明容毛骨悚然,“你你挖心!”
赵秀冷静,“不挖心,如何确认真假?”
“这种事情,这种——”明容头皮发麻,捂住嘴,“你拿开,拿开拿开拿开!不,不对,你放回去,你给人家放回去!”
赵秀眉目不动,吩咐:“和尸体一起烧了。”
玉英领命,退下。
他走后,秋月打来一盆清水,赵秀净。
等秋月端着水盆离开,赵秀回头,见少女还在那儿紧闭眼睛,捂着嘴巴好可怜的神女啊。
她害怕死物,比如尸体,头颅,心脏。
她为何就是不明白?
死物比活物可爱,死人比活人诚实。可怕的永远是能呼吸,会思考的人,而非僵冷的躯壳。
但明容还是可爱的,她是他唯一心爱的温暖的存在。
赵秀微笑,冰凉潮湿的伸过去,遮住少女的双眼。
明容惊呼一声,跳了起来,盯着他滴水的,就像紧盯一条冷血的蛇。
多漂亮的。
骨节修长如竹,指尖苍白,肌肤亦是一尘不染的雪色。
这双高贵且秀美的,方才若无其事地切开了一颗人类的心脏。
总是如此。
总在她忘记他病的有多重,脑子有多疯,总在她渐渐的把他当成正常人的时候,做出恐怖的异端行为。
而她,而她
不久前,不,就在刚刚,还妄图从他的眼神中找寻喜爱之情。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
赵秀看着她。
如果目光有颜色,赵秀一定是沉默的黑色。他的目光永远安静,却让人感受到无处遁逃的被动。
他在她的眼里捕捉恐惧。
明容怕他。
恐惧带来嫌恶与厌弃,她又嫌弃他了么?
赵秀再次伸出。
她越嫌弃,他越要触碰她。
为什么不呢?
他迷恋她的一切,她的勇敢与软弱,无私与自私,善良与无知,他都深爱。因此她也一样。他的好,他的坏,他美丽的皮囊,冷酷的心脏与丑陋的欲念,都是她的。
他要她接受。
她躲避。
她又躲他。
“容容——”
明容低头,抱起课本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