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白轩的浩然正气
人有三魂七魄,但每个地方的叫法都不相同,道门对三魂有统一的叫法,分别是天魂、人魂和地魂。
人死之后,三魂归三路。
天魂归天路,地魂归地府,人魂则是徘徊人间。
总的来,三魂都属于主魂。
但对于活人来,主魂就是人魂。人魂一散,也就是我们常的魂飞天外,也就失去了留在人间的资格。
不过那黑雾所化的锁链,有些类似黑水城怨藤所化的勾魂锁链,上面的阴气还更加精纯。
难不成凶土之下,是通往地府的大门?
想到这里,我有些毛骨悚然。
急忙用五行灯在灵台构建天雷地火阵,死死护住三魂。
白轩见我站着不动,上面又没人放绳,他第一时间就咬破舌尖,一口道家精血喷出。
精血落到龙虎印上,上面暗淡的金光突然爆起。
光影里,出现了一个一身正气的老头子。
不用问都知道,他就是龙虎山的至尊邱玉松。
龙虎印上应该是有老至尊的神魂附着,白轩精血一喷,它感应到门中弟子有难,显化了出来。
因为是神魂,老至尊张口做大喝状也没有声音发出,不过金光从他嘴里喷薄而出,形成一道道的天师符箓。
符箓覆盖龙虎身上,金龙金虎犹如将军披甲,顿时变得生龙活虎,把群尸压了回去。
但尸群是镇住了,我灵台里的黑雾所化的铁链还在。
它们不和天雷地火阵硬碰,而是附着在上面,丝丝缕缕的渗透,绕过了阵法。
铁链上有阴邪的摄魂力量,一绕进去就吸得我的魂光飞出体外。
白轩抽出,回头见我眉心发光,急忙给我叫魂,用压着我的额头,大声道:金雀化灵身,灵魂归见身!
龙虎山为道家圣地,普通人常年呆在山里,身上都会自带正气。
何况是白轩。
他大喊叫魂咒的时候,正气浮现,金光隐隐。
我心里一惊,他身上的正气,竟然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
不过白轩自己,好像完全不知道一样。
正气压魂,我魂光立刻就收回灵台,而且他的正气透了一些进入我的灵台。
阴魂怕正气之光,但对于阳魂来,正气就是大补之物。
我的魂魄吸了几缕金光,顿时稳固下来。
不仅如此,浩然正气下,那黑雾所化的铁链都被照散,化作黑雾,从我灵台里退了出来。
我去,普通的叫魂咒有这么厉害?白轩自己都有些诧异。
我也没功夫跟他解释,飞起一脚,把挂在我裤腿上的怪兽朝着头顶甩去。
我看不到洞口的位置,只能根据八角亭砸出的印子来判断。
怪物血气流失,被吓得惊慌失措,结果又被我甩飞,吓得四肢短腿乱蹬,嘴里怪叫不断。
我有些无语,大喊道:别叫唤了,出去后赶紧弄绳子下来!
离开这里,它体内血气会恢复一些,变身后的力量,足以把我们拉上去。
柳世仁和柳世飞,估计也奈何不了它。
我的位置应该是找对了,怪物蹬着短腿,飞起十几米后就消失不见。
定了魂,我再次催动五行灯,护住白轩道:我的气息很弱了,你不要乱出!
现在,我也不知道周围的空间是什么情况,如果已经被逆转回去,他一出,很可能就是自己攻击自己。
白轩一听,也不敢在出。
好在至尊魂气强大无比,龙
虎印还能支撑住。
白轩踩到地上断掉的绳子,用脚勾起,落到里后查看断口,脸色一下就阴了下去,冷声道:他们这是在找死!
我用头灯一照,见断口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整齐光滑,只有剩下的三分之一的是被扯断,带有毛刺。
白轩想把绳子收起来作为证据,结果一拽,把孙宇的死人头给拽了过来。
当时我都没细看,现在一拽过来,我才知道之前的拉扯,直接把他的脖子给扯断了。
吃过一次亏,我见到死人头,吓得一下跳起来,一脚就把它给踹飞出去。
白轩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不过也没什么。
后面还挂着七个人,不过他们的尸体似乎都枯了,白轩一拉就人头滚滚,场面有些吓人。
翻滚中,有几颗人头要脱离绳子,白轩急忙抖了一下绳头,法特别,一下就把要掉的几颗人头给套住,勒紧。
这时头顶也有动静,不过动静大得有些离谱,风声呼呼,不像是绳子落下来的样子。
紧跟着我就看到八角亭,不过它不是下坠,而是往上升。
白轩愣了一下,我反应过来急忙推了他一把,两人一起避开数米,下一秒,八角亭重重的砸在地上。
差那么几厘米,我和白轩就得变成肉泥。
我以为是怪物上去,跟柳家兄弟打了起来。
不过下一秒,八角亭上的绳子就绷紧,在往下拉。
我和白轩一看,也不管上面是谁,急忙跳过去抓住八角亭。
龙虎印怎么办?双脚离地,我才问白轩。
上去一点我在收!白轩开口,听他的意思是能收回来,我也松了口气。
但就在八角亭被拉起来的时候,两次被砸的地方塌陷,出现了一个见方的洞口。
那洞口才出现,下面就有呼呼的风往外吹,像是有千万阴魂要从里面扑出来。
不过紧跟着,地下就传出一声低沉的吼叫,那阴风一下就退了回去。
看来下层的镇物还在,血地上,我没有看到镇物,估计就是青铜八角亭和上面挂着的棺材了。
申家和唐家过来后,他们应该是动了什么。
要平息这里,还得从八角亭和铜棺上想办法才行。
上面拉绳的速度很快,估摸着要出去的时候,白轩伸朝龙虎印一招,腕有一道金光发出,似乎能吸引龙虎印。
地上的龙虎印一下飞了起来,落回他里。
我两图个心,躲到八角亭下面,一出坑洞,立刻主动跃了出去。
落地就摆出战斗的姿态,不过落地后,眼前的一幕搞得我和白轩都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