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Chapter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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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杨平西去结账,他和饭馆老板聊了两句,这才走出店,追上在巷子口看银饰的袁双,及时拉住了要买银镯的她。

    “你想要银镯,我找人给你打一个,不用买。”离开了银饰店,杨平西。

    “打银饰的艺人你也认识?”

    “嗯。”杨平西:“苗族人喜欢银,很多寨子里都有会打银饰的工艺人。”

    “黎山寨里也有?”

    杨平西点头应道:“宝山叔会打银饰,他这段时间去城里省亲了,等他回寨子,可以找他给你打一个镯子。”

    袁双还不熟悉黎山寨里居住的人家,所以也不知道杨平西口中的“宝山叔”是寨子里的哪一户,但这不妨碍她乐呵地应道:“好啊。”

    从巷里出来,袁双走在房屋的阴影下,揉了揉吃圆了的肚子,问杨平西:“我们现在去哪儿?”

    “芦笙场中午有免费的表演,去看看?”

    袁双扭头,似笑非笑地:“晚上表演场有收费的演出可以看,现在还去看免费的?”

    “你这话怎么听起来,有点酸?”杨平西垂眼,直勾勾地看着袁双。

    袁双戴着墨镜,却仍觉得杨平西的目光能透过镜片,望进她的心底。她别开眼,飞快否认道:“我没有。”

    完,她像是为了证明自己不酸,大踏步地朝芦笙场走去。

    每个苗寨都有一个芦笙场,这是寨民们议事、集会、表演的地方。千户寨寨子大,芦笙场相应的也更宽广,广场四周环绕着吊脚楼和亭子,阶梯下的地面由零零碎碎五颜六色的石子铺就而成,花纹繁复,很有民族特色。

    芦笙场白天很是热闹,没有表演的时候,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在拍摄写真。下午临近演出前,广场上的人会被清空,而四周的阶梯则会被看演出的游客占领。

    杨平西找了个位置,抬示意袁双过来,他们并排站着,就像是普通游客一样。

    演出时间将近,广场周围陆陆续续来了很多游客,表演者已经在入口处准备就绪了。参与演出的姑娘统一着蓝色上衣,下穿百褶裙,头戴银冠,做盛装打扮;伙都着蓝黑色苗服,头戴黑色围帽,显得干练。

    袁双看到场边有人搬上了大鼓,又看到几个穿着黑色长衫,稍年长些的男子分别抱着个像木枪一样长长高高的东西站在一旁,不由偏过头问:“他们抱着的是什么?”

    人声嘈杂,杨平西微弯下腰,在袁双耳边介绍道:“芦笙,苗族的一种传统乐器。”

    袁双点头,又看向已经在芦笙场的四个角落里排好队,拿牛角杯,准备登场的女表演者。她的目光轻盈地掠过四个队伍,忽然定在一个方向上,微微皱起眉头。

    “你觉不觉得”袁双眼神疑惑,就问边上的杨平西:“右边队伍打头的那个姑娘,有点像阿莎?”

    杨平西只看了一眼,便点了头,:“就是她。”

    “真是阿莎?”袁双目露惊讶,“她怎么会在这儿?”

    “芦笙场每天中午都会有一场免费的演出,参演者都是普通的苗族民众,他们凭借参演的次数,能领到相应的演出费。”杨平西平静道。

    “难怪。”袁双看着阿莎,喃喃道了句:“难怪每天中午吃完饭,她就急着离开旅店。”

    阿莎每天中午都会有一段时间不在店里,袁双注意到后一度以为她是大老远的回家休息去了,却没想到她是来了千户寨参加演出。

    “阿莎妈妈的病很严重吗?”袁双皱紧眉头问。

    “心脏病,干不了重活,身体还需要吃药养着。”

    “她爸爸”

    “在她很的时候就出意外,去世了。”

    袁双心口一堵,顿时明白了为什么大雷昨天阿莎不能没有旅店这份工作。

    千户寨这种免费的演出不像剧团展演那般正式,劳务费肯定也不高,袁双想到阿莎每天来回奔波,打两份工,就是为了多赚一点钱养家,心里头就很不是滋味。

    杨平西和袁双话的时候,场边上的演出者吹奏起了芦笙,随着音乐响起,四队女表演者齐齐起舞,她们捧着牛角杯,迈着舞步款款地向芦笙场中央走去。

    她们表演的第一个节目是敬酒歌,节目需要表演者又唱又跳。袁双看着站在前头,虽然唱不出声音,但脸上仍挂着粲笑,努力舞动着四肢的阿莎,眼眶蓦地就湿热了。

    旁人或许不清楚,但袁双知道,阿莎听不到音乐,她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跳好一支舞。她不知道是,阿莎到底克服了多大的恐惧,才敢在众人面前登场表演。

    笙乐阵阵,场上的表演者们随着鼓点,跳着舞,慢慢地散成了一个大圆。一首敬酒歌结束,表演者们就热情地捧着酒,去敬自己面前的观众。

    笙乐一歇,袁双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阿莎,突然就明白杨平西为什么会选择站在这个位置上。

    阿莎抬头,看到杨平西和袁双的那刻,表情难掩意外。但很快,她便捧着酒杯朝他们走去。

    袁双低头见阿莎走过来,立刻走下台阶,主动去喝阿莎敬的酒。同样的米酒,这一回她却尝出了苦涩的滋味。

    喝完酒,袁双低头看着比自己矮上一个脑袋的阿莎,心里五味杂陈。她想道一声“对不起”,可话梗在喉中,却羞愧得怎么也不出口。

    “阿莎,你跳得很好。”半晌,袁双开口道。

    阿莎咧开嘴,双眼弯成两道月牙,无声地笑开了。

    袁双的心在这一刻又酸又涨。

    她想自己之前实在过于傲慢,居然敢去同情一朵在石缝之中,竭力绽放的花朵。

    芦笙场免费表演的最后一个节目是芦笙舞,所有的表演者包括芦笙演奏者都会上场跳舞,一曲舞毕,主持人上场致辞后,这场演出就算是圆满落幕了。

    演出结束,场边的观众纷纷离场,表演者也脱下盛装,回归到各自的生活中。阿莎脱下演出服还回去后,朝杨平西和袁双所在的位置跑过去,到了他们跟前,她抬冲着杨平西比划了几下,问他们怎么会来千户寨。

    “来送酒,顺道逛一逛。”杨平西。

    阿莎又看向袁双,犹豫着比划了几个势,杨平西替她翻译道:“阿莎,大雷的脾气不好,希望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阿莎又比划了几下,杨平西咳了下:“她以后会让大雷少吃一点的。”

    袁双听完傻眼了,“啊?”

    杨平西见袁双呆住,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阿莎要搭别人的顺风车回黎山寨,不好在千户寨多逗留,她向杨平西和袁双打了个招呼,很快就转身同她的姐妹一起走了。

    袁双看着阿莎离开的背影,眉心挤出一个“川”字,问:“阿莎刚才是什么意思?”

    “大雷告诉阿莎,你和他吵架是因为他太能吃了,把店都吃穷了。”杨平西。

    袁双愣了下,随后松了口气,好笑道:“他这个理由也太蹩脚了。”

    “是不高明,但是管用。”杨平西笑笑:“阿莎之前就经常让大雷少吃点,减减肥。”

    袁双能想到大雷为什么不把他们发生口角的真实原因告诉阿莎,他是不想她伤心难过。她轻叹一口气,陈述似的问:“你早就知道阿莎每天中午都会来千户寨参演,对吧?”

    “嗯。”

    “我就,你怎么突然带我来这儿。”袁双喟叹道:“我还以为你真是带我来看风景的,没想到是带我来看良心的。”

    杨平西禁不住笑了,“我可没那个意思。”

    “但是我的良心的确在痛。”袁双:“我现在就像是电视剧里的冷血反派。”

    “那我是?”

    “主角团的老大,正义的代表。”

    杨平西低笑了两声,随后解释道:“我带你来看阿莎的演出,不是为了刺痛你的良心的,只是觉得既然你加入了‘耕云’,就有必要了解下阿莎的情况。”

    他停了下,:“阿莎是今年年初才来的‘耕云’,她需要一份工作养家糊口,正好店里缺一个前台,我就让她来了。”

    “‘耕云’一直以来,入住的人都不多”杨平西到这儿,察觉到袁双的眼神倏地犀利了起来,他扬了下唇,接着:“加上有大雷和万婶的帮忙,阿莎也没出过什么大的岔子,我就一直让她在前台干着。”

    “不过你昨天的话提醒了我,我当初只想着给阿莎安排一份工作,倒是没想过干前台会不会给她带来额外的压力。”

    袁双听杨平西似乎赞同自己的想法,心里反而有些摇摆。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阿莎在芦笙场上翩然起舞的身姿,这样一个坚韧的姑娘,她的心理承受能力会差吗?

    “其实关于阿莎适不适合当前台这件事,我也欠考虑了。”袁双沉吟片刻,自我反省道:“我先入为主,太想当然了。”

    杨平西挑眉,“所以”

    “你给我点时间,我再想想。”袁双现在脑子有些混乱,一边是理性,一边是感性,两边交杂着,她一时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不急。”杨平西目的已达,便轻快道:“先逛寨子。”

    上午杨平西和袁双逛了千户寨右岸,下午他们就专门逛左岸。左岸商业气息较浓,街道上各色店铺一应俱全,往寨子深处走,又是另一番景象。爬得越高,游客越少,寨子就越显露出原生态的底色。

    袁双跟着杨平西一路往寨子高处爬,到了鼓藏头的家后,又绕去了观景台看梯田。这时节的稻田是青翠的,从高处往下看,像是一块块不规则的抹茶蛋糕。

    他们在观景台上呆了一段时间才下山,之后就随走随停。袁双在寨子里还碰到了之前在侗寨见到的几个年轻人,她没有放过这个拉客的会,再次诱惑他们去古桥景区游玩,顺便把“耕云”推给了他们。

    一下午,袁双和杨平西走走停停,勉强把千户寨左岸逛了遍。傍晚,袁双实在是走不动道了,杨平西便带她回到黑子的酒吧,歇了歇。

    酒吧午后开张,傍晚已经有客人在里边酌了。袁双进去后,找了张空桌,径自坐下,整个人脱了力般瘫在座位上。

    杨平西去了吧台,让黑子榨了一杯橙汁,他端着送到袁双面前,见她一副累脱了的模样,轻笑道:“我了,寨子又不会跑,不用急着一天逛完,以后想来随时能来。”

    袁双接过橙汁,一口气喝下半杯,解了渴后才回道:“来都来了,逛一半就走不是我的风格。”

    杨平西在对面坐下,问:“饿吗?”

    大概是累过头了,袁双没什么胃口,遂摇了下头。

    酒吧里有个表演台,此时有个驻唱歌抱着把吉他在自弹自唱,袁双坐着听了会儿,开口赞了句:“唱得还挺好听的。”

    这时,黑子端着一盘食走过来,听到袁双的话,嘿然一笑,:“老杨也会弹唱。”

    袁双诧异,“真的?”

    “那还有假?他以前在地下通道唱歌,可迷住了不少姑娘。”

    迷住不少姑娘袁双信,唱歌她存疑。

    黑子见袁双不相信自己的话,转头朝杨平西挤了下眼睛,笑道:“上去露一啊。”

    杨平西抬眼,问袁双:“想听?”

    袁双狐疑道:“你会吗?”

    杨平西眉头一挑,正好表演台上的歌一曲唱毕,他就起了身,上台和人借了吉他。

    袁双想到了“逍遥诗人”的诗集,遂对杨平西会弹唱这事持怀疑态度。虽然他会的艺很多,但在文艺这件事上,他似乎不太行。

    袁双降低了心理预期,却在杨平西弹出第一个音时,惊讶地瞪圆了眼睛。

    杨平西试了试音,信弹了个前奏,随后对着麦克风缓缓唱出声。他唱的是一首民谣,歌词里有吊脚楼,有风雨桥,有仰阿莎,有多情的苗家阿郎阿妹他的声音微微沙哑,却很有味道,瞬间就把人拉进了歌曲的意境之中。

    “真会啊。”袁双听呆了。

    黑子坐下,吹捧起杨平西,:“老杨不只会弹吉他,还会吹芦笙呢。”

    袁双想到中午看到的笙管乐器,吹起来似乎挺难的,不由感叹一句:“他去街头卖艺,指不定都比开旅店挣钱。”

    黑子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dble,你也知道老杨不会做生意啊。”

    袁双不仅知道,还深有体会。

    “老杨这人啊,游云野鹤一样,没什么名利心。当初他要开旅店,我们这些朋友没有一个不惊讶的。”黑子轻摇了下头,无奈地笑着:“别人做生意,汲汲营营,一分一毫都要算计,他倒好,随心所欲,抹零当凑整使。”

    “做生意做到他这份上,不把家底赔进去算是好的了!”

    袁双深以为然。

    “‘耕云’开业的时候,我都觉得不到三个月就得关门,可是没想到,撑到了现在。”黑子啧然道:“老杨还是有些本事的。”

    “你别看‘耕云’生意不是很好,店里的房间基本住不满,但一年四季都有人来往。”黑子看着袁双,:“枯水期的时候,古桥景区没什么游客,黎山镇很多酒店旅馆都没有生意,倒是‘耕云’,不管什么时候总有人住。”

    “我一直认为旅店和人一样,都有性格,‘耕云’的性格随老杨,自由、散漫。别的酒店旅馆是落脚过夜的地方,游客基本上住个一晚就走,老杨那里是可以放松休息的去处,住上十天半个月的大有人在。”

    黑子着侃了一句:“‘耕云’吃不到景点的红利,没有旺季淡季之分,一年到头都冷清得很稳定。”

    袁双听完黑子的一番话,好一阵恍神。

    她抬眼望着杨平西,他抱着吉他弹唱的模样,随性自如,像是一位真正的流浪歌。

    或许他就像是这千户寨一样,无论时代如何演变,他灵魂的底色永远是最纯粹原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