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衣裳

A+A-

    宋韵其实是聪明的,人也是单纯的,心思有坏的时候,但没有原氏在背后挑拨,宋韵不会像现在这样,文墨不通,面对男子,一味曲意讨好,做伏低。

    宋韵年纪还,若是好好教,还可以改过来。

    但宋婉知道,她现在不管什么宋韵都不会听她的,甚至还会与她争执,与其对牛弹琴,还不如静等时。

    只有把原氏这颗毒瘤彻底拔了,才会慢慢好起来。

    原氏起身去了祠堂,听去祠堂时,下人把她发髻上的珠钗头面都全部摘了,还给她搬来了案几蒲团,拿来了佛经。

    原氏知道宋城这次是给她动真格的,若是她不拿出点诚意来,或者好好地哄哄他,可能她得在祠堂悔过好几月。

    她不会让宋婉那贱人就此得逞,称心如意。

    宋婉看向宋城,柔声道:“女儿今日像是闯祸了,女儿就不该看母亲写的账本,是女儿不懂事。

    家庭和睦才能万事皆兴,女儿今日让父亲与母亲吵口了,关系也闹僵了,这可怎么好?

    不过女儿对刚刚的话,不认为自己有错,母亲是故意的,错了就该罚,若是一味包庇,长此下去,母亲定要在明面上给祖母脸色看了,不敬长辈,是不对的。”

    宋城道:“今日之事不关你的事,你是无心之失。再者,你刚刚的话很有道理,你没错,不必自责。”

    宋婉面上带起浅笑,显然在面上看来是放宽了心,“父亲没生气就好,女儿就怕父亲生气。

    在这府里,女儿其实只有祖母和父亲是血亲。母亲喜不喜欢女儿,女儿都不甚在意,只要父亲心里有女儿就好。”

    宋城听此,心里突然生起愧疚之意。

    上回宋婉突然病重,他为了自己的官帽而弃了她的命。

    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没有怪他。

    宋城刚要开口什么,宋婉便起身道:“女儿该去祖母屋子读书了,女儿告退。”

    宋婉出了正堂,带着喜儿往桃苑走。

    喜儿道:“奴婢瞧着刚刚大人像是对之前姑娘做过的事后悔。”

    宋婉道:“事情都已经做了,已经没有后悔药吃,父亲原本就是不在意我的,于他来我也没那么重要。

    刚刚他后悔,不过听我言语乖巧,话语之间可怜,心生怜悯而已,至于愧疚其实不多,顶多算是亏心事,见我是心里也有不安的时候。

    这人啊,得想得开,我想得开。

    人生一辈子失望之事、落寞之事、不顺之事成千上百,若是一味在乎,那我可早就活不成了。”

    喜儿知道宋婉心里的想法,她是一点都不在乎宋城对她那点微薄的父女之情了。

    宋婉回了卧房,轩窗边放着一匹粉紫色冷蚕丝绸缎,这缎面极为光滑柔亮,坠感极美,尤其触之柔软冰凉,穿在人身上更显身段。

    宋婉身姿纤细,窈窕婀娜,穿上定美得不可方物。

    喜儿见此,拿过细细打量,仿若珍宝一般放在里欣赏,嘴里赞叹道:“姑娘,这匹布料摸着真让人舒服,你这是不是宫里的贵妃娘娘才配有的东西?”

    这东西还真是正得盛宠的沈贵妃的,是苗疆刚刚进贡来朝的。

    苗疆冰川下有许多桑树,但能生枝叶,能存活下来的不多,但奇的是这些桑树上会生冰蚕,冰蚕这东西只长在苗疆,且极难养活,但因它吐的丝冰凉退热,所以冰川下的苗疆人,每年都会花费精力去温养这些冰蚕。

    可是冰蚕太娇贵了,吐的冰丝一年也就能制成这一匹月华韶光缎。

    这种独一无二的东西,江盛一般都是赏赐给了沈贵妃的。

    江寂那天恰巧进宫给沈贵妃请安,见到了这匹月光韶华缎,当时就觉得这缎子是真好,要是穿在宋婉身上那就更好了。

    宋婉生得那样好看,穿上定然更好看,于是他向沈贵妃讨要这匹缎子,让沈贵妃把这东西赐给他。

    沈贵妃也是极爱美的人,自然不肯,江寂怎么求都不管用,连撒娇都使上了,沈贵妃还是不肯。

    既然沈贵妃不给,那就只有抢了,于是江寂抱着这匹缎子就跑。

    几乎是一溜烟儿就冲出了殿外。

    沈贵妃见他那混样儿,无奈地摇摇头,“真是个臭子!有了女人巴不得把自己母妃宫里的好东西都送过去。”

    宋婉对这些不知情,只是也看出来了,这缎子定然价值不菲,江寂在她身上花费的银子,她这辈子可能都还不清。

    冰玉白镯就花了他五百两黄金,这匹缎子定不比冰玉白镯花费少。

    喜儿道:“王爷对姑娘真是好,这缎子摸起来也太舒服了。”

    宋婉看到缎子,就想起要给江寂做衣裳的事,她现在中还没有好看的布料,又不能出府,所以此事只能交给喜儿去办。

    喜儿自然乐意这样的差事,于是拿着五十两银子出了府。

    宋婉的月例少,存银不多,就靠着每月原氏发的那点月例是远远不够的,可这里已经是她的全部积蓄,有些都还是元氏日常给她的零花钱。

    她钱虽少,但五十两也能买一匹不错的绸缎,加之她这双会绣花、会做鞋、又会做衣裳的,已经足够给江寂做一件好看精致的衣裳。

    喜儿出去了半个多时辰就已经把布料买回来了,这是店里面最时兴的玄色。

    玄色不比黑色死板,更有质感能衬托贵气,若在上面绣一些明蓝色的祥云纹,或者描了金边的狼纹,这衣服定然别具一格,气派不俗。

    宋婉想到此处,坐在轩窗边拿着毛笔开始画起了花样儿。

    宋婉之前的丹青是极差的,元氏一笔一画地教了她一段时间,她的丹青就慢慢有了进益。

    此刻她画的花样儿与她的绣工一般无二,已经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在爱意中被宠着的女子,总是会带点心思,因为即便被人发现了这心思,也会被人宠着。

    宋婉在祥云纹里隐隐写了一个婉字,但这婉字生生绣上去突兀也难看,于是宋婉给婉字写得游离了一些。

    看起来像随风飘扬的丝带,但又能看出来这是个婉字。

    喜儿一见,忍不住赞道:“姑娘真是蕙质兰心。”

    宋婉放下了中的毛笔,“这样就好看多了,不过绣这些得花不少时间,衣裳完全做好,估计要一个月。”

    喜儿道:“没事,王爷等得起,只要是姑娘做的,他高兴都来不及。”

    宋婉道:“你就知道帮他话。”

    喜儿笑着道:“奴婢这不是看姑娘动了心,顺着姑娘的心意嘛。”

    宋婉伸点了点她的额心,“真是个鬼灵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