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章:总有祝别人家庭幸福美满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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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有人举起在拍照或者录像,但是碍于人多,只能费力地举起,试图越过人头拍到清晰的画面。

    秦书拿起。

    他人长得高,位置也近,没人能挡住他,画面清晰而稳定。

    绯红云霞逐渐消散的时候,钢琴声消失。

    宋云回站起来,转身就打算向秦书这边走去。

    很突然的,鼓掌声顿起。

    宋云回宋云回后退了一步。

    之后像是反应过来了,他稍稍弯腰算是表达感谢,下来后和工作人员了声“谢谢”。

    很久没有这样被人鼓掌了,一时间居然有些不习惯。

    虽然不习惯,但他一套动作下来仍然很流畅。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无论如何也忘不了,改不掉。

    宋云回溜得太快,工作人员也就来得及回了句“不用谢”,其他的话还没来得及,对方就已经融进了人群,不见踪影。

    拉着秦书到了人少的地方,宋云回短暂地摘下口罩呼出一口气,仰起头问:“好听吗?”

    秦书看着对方在灯下闪着光的眼睛,:“好听。”

    没有什么多余的浮夸的夸奖,很简单的两个字,但是很认真,很明显不是出自敷衍。

    宋云回笑,“以后想听就和我,我会的还挺多。”

    秦书点头。

    出行的路线早在出发之前就已经安排好,逛了一天又回到最初的位置,两人最开始停车的停车场就在附近,走两步就可以到。

    回去的路上宋云回依旧是坐副驾驶。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车内的光打开,昏黄色的。

    玩了一天,精神也很亢奋,放松下来后疲倦就袭来。

    最后头一歪,宋云回直接原地睡着。

    上没了力气,很轻的一声,滑落,落到了脚下的垫子上。

    看了眼后视镜,秦书打了转向灯,之后靠边停车。

    他解开安全带,弯腰越过排挡杆,捡起落下的。

    被设置成了常亮,捡起来的瞬间就可以清楚看到上面的界面。

    宋云回在看今天拍的照片。

    很多照片,有他的,有自己的和有两个人同框的,还有很多风景。

    秦书莫名想到,宋云回已经注销了的那个大眼仔之前有很多风景照,但是没有一张和朋友之类的合照。

    在他的印象中,宋云回永远喜欢记录,喜欢分享。

    “”

    把息屏,之后放好,秦书系上安全带重新启动。

    车速慢了下来,很平稳,一路摇到了家。

    秦书拍了拍宋云回,:“到了。”

    车里很安静,秦书的声音很轻,回荡在耳边,跟立体混响一样。

    宋云回睁开眼睛,眼神没有聚焦,之后眨眼,这才慢慢回过神来。

    接过秦书递来的,慢慢解开安全带,他对对方挥挥,:“今天很开心,再见。”

    “再见。”

    宋云回打着呵欠开门,之后进厨房喝了口水。

    下车之后吹了风,刚才又喝了冷水,困意已经完全消失。

    洗个澡换了身衣服,他就躺在沙发上,习惯性打开大眼仔。

    大眼仔进去后就给他推了个周边热点。

    后面还有个热度飙升。

    b市音乐广场,与你赴一场浪漫的晚霞

    很文艺,是他平时看到了就会忽略的那种。

    但是前面的“b市音乐广场”又莫名令人在意。

    宋云回最后还是点进去了。

    是一个博主,今天傍晚的时候一口气发了好几段视频,看背景,都是在b市的音乐广场拍的。

    他在上面找到了自己,还是最上面那一段视频。

    其他的没怎么看出,但宋云回已经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衣服丝

    很显眼。

    w原本纯纯娱乐局似乎混入了什么(。)p:卫衣好好看

    帅哥啊!就算遮完了也看得出是个帅哥啊!

    今天在现场,粉色哥上去后就没有人敢去碰钢琴了,开局开这么大,谁敢上呜呜呜qaq

    三分钟之内我要这个粉色哥的全部信息

    后面还跟了一大堆的评论,宋云回没看,只看了前面几句一口不离一个粉色,简单回想了一下刚才刚想发的今天拍的合照,最后陷入沉默。

    “”

    没有一张不粉的。

    刚想发大眼仔的成功被按捺住。

    还是看漫画吧。

    *

    灯红酒绿的昏暗酒吧,舞池中男男女女扭动着身体,气氛已经完全火热了起来。

    穿过人群,找到角落里的卡座,钟许接过朋友递来的酒杯,扯开领带仰起头喝了一口。

    里面装的是水。

    喉结滚动,穿着一身潮牌的男人看着他挂在臂弯里的西装外套,感慨咂嘴,“社会精英。”

    钟许没理会他这一句,:“至少装个饮料。”

    其他人都笑了。

    跟之前一堆人聚会不同,这次在座的都是朋友,气氛轻松。

    主要想要钟许来也只能是这样,多一个外人都不行。

    递水的张贾:“你才出院,多喝水。”

    其他人夸赞,“刚出院就去工作,你公司不赚钱谁赚钱。”

    钟许“呵”了一声。

    酒吧里的灯光忽明忽暗,有那么一瞬间映亮疲倦的眉眼。

    别人钟许是工作狂,他还真是。

    刚出院就直接开始工作,甚至还天天加班,跟平时偶尔去公司混混日子的其他几个人的确有点差别。

    几个人悄无声息围过来,压低了声音问:“听你住院的时候宋家那宋子舒去找你了?”

    眉头微微皱了一瞬,钟许点头:“来过。”

    “咱哥俩个实话,”张贾,“宋子舒长得确实没有宋云回好,但性格好,还关心你,你你现在每天都工作,找个人放松放松话不好吗?”

    钟许没点头,只喝了口水。

    “事情跟你们想的不一样。”

    看他这态度,其他几人对视一眼,之后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之前宋云回追你,你不会还真想和他谈吧?”

    宋云回是明星,但不是什么表现型人格,追人没有追得全世界宣扬,但是他们这几个平时和钟许玩得好的人都能轻易发现。

    实话实,要不是对方人品不好在圈中出了名,要是对方追他们,可能还用不上追,他们老早就已经贴上去了。

    但是坏就坏在对方人品不行。

    他们不觉得钟许是个只看脸的人,从一开始就不觉得宋云回能追到。

    钟许没话。

    他这态度就有点诡异了。

    “卧草钟许你该不会你好好想想他是什么人!”

    之后是短暂的沉默。

    钟许放下里的水杯,:“他是什么人我清楚。”

    旁边有人了一句,“你跟他关系不咸不淡,认识不久也算不上好,别先着急下结论。”

    他完这话就看见钟许抬头看向了他。

    也或许不是在看他。

    对方的瞳孔稍稍有些涣散,没有焦点,像是在走神?

    钟许确实是在走神。

    刚才那句话直直地刺进了他的脑子里。

    他们认为他和宋云回“认识不久”。

    但他们其实是从就认识了。

    为什么他们会认为他和宋云回认识没有多久?

    钟许慢慢往回想着。

    好像是这样的。

    自从开始工作后,他和宋云回很少能够见面,不是因为忙,好像是因为其他的。

    但具体是什么,他却想不起来。

    也不对。

    好像在更久之前,久到高中的时候,他就已经不算是之前那样的关系了。

    当时是怎样的?他玩他的,宋云回每天和他的那个记不住脸的同桌在一起。

    还有更多的似乎被自己遗忘的东西,钟许只稍稍再想了一下,头却开始痛了起来。

    车祸后遗症?

    钟许并没有打算深想,旁边人也没有注意到,他们只是顺着这个话题聊,想到了没过几天就是宋云回他爸宋成的生日。

    “宋云回这事闹得这么大,听宋董让他回去,他没回,这次宋董生日不知道他回不回来。”

    其他人讨论着,钟许:“他会回来。”

    他很明白宋云回对宋成和宋云扬的看重,无论怎样闹,只要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回来。

    到时候就可以好好谈谈,把一切清楚。

    他们太久没有好好交流过了。

    其他人看着他,嘴里想要什么,最后还是打住。

    一场只喝水的聚会注定不能太长久。

    其他人知道钟许明天还要上班,没有多留他,和他聊完天就放他走了。

    住的地方离这里不算太远,为了上班,钟许就在附近买了房,下班后通常都会回这里来。

    房间里没人,没有光,只有城市专属的光污染映亮了落地窗附近的地板。

    打开看了眼日期,钟许开灯,之后倒了杯水,随拨起扑倒在桌面上的相框。

    满室安静。

    *

    “嗯?生日?”

    落地窗大开,带着凉意的夜风直直灌进房间,吹散轻笑声,“是吗,不记得了。”

    宋云回陷在沙发里,听着对方话,眉眼淡淡,“不回。”

    对面的声音大了些,宋云回垂下眼,把拿远了些。

    等到对方完话,安静了片刻,他,“宋云扬,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眉眼间已经带上了疲倦,宋云回:

    “努力了这么多年,我也会累。”

    他,“祝你们一家四口幸福美满。”

    作者有话要:  人家(扭捏),是这样的,每个作者都有一个剧情流的梦想(扭捏)

    预收因为太过贫穷于是

    文案:

    某某年,据进入无限世界的人回归,各类事件频发。

    江于尽,大龄颓废男青年,单身带一娃,经营一家事务所,日常就是帮人找猫跑腿。

    只是最近的委托越来越奇怪——

    抓捕隐藏在山林中的偷鸡怪物

    在废弃楼栋中寻找失踪者

    在4内保护委托人不让其死亡

    冒充照骗大姐恋奔现(?)

    以及,“找到我。”

    江普通人于尽输出全靠嘴,委托纯看缘,常年温饱线上反复横跳,最后痛定思痛,找了个吃公家饭的男朋友。

    男朋友什么都好,烦就烦在觉得他脑子不太好,总认为他失忆了。

    他失屁的忆。

    ——

    徐同归,异种特别搜查大队队长,所有人眼中的活阎王,生活只有工作的疯子。

    所有人都认为他会孤寡一辈子。

    特搜队的队员也是这样想。

    ——直到有一天,他们看到他们队长把一个头发乱到看不到脸的人按在车上亲,咬牙低声问对方:“为什么不来找我?”

    挡住半张脸的黑发被宽大掌撩起,被按在车上的人侧眼看过来——

    那一天,特搜队的队员明白了两件事:

    不要看任何一个不修边幅的人

    2队长的眼光是真他/妈的好

    1主角底线灵活,为了委托裙子穿就穿的那种

    2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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