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 2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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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缓的病逐渐好转了。

    天气变暖了几分,他偶尔也要骑着马出门溜达溜达。

    云缓对骑马没什么兴趣,他的身子骨经不起颠簸。

    但凛州不会骑马的男人比单条腿的男人还要稀少,这是个马背上生存的部落,受这种风气影响,云缓不得不跟着学一学。

    但他骑不了半刻钟便累了,从马背上下来之后,淡竹上前给云缓拿了帕子:“公子身上是不是出汗了?咱们要不还是回去吧?”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嗤笑。

    淡竹回过头,只见云尧和云煜坐在马背上,云尧不冷不热的道:“七哥早早回去,倘若伯伯看到,又要挨骂了吧?若是只骑片刻,何苦换这身衣服来?你的骑术当真配不上这身衣服。”

    云缓今天的装束和平常不同,既然骑马自然穿凛州本地的服饰更合适一些。

    麒朝以黑、紫、朱、黄四色为尊,黑色与明黄是天子常用的颜色。

    凛州以白色与朱色为尊,朱为烈日,白为凛州草原上最常见的月阆花。这一族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以各种猛兽为图腾,衣物上刺绣多是日月星辰。

    云缓曾经瞎想觉着是这里太冷了,穿白色的衣服本就耀眼,加点大红就更显得很热,崇拜太阳是觉得太阳能给他们温暖,但当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几个凛州的朋友,几个朋友居然没一个认同云缓,可见有相同观点的知己是多么难得。

    云缓今日穿得便是凛族服饰,银白色的三寸宽腰带将整个腰身束得格外清瘦,黑色羊皮靴扣着修长的腿,让云缓本就修长的双腿更显修长。

    他两侧墨发被编成细的辫子,银子和红珊瑚做的头饰将这些辫子牢牢束起,只在尾部留下一串银色的流苏。

    这是凛州贵族骑马打猎时一贯的衣着。肤色微黑一脸胡茬的猛男打扮成这样会增添几分野性威猛,云缓穿成这样大概是增添了几分别样的明秀。

    云缓懒得理会云尧。

    云尧喜欢阴阳怪气不是一年半载了,他只装作看不见对方。

    云缓对淡竹道:“已经中午了,王妃明天要去灵云寺,咱们回去吃饭吧。”

    每次王妃带云缓去灵云寺,当天早上和前天晚上都是不准云缓吃任何荤腥的。云缓不是特别喜欢吃绿叶蔬菜,他想中午回去多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云尧见云缓不理会自己,他更加生气了:“你听不到我和你话么?”

    云缓抬眸:“啊,你是谁?”

    云尧脸色铁青,拿着马鞭指向云缓。

    云缓淡淡的道:“评价我的骑术,你并没有资格,在我眼里,你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云缓不骑马是有他不喜欢的缘故,但他同样不喜欢文言文,这些年却能将四书五经诸子百家背得滚瓜烂熟。

    倘若他身子骨受得起颠簸,即便不喜欢,他也能做得很好。起码不会像云尧这个没病装病的家伙一样。

    云缓在原来的世界也好,在如今的世界也好,都拖着一副病体勉强生存,所以格外不喜那些明明很健康却非要装得很病弱的人。

    云缓对淡竹道:“我们走吧。”

    淡竹牵着马跟在云缓的身后,两人慢慢走远了。

    云尧脸色铁青的道:“自从王妃的地位被抬高,他也越发嚣张了。”

    云煜看着云缓远去的背影:“倘若王妃没有了,七的靠山也就没有了。”

    云尧眸中闪过一丝异色。

    云煜道:“伯山族的人是不是要凛州做客?他们应该给父王写信了吧?”

    云尧常在凛王的身边,凛王许多东西都不避讳着他,云尧常常能得到一些其他兄弟不知道的消息。

    云尧道:“伯山族的王子过来,就在这个月内,听这次来的是陌那持和他的姐姐陌那鸢,陌那持是伯山族大汗最的儿子。”

    西北每个部落的习俗都不同,按照伯山族的习俗,继承汗位的往往是正妻生的最的儿子,所以,只要陌那持的母亲不给他再生个弟弟,他就是伯山族未来的大汗。

    凛州现在已经并入麒朝,自身的行动被限制住了,凛王的权力亦被皇帝派到此地的刺史分割,中没有什么兵权。

    伯山族一直以来只是隔三差五的向麒朝进贡,而且进贡往往是在他们遇到暴风雪牛羊被冻死大半的年份,他们稍微进贡一点东西,会收到麒朝更多的回馈。

    这些年来,伯山族的大汗野心勃勃,已经吞并了周边好几个部落,占据了不少土地,时不时的还会骚扰一下麒朝抢点东西回去。

    相对于偌大的麒朝,伯山族是个上不得台面的部落,但相对于西北其他零零散散的部落来,伯山族的势力就很庞大了。

    因为这个缘故,素来慕强的凛王才愿意和伯山族往来。

    这个月内。

    和云煜预料的差不多。

    云煜道:“等伯山族的人来了,想必王妃会很忙碌,府中的人也要比平日更浮躁。王妃每日傍晚喜欢到湖边散步,不知道过些时日,她还有没有闲心再去了。”

    云尧知道,这是对王妃下的极好时。

    凛州并入麒朝后,有一半的人会做中原装扮,无论曲裾还是直裾都受到不少贵族的追捧;一些平民和保守的家族会穿凛族传统的服饰。

    虽然两边的服饰都比云缓原来世界的服饰麻烦百倍,相比之下,云缓还是习惯麒朝的衣着。

    最大的原因便是麒朝的衣服冬天保暖夏天凉爽轻盈舒适,凛族原本的服饰会装饰许多银饰和红白珊瑚饰品。

    而且,穿凛族的衣服,还要编很多辫子,每次拆这些辫子的时候,云缓都恨不得把头发全部剪掉。

    淡竹一边忍笑一边给云缓拆下头上亮晶晶的银饰。

    凛族贵族无论男女都爱装饰,身上金银是越多越好,但云缓好像很排斥这个,尤其是过年着盛装的时候,每次回来更换衣物都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淡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对了,公子,那个姓公仪的,王妃不是派他来伺候您么?怎么白日里总是不见他?”

    云缓道:“他有事情,你不必过问他的下落。”

    云缓原以为连锋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因为连锋的面相便很薄情。但前两日连锋告诉他,与他一起获罪的那些人每日有很多活计,他白日得空想帮一帮这些人。云缓自然不会拒绝连锋的这种要求。

    一般情况下,他院子里的人只要不对外通风报信讲一些口舌是非,云缓不会约束他们的行动。

    淡竹平时也挺清闲的,倒不嫉妒连锋比他更清闲。

    他把云缓头上最后一条珊瑚细珠摘下来:“我昨天见五公子向他搭话,就担心他被五公子拉拢,日后会害公子。”

    云缓摇头:“不会。”

    如果连锋能被云煜拉拢,早就和云煜走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被打开了,淡竹听到身后“吱呀”一声响,回头便看到连锋。

    虽然连锋沉默少言,淡竹却觉得他挺可怕,刚刚才了他的坏话,现在看人回来,淡竹放下这串珊瑚:“公子,头上的东西摘完了。”

    云缓松了一口气:“你下去吧。”

    淡竹毕竟是个男人,做事毛毛脚没有轻重容易扯疼,把辫子拆开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云缓自己做更稳妥。

    连锋走了过来,他看着慢条斯理拆辫子的云缓,云缓的神色很认真,动作也很温柔。

    凛族原本的发型和衣物在连锋看来平平无奇,对他而言,北边这些外族的衣着都不够优雅美观。

    但穿在云缓身上,却有别样的感觉。

    连锋坐在了云缓的身后:“我给你拆。”

    云缓觉得连锋身上很腥,他回身在连锋肩膀上嗅了嗅:“你去哪里了?怎么有股血味儿?”

    连锋垂眸看着云缓皱着鼻子轻嗅的模样:“刚刚厨房杀羊,我去帮他们的忙。”

    连锋身上虽有味道,衣物上倒是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任何血迹。

    云缓分不清人血和羊血气味的区别,连锋这样一,他不再过问这些。

    连锋按了云缓的肩膀,强行让他转过身坐正:“别动,我给你拆辫子。”

    云缓立刻乖巧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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