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大同蚁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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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苏临也不确定他能不能撑得过这几天,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的氛围在潜移默化发生着改变,刚到蚁仙门时的舒适感和新鲜感,不知何时已经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无形的大,围截在他的四周,试图强行引导他前进的方向。

    天尊起身向洞府外走去,她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冲苏临挥了挥:“我先走了,会尽快赶回来。”

    “一路顺风。”苏临目送天尊出门。

    天尊前脚刚走,南志贤后脚便跟了进来,他一进门便问:“我们什么时候走”

    这些天,南志贤早已失去了刚到蚁仙门时的兴奋,变得十分焦虑,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找自己了,估计又是问什么时候离开的事。

    “又发生了什么”苏临问。

    “他们又来请我一起去修炼蚁仙功了,妈的!那功法感觉不对劲!这宗门的人全都不对劲!”南志贤挠着头发道。

    “确实,蚁仙门问题很大。”苏临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道。

    首先是蚁仙功,蚁仙门是少见的对入门弟子没有筛选条件的门派,在他们抵达此地短短几天,洛槐南与南志贤就都受到了蚁仙门弟子的邀请,请他们一同修炼蚁仙功。

    苏临自然是第一时间提醒他们不要随意修炼,但那些弟子对这个目标却锲而不舍,只要一有会,就试图服洛槐南与南志贤修炼。

    如果苏临猜得没错,修炼蚁仙功之后,修炼者很可能变成和蚁仙门弟子一样。

    这种法听起来很奇怪,但蚁仙门的弟子的确与常人不同,他们给苏临最大的印象,就是过于和谐友善了。

    苏临迈步走出洞府,来到了外面的主道上,一群群内门弟子结伴而行,看到苏临会主动和他问好,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平和,安详,只有极少数人有苦恼焦虑的表情。

    单单从这一点看,蚁仙门的门派氛围,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但在这种环境中呆的越久,苏临就越感到不自在。

    截止苏临目前的人生,最让他感到痛苦迷茫的时期,是战场上那一次。

    那天,他与一个营的兄弟们被东瀛贼围困的那几个月里,前方就是东瀛贼的驻扎地,后方的归途被东瀛贼另一支队伍阻断。

    他和一百余名战友躲在刚刚交战过的树林子里,敌军只要发现他们,就能轻而易举将他们全歼。

    但好在大夏的军队开始向前挺进,东瀛贼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正面战场上,没人注意到他们这支残兵,这给了他们苟延残喘的会。

    但虽然短暂地逃过一劫,他们也无法离开这里。

    苏临和大家,就像几条被困在烈日水坑中的鱼,只有等水泊渐渐干涸,或者天降甘霖。

    第一天,伙夫死了,苏临成了临时的伙夫,但里根本没有做饭的粮食。

    几天后,每个人都没了干粮,于是树皮草根和昆虫成了主要的食物来源。

    然而根本不够,两军交战的时间比他们想的更久,好几次他们被地方军队的移动逼迫着转移了藏身点,最先死掉的是那些伤员,很快,连饿死的人也出现了。

    苏临知道继续这样下去,死的人会更多,于是他开始妥善利用已经死去的兄弟,他已经忘了当时内心的想法,但如果让他重来,他还是会这么做。

    大家都知道他干了什么,所有人对此心照不宣,配合着他那拙劣的谎言。

    但从众人的眼神中,苏临知道昔日战友们对自己的看法。

    这大概是活下去的唯一办法,然而他们的恐惧与忌惮同样无比真实,随着“猪肉”的耗尽,更残酷的选择来了,继续等待着最虚弱的人死去,或者人为创造出新的猪肉,这选择与他们的恐惧同样真实。

    没人愿意被饿死,所有人都衡量着自己还能活动的力气,大家开始不约而同挑选适合的人选,最老最伤的战士,或者平日里品行最差的同伴。

    当然,还有最优的选择一个对所有人都有威胁,可以轻易踏破底线的某人。

    苏临不会忘记那时大家看他的眼神,换作是他,他也是同样的想法,那时的恐惧与后悔,还有那极端疯狂的想法和愤怒,直到如今依旧残留在心灵深处,犹如愈合多年的烧伤,光是看,就能嗅到皮肉烧焦的臭味。

    但苏临不憎恨任何人,他知道那就是人性。

    人就是这样的动物。

    然而,在蚁仙门,这种人性消失了,蚁仙门的弟子似乎有着强到恐怖的“大局观”,似乎信奉某种与生俱来的天命。

    就像蚁巢中的工蚁,默默接受自己要履行一生的职责,没有丝毫反抗与抱怨,即使他们所要接受的职责,是一生做牛做马,无私地给蚁后提供营养,也毫无怨言。

    苏临在蚁仙门很深的地方,曾经听到过婴儿的啼哭声,偶然间在路上遇见了一个金丹修士,因为对方长丹胎的位置很独特,所以苏临认得对方。

    但那时他的丹胎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染血的纱布,但他的神情却没有丝毫沮丧。

    苏临与对方擦肩而过时,那安然淡定的神情,让他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前几天,苏临被丛冰清带着去慰问田间劳作的村民。

    因为苏临自己也是下地干活的农民,起初并不觉得种田有什么好看的,但因为是丛冰清的安排,还是跟着去了,到了现场,他才感觉这里的农民耕种,和他往日的劳作有很大不同。

    当时,他一时间没能想通其中的差别,直到回到蚁仙门,他才赫然惊觉哪里不对。

    这里的农民,不会偷懒。

    偷懒并不可耻,甚至他才是生命最渴望的状态。劳动的收获是甜美幸福的,但劳动本身却辛苦繁琐。

    苏临一直觉得人类大多如此,偶有例外。

    但蚁仙门的村民们却颠覆了苏临的想法,他们干活时,脸上看不到坚忍,也看不到一丝厌烦,一个农民在耕完自己的田后,会马上去帮助其他农民干活。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在苏临参观的整个过程中,每个人都是如此,仿佛进入了大同社会。

    无嫉妒、无懒惰,蚁仙门的人,仿佛消去了人性中不好的特点,但苏临却感受到了强烈的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