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南风来了
入夜了。
夜并不寒,天上的繁星多的出乎华十二的预料,使他看不厌的看。
实则也是因为没有娱乐方式所逼。
连盏灯烛都没有的华十二很是好奇穿越文中的主角是怎样度过这样的开荒期,但作者总是不写,也许是他们认为这无关紧要。
但简直就身在文中的华十二却觉得这非常重要。
在华十二居所以东,人们躺倒一片,有五名雷鸣军人值夜,值夜的军人在早晨时会得到更丰盛的早餐。
所以值夜的人从不抱怨。
睡着的这些人时不时就有叹息声发出,也许是想到了他们被困在已吾城的亲人家属。
华十二很能理解他们的感受。
这大概与他断绝了一切之前在上一个世界的社会关系是一样的感受。
但希望战胜了苦痛。
可是他们,大概不会怀抱这样大的希望。
仰头观星,这时代流行谶纬之学,而天文在谶纬学中占据很大的比重,星辰对应人间事。
所以华十二在想天上会不会有属于自己的一颗星新生,撼动银河群星。
夜真的深了。
一夜过去,李溪的伤居然尽好。
只见他此时拜在华十二面前,感恩戴德:“李溪谢先生赐药水之恩!”
华十二再看他时,果然与昨日不同,不止是身高,身上的肌肉也多出了几两,不由心中道:“洗髓药水果然好物,可多预备几瓶以作赏赐用途。”
“不必谢我,日后尽心做事即可。”
他亲昵的拍了拍李溪的肩膀。
时下无此礼,但是先生所作行为,怎能为世俗礼仪束缚。
李溪的回答铿锵有力:“是!”
又是崭新的一天。
但天下从来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今日已吾城中聚众议事,乃因汉朝大军将至,特此商量应战之法。
已吾渠帅居于首位,目光四下里一扫,却不见了一位熟人,登时心中就有怒火冒出,一张嘴,满口酒气:“李敢何在?”
满堂将领面面相觑,皆不知其中内情。
唯有一人欲言又止,欲止又言,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处理。
渠帅一拍桌案,喝问:“李敢何在!”
如此三呼,那人终于站起,跪倒在渠帅面前,道:“渠帅,李军侯已出城三日,这三日中,一直没有消息传回。”
渠帅充满血丝的眼睛细分辨了眼前何人,乃道:“某叫你把守城门,你就是这样把守的?
莫非欺我刀不利?
来人,将这贼厮拖出去斩了!”
那人闻言大慌:
“渠帅饶命,我知李军侯去往何处,愿戴罪立功,领兵去寻,若一日之内寻不回,渠帅再斩我首不迟!”
渠帅是酒醉莽撞,他下兵员却知底细。
话的人是渠帅里中玩伴,自幼相熟,如此才有了黄巾军占已吾,由他负责城门防守的事情。
因此,他们一时迟疑,也给了那人活命的希望。
渠帅一怒而放出斩首之言,出口也知反悔,眼见那人立下军令状,登时就坡下驴:“既如此,今日先饶你一命,明日再做计较。
滚回座位,先商抵御伪朝军队大事。”
那人满头是汗的仓皇回座,心中满是对李敢的愤恨。
“你等军侯在哪?速与我唤来!”
他出城不久,居然就撞上李敢部下,这让他心中又喜又恨。
此地在已吾城北,大棘乡西。
被他问话的黄巾见了他头顶黄巾,如见了亲人一般:“将军,我们已许久不见我军军侯了。
将军,求你放些粮食下来,救我等性命啊。”
一番哭诉,居然都软弱无力。
他这才看出马下黄巾面黄肌瘦,一看就是多日不食的模样。
“好啊,这狗贼莫非是跑了不成?”
他怒火万丈,喝问:“你等军侯去往何处?”
“将军”
“去往何处?再敢不我这就要了你的脑袋!”
“他他往那里去了。”
指方向,是东方。
而东方,正是雷鸣乡所在。
他一踢马腹,掉头而去,身后军队跑得尘土飞天。
“我们该怎么办?”
面黄肌瘦的十几人一寻思,只得咬牙各归家乡,独留下李敢从其他乡中掳走的百姓饿的头晕目眩,垂首待死。
哎,百姓苦啊。
此时阳信里中。
飞毯
华十二仔细看着该物品的注释。
注释中只要展开飞毯,使人居于其上,就可命令该物载人腾空而飞,高度不限。
飞毯的传在华十二所在的上一个世界流传悠久,也同时出现于各种文艺作品之中。
对华十二来,飞毯既陌生又熟悉。
他迫不及待的将飞毯取出。
飞毯本身并无殊奇之处,宛若家中常见的装饰品。
按照注释,华十二将其铺开,盘坐其上,突然的,华十二竟感觉自身与身下毛毯相连,他心念一动,飞毯果就浮空而起。
浮空而起的飞毯仍是平平整整的一块,并没有因承载华十二的体重而出现凹陷下去的迹象。
今日抽奖,开门大吉。
华十二喜不自胜。
再来一发。
结果抽中的物品是好物,但又不是好物。
凤还妙真丹
注释中它可大幅提供真气修炼速度,助食用者更快更好的突破当前境界。
对华十二来,这东西目前还派不上用场。
先暂存计划之中,日后不定能有用处。
华十二搓搓掌,又将一千命运点投了进去。
不久,抽奖结果出来。
狛神
“嗯?一条狗?
抽奖还能抽中活物吗?那岂不是和那些种马有着一样的设定?不会吧,不会吧,计划不会这么邪恶吧?”
这计划设定中,抽奖所抽取的一切都能为华十二所用。
哪怕在原设定中只能由某种条件的人物使用的物品,在它落到华十二中的时候,它的设定就要发生改变。
计划无言,不会作答。
华十二身边正缺一个伴,巴白只懂执行他的命令,贾,李等人视他为神灵,哪敢轻易与他攀谈。
更遑论,他们之间时代的巨大差距了。
华十二来到这个时代不是要融入它,而是要试图使它进一步,是要改变它的。
一条狗,通体雪白,不见一丝杂毛。
只眉毛长得奇怪,像两个‘6’,将便便大腹对向地面。
这条狗甫一见到他,就亲昵的贴着他,嘴巴不停‘汪汪’,尾巴也摇的飞起。
更可爱的是那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盯着华十二,似是会话一般,透着对他的无限亲近。
他毛发柔软,闻着也没什么异味,不过颇有一点重量。
比之同样大的狗狗有重个一两倍,大抵是骨骼密度较高,这或许就是他的神异所在了。
狛神的称呼较为冷门,华十二一时没想起他是来自哪部文艺作品之中的。
狗狗是人的最佳伴侣,对这样的一个生物,不给他起个名字是对他贴心陪伴的辜负。
此时正有南风吹拂,华十二灵一动:“你来时,南风也来,从此,你就叫南风。”
这时的南风虽通人性,但不懂言语,不过看着主人的笑容,他也升起了共同的情感,眼中竟也透出了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