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想得到美人的第三十八天 ……
“行了,眉头皱的跟个老太太似的。”
“我路野还不至于混成个废人,不用你照顾,少操心。”
路野抬捏了捏又些疲倦的眉眼,语气中带着几分无奈。他是想现在就把女孩娶回家,但是还差些火候。
那子不是喜欢叶笙笙吗,还是个不长记性的,到时候自己跟叶笙笙的婚礼可一定会给他留个位置,不来都不行。
叶笙笙的眉头依旧没有松散下来,看到眼前这人满不在乎的样子,她的心里有些生气,骄傲自负,万一真的出事了怎么办!
“路野,你可不可以认真一点,于辰他比你想象的”
“呦,这是怎么啦,野哥,你怎么惹得人家姑娘生气了呢?”
叶笙笙第一次在路野面前话用如此严肃冷然的语气,却被突然插进来的妖娆身影给打断了。
吴春香扭着身子走了过来,娇笑着靠近路野,伸出两只涂着红色指甲油的就要去搂对方的胳膊,却被路野生冷的眼神击退在半空中。
这样的情况显然不是第一次了,吴春香也不觉得尴尬,随做了一个虚空嗔打对方的动作,然后看向路野对面的女孩子。
只一眼,她浓妆艳抹的脸上就忍不住露出嫉妒之意,这姑娘,即便是她心里有一万分的不想承认,也不得不赞叹对方长得一副惊人容貌,万里挑一的美人。
“生气了?”
与想象中的不同,吴春香故意打断女孩话的行为并没有转移路野的注意力,反倒让对方话的口气柔和了不少,当然,这柔情的话也不是对她的。
叶笙笙不语,但是紧闭的唇瓣,以及微微沉下的眉眼,却是告诉了路野答案。在听到路野的问话,也不回答,只是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
一旁正目不转睛看着的吴春香塌着的肩膀却是一下子直了起来,看向女孩的眼神都变了。
我去,这是哪里来的狐媚子,这段位可比花街上最受欢迎的发廊妹胡新月高明多了!这一双含情似水的眸子,别是男人了,就连她这个在花街混了好几年的女人看了都酥了半边身子。
“这么不信我?”
路野第一次见到女孩这幅严肃的模样,明明对着自己脸臭的很,却让他一点气都生不起来,反而内心愉悦的很,压着嘴角才没有让笑容露出来。
“我知道了,会心的。”
最终还是一向不怎么抬眼看人的男人低下了头颅,率先跟女孩服了软。
吴春香已经惊的眼珠都不转了,看叶笙笙的眼神就跟个怪物似的。
路野这人他是流氓都是轻的,阴险凶狠,桀骜不驯,不管是明面上还是暗地里,都没有人玩的过他。脾气更算不上好,阴晴不定,上一秒还在跟你嘻嘻哈哈,下一秒就可能踩碎你的腕骨。
这样自私自利的人,你要是他会对一个普通女孩弯腰,花街几百号人,绝对没有一个会相信的。
可偏偏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真实的发生在了眼前
叶笙笙的神色在听到路野这句话的时候才稍稍暖了几分,如果此事不是因为她而起的话,路野怎么样都和她没有关系,她只是不想别人因为自己受到伤害。
“你继续工作吧,我走了。”
叶笙笙轻声道,其实她心里更希望对方可以去外地躲一段时间,在南市,终究是不安全的。也没有办法寻找警察叔叔的帮助,毕竟那天是路野先动的。但看路野的意思,即便她再些什么,对方也不会听取她的建议。
路野颔首,眼神依旧落在她身上,叶笙笙抬脚离开的一刻,他不急不慢的迈开长腿,走在了女孩的身边。
叶笙笙注意到了身边的身影,疑惑的抬头看他。
“送你。”
“我知道路的,你回去吧。”
叶笙笙没忘记刚刚进去找他的时候,一行人坐在一起,像是在开会一般,自己叫他出来已经耽误他的工作了,要是再送自己回去的话,一来一回的,时间太长,他老板可能会生气的。
“这么的脚,穿多大鞋?”
“36。”
“有脚臭吗?”
“没有!”
男人平常般的问话让叶笙笙下意识的回答,在听到脚臭问题时,羞恼的瞪了对方一眼,怎么会有人问女孩子这种问题!一点都不绅士!地痞流氓!
恼怒中的女孩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次被路野轻而易举的转移注意力了。
而金沙夜总会的门口还站着一个妖娆的女人,呆滞的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怀疑人生,她吴春香,花街鼎鼎有名的一枝花,刚刚是被这两人无视了对吗?!
愤恨的咬牙,狠狠的跺了跺脚,忘记了脚上穿的是细高跟,尖细的鞋跟猛地踩到地砖上,一个没站稳,差点没给她摔个原地吃粑粑,好在踉跄了一下稳住了,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出丑。
该死!她不会就这么放弃的!
不就是长得漂亮点,皮肤白点,年轻一点吗,可是那女孩的胸可没有她吴春香的大,屁股也没有她的丰腴!野哥都多大年纪了,肯定不会真的跟那丫头在一起的,自己才是最合适他的女人!
路野站在笙笙汤面馆不远处,看着女孩走了进去,才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叼了一只在嘴边,垂着眼皮,一只擦开打火将其点燃,烟雾缭绕中,男人的眼神深沉难测。
随意的吐出一口烟圈,路野迈开脚步朝另外一个方向走过去,那是去医院必经的一条路。
“弄残了吗?”
青年略微嘶哑的声音在苍白的病房显得有些阴冷,一身蓝白条纹衣服站在窗台,面上无悲无喜。
“辰,不是跟你过了吗,那子是金沙夜总会的,叫路野,是个刺头,崔雄还十分看重他,轻易动不得,不过你放心,我今天晚上就去他们夜总会跟他,让他过来亲自给你赔礼道歉,你看这样行不?”
于思谦没想到昨天打于辰的人竟然是路野,他是在南市上土生土长的,对路野这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而正是因为知道,于思谦现在正对着于辰好声好气的劝着。
金沙夜总会在南市地位不一般,不管是官场上,还是商场上,都有不少的人脉。虽然在明面上老板是崔雄,但是路野在其中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可以路野上的关系比那崔雄要硬的多!
于辰可能是觉得没什么,不过是一个的迪厅酒吧,反正他家生意主要也不在这边,得最了人对他也没多少影响,但是于思谦就不一样了。
他家的生意大部分可都在南市,要是真一不心得罪了金沙,姨夫那边总归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最后倒霉的只有他于思谦一家。
“我爸他有个朋友也在南市,叫曾顺。”
窗边站立的青年转身看向于思谦,眉眼神情中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姿态。
于思谦微微睁大眼睛,对于于辰这样傲慢又瞧不起人的模样,他早就习惯了,他惊讶的人对方口中的这个名字。南市的名字就叫曾顺!
这人是去年刚调过来的,一来就大刀阔斧的在南市进行商业改革,于思谦家不少生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他之前没少为这事送礼走关系的,却总是在曾顺那里吃到闭门羹。这次之所以如此讨好姨夫一家,也是希望对方能够拉他一把。
让他没想到的是,姨夫竟然跟南市最大的硬骨头有这么一层关系,如果真的走通了曾顺这条路,那金沙夜总会算什么!
“辰你放心,我现在就去派人弄断路野的腿,然后把人拖过来给你跪着道歉!”
都了,惹谁不好,非要惹这个坏种。于思谦在心里为即将遭遇不幸的路野默哀几秒钟,他跟路野在金沙见过几次,那人看着就不凡,假以时日,肯定能混出个人样来,可惜,没这个会了。要怪就怪他自己命不好,没摊上个有钱的亲爹。
“这么要想我的腿?”
“咔嚓——”
陌生的男声在病房中响起,紧接着是房门上锁的声音。
“路野?”
于思谦看到来人,惊讶的问道,这人怎么突然出现在了医院里!他怎么知道于辰住在这里的!
“想要哪只?”
路野眼皮半垂着,从进来到现在都没有正眼瞧过屋子里面的人,迈着长腿直接坐到了单人病房墙边的沙发上,瞧着二郎腿,嚣张到不可一世。
于思谦好歹也是金沙夜总会的常客,对这人多少有些了解,见此也不怎么惊讶。
而病房的另一个人可就不是如此冷静了,见到当初殴打自己的仇人,分外眼红,高高在上的神色全然不见,眼角猩红,面目狰狞难看,死死的盯着对方。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于辰眯起眼睛,黑眸阴戾,尽管再生气,他也看的出对方来者不善,没人想这人方会找到这里,身边没有保镖,而他和于思谦也都不是这人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