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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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链开始逐渐绷直,绝缘绳伸长变形,铁箱的质量不轻,以极缓的速度上升。

    路西弗和亚撒随着铁箱一左一右,蓝色光芒被锁链狠狠勒紧,角边的屏障紧靠着铁箱,他们真怕下一瞬间光芒就会碎裂。

    太安静了,路西弗想找点话,他突然想起了亚瑟王座上的那场决斗。十三钟响把他们急急召回,没人看到决斗有没有结束,结果如何。虽然他用金瞳看出来亚撒已经用尽招式,必败无疑,但唐满的突然反应让路西弗心存疑惑。他问,“你和夏佐决斗有结果吗?你赢了?”

    “有结果,我输了。”亚撒语气平淡。平淡到似乎路西弗是在问他吃了吗?他回答,没吃。

    “你输了?!”路西弗的惊奇不是因为亚撒输了,他相信自己的金瞳,他吃惊是因为亚撒的语气这么平淡,好像输了就输了,毫不在乎一样。

    亚撒是个争强好胜的人,不论是考试,实验,体育项目,甚至入学生会,也要当上会长。他是只骄傲的狮子,他只在乎第一,眼里只有胜利,再这次关系到他最宠爱的唐意,路西弗曾在决斗中清楚看到亚撒想要杀了夏佐,这会儿怎么可能用如此淡然的语气出他输了?

    “你怎么会输?”路西弗明知故问。

    亚撒淡淡地撇了他一眼,路西弗僵硬地笑了笑,他,“我原以为对付他不用使出全力,冢中没带太多装备,他的能力很强,剑术也很高超,我带的装备不足以对他构成威胁,再打下去我毫无胜算。”

    路西弗听明白了,这亚撒狗眼看人低,以为夏佐是不入流的喽啰,所以剑冢里没带够装备。决斗还没结束,但他觉得自己赢不了,原因归结余装备太少。这么装备带够了就能赢夏佐?

    “绝对加持虽然很强但并不是没有弱点,在我看来他的剑术才是关键,即使突破了绝对加持的远距离防御,也很难突破近距离的防御。当然,要是你和我的能力合在一起,用你的金瞳观察,即使装备不够,我也能赢他。”

    路西弗撇撇嘴,啧啧啧,还不是自己太弱,没想到,你也有输的一天,你不是牛掰吗?你不是天下无敌吗?你不是“不染半滴血,斩断无数魂”吗?有本事你别输啊!

    像是猜到他在想什么,亚撒,“如果换作是你,撑不过二十回合。”语气淡淡,并没有生气,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那可未必,不定我就撑了二十一回合呢!”

    “有自信是好事,做白日梦就不太切合实际。”顿了顿又,“你可还记得去年白日之战在我下撑过几回合?”

    路西弗面露尴尬,怎么能忘记,当时亚撒挥出心渡,一刀就赢了他。那是路西弗一生中最大的耻辱。

    远在千里之外的村落,卡纳克。

    有棕色树枝搭建的木屋,木屋上挂着绒毛的白色熊皮,门口摆着即将晒干的锯鮋和鳟。木屋没有窗,灰白的烟从挂着熊皮的屋顶飘出,有股浓郁的香味儿。

    那是一只烤熟了的雷鸟的味道,霍克流着口水翻动火架上的食物。他已经吃了很多天的鱼,今天终于可以换换口味。

    “我要走了。”有人。

    “哦!那有空下次再来啊!”霍克没太在意,怪人终究会走的,他也知道怪人不会再来,但妈妈曾交过他待人要有礼貌,何况这个人不仅给了他一身布衣还帮他抓了一只雷鸟。

    雪地里有很多踩雪的雷鸟,这种鸟适应冻原生境,比北极狐还要耐寒。霍克没吃过这种鸟,他抓不住,雷鸟虽然不能远飞,但善于奔走,能在雪地上疾驰。

    怪人很厉害,他用烤架把石锅支起来,在下面洒了一把黄色的雪粒样的碎渣。然后他和霍克躲在木屋里,没过多久,有一只雷鸟晃晃悠悠去啄黄色雪粒。就在这时,怪人勾了勾指,烤架突然倾斜,石锅猛的砸下,雷鸟就被困在石锅里挣扎。

    怪人是半月前来的,那天风雪交加,怪人从风中而来。当时霍克正在睡觉,木屋被风吹的吱呀作响。有人敲门,霍克壮着胆去开门,怪人站在门口,身影包裹在黑暗里。

    怪人他从图勒来,霍克隐约知道,母亲好像与他过卡纳克千里之外有个最接近的叫图勒的地方。问他来干什么,他他是来晒太阳,感受极昼的。卡纳克有五户人家,最后怪人选择住在霍克家,他的理由是其它四户人家人太多,而霍克家就他一个。

    有次吃过晚饭怪人问霍克他们为什么都叫他怪人,霍克,“当然很怪啊!第一,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村子外的其他人,正常人谁跑这里来晒太阳。第二,家里人多更能照顾你不是吗,我家就我一个人,家里的鱼还是村子里的人给我的。第三,你你来晒太阳,为什么总把帽子带在头上,这样还能晒到太阳?”

    怪人听完沉默了很久,最后把连着兜帽的衣服脱下里套在霍克身上,“送给你了。”霍克很高兴,一直穿的都是兽衣,这是他第一次穿这种布做的衣服。后来隔壁的阿卢爷爷摸着霍克的衣服面露震惊,阿卢爷爷年轻时出去闯荡见过大世面,他,“这是真丝的啊!霍克你走运啦!”

    霍克问真丝是什么?

    阿卢爷爷,“就是非常软,非常滑,非常透气但又很厚实的东西,总之非常好。”

    霍克摸着身上的衣服,确实非常软非常滑,也确实非常透气但比兽皮还要暖和。而且衣服背上还有一个圆形的七芒星,七芒星中是一个个依次更的七芒星,一个很酷的图案。霍克喜欢这衣服极了,为了感谢,那天晚上他把珍藏了许久的北极熊熊掌挖出来烤给怪人吃。

    怪人的作息时间很规律,看着上的表,每天必须在固定时间睡够八个时。霍克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一天二十四时之。

    不睡觉的时候怪人就去大海边发呆,大海上要么什么都没有,要么是漂浮过路的冰块,怪人能冲着无聊的海面一看就是好长时间,霍克没有时间概念,但他觉得真是看了好久好久,起码过了好几个怪人口中的二十四时。

    怪人跟他住了接近一个月,这是怪人告诉他的,怪人经常隔一段时间告诉他一次又过了一天,他仔细记过,过二十八次。

    怪人起身撩开了木屋的兽皮门,霍克突然想起什么,起身追了出去。伸进兜抓出一把黄色碎屑递向怪人,“你能告诉我你兜里的黄色碎屑是什么吗?”那是怪人用来抓雷鸟的东西。

    “面包屑。”怪人转身离开,“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霍克呆呆地看着怪人的背影,怪人又穿了一件和他身上一模一样的衣服,背后一个圆圈包裹的七芒星图案,七芒星里是更的七芒星。他低下头喃喃,“最美味的食物”

    忽然一阵风,金黄的面包屑随风而飞,上空空如也。

    霍克颓然坐在雪地上,眼中毫无光芒。大风来的太突然,他不敢相信,就在前一秒,他弄丢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