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淘沙—浅评三国演义99
第七篇-三国演义话佞臣
祸国殃民是恶人
吴国阉竖是岑昏
祸国殃民人皆恨-岑昏
、荐杜预老将献新谋一节。孙皓,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为乌程侯即皇帝位。皓凶暴日甚,酷溺酒色,宠幸中常侍岑昏。
丞相濮阳兴、左将军张布谏之,皓怒,斩两人,灭其三族,由是廷臣缄口,不敢再谏。时皓居武昌,扬州百姓溯流供给,甚苦之。又奢侈无度,公私匮乏。
2、吴主皓恣意妄为,穷兵屯戍,上下无不嗟怨。丞相万彧、将军留平、大司农楼玄三人见皓无道,直言苦谏,皆被所杀。前后十余年,杀忠臣四十余人。群臣恐怖,莫敢奈何。
3、此时,吴国丁奉、陆抗皆死。吴主皓每宴群臣,皆令沉醉。又置黄门郎十人为纠弹官。宴罢之后,各奏过失,有犯者或剥其面,或凿其眼。由是国人大惧。
4、早有晋水陆并进的消息报入东吴。吴主皓大惊,急召丞相张悌、司徒何植、司空滕循,计议退兵之策。
皓退入后宫,面有忧色。幸臣岑昏问其故。
皓曰:“晋兵大至,诸路已有兵迎之。争奈王濬率兵数万,战船齐备,顺流而下,其锋甚锐。朕因此忧也。”
()(e) 昏曰:“臣有一计,令王濬之舟,皆为齑粉矣。”皓大喜,遂问其计。
岑昏奏曰:“江南多铁,可打连环索百余条,长数百丈,每环重二三十斤,于沿江紧要去处横截之。再造铁锥数万,长丈余,置于水中。若晋船乘风而来,逢锥必破,岂能渡江也。”皓大喜,传令拨匠工于江边连夜造成铁索、铁锥,设立停当。
4、时龙骧将军王濬率水兵顺流而下。前哨报:“吴人造铁索,沿江横截。又以铁锥置于水中为准备。”
濬大笑,遂造大筏数十方,上缚草为人,披甲执仗,立于周围,顺水放下。吴兵见之,以为活人,望风而走。暗锥着筏,尽提而去。又于筏上作大炬,长十余丈,大十余围,以麻油灌之,但遇铁索,燃炬烧之。须臾皆断。两路从大江而来,所到之处,无不克胜。
5、王濬等奉了晋王之命,水陆并进,风雷鼓动,吴人望旗而降。
吴主皓闻之,大惊失色。诸臣告曰:“北兵日尽,江南军民不战而降,将如之何?”
皓曰:“何故不战?”
众对曰:“今日之祸,皆岑昏之罪,请陛下诛之。臣等出城决一死战。”
皓曰:“量一中贵,何能误国?”
()(e) 众大叫曰:“陛下岂不见蜀之黄皓乎!”遂不待吴主之命,一齐拥入宫中,碎割岑昏,生啖其肉。
6、孙皓闻晋兵已入城,欲自刎。臣下奏曰:“陛下何不效安乐公刘禅乎?”皓从之,亦舆梓自缚,率诸文武,诣王濬军前归降。
濬释其缚,焚其梓,以王礼待之。唐人有诗叹曰:
西晋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沈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罗贯中写出了,吴主孙皓,残暴淫逸,宠幸中常侍岑昏。然对岑昏谗佞之事,所写甚少。仅有出了歪主意,铁锥横江。虽有劳民伤财,不切实际之嫌,然也是为国出力。读至此,罗贯中有为人主卸罪之嫌,孙皓自身,残暴无端,诛杀忠良四十余人。实是罄竹难书,罪不容诛。人主天子骄子,须有人蛊惑,才能不明事非。此封建文人之共性。至使有红颜祸水,烽火戏诸侯,此女人之祸也;赵高、蹇硕、张让、黄皓、岑昏等祸国殃民,此阉竖之祸也。要历史的、站在当时观念,才能读出名著真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