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新的旅程
日上枝头,午时三刻,他番然醒转。
或是这几日神经太过紧绷,导致他枕这腥臭的猪皮也能睡着。
猪皮已经存放了几日,渐渐有股恶臭味,他便燃起一把火,把猪皮焚烧了,然后走到洞外,又掠杀了一头g黑熊,刨皮取了点熊肉,便把其他的熊身丢在野外,引来野狼撕咬。
或许是有动物的血腥味遮掩,他的敛息术起到了真正化身为野兽的状态,潜伏在山洞中。
山中无日月,眨眼间,已经是两年过去。
这段时间里,他已经突破了练气九重,距离筑基期,仅有一步之遥。
突破筑基期,便会引来天劫,接受天劫雷电洗礼,才能真真正正的成为筑基期的修炼者。
但迟迟没迎来天劫,他便准备出关,离开这里,带上林武与林冬至的信念,仗剑走天涯。
也顺便帮林兮瑶寻找古镜的线索,解开两千多年前把她困在虚无空间的罪祸祸。
两年的时间,足以洗刷掉许多的东西,甚至能让许多事都出现转折。
他不知道那三人有没有离开了这片地域,也不知道他们耐心如何,是否安插了眼线,守在这片山野之中。
所以,他依旧心翼翼,以一身虎皮制造了一件虎袍大衣,披在身上,掩盖气息。
他翻山越岭,又回了一趟摘星观。
时境过迁,摘星观又破败了许多,蛛遍布,尘灰满地。
曾经爆炸过后留下的遗迹,在时间的冲洗之下,淡没了许多。
在失去护山阵法的前提之下,以蜗型建造供山门弟子修炼的廖房,早已失去灵性,无需房牌,便也能轻轻一推,进入房内。
他在乾坤两边廖房内翻找了一遍,竟然还能搜出了五块灵石,让他激动非常。
收起灵石,上又多出了一袋子的银两,约有五十两左右。
披上虎袍大衣,去了一趟后山,后山坟场上,数十个坟头,置立在风中,经历风吹日晒,没有墓志铭,只有满目的愁怅。
曾经满腔斗志,热血傲然的天之骄子,永远的埋没在这片的后山,永远的被时间长河淹没,还没开始发光,便黯然退场,无人知晓。
后山坟场已经好久没人来过了,地上脚印早已被岁月抹平,毫无痕迹。
后山悬崖边,多出了一块约有两丈距离之宽的巨坑,从深不见底的巨坑看到,当年那场地洞中的爆炸,威力是如何的巨大,甚至直接让上面的地皮,深深陷落。
坟场离悬崖边甚远,虽未波及到,但也有影响。
甚至用不了多久,这里可能会全部塌翻。
林惊蛰叹了一口气,便披着虎皮大袍,离开了,这里一切,自己无能为力,也不想去挽转,便让它顺其自然吧。
从后山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一快玉佩,玉佩正面上刻着一个伍字,这快玉佩他有些印象,心中呢喃着:“不会是五师姐的腰配吧。”
翻开玉佩背面,果然刻着一个坤字。
乾指阳,坤指阴,便是男女之分。
“果然是伍师姐的腰配,应该是她丢弃了,不过这腰配看着值钱,应该能换些钱两。”
()(e) 他把腰配与灵石放在一起,便迈开双腿,离开了孤峰。
他悄悄地回了一趟白露村,并未露出行踪。
白露村一片祥和,欣欣向荣。
他曾经答应过林武,回去一趟白露村,与村长等人做最后的告别,但现在却不是时,因为他担心那三个惦记着他身上宝贝的人,会安排眼线安插在白露村里面。
离开了白露村,他去了一趟耶楼镇,从衙门中拿回了林武的骨灰。
两年前,他本想在衙门暂时存放林武骨灰,谁知道一场变故,导致两年后才赶了回来。
他早已换掉虎皮大衣,穿上一袭道袍,但并未剃掉胡须,而是借助长长胡须,遮掩样貌。
他入住了悦来客栈,然后买来一大堆符纸与朱砂,然后准备制造新型符箓与备集召雷符和聚灵符。
五行遁符他虽然都熟记于心,但还是第一次绘符,只得选着土遁符作为实验。
废去百张符纸,终于画成了一张土遁符,他感觉非常不满意,因为收集得来的妖血只剩下一半。
这些妖血是两年前他在西城偏道收集紫玉身上留下的妖血。
妖血相比于人血,灵气更加亲自大自然。
放下绘画遁符的念头,他用完最后一半的妖血,终于画成了三张召雷符与五张聚灵符。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只能放出了自己的鲜血,画成了两张土遁符与一张召雷符和三张聚灵符。
他不敢尝试用自己的鲜血,重新绘画新符箓了。
身上的银两已经用的差不多,他准备启程赶往白鱼镇,打探王家的消息。
他买了一个酒葫芦,装了些酒,但他并不会喝酒,酒葫芦也是掩盖身份的装饰品。
李重与刘捕头得知他要离开耶楼镇,一大早便赶了过来,硬是要来送他一程。
“真人,就让我们送你一下吧。”
李重与刘捕头两人都见过了他的断,知道他是个真正的世外仙人,有着呼风唤雨的本事。
林惊蛰皱了皱眉头,因为他并未告知他俩自己要离去的消息,但他们为何会知道。
这个问题经不起推敲,因为他一下子便能猜到是客栈里的鲁二告知了。
因为他不熟悉白鱼镇的路线,一次偶然间,从鲁二与陆掌柜交谈中,他们要去一趟白鱼镇,自己便也想借此会,与他们套了近乎,一同做伴前往白鱼镇。
但鲁二不知道在哪里得到他与官府的关系很是熟络,便把自己离去的消息告知了李里正与刘捕头他们。
李里正并不知道他与自己儿子是师兄弟关系,并且眼睁睁的瞧着他儿子去送死,也没施加援。
“两位大人,不必了。”林惊蛰摆了摆,他不想热闹,也不想自己身份过早的暴露在那些窥探他身上秘密的敌人眼帘中。
“送到城门口,这总可以吧。”
“行吧。”林惊蛰顿了顿,这才道。
刘捕头落寞的神情,终于有些松动,失去了一条臂的他,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神采。
一队六人,三匹良驹,一辆马车,嘚嘚嘚的开在主城街道上,过不了多久,并出了城门。
()(e) 城门口的守兵换了一人,已经不是之前那个老兵了。
林惊蛰与李重,刘捕头两人告别过后,便牵着他们赠送的良驹,赶在队伍身后。
陆掌柜有些羡慕他与李重等人关系,在他们告别之后,便从马车里面砖了出来,来到他的身边,道:“木道长,你与他们是什么关系呀?这简直是羡煞旁人了。。”
陆掌柜并未认出他便是当日走在自己身后,一起进城那个乞丐。
“普通朋友关系。”林惊蛰随口应答着,并未过多透漏信息。
“老夫在耶楼镇做生意也有数十载了,但从来都没见过李里正会如此恭敬的对待一个人,你如果是普通朋友,让旁人如何信服。”
“我帮他瞧过风水,迁过坟。”林惊蛰又随便捏了一个理由。
“老夫还是不相信。”
“不信我也没办法了。”林惊蛰搓了搓鼻子道。
“这。”陆掌柜见他压根一点都不懂人情世故,愣了一会,碰了一鼻子灰,只能扭动着肥胖的身子,回到了旁边的马车上。
“赶路。”
他回到马车上,便吩咐鲁二开始赶路,并且还要加快了速度。
与陆掌柜坐在马车里的还有两个女子,那两个女子分别是他的正房与二房。
坐在前面良驹上是两条大汉,他们是陆掌柜雇佣的保镖。
耶楼镇去白鱼镇共有两百里路,一路上,并不太平。
林惊蛰知道他是故意加快赶路速度,只是无奈的笑了笑,不紧不慢的跟在身后。
两日过后,马车已经赶出了五十多里路。
前不着店,后不见人家,连个歇脚的地方也找不到。
吃喝拉撒都是在路上解决,可怜了那两个妇道人家。
“过了前面那个山头,便有一个村庄,大家如果没有异议,便借宿一晚吧。”
在前面带路的一条汉子扯开嗓子喊了一声,对于这一条两百多里的路,他比谁都要熟悉。
“行。”马车里传来陆掌柜与他两个女人的声音。
林惊蛰自然也没有异议,毕竟他只是借道顺路而已,并未付过钱给那两条大汉。
夜幕时分,他们已经赶到那座村庄,付过房钱,他们住进了简陋的民房里。
林惊蛰银两已经用完,没钱付房费,便守着自己他那匹良驹,野宿外面。
或许因为之前那事,陆掌柜并未请他一起住进民房,他也懒得计较,耳根清净,这才是他想要的。
子时时分,四周渐渐安静下来,大家都进入了梦乡。
林惊蛰伸了一个懒腰,望着满斗星穹,闭上双眼,也渐渐进入梦乡。
半夜三更,马匹受了惊,发出咧咧的惊叫。
许多人在梦中惊醒,特别是那两条大汉。
他们常年在外奔波,警觉性自然比其他人强了许多。
他们先后起床,抄起兵刃,拿着油灯,一人前去查看马驹受惊的原因,一人则守在佣主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