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独特见解 大伯聊发少年狂
第二,他的人生很短暂,24岁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秦,三年灭秦,然后又经过四年楚汉相争,人生时间轴非常的明确。在他青年时代,去咸阳游历,看到秦始皇的浩大声势,他就发出了“彼可取而代之”的豪言壮志。作为楚国名将项燕的孙子,他从受到的教育就是光复楚国,恢复天下。
第三,最重要的就是他身上所具备的贵族精神,何为贵族精神?贵族精神,应该有三根重要的支柱,一是文化的教养,抵御物欲主义的诱惑,不以享乐为人生目的,有高贵的道德情操与文化精神;二是社会的担当,珍惜荣誉;三是自由的灵魂,有独立的意志。
在霸王短暂的一生中,很多人都有两个疑问:
第一就是霸王灭秦之后,声望,兵力,权势,天下无二,为何他不效仿秦始皇直接当皇帝,而偏偏搞了一个松散联邦,自己回到老家做了一个名义上的霸主,只要你不闹事,尊我为霸王,大家就关起门来各过各的日子。
到这里,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情况和周朝,以及春秋时期多么相像呢?那个年代是礼乐封建,天下大同,不见刀兵的和谐社会,我想很多人也会提到霸王的残忍,巨鹿一战坑杀20万降卒,这是事实,可是经过多年的战争,千里白骨,流离失所,这一定也是霸王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的理想就是恢复到周朝的那种大同社会,他已经厌恶了战争,从后面数次和刘邦的战争中可以看到,只要刘邦服软,霸王就不赶尽杀绝,立即鸣锣收兵。
可是刘邦为什么又要数次起兵造反呢,这就与刘邦那帮下人的怂恿有关,刘邦下的人,要么是偷鸡摸狗之辈,要么就是是生活的ler,要不就是声名狼藉之流,要不就是一些底层的公务员,他们把脑袋别在腰里跟着季哥闹革命,最后不但没有进入到权力中心,而且还被封在了蜀地,离家乡彭城几千里路之遥啊,吃不惯,住不掼,这一点,从后来刘邦做了皇帝之后,特意在长安为他老爹修了一模一样的中阳里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大家同样的一起出来混,凭什么你项羽就可以回到彭城老家幸福的生活,我们为什么就非得要背井离乡呢?
()(e) 第二,就是为什么霸王在垓下一战,明明乌江亭长都来接他了,他有会逃出升天,却不走呢?
我个人认为乌江亭长的故事不一定是假的,但是他霸王不走,却有如下几个原因:首先,就是他身上的贵族精神束缚了他,让他有着做人的基本底线,他和刘邦不同,如果刘邦是一个善于谋取胜利果实的聪明人,往俗了,就是流氓无赖,阴谋诡计,没有底线,而霸王呢,他就是那个不屑于玩弄段,只相信自己的能力,愿意从正面去突破的男人。作为一个贵族,逃跑这个字眼是不在他们的字典里的。
其次,就是虞姬之死,刘邦,大家都知道,好色是他最主要的特征,而霸王好像一生只爱虞姬一人,即便是打仗,也要带在身边的,由此可见,他对虞姬的爱有多深。正因为爱之深,情之切,所以虞姬死后,他已经生无可恋了,心爱的女人都不在了,江山与我有何用哉?
第三,他的下将士基本上在垓下一战消亡殆尽了,从长大的发龙且早就潍水之战中被韩信搞掉了,他感觉对不起这些同生共死的兄弟们,感觉对不去为了自己全身心的出谋划策,而最后却郁闷死去的亚父范增。
第四,他已经厌倦了这长时间的战争,之前那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楚汉相争结束后,全天下的人都看到了,泼皮无赖刘邦竟然夺得了最后的天下,那试想谁还会坚持贵族精神啊?为了胜利,可以抛妻弃子,可以不顾老父亲的生命,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没有底线啊,又试想,以后的人哪个不想效仿呢?
所以我要,霸王死后再无贵族精神
这总经理听了我的见解,甚是感兴趣,我们俩是把茶言欢啊,既然愿意聊了,那就看你怎么把握了,只要角度和力度把握好了,很多事情谈起来也就有了会,也就奔着成功而去了,那位总经理中午到了下班的时候还意犹未尽,开车载我去吃了饭,然后回到工厂后交代销售经理全力配合我的工作
()(e) 今天酒桌上能喝酒的有六个人,这二毛自然算是能喝了,上次在民乐那次,我知道他没有喝尽兴,今天在自己家里,饭菜可口,自然是放开了喝,二伯和二伯家哥哥,大毛可能是不大能喝,也可能是不想喝,反正每个人只喝了二三两。
很快第二瓶酒就见底了,二毛起身去拿了第三瓶回来,其他几个人赶忙表示不喝了,二毛依然打开了,问了一下大伯还喝不,他点点头,意思继续。
又是几杯下肚,第三瓶也眼见着要完了,我想着这差不多了,便想让梓彤去帮我盛碗米饭来吃,再不吃,除了那几个干锅之外,可就全都凉了,自从上了桌,我便有些拘谨,诚惶诚恐的想着要不失礼节,保持仪态大方,所以呢,就光顾着喝酒,根本就没有吃多少菜。
谁知大伯仍然没有喝好,他正兴趣盎然呢,只见他大着舌头冲着二毛一招,,二毛,再去拿一瓶,把去年你姑父给我送的那瓶好酒拿来,我还要和唐再喝点。
我一听,您这话都不利索了,还喝啊?算了吧,于是,连忙伸拉住了已经站起来的二毛,,算了,二哥,我不能喝了,今天到此为止吧?
二毛也是这个意思,便准备坐下来,可是大伯却瞪起了眼睛,不行,不行。
这个时候,二伯,梓彤妈妈,大妈,二妈,纷纷都劝了起来,不能再喝了,唐这第一次登门,喝那么多干吗?他也喝不了多少的,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