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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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可就没法教你了,我不会剑法。”

    朱高煦又问道:“真的不考虑考虑练戟吗?”

    李逍刚想话,突然远方传来了一道声音。

    “我会剑法,我来教姐夫。”

    走来的,是朱高燧,笑嘻嘻的。

    朱棣的三个儿子,除了老大,另外两个都是从习武。

    “那行,就麻烦高燧教我好了。”李逍笑道。

    朱高煦皱了皱眉,心中臭骂,老三啊,你是来跟我抢好运的吧?

    谁不知道在李逍身边,能得到好运?

    看来最近父王常常夸赞自己,赏赐自己,这子是眼馋了

    不过,朱高煦也不好多什么。

    毕竟是自己老弟。

    朱高燧很是得意,从兵器架上拿了两把剑,示意李逍也拿剑,他要开始教了。

    “为何拿两把剑?”李逍好奇道。

    朱高燧道:“我这套剑法名为君子剑,是持双剑。”

    “君子剑?”

    “对。”朱高燧点头:“君子剑法出自刘备,属实厉害。”

    “”

    原来是玄德兄传下来的剑法,不过李逍不喜欢拿双剑。

    “双剑我不通武艺,还是先从一把剑开始练吧。”

    “也行。”

    就如此。

    演武场三个人,两个舞剑,一个使戟。

    哼哼哈哈之声,不绝于耳。

    没一会,朱棣出府路过,看到这一幕,甚是欣慰。

    以前朱棣也常常晨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不过现在事务繁忙,也就渐渐疏忽了。

    “这李逍和家人相处很是融洽啊。”

    朱棣心道:“高煦和高燧将来都能成为战场上的好李逍虽然练的晚,但天赋好,岂不是本王又多了一個得力干将?不对,夫人已经严令禁止了让李逍上战场,还是作罢”

    朱棣暗道可惜,扬长而去。

    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遐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e)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更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翠,你又讨打了”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发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

    朱高燧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二哥发话,他也不敢不听。

    不然二哥不带自己玩了怎么办?

    就如此。

    等四人来到了矿场,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乌压压一片,差不多围了一百来号人。

    都是大东庄子里的青年。

    昨夜,李逍交代的那个里长一家一家的跑,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到了。

    大家得知有这样的好事,一大早就跑过来了。

    更有甚者,天没亮就到这里等着。

    不过他们等了许久,都不见人,人群有些骚动。

    “我老陈,你该不是忽悠我们的吧,主顾呢?”

    “对啊,主顾呢?这都快中午了,都没看见人来。”

    “老陈,你这就不地道了,咱们一个村的人,可不兴骗人啊。”

    这些等不到人的村民们,纷纷对着指责那个姓陈的里长。

    陈里长也是急的满头大汗。

    要是被放鸽子了,那他真是有理不清。

    他急的不出话来,左顾右盼。

    突然之间,

    看到远方从马匹下来的几个人,正在朝着这边方向走。

    他仿佛看到了救星,总算松了口气。

    “来了,主顾来了。”

    话音落下,

    村民们朝着老陈指的方向看去。

    随后,人群如潮水一般朝着李逍等人涌去。

    “站住,都给我站住,保持距离!”

    不用李逍多,朱高煦大嗓门咆哮一声,人群立刻止住。

    别看朱高煦才十六岁,长得人高马大,身材魁梧。

    ()(e)  已经有些许美髯胡,面色严厉,这些老百姓不敢靠近。

    唱黑脸的是朱高煦,李逍负责唱白脸。

    他笑着走了出来,朗声道:

    “各位乡亲们,让大家久等了,陈里长的话,都是属实。”

    “感谢大家的捧场,欢迎各位加入盐场工作。”

    “这边每天工钱0钱,包一顿午饭。”

    “第一批招工,只要五十人,年轻力壮者优先。”

    “短期工不要,要长期工,我们会一一过目挑选。”

    “现在,还劳请大家,按照先来后到的秩序排好队。”

    “咱们一个一个来。”

    话音落下。

    老百姓们个个都露出了喜色。

    是真的!

    一天其实0钱,长期干,还包一顿饭,这也太好了。

    老百姓土里刨食,交了赋税,一年到头也没有多少钱结余。

    有了这份工作,就可以大大改善生活,平日里也能多吃吃荤腥了。

    “大人,这是俺的两个儿子,你看能不能”

    陈里长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带了过来。

    显然是想开后门,毕竟人额有限,在场可是有一百多号人呢。

    “你这事办的不错。”

    李逍挥道:“这是你们村的人,你去维护一下秩序,让他们排好队。”

    “是是。”

    陈里长立马领会意思,转身一边将两个儿子塞在最前面两个,随后指了一个空地,对着乡亲们大喊道:

    “好了乡亲们,来这里排个队。”

    李雄志知道该自己发挥作用了。

    不用李逍交代,立马站在了最前面,挥大喊道:

    “来这里排队,竖着排,不准插队,插队直接剔除资格!”

    有人张罗组织。

    很快。

    一百多号人,就老老实实的将队伍排列起来。

    带队伍排好后,李逍便开始充当面试官的角色,选人。

    “多大?”

    “二十五,有的是力气,能抗一石米。”

    “能长期干吗?”

    “能,俺家六个兄弟,人多田不够种哩。”

    “行,就你了,去那边站着。”

    “谢谢主顾。”

    一个时辰后。

    工人挑选的工作进行到了末尾。

    眼看只剩下五六个名额。

    后面的人开始发生骚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