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个有些令人尴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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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一直查不到英格兰联赛外援限制的规定,毕竟时间太久远了,今天偶然翻看博斯曼法案资料的时候,看到一句废除两大足联规定的外援只能五个的限制。后来研究了一下,也就是3+2政策,上场不得超过3名外援!

    顿时烦了毕竟第一个赛季里面,我看看,哦吼坎通纳、卡洛斯、萨内蒂、基恩、舒梅切尔、哈巴心累了好吧,假设设置为欧盟球员,那么就没问题了,荷兰、丹麦和法国都属于欧盟。但是欧盟是在993年月日才正式成立

    ()(e)  为什么想起来重新查资料因为利兹联与斯图加特的欧冠比赛,斯图加特主场3:0,客场:4,按理是斯图加特晋级,但是因为斯图加特在客场派上了超过限制的外国球员,因此被判0:3失利(斯图加特申诉利兹联用了威尔士球员同样超过限制,但是没有通过,因为威尔士属于大不列颠的一员,从国籍来不属于外援),然后双方在中立场地加赛,利兹联2:获胜晋级。这么一看,就很尴尬了。

    如果要遵守这条规则,我得大改了英超的外援限制也在995年之前遵循足联规定烦恼啊我要么重新写要么只能提前设置欧盟球员概念正好现在非欧盟球员有:卡洛斯、马拉多纳、卡尼吉亚、雷东多和萨内蒂。心累但是这五个没办法任意四个同时出战。

    ()(e)  想要一点bg都没有真难这bg大到令人绝望,汗也就是许多人不太关注回头改太难了大家将就看吧就当作欧盟92年签订马约开始吧唉搞不好还得把哈巴改成莱斯费迪南德。

    算了,yy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