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案件太过离奇
柳长恨的供词上写着,薛隐同平时对她甚是照顾,嘘寒问暖的,于是她没把持住,移情别恋爱上了薛隐同,但薛隐同是个正直之人,深知兄嫂不可欺的道理,对她的勾引无动于衷,她因此恼羞成怒,冲动下,便一刀捅死了薛隐同。
为验证她这份供词的真假,大理寺卿传唤了柳长恨屋里的那几名丫鬟。
这些丫鬟起初什么都不肯,直到被威胁要用刑时,她们才忽然间慌忙作证,好几次都在门外听到柳长恨在屋里引诱薛隐同,而薛隐同从头到尾都没有屈从。
这些丫鬟的证词让薛旧卿大为震怒,他万没想,柳长恨看似痴情专一,可骨子却是个朝三暮四的人。
这对薛旧卿的打击实在太大,薛旧卿从此看不起柳长恨。
最后,这案子惊动了皇帝。
皇帝听后,长叹一声,感慨美人多薄情。
皇帝念及左丞相为朝政建功无数,于是,吩咐大理寺特赦柳长恨。
但她毕竟背负着一条人命,直接放了她还是不妥,皇帝只能决定将她软禁在京城郊外的晴明寺中,令其在佛前忏悔赎罪,终身不得踏出寺庙一步。
柳长恨被囚进寺庙的第二,就收到了薛旧卿的一纸休书,从此,她与薛家再无瓜葛。
看过那封“休妻书”之后,柳长恨当即神智失常,整个人突然变得疯疯癫癫。
时光冉冉,掐指一算,柳长恨如今已在晴明寺度过了十二个年头。
而她遗留在家中的这把古筝已随着岁月流逝,从纯白色褪成了浅黄色。
薛云一直细致的呵护着这把“白头偕老琴”,为它更换了新弦,还经常拿出来保养。
今时今日,薛云只能靠着一把琴,去回忆他七岁前所认识那个母亲。
母亲画押的那份供词有着诸多猫腻,作案方式根本就没有交代清楚。
柳长恨自从患上虚劳病后,脚常常无力,像她这种连茶杯都端不稳的病人,如何能够把薛隐同这种体魄强壮的男人刺死?
而且案发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厮打和挣扎的痕迹,桌椅板凳都在原位整齐的摆放着,假如柳长恨真的拿刀刺向薛隐同,薛隐同竟然不跑也不躲,就老实的站在原地等着挨她一刀,这正常吗?
他挨刀的位置还是胸口,完全可以排除偷袭的可能。
最诡异的是,薛隐同在死之前,没有任何叫喊。
一个在自己家里被刺的人,居然不声不吭,也不呼救,实在不合理。
还有,那些丫鬟的作证也太离奇,她们前言不搭后语,话中甚是矛盾,可大理寺卿却认定她们只是紧张才会错话,因此没有深究。
薛云当时年纪,明知母亲这件案子有着诸多怪异之处,可他却没有能力去左右结果。
他不相信母亲会杀人。
柳长恨见到蟑螂都不敢踩死,像她这种柔弱胆的女子,就算抓着她的,把教她杀人,她都下不去的。
母亲肯定是被人冤枉。
薛云心中甚是酸楚,为母亲的经历感到悲哀。
他在这时抬头看了一眼旁边这位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嘉辰公主。
他早八百次想过,假如这位嘉辰公主从未嫁进过薛家,那母亲也就不会落得如此凄凉的下场。
还有,母亲的案子,极可能跟这位嘉辰公主有关。
母亲获罪被休后,嘉辰公主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获益最大的那个人。
案子结束后不久,嘉辰公主直接从妾侍转为了正妻,也因此成了薛云的继母。
按常理,薛云还得叫她一声娘亲,薛云当然不愿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