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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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蕴听完这故事, 连连咋舌,报恩寺里都是和尚,她是没见过多少美人的, 祸国殃民、颠倒众生的“狐狸精”更没见过, 心下便存了几分好奇, 对那桃园废墟念念不忘。

    两人继续赶路, 还没走出多远,忽然一场春雨, 劈头浇下,淋得两人狼狈不堪,就近找了个路边的茶寮坐下了。

    茶寮是个瘦骨嶙峋、鼠眉鼠眼的汉子开的,他言语粗鄙,连声吆喝着, 支使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做这做那,把他耍得团团转, 连喝口水的功夫都不肯给他。

    “阿狗,滚去把柴劈了!”

    “找死啊你!把东西碎了老子死你!”

    “死东西,跑快点……”

    少年低着头,乱发蓬松, 看不清样貌, 一声不吭,任由他手上的笤帚落在自己身上,单薄的衣衫划出几道褴褛。

    李蕴年纪,最见不得“人吃人”的场面, 胸中正气磅礴而出, 一拍桌案,跳起来便骂:“你一个大男人, 只会自己的儿子,算什么本事?!”

    男人一愣,继而笑得前仰后合,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指着阿狗,用一种极轻蔑极鄙夷的语气:“他?儿子?他娘都不知道他是谁的儿子!一个狗杂种,活该跟他娘一样,阿狗,阿狗,不就是条狗吗?欺负他,老子不用本事!”

    李蕴气极,长剑一弹,一手接住剑把,抽出寒光凛凛的剑身,反手指着男人的鼻子,喝道:“人活在世上,不是为了来欺负人的!现在你强他弱,你欺负他,待到有一天他长大了,你老了,他强你弱,又欺负你,冤冤相报,怨气横生,谁心里好过了?既然他不是你的儿子,只是一个帮工,在你这里讨口饭吃,你给了工钱,他做了事,两不相欠,凭什么要受你侮辱?!”

    男人看她还没有自己肩头高,只把她当做寻衅滋事的苍蝇,挥挥手让她滚:“哪里来的泼皮?老子乐意他,你管的着吗?!阿狗,咬她!是狗就咬她!哈哈哈——”

    李蕴瞟了一眼那躲在角落里啜泣不止的少年,怒不可遏,长剑一抖,左右挥舞,把那男人的头发削出两块空白来。

    这功夫,大约得益于她爱看寺里师弟们剃头,赶明儿回家了,还能在师弟头上试一试。

    她这一手剑花,把个大男人吓得屎尿尽出,跪地求饶。

    忽然,远处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呼唤:“阿狗!阿狗!回家了!”

    阿狗的身子抖若筛糠,缩成一团拼命把自己往台子底下藏。那个喊他的男人不多时就走近了,满面横肉,油光水滑,走一步震山撼地,叫人心生敬畏。

    他腰间系着灰布围裙,油乎乎的还嵌着肉丝儿,手里提了一把剔骨尖刀,血迹斑斑,李蕴似乎闻得到那上头散发出来的腥臊味。

    她在寺中长大,饮食多清淡,见着这样杀生孽债缠身的屠户,胃里不多的几块胡饼碎都要呕出来了。

    屠户去拉阿狗,阿狗尖叫着不肯跟他走,还昂起头向李蕴的方向求助,奈何李蕴正低头干呕,没注意到他的眼神。

    那般绝望而凛冽的眼神。

    “乖!阿狗!回家,今天有肉吃!叫上你娘一起,她都病了这么些天了,该吃一顿好的,补补了——”

    阿狗听了这话,开始声嘶力竭地哭喊起来,但他似乎有苦难言,一句完整的话都不肯,就是像个动物一样,咿咿呀呀地叫。

    但那屠户显然力气很大,三下两下就把抱着茶寮柱子不撒手的阿狗拖走了。

    阿狗像块破布,又像块死猪肉,不再反抗了。

    突然,他脚上那双还算新的布鞋被拖掉了一只,阿狗开始挣扎尖叫,企图挣脱屠户的束缚,去捡那只离他一步之遥的鞋子,无力的反抗却换来屠户更重的拖拽,快步疾行,不一会儿就转过了拐角。

    想必那只鞋子对他来非常重要。

    李蕴愣了一会儿,跑上前把阿狗的布鞋捡了起来,这鞋子做工很精细,就是布料不好,鞋底也薄,想必为阿狗做鞋的人十分用心,就算是穷,也倾尽全力想给他做一双好点的鞋子。布鞋很大,若是好好爱惜应该能穿一两年,应该是做鞋人的巧思。

    鞋帮子上还有一朵桃花,大约有什么特殊含义。

    这双鞋对阿狗来一定很重要。

    李蕴抬头看了看路,她不知道阿狗到底在经历什么,但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她也才十二三岁,想把阿狗从一个孔武有力的男人手中救下来,要冒很大的风险。

    但她想都没想,攥着鞋子冲了过去。

    李蕴没想到,这里有不少人家,村中路错综复杂,又不知道屠户的住处,她花了很长时间在村子里找阿狗的下落。

    一直到傍晚,李蕴找遍了村中每一户人家,大多数人一听阿狗的名字,都是支支吾吾的不肯回答,甚至把她推出院门,嫌她带了晦气。

    李蕴突然想起不远处的桃园。

    只剩这么一个地方没找过了。

    “你问阿狗?唉……”有个老婆婆见她跑得大汗淋漓,忍不住出了实情,“阿狗大概在桃园,他娘生了重病,前两天走了,就剩下这孩子,被那些杀千刀的——”

    她话音未落,李蕴便如离弦之箭,向桃园的方向冲去,怪不得阿狗听见屠户关于他娘的话反应那么大,原来他娘已经去世了。

    阿狗就是章家那个遗腹子,他阿娘——算了,人死如灯灭,至少她把阿狗带在身边,拉扯大了,这世道谁都不易,谁都不能苛责一个受尽苦楚的妇人。

    李蕴找到阿狗的时候,他浑身是血,躲在坍塌的墙角里,头顶是块石板,长满了青绿色的苔藓,身旁野草见缝插针,生得极旺盛,开出了粉紫色的花。

    他紧紧攥着剩下的那只鞋,抚摸着上头的桃花,泪水“啪嗒啪嗒”往下滴。

    “你的鞋——”李蕴不愿去喊那个带着侮辱性的名字,把鞋子轻轻放在他手里。

    阿狗抬头,眼里蒙着一层阴翳,好像刚刚经受了巨大的惊吓,两眼无神,跟个游魂似的,但他一见到布鞋,眼底立刻有了光彩。

    “那个人——没你吧?”她试探着问,但看阿狗身上的血迹,远远超过一个瘦弱少年的血量。

    李蕴拉起他:“我带你去看大夫!”

    “不,不是我的——”阿狗弱弱地,“他家……他家有盆猪血,我翻了……”

    李蕴松了口气,虽然觉得那血不太像猪血,但也不想深究,便问:“你要我帮你找个住处吗?”

    “我家就在这……”

    “可是桃园……”李蕴惊觉失言,连忙补救,“可是你身上有伤,还是要去看大夫。”

    阿狗大约是明白了李蕴知道他的身世,立刻缩了手,埋下头喏喏道:“我不需要你帮忙……我不是好人……”自卑怯懦,一直否定自己,让李蕴看得鼻子发酸。

    “那你叫什么?章——”李蕴不再隐瞒,怕他以为自己看不起他,便直截了当地:“我这几天会在村里住下,你要是需要我帮忙,就来村口找我,对了,我叫做——”

    李蕴略有些迟疑,把李曜新给她取的名字告诉了阿狗:“我叫李昭宁。”

    她用剑鞘在地上写了自己的名字,一笔一划,这是她成为“李昭宁”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阿狗抬头,似乎感受到了她的尊重和关心,也在地上写下了两个字。

    前一个字是“章”,写得很清楚,后一个字实在太模糊,李蕴根本没看懂,但还是笑着鼓励了他,然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桃园。

    她在村子里住了几天,但阿狗一直没来,后来听人,阿狗饿极了跑去河里捉鱼,被过路的征军队看见,把他拉去充军了。

    李蕴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记了几年,但她生命里有趣的事、快乐的事太多,渐渐的,就把这段悲伤的故事忘记了。

    眼前这个章衡,会是当年那个怯懦的“阿狗”吗?她有些惊诧。

    章衡半跪在车辕上,沉声道:“当年看到公主送来的圣旨,上面写了封号‘昭宁’,微臣还以为是巧合,没想到,竟然真的是公主。若臣当年知道,公主就是在臣少年时拔剑相助的那个‘昭宁’,定不会射出那一箭,所幸为时不晚,微臣此生,当报君恩,万死不辞。”

    李蕴大概懂了他的意思,他这是,李昭宁帮了他,他投桃报李,从今以后,章衡就是她李蕴的人了!

    “想报君恩的人多了,不少右将军这一个,右将军可不要转头就忘了,这些年是如何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薛夙听明白了事情经过,出言嘲讽。

    李蕴却觉得,如果他是阿狗的话,这几年他帮着薛仪做事,她是可以谅解的,阿狗出身卑微,从无名卒爬到右将军之位,非浴血拼杀,以命相搏不能做到,他只不过因为立场需要,站到了薛仪身边,平时也都是按着朝廷安排带兵仗,其实跟“助纣为虐”没什么关系。

    阿狗一生实苦,章衡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到现在都还没成家,恐怕是少年的经历留下了阴影。章衡是一员猛将,镇守边关,剿灭贼匪,都少不了他的长林军,如能平和招安,收归旗下,对朝廷,对百姓,都是有极大好处的。

    “右将军,当年那一箭,朕就不记你的仇了,不过你倒是,那一年你究竟写了什么字?朕怎么看都不像是‘衡’字,亏得朕在村里等了你好多天。”

    章衡沉毅的面色竟然有了几分局促,握着刀把的手微微颤抖。

    “臣写的,是‘横’字。”

    这个字,代表了他一生的耻辱。

    作者有话要:

    大概还有几章就完结了,能看到这里的读者也挺不容易的,这本书考虑不周,实在写得不好,感谢大家的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