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猎鹿王,得鹿角
“轰!”体长近丈的鹿王被猛然砸在地上,灰雾内的土地坚实无比,没有任何变化,这一击只扰乱无数雾气流动。
“哟”鹿王嘶鸣,声音要比鹿和母鹿的都粗糙许多。
它扭着身子调整脚步想要从地上站起,陈墨两却紧紧抓着它那对鹿角,不依不饶的将其再次甩起砸落至地面。
这次脱胎换骨结束,他的气力要比这鹿王强上许多。
原本自己承受不住对方的力量,现在变成对方承受不住自己的力量!
攻守之势,为之逆转。
“嘤”鹿王呜咽,哪怕脖子已经被扭了两三圈,可它仍没有死,甚至还能很顺利的发声。
它的肉身此时开始溶解,但并不是溃败,而是分化出无数触。
每一根触像是一支坚实厚重锁链,欲要将陈墨彻底缠绕。
其余三只原本在一旁观望的梅花诡鹿,此时也纷纷冲了上来,欲要对陈墨展开围攻。
他身形一转,双发力,顺势将那鹿王甩飞出去。
紧接着全速爆发,不过呼吸间连续三次折返,三头想要围上来的梅花诡鹿,眨眼间便被他的内气震成一团碎肉。
陈墨早就料到自己可能陷入围攻,所以提前留下部分内气储备,用来迅速解决其他三头较弱的诡鹿。
至于鹿王,他并没有动用内气,是因为就算用内气也未必能迅速将其解决。
届时自己杀了鹿王,其他诡鹿反应过来必然会四散逃离,而自己若一一追寻,耗费太多时间不,也未必都能追上。
所以只有找会先解决其他较弱的诡鹿,最后再对付鹿王,才能让这次进入灰雾收益最大。
那鹿王见自己同伴全部被杀,眼中闪过一丝惊恐,四蹄下分化出无数触须,好似千足虫般想要奔逃。
陈墨哪会给它会,纵身一跃坐上鹿背,一个下肘直砸鹿王脊背。
随后便是如同雨点般的拳头,不停落在鹿王身上
想要奔逃的鹿王,还没来得及迈腿,就再度被陈墨捶倒,它浑身上下分化出无数条触想要阻挡陈墨的拳头。
更试图同化陈墨的肉身,将它化为自身一部分。
然而陈墨体内气血之力犹如江河奔腾,丝毫不受它所影响。
数百拳下来,鹿王已经和先前的数只梅花诡鹿一样,变成一摊还在不断蠕动的肉糜。
陈墨这才算松了口气,他现实力虽远胜着鹿王许多,可将对方杀死,却也不是一件轻巧活。
()(e) 更别提还杀死了其他几头诡鹿,体内气血消耗倒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内气一点没剩。
得亏这鹿王跑得慢,不然真让它走脱了,下次再想杀它可就难了。
鹿王血肉蠕动,却并没有像其他诡鹿一样汇聚成一块活肉。
所有血肉最终全部汇聚两只鹿角上,原本看起来就已是坚锐无比的鹿角,如今更沾染些许金玉光泽。
鹿王的两只鹿角并不,每一只单看长度都要超过一尺,主干上更是横七竖八分化出许多杈。
最为关键的是这一对鹿角极重,每一只看似不过尺长,拿在中竟要有一二十斤之重。
看来这诡鹿王确实不凡,虽没有凝聚活肉,但凝聚出的这对鹿角,其效果恐怕要比活肉更胜三分。
陈墨取出一条包裹皮,裹住鹿角,再屏住鼻息收起其他三块活肉,以及自己刚刚放在一旁的长枪,这才轻轻敲响自己胸前的锣鼓。
他虽不确定自己进入灰雾,具体经历多长时间,但绝对没有超过两个时辰。
因为自己所处的那块区域即使被巡视的较少,可在两个时辰后换班时,也必然会有人走过一遍。
到时候敲响铜锣,无论自己想不想,身旁灰雾都会被驱散。
而现在是自己敲响锣鼓,所以他能确定自己在灰雾中一定没待够两个时辰。
随着眼前灰雾逐渐散去,陈墨带着这次所有的收获,悄然回到自己的营房内。
取过桌上的火折子,点燃两只蜡烛,昏暗的火光将整间屋子映衬的不算明亮。
没办法,蜡烛的火只有这么大,也只能发出这点光亮。
陈墨先取出五块活肉,这五块活肉大不一,但质地颜色都与上次所得的活肉相同。
像是一块暗红色的胶体,有一定韧性,又不算太过坚固。
陈墨拿起一把匕首,熟练地割下活肉吞服,一团又一团气血力量被他化入蜕凡珠内。
然而四块活肉,也只不过为他补充了约莫两成的气血力量。
这倒是在陈墨的预料内,毕竟脱胎换骨这种事本身就是越往后越难。
从九十提升到一百,要远比从一提升到六十更难。
何况这两层气血力量,要是自己积累,恐怕也得要半年功夫。
剩下的最后一块活肉,陈墨暂时没有吃,准备先留下来。
他回头要找义父摊牌,除去当日从都天道门人中所得的气血石外,上最好还有一些其他东西,证明自己曾进入灰雾。
()(e) 收起活肉,陈墨看向那一对颇为沉重的鹿角。
鹿角坚实,哪怕已经脱离灰雾,它却没有像活肉那样发生任何变化,而是仍保持着金玉光泽。
拿起一旁的水盆和毛巾,陈墨取过一只鹿角仔细擦洗。
鹿角倒很是干净,并没有沾染太多灰尘。
看着洗净晾干的鹿角,陈墨琢磨从哪里下口比较合适。
他倒是不打算炮制或是烹煮这鹿角,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以自己现在五脏六腑之强,哪怕直接吃下去,也不会让其中血气有所流失。
拿起一只鹿角,挑了处比较好下口的地方,陈墨用力咬了下去。
鹿角坚韧,虽不比精钢,却也不输青石。
可陈墨历经多次脱胎换骨,牙口自然远比常人好太多。
哪怕这鹿角相当坚韧,仍被他咬下一块在口中咀嚼。
鹿角没有什么明显的味道,就是比较硬,且一咬就碎,显得特别脆。
“嘎吱嘎吱”
一块鹿角在陈墨口中,很快被他嚼成无数碎块,囫囵个吞咽下去。
陈墨这时才发现这鹿角不光硬,咽下去时还有些拉嗓子。
拿过一旁的茶水,喝了两口清嗓。
随着鹿角被他吞入腹中,丝丝缕缕的气血之力也在不断被转化吸收,涌入蜕凡珠内。
鹿角与活肉有些不同,活肉入体,几乎是瞬息就转化为气血之力被蜕凡珠吸收。
而鹿角似乎有些不好消化,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转化为气血之力,被蜕凡珠所吸收。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自己有的是时间,慢慢吃就是。
再度咬下两口鹿角,陈墨慢慢咀嚼吞咽,将其化为蜕凡珠的气血。
一口鹿角的效果不比活肉,却架不住数量多。
陈墨估摸着这一对鹿角内蕴含的气血力量,绝对要超过三块活肉。
次日,陈墨交代军营中事务,又喊来何洛云仔细吩咐一番。
最后嘱托赵瑜,自己要离开家一段时间,让她安稳在家中歇着,不必担心自己。
这才命人准备车马,打算重回袍镇军营。
该搞到的东西已经搞到,自己也该动身去和义父他老人家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