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突发意外
又一夜过去,当利马镇那比帝都稍早片刻的日出到达,凯瑟琳的敲门声也弄醒了罗德。
他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不情不愿地迎接这新的一天。
每个男孩成长到一定岁数都会短暂地化身为野兽:明明一无所有也没有承担什么的心理准备,却对整个世界都充满谷欠望,出现在视野里每个女孩都有可能引起他的注意和征服渴望尤其是一觉醒来的时候,恨不得戳穿整个世界。
按照旅行计划,今天将是他们仍然留在帝国境内的最后一天。到明天的早上,罗德就将平生第一次在安泰利王国的境内醒来了。
悻悻地伸展了下四肢,他回忆起这一觉前的事情:昨天白日里被格鲁姆一通后,他晚上住进旅店,终于忍不住想把与狐女的关系向前推进一些。然而,才稍微凑近了点、还没搂到腰,银儿便吓得一把推开她变回狐形态,任他软磨硬泡也不肯再变回来。
体会了片刻独占一张大床的舒适和失落,他坐起身来唤了一声银儿,然而环视一圈不见踪影,正疑惑间,下一刻猛然发现腕上的镯子也不翼而飞,不祥的预感顿时袭上心头。
“早和你了,要么抱着睡要么关进笼子,你不听,现在开心了?”
四散而出绕着旅店找了半时也没有任何收获后,众人终于或无奈或幸灾乐祸地得出相同结论:迪特送给他“外甥”的狐灵,大概率真是逃跑了。
“半夜有人摘你上的东西,你就真一点都没察觉?”迪特没和格鲁姆一起训斥男孩,只神情严肃地皱着眉,“不过也别太纠结,这里是人类的地盘,只要我们组织人追捕,她孤身一个兽灵根本跑不脱。你里应该还有她穿过的衣服吧?”
侍卫队长也摇摇头停下了责备:“会不会是那奴隶贩子的骗局——让已经卖掉的兽灵自己再逃回他身边,如是三番可以一直车轮式赚钱?”
“不可能。”虽凯瑟琳还稍微有点为那狐狸精跑了感到高兴,但她毕竟不可能真为心思就不顾自己的职责和忠诚,“我第一时间就检查了她戴的项圈,上面没有任何脚。再了,跟着罗吃香喝辣还不用蹲笼子哪里不开心,要跑回去受罪?”
“那就肯定是往野外跑了。”迪特最终做出了判断,“去本镇的佣兵行会发布个任务,找养了猎犬、有追捕能力的人开工吧。在此事出结果以前,我们先在这里住着!”
“算了吧。”罗德垂头丧气地坐在凳子上,深受打击的模样活像一只霜打茄子,“我当初想买她就是看她可怜,既然比起待在我身边她更喜欢自由”
“什么混账话!”
迪特猛然间提高音量,招叫来一个年轻的商队伙计,扔给他一个银币叫他去佣兵行会找猎人,然后才回过头来,目光炯炯地盯住罗德。
()(e) “不管你怎么认为,但按帝国律条,她是你的合法财产。你可以宠她爱她,也可以毫不在乎地把她送人或给她自由让她爱去哪去哪。如果觉得她应当享受平等且受尊重,还可以为她设法弄个公民身份甚至像一些极端人权主义者那样——游走、演讲、活动,为兽人整个物种争取和精灵或矮人一般的地位。但在那可能会有的兽灵人权法颁布之前,至少今天,她逃跑便等同于把你的财产偷走!”商队队长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后才继续道,“作为佛斯特家族的继承人、未来的上温维公爵,就算你心里不在乎她的去留,至少也得摆出个重视自己财产的态度来。哪怕随便放个悬赏让其他人去追捕,追不回来或者追回来了当面告诉那狐狸精你原谅她了再把她放掉也绝没有像个败家子一样——坐在这里唉声叹气,什么‘算了’的道理!”
虽然觉得迪特的语气有些过分激烈,但侍卫队长和女法师都默不作声并暗暗颔首赞同:佛斯特家作为米德兰数一数二的显赫家族,拥有帝国最富饶的土地和最有油水的产业,资产折现过来足以买下一个国如果继承人打就养成了轻视自己合法财产的坏习气,那会吸引来多少觊觎其家族财富的狐朋狗友甚至会专门设局的骗子?家业早晚被他给弄垮咯。
今天这事怎么收场都可以,唯独不能“算了”!
拿了迪特的银币正快步跑出旅店门的伙计却惊叫一声后退回了店内,有些害怕地望着门外出现的某人某物。
在大堂内所有人的注视下,两道身影跨入了门槛。
其中一个是人,这个男子三十岁模样,身材高大头发枯燥凌乱,穿着有些陈旧、领口和肩膀等部位都有绑绳的皮背心,肌肉结实的四肢上都戴着皮质的护具,背着一把颇长的剑,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不少伤疤,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
赫然是昨日在城门口与罗德搭上过话的冒险者——而在他身边,便是当时吓到过包括迪特在内所有人的那头巨狼。
旅店招待迎上去了几句话,大概是想阻止这头巨狼进入他们的营业场所。
“老子给钱!来点吃的,再订一个大房间!”
那冒险者本就人高马大还长相威猛,此刻皮甲上溅射到以及身旁巨狼嘴边的血迹更是加强了他的威慑力。他一把将十数个铜币塞进招待怀里将其推开,大跨步地走进旅店大堂,略有些意外地扫了眼聚成一团商量事情的商队众人,在一张空桌子边坐了下来。
一只牛般壮硕的巨狼,却像猫咪一样乖巧地席地而坐、就着稀粥吃一大盘烤肠,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观察这一幕无疑是件很新鲜的事情,更别提这还正是罗德昨日想摸却没敢摸的毛家伙——饶是刚刚跑了狐灵的少年,也稍微振作了些精神,饶有兴致地盯着看个不停。
()(e) 但比罗德更来劲的是迪特:一条超大的“犬”送上门来,这不巧了么!
“这位好汉,可是魔物猎?”迪特走到正大吃大嚼的冒险者对面坐下,带着商业的笑容开口道,“看样子,昨夜收获颇丰?”
他并不是信口胡来,而是有判断依据的:普通的佣兵和冒险者会把武器置于腰间,方便在遇情况时握住剑柄随时拔剑——只有魔物猎会把剑背在背上,一是因为他们爱用定制的加长剑,不背着影响走路还难以拔出;二是因为他们一般不与其他智慧生命为敌,在工作时亦会早早做好准备并把剑拿在里,不用纠结拔剑速度或动不动就按着剑柄以示威吓。
那冒险者端碗喝了一大口麦粥,抬头瞥了迪特一眼。
“宰了一窝被魔力侵蚀脑子、胆敢骚扰村庄袭击人类的野狼,不值一提的活。”
村民给的悬赏一分没少,只可惜全是铜板重的要死——当然这些话就没必要出来了。
迪特点点头,没再废话地直入正题:“敢问壮士所养的这条狼,可嗅觉灵敏,能干追踪类的活?”
“她的鼻子比最好的猎犬还灵十倍!”猎骄傲地道,虽然口中满是食物,言语中几乎溢出的亲密和自豪却掩饰不住,“不过,我已经工作了半夜,这会儿有点想休息,你如果想现在雇佣我,得加钱。”
“没问题。”迪特掏出一枚金币,并非帝国新铸的大额米尔德,但终究是货真价实的金币,“够了没?”
“今天我任你差遣。”猎眼睛一亮,接过金币擦了擦又咬了咬,“但为免纠纷我得事先明:我只干法律允许框架内的活,原则上也不对付人类、精灵、矮人等任何有智慧的生命。”
“规矩我懂,有一只狐狸跑了,我要你帮忙追回来。”迪特点头,“吃饱了吗,我们可以再等你一会。”
“饱了。”猎站了起来,将金币心翼翼地塞进皮甲内侧的口袋里,拍了拍还意犹未尽地舔着舌头的巨狼的脑袋,“走,加班干活!”
“罗,起来。”迪特也站起来,提高了音量,“格鲁姆,走凯瑟琳,你要跟着一起来吗?”
“我就不去了。”女法师摇摇头,“我不擅长骑马,跟着只会拖慢你们脚步。”
迪特知道这是实话,点点头,重重地拍了拍罗德的肩膀:“臭子,去找一件狐狸精穿过的衣服,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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