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黄册与鱼鳞册
郑克臧只对县政改革的军务部分有兴趣,但许纬辰实际着力的却是政务部分,一连向京城的军处发了十多份材料,介绍浙江试点的进展情况。
毛渊明和常镇业在上书房里待着,除了处理日常的事务,指点朱和尭学习,就是汇总许纬辰的这些文件。
县政改革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尝试突破“皇权到县”的极限,争取将朝廷的力量再深入一级,至少部分到达县以下的层级。因此,这次县政改革的内容就包括了区划改制和县衙改制两部分。
相较而言,区划改制是一个不得不进行的改革——其实明朝嘉靖之后,大明皇帝自己也在改,清朝入关之后同样在改。追溯到源头,是朱元璋时代制定的“里甲制”完全崩溃。
用现代人的眼光看,“里甲制”是个非常奇葩的制度,反映出朱元璋异于常人的奇特脑回路。简单地,就是将老百姓每一百十户编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甲,共分十甲。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编户齐民方式,但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这套制度既不考虑人员迁徙,也不考虑土地买卖,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出现“一里之地,满县纷飞,满县之田,皆无定处”的情形,甚至跨县、跨府、跨省占有田地的现象也所在多有。从明朝中后期开始,大明朝廷自己也开始寻求改善里甲制,但始终没有找到最好的方法,后来大明税赋不足,里甲制崩溃也是原因之一。清朝入关之后,尝试以地为依据进行基层划分,但全国各地标准千差万别,都、乡、区、里、镇、扇、甲、社等等不一而足。而且清朝存在的时间不长,期间战乱不止,很多事情都未曾真正启动。
现在在浙江试点的就是新的区划制度:实行城乡二元管理的坊町制和乡社制。凡一县之地,分为廓内、近郊、乡里三类地方,廓内和近郊视为城区,乡里视为农村。
坊町制针对城区和县内有一定规模的市镇。凡县城城廓以内,视人口多寡,分为四个或者六个坊,但不建坊墙,以街道、河流等为界。县城城廓以外,邻接城墙延伸出去的居民区,以地形各自不同,最多分为八个町。县内远离城廓的市镇,以五百户以下为镇,视同一町,五百户以上为市,视情况分设二町或者多町,派设巡检司管理,若是超过两千户的大市,则加设抚民县丞。
乡社制则是针对农村。将一县之地分为八至十六个乡,每乡下设五至十个社。社以自然形成的居民村落为准,村落较时可将邻近村落合并,散住居民划入邻近村落。每社由百姓公推社长一人,承办县衙公差。
()(e) 每个坊、町、乡、镇各设公所,由知县挑选身世清白家境殷实读书识字之五人担任委员,分理本处民政。坊、町委员每月到县聆训,接受差派,乡、镇委员则是每季到县。
这套方案的最大特点是,以居民的实际居住地点为准,编户造册。至于居民在哪省哪府哪县有房屋田产,俱在户籍名下登记。完全改变了“里甲制”管人不管地的荒诞逻辑,尝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属地管理”。
毛渊明和常镇业对这份方案的试点实施情况都大加赞赏,也被南京军处的恶趣味逗得发笑。显然,城下为町、县下辖市之类的做法,都是“和风制度”,从日本引进。这也难怪,毕竟大多数穿越者都是信长的野望系列和太阁立志传系列游戏的爱好者,借鉴当中的一些概念并不出奇。
而具体的编户方式,也进行了试点改革。元代以降,编户往往粗疏,不少地方户籍黄册,在最初编成之后,便不再拆分修改,经过几代人繁衍,最初户主的儿孙已多达数十人,仍在一个户籍之下。如此一来,无论丁税还是免役钱,都会因此歉收。
这一次县政改革,南京军处动用了羽林苑、国子监学生两千人,逐府逐县对黄册进行彻底重编,不但先祖已经过世但子孙仍在同一户籍的人家统统拆分,连祖孙三代或者四代同堂的家庭,也依照“是否已婚有子”的标准进行分户。分户之后仍阖府同住的,以子孙附籍在父祖名下的方法处理,将来一旦父祖去世,必须由社长或者公所委员具结报县,正式拆分。
这个改革举动是可想而知会遭到一定的抵制的,毕竟不分户就能少交税。因此,选择浙江试点,也是为了看看推进难度,因为浙江一省,既有浙北民风醇和的地区,也有南部民风剽悍的地区。从推行的结果来看,老百姓大致也是能接受的。在浙南温州、台州一带的地方,有些聚族而居的大社抗拒重编黄册拆分户籍,明珠就派兵弹压杀一儆百,前后用了数百条人命,将这项政策强行推进了下去。
毛渊明和常镇业现在已经能用平常心对待这种情况,甚至有些欣赏这种做法。许纬辰在报告里,明珠的强硬做法能够行得通,就为将来在福建、广东这种宗族势力强悍的地方推进政策立了个标杆。毛渊明对此非常认可,觉得将来可以让明珠继续去广东推进新政。
当然,县政改革的内容也不尽是百姓抵触的政策。重新编造黄册、审定户籍的同时,对原有的户籍分类也进行了修改。明代户籍制度也出自朱元璋奇特的脑回路,将百姓按照军、民、匠的标准分为三大类,军户世代当兵,民户世代务农,匠户世代从事工业,特点就是轻易不准转行改业,便于管理。清军入关之后,大体上承袭了这套奇葩制度,只不过把户籍种类变成了民、军、商、灶四类,其中灶籍类似匠户,商籍则是新增类别,或许是因为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口越来越多。
()(e) 但无论如何,这种户籍制度对人身限制很大,而且对谋生非常不利,失去土地的农民无法转业成为工匠,只能充当佃农,甚至成为流民。因此,此次县政改革广布德泽,将所有百姓户籍简单合并为民、奴二籍,凡有自由身者,俱为民籍,任由从事百业,卖身入官绅富豪之家为奴者,订为奴籍,由官府换给文契,主人需确保奴籍之人身安全,奴籍之人若是死亡,主人须到县自首,请派仵作验尸,以证清白。奴籍之人将来若被主人开恩释出,或以钱财自赎,则恢复民籍。除此以外,百姓在当兵期间转为军籍,一旦除役回乡则恢复民籍,军籍不再世袭,而百姓犯罪入狱,则转入罪籍,若刑满释放,也恢复民籍。
户籍之外,田土商业也是这次改革的内容。朱元璋时代,大明曾经编制鱼鳞册来登记土地的产权。但相比黄册,鱼鳞册的完善程度要差一大截,有些地方甚至从来没有编制过鱼鳞册。这次浙江的县政改革试点,也没有立刻大规模重编鱼鳞册,而仅仅是在杭州、嘉兴和湖州三府进行了编造,因为实在没有那么多人在全省推行。不过,按照计划,今后将以每年一、二府的进度推进,在五年内完成全部的鱼鳞册编造。
另外,新的政策增加了“市镇地区”的概念,凡城廓内的区域、城下近郊的町区,以及被编列为市、镇的地方,都登记为市镇地区。市镇地区无论是需要扩张还是退居还耕,都必须报县批复,不得擅自更改。很显然,这个概念照搬了现代的“城市用地”,目的在于限制县城和市镇无序扩张,侵占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