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饭菜(旧)
这群头似乎对林卫东这种既有表现欲,又有上进心的人极其嫌弃。
可惜这二人也不在一个频道上,林卫东对这人的嫌弃毫无知觉。
他虽然不懂啥是“剧组”,但是,打扫卫生还是懂的!
林卫东只觉得自己今天走了大运了,竟然可以留下来收拾这些好吃的。
这和让吃不饱饭的他去守大队的粮库有啥区别啊?
和玉皇大帝让猴子看桃子有什么区别啊?
莫这两麻袋的馒头了,就那丢的一地的份饭都是一笔横财啊。
要知道,大队书记死了开席都吃不上这样的席面!
而这些都归他林卫东了。
为这些东西死一次都值,就不要收拾干净了。
‘果然是圈养死士啊,不就是火龙烧仓,阴兵借粮,耕牛哭田吗!干了!’
林卫东心中暗道。
那人完就走了,望着远去的身影,林卫东喜笑颜开,甚至不要脸的谄媚道。
“您放心,我干活可利索了,以后还有这活,您还叫我啊!麻利的都给你干好了!出事你就找我,我担着!”
那态度,表现的可懂事了。
真的,林卫东为了回城对他爸都没这么低三下四的献媚过。
而这番献媚,让那离开的人更嫌弃了!快走了两步不,嘴里还嘀咕道。
“一群三和大神里出了一个有上进心的,这感觉太让人别扭了。”
完,这人直奔了几步,就上了车。
上车后都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妈的。好的干一天玩三天的,怎么野狗群里混进来个粑粑蛋啊!晦气!!!”
有上进心还能混成了三和大神,这人必定是个不安分的啊!!
不是個赌狗,就是个黑户,可得注意啊!
对于别人的嫌弃,林卫东全然不知。
见大家都走了,他乐颠颠拿起了麻袋,自顾自的收拾了起来。
“一顿饱,两顿饱,三顿饱”
每收拾起一个馒头,林卫东就这么嘀咕一句,不一会就把馒头收拾了个干净。
两大麻袋的馒头,四百来个,够林卫东吃一百多天的。
这也就是他有个高的文化,不至于不识数,不然就这馒头的数量,会让他觉得够他吃一辈子的了。
三月的口粮啊!可不是个数!
满村子打听打听去,谁家有三月的正经粮食存下,不都是米糠加野菜对付到入秋吗?
这还不算,这群演有个二三十人,丢下的饭菜都有二十来盒。
是一盒米饭加一盒菜的,这饭菜可比馒头值钱多了。
只是这饭菜容易坏,这一点上挺可惜的。
()(e) 正好旁边有两个木桶空着,林卫东又把饭菜分离的放开,嘀咕着。
“回头把菜放到后山的破庙去,开个火做乱炖了,也能放几天。自己紧着时间吃,让这油水进肚子养养身体,可别糟蹋了啊!”
他心里嘀咕着不,还望着中的菜感慨了起来。
“活着的时候吃这么好,会不会折寿啊!!”
对此,林卫东都有点负罪感了!
此时,这子因为一个大暄乎的馒头已经进肚子了,终于过了饿的慌神的那个劲了。
人啊,不饿了就有劲了!干活也就利索了!
何况是给自己干活。
饭一个桶,菜一个桶,剩余的鸡腿平铺在菜上。
要是让这里的人看一眼,还以为这是个收厨余泔水的!
但在林卫东眼里,这就是珍馐!
那饭盒里的油水都被林卫东刮了个干干净净。
林卫东很满意!
对此,他也算有了新的发现!
眼见那群四散而去的家伙,饭菜也不要了,只是把鸡肘抽出来吃了,这才让这鸡腿的数量如此少的。
这也让林卫东心中多少有了点底。
这里的人应该不缺吃喝,但也没奢侈到丧心病狂的地步,鸡腿这样的肉菜还是有人舍不得的。
也不知道这个发现对不对!
想到这,林卫东望着中别人不要的鸡腿,才吃饱的他竟然又开始馋了起来。
这足以见得,人的欲望是无穷大的了,只是没那么多会满足!
可惜,林卫东还是不忍心吃鸡腿!
虽然这鸡腿有十来个,但他就是舍不得。
总觉得这时候吃了,就等于把以后的福分吃了。
很是有种负罪感。
为了这一个别人不要的鸡腿,他纠结了很久,哪怕这样的鸡腿他有十多个。
甚至打扫卫生用的时间,都没有他纠结要不要吃鸡腿的时间多。
但最终嘴馋战胜了愧疚,林卫东还是恶狠狠的冲着鸡腿下嘴了。
“香,真香!比村头那群插队摸了雪花膏的女知青都香!”
这一口鸡腿下去,香的林卫东话都不会了。
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的东西,吃的他精神都有点恍惚了。
多少有点温饱思淫欲了!
东子现在都已经开始怀疑,莫非自己去村东请卫生员的时候在半路已经饿死了,而这里就是仙界。
不然,哪里有这等便宜事,让自己赶上了啊!
想不明的林卫东,一边啃着鸡腿索拉上面的油,一边顺掏出了那让他收拾卫生的人塞给他的红票。
这纸票多少有些让林卫东觉得,他确实还活着。
()(e) 因为这是钱。
仙界应该用不到钱吧。
林卫东到底是见过纸币的,知道这红票是钱。
只是不是他哪里的钱。
这红票上写着人民很行,以及00元的字样。
虽然听名字好似和他们那里挺有渊源的,但绝对不是一个地方。
再,他们那里最大面值的是0元字样的纸币,叫大团结。可没听有00元的老人头啊。
上面的老人,他也不认识。
那么,这里肯定不是他那里。
“也不知道00元值不值钱。”
望着中的二百块,林卫东犹豫了。
“估计我应该不是死了;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了,来到这地方了!也许在这活下去,也挺好!”
望着中的钱和那么多吃的,林卫东犹豫了。
谁不想过好日子啊!不然那些有本事人为啥都往外跑啊!
可林卫东想了一会,最终咬牙做了决定。
“不行,我还是得回去;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不是久留的地方。我还得回去救我妹妹呢!”
这也不怪他这么想。
人在陌生的环境总有一种排斥的心理。
就比如那些犯罪的逃犯,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回到他最熟悉的地方。
这是一个道理。
眼前的地界虽然好,但总是让林卫东有种彷徨感。
而村里老虔婆虽然刁,可那里毕竟熟悉,交道打多了,也就没有这么恐慌了。
何况现在林卫东在这里得了这么多好东西,这些东西给了林卫东足够的底气。
回去靠这些东西,他就能分家,就能自己活下去。
那么让人憎恶的老虔婆也就不是事了,自己甚至能活的更好。
那为啥不回去啊?
这毕竟分家是林卫东这么多年朝思梦想的所求的啊!
能实现愿望为啥不干啊。
这一刻,林卫东的思想又深刻了。
深刻的理解楚霸王为什么,“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了
想到这,林卫东赶紧开始打扫卫生。
既然管事的‘资本家’给了钱,自己答应人家的该做到还是要做到的。
不然以后自己再来这打黑工没人要了可怎么办。
想到这,林卫东更卖力气了。
三下五除二的,他就把这剧组搞乱的一切收拾了个立正。
干完了,他也觉得不应该久留了。
随后挑起两个装饭菜的桶,扛起两个麻袋就往回走。
他总感觉,沿着来时的路,他还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