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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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家闹出的动静不,乔春燕、曹德宝两人争吵打骂的声音,传到了邻居的耳中。

    劝架的人来了不少。

    但都于事无补,曹德宝铁了心要离婚,谁都没用。

    次日,两人快速把续一办,曹德宝头也不回的去找相好的了。

    乔春燕带着牛牛,去了周家。

    一进门就开始哭,嘴里骂着曹德宝不是东西。

    老实善良的周秉昆以为是自己让乔春燕、曹德宝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

    随即骑着车子去找曹德宝去了。

    他想给对方解释一下中间的误会。

    路上问了好几人,才搞清楚曹德宝往哪个方向去了。

    跟曹德宝好的这个女人,家境非常的一般,住在安岭山下的一个乡村里。

    她与曹德宝的相识完全属于是意外。

    前两天,曹德宝骑着去街上买东西,在让行的时候,不心撞到了杨雨华。

    这一撞,两人竟撞出了些火花。

    柔柔弱弱的杨雨华极大了满足了曹德宝的大男子主义。

    平时在家里因为强势的乔春燕,让曹德宝感觉到非常压抑。

    现在猛地体会到了不同的感受,感情自然而然发生了倾斜。

    再加上这段时间,乔春燕经常往周秉昆家里跑,给了曹德宝离婚的由头。

    “雨华,我已经与她办了续,咱们什么时候去扯证啊?”

    村子外面的一颗大树下,曹德宝、杨雨华二人在这里相会。

    庞大的树干成了他们天然的掩体。

    不走近的话,根本看不到他们二人。

    “你还没跟我家提亲呢。”

    杨雨华想让曹德宝走下流程。

    穷乡僻壤规矩多,家里人也好面子。

    嫁到城里,自然是想风光一把。

    告诉街坊邻居,他们老杨家找了个好女婿,马上要翻身了。

    曹德宝在城里肯定不算啥人物,但拿到农村,那还是不错的。

    “那咱们现在就去你家,我当着你爹妈的面提亲。”

    “提亲哪有不带礼的,你明天买点礼物过来。”

    “对对对,是该带礼物,我一想到咱俩马上成为两口子,心里高兴,把礼物这事给忘了。”

    曹德宝不是忘了,他是没想过提亲这事。

    主要还是第一次结婚的时候,过程比较顺利。

    “雨华,走,咱们先去我家看看。”

    “不好吧,还没结婚就去你家,会不会让人闲话啊?”

    杨雨华一脸怯怯的道。

    她的这副模样,让曹德宝恨不得现在就抱在怀里,好好疼惜一番。

    “谁敢闲话,我收拾他,有我在呢,别怕。”

    可能是被曹德宝装出的这副男子气概所欺骗,杨雨华坐上了他的车子。

    快到城里的时候,两人遇到了周秉昆。

    “德宝,你和春燕”

    话没完,看到曹德宝车后座上的女子,周秉昆收了声。

    此刻,他仿佛明白了什么。

    “秉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杨雨华,雨华,这是我朋友秉昆。”

    曹德宝一脸坦然,丝毫没做羞愧之色。

    也是,他要是会觉得羞愧,当年也不会用计把乔春燕搞到。

    想当初,乔春燕一心想嫁给周秉昆,曹德宝则是暗暗喜欢着乔春燕。

    眼看大家都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乔春燕不止一次当着大家的面提出要和周秉昆结婚的事。

    为了不让周秉昆、乔春燕二人如愿,曹德宝借着一次大家聚餐喝酒的空,偷偷的钻进了乔春燕的被窝。

    当时虽然啥事都没发生,可性质却很严重。

    事情传出去的话,乔春燕根本不可能和别人结婚。

    更不用老周家,周父周母那也是相当注重名声的人。

    绝对不会让周秉昆娶乔春燕。

    没办法的情况下,乔春燕只好嫁给了她并不喜欢的曹德宝。

    婚后,性格强势的乔春燕,天天挤怼曹德宝,话里话外多是看不起之意。

    这让曹德宝内心愈发的苦闷,渐渐的从喜欢转变成了厌恶。

    故而,就算他知道乔春燕去周秉昆家帮忙,也没有表达出什么意见来。

    反而借着这个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有外人在,周秉昆没什么,“德宝,晚上咱们去老地方喝两杯?”

    ()(e)  “好啊。”

    打发走周秉昆,曹德宝带着杨雨华回了家。

    “雨华,尝尝这个,这个好吃。”

    把家里藏的好吃的拿出来,让杨雨华品尝一下。

    “真甜。”

    “你再尝尝这个,我平时都舍不得吃,特意给伱留的。”

    “德宝哥,你真好。”

    没见过世面的女孩,真的很好哄。

    曹德宝几乎没废啥功夫,用了些零食,就把杨雨华给拿下了。

    “德宝哥,你千万别不要我啊。”

    “放心,我还等着你给我生个大胖子呢,绝对不会不要你。”

    对比之下,杨雨华比乔春燕好一百倍,听话又体贴,曹德宝怎么会舍得不要她。

    回到家里的周秉昆,看着情绪应好转的乔春燕,没有把在城外遇到曹德宝的事给出来。

    “秉昆,你会不会嫌弃我?”

    “咱们从一起长大,我怎么会嫌疑你呢,别这种傻话,我晚上约了德宝喝酒,问问他到底咋回事,你要去吗?”

    “我不去了,在家里照顾周婶和孩子们。”

    出了牢笼的乔春燕,现在一心一意要为周秉昆做些什么,好感动对方,然后水到渠成。

    放在以前,她可能觉得自己和周秉昆没啥戏,但是有郑娟在这摆着,自认比郑娟要强上许多倍的乔春燕,有信心拿下周秉昆。

    “麻烦你了。”

    周秉昆对乔春燕始终保持着一份客气。

    “杨叔,雨华在家吗?”

    “不在。”

    “那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不清楚。”

    杨坤对来者的态度很一般。

    同为一个村子里的人,杨坤看不上天天游好闲的杨建业。

    对方想打自家女儿的主意,不是一天两天了。

    “杨叔,别这么无情,你明白我对雨华的心意,你放心,我这次肯定能挣大钱,然后备上一份厚厚的彩礼。”

    “建业啊,叔是看着你从长大的,听叔一句劝,你和雨华不合适,你们都姓杨,不可能结婚的。”

    同村同姓的很少通婚,这是流传下来的风俗。

    “叔,咱们虽然是一个姓,可没啥亲戚关系,我问过了,可以结婚的。”

    杨建业很固执,他是真心喜欢杨雨华,打就偷偷许下了要娶杨雨华当媳妇的愿望。

    “行了行了,别扯这些没用,你死了这条心吧,破天,我也不会把我们家雨华嫁给你。”

    杨坤没心思听杨建业在那儿瞎掰扯。

    直接把对方给撵走了。

    乡下伙子,哪里比得过城里的有为青年。

    是人都不会选择前者。

    自尊心再一次被碾压在地上的杨建业,目光狠狠的看了一眼杨坤家的方向。

    转身去隔壁村找狐朋狗友喝酒去了。

    “建业,咋回事啊,一句话不,就喝闷酒,我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刚认识的好大哥黑哥。”

    “黑哥好。”

    杨建业端起酒杯和老黑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好,痛快!”

    爱好喝酒的人,最喜欢的就是那种喝酒爽快之人。

    初次见面,黑哥就对杨建业印象不错。

    半斤酒下肚以后,在朋友的关心下,杨建业开始把心里的的烦恼往外倒腾。

    在场都是一群单身汉,听完义愤填膺。

    觉得杨坤这人实在是狗眼看人低。

    “兄弟,别担心,只要跟着咱们多跑几趟,绝对让你里不差钱,到时候你想娶谁就娶谁,谁要是敢个不字,兄弟们为你撑腰。”

    “谢谢哥,咱们接着喝,今天这酒喝着真得劲。”

    另一边,曹德宝把杨雨华送回杨家村以后,约好明天上午十点过来提亲。

    骑着车子返回城里,去老地方等周秉昆赴约。

    “我们来这里,是不是不合适啊?”

    第一次进招待所的郑娟,拉着郑楠,神色有些拘束和紧张。

    “没事,不用紧张。”

    项南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

    她的笑比较甜,很容易让人忘掉紧张。

    今天,项南方又去了一趟郑娟家,中午依然在那里吃了顿午饭。

    然后,她主动开口邀请郑娟母子二人吃饭。

    郑娟推辞了几下,没能推掉,只好硬着头皮带着孩子来到了招待所。

    ()(e)  李卫民晚上有别的约,人没在招待所。

    是以,郑娟没有碰到他。

    要不然,免不了一阵惊讶。

    招待所的包间内,项南方、郑娟、郑楠三人依次落座。

    “楠楠,想吃什么自己夹,别客气。”

    别看郑楠才两岁,但用起筷子来贼溜。

    “郑娟,你也别客气,快吃。”

    “嗯。”

    郑娟的吃相对比儿子要斯文很多,细嚼慢咽。

    “秉昆,这儿!”

    曹德宝看到正在停放自行车的周秉昆,举喊了一嗓子。

    两人点了两个菜,要了两瓶酒。

    “德宝,我先给你声对不起。”

    先喝一杯,周秉昆继续道:“我家的情况你也了解,前段时间忙不过来,请春燕去家里帮忙照看了一下,导致你们夫妻二人之间出现了误会,现在又搞成这样,责任在我,但是德宝,夫妻过日子,他不是过家家啊,咱们不能把婚姻当儿戏,离婚就离婚了,这对牛牛来伤害多大呀,你们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孩子考虑考虑吧?”

    “秉昆,我这是在成全你和春燕两人,我们已经没法生活在一起了,她看不上我不求上进的样子,而我受不了她对我的管制,勉强过下去,牛牛只会受更大的伤害,还不如早些分离,各自安好。”

    道理大家都明白,想让曹德宝和乔春燕重归于好,可能性为零。

    两人边聊边喝,慢慢的醉意越来越浓。

    曹德宝借着酒劲,指责起周秉昆来。

    他当朋友的没有分寸感,不应该找乔春燕去家里帮忙。

    如今走到这一步,希望周秉昆能有个男人样,把乔春燕给娶回家。

    算盘打得很响,可惜喝醉的周秉昆,失去了判断力。

    曹德宝这话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转移自己出轨在前的事实。

    本来他就计划着等周秉昆和乔春燕扯完证,他再和杨雨华结婚。

    到时候,再推波助澜一下,大家只会以为是乔春燕和周秉昆先有事,所以才离婚。

    他曹德宝完全就是受害者呀。

    “秉昆,用不用我送你回去?”

    “不用不用我我自己能行嗝”

    打了个嗝,身子摇摇晃晃的周秉昆朝某个方向走去。

    可能是心里太过想一个人的缘故,推着自行车走到了郑娟家门口。

    “咚咚咚”

    “娟儿!娟儿!你开门啊!”

    喊了半天门,把邻居给喊了过来。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啊,周秉昆别喊了,郑娟母子俩下午就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呢,估计是探亲去了吧,喝多了就回家睡觉去。”

    邻居劝了两句,见周秉昆跟没听见似的,摇摇头走了。

    “今天天太黑了,路上不安全,你们在这儿住一晚,房间我都给你们安排好了,明天睡醒再回去。”

    吃完饭,项南方还在招待所给郑娟、郑楠母子二人安排了住的地方。

    “这这这不合适吧?”

    “没啥不合适的,除非你没把我当朋友?”

    “那那我们就住一晚,明天一早就回。”

    就这样,郑娟留宿在了招待所。

    导致了周秉昆无论怎么喊,都不会有人理。

    喊了一会儿,周秉昆瘫坐在门口,他脑袋晕得相当厉害。

    没多久,鼾声四起。

    寒冷的夜晚,一个大男人躺在寡妇家门口呼呼大睡。

    这要是被传了出去,绝对是个大新闻。

    突然,一阵冷风吹过,周秉昆打了个冷颤。

    夜晚的东北确实很冷。

    缓缓睁开眼,酒劲下去不少的周秉昆,揉了揉眉心。

    “我怎么在这儿啊?”

    抬又要去敲门,却不知想到了什么,收回了,扶起地上的自行车。

    跨上去,脚一蹬,晃晃悠悠朝光片区骑去。

    “是不是摔了?身上怎么这么多灰?”

    对待周秉昆,乔春燕表现得很温柔,贴心的把男人身上的灰拍去。

    打了一盘洗脚水,让周秉昆烫烫脚。

    恍惚间,男人把眼前的女人认成了心里最挂念的那个人。